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物价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行为,推进职业技能鉴定考核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有关规定,现就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收费行为
(一)经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评价与认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按规定收取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费。
(二)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规定以及各职业(工种)技能标准和鉴定考核有关条件要求,按照不同职业(工种)鉴定考核所需原材料、能源消耗、设备使用等成本和技术含量,将现有职业(工种)划分为三类(见附件1)。
(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费分为理论知识考核费、操作技能考核费、技能评定和综合答辩费。
1、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报名费每人次5元;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费按附件2收费标准执行;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理论知识实行电子化考试的,每人每科加30元。
2、考评人员资格认证费,高级考评员每人次300元,考评员每人次240元。
3、初次颁发鉴定考核合格证书不收取证书工本费,证书遗失补发每证10元。
二、加强预算管理
(一)各级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机构所收费用,严格按照成本测算的标准安排支出(见附件4)。
(二)各级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机构应从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中,按每鉴定考试一人次上缴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机构7元(含上缴国家考务费每人次4元)。
(三)按照“谁发生、谁留用,不发生、不留用”原则,确定分配鉴定考核费用比例(见附件3)。
(四)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机构收费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鉴定考核机构履行职能需要,从核定的部门预算中予以核拨。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机构或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考(鉴定考核)培(培训)分离”原则,不得对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申请人既培训又考核。培训机构必须将培训费、鉴定考核费等收费项目单项分列,不得混收。在收费场所公示鉴定考核职业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级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机构要依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开展工作,不得超范围鉴定考核。如需增加新的职业,或需调整收费标准的,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依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动态调整、纳入、新设的职业,提出其分类和调整收费的建议,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备案核准后实施。
(三)各级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机构要做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外所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后续工作,妥善处理有关问题,确保社会稳定。对按“双证书”(指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招生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兑现招生条件,使学生毕业时按规定取得“双证书”,收费仍按原政策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省物价局、财政厅冀价行费〔2013〕53号、冀价行费〔2017〕6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职业分类
2、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分类收费标准
3、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费用分配比例一览表
4、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费用支出标准一览表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
2018年7月5日
附件1
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职业分类
鉴定考
核类别
职业名称
第一类
焊工、电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机床装调维修工、铸造工、锻造工、车工、铣工、钳工、磨工、美容师、安全评价师、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消防员、森林消防员、消防设施操作员
第二类
电梯安装维修工、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锅炉操作工、模具工、金属热处理工、冲压工、电切削工、评茶员、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汽车维修工、美发师、智能楼宇管理员、劳动关系协调员、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茶艺师
第三类
防水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制冷工、手工木工、育婴员、保育员、有害生物防制员、保安员、安检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
附件2
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分类收费标准
单位:元/人次
级别
类别
五级
(初级工)
四级
(中级工)
三级
(高级工)
二级
(技师)
一级
(高级技师)
知识
考核
技能
技能评定和综合答辩
50
250
340
440
490
160
520
360
230
300
330
350
140
190
240
270
备注:
1、职业含有若干工种的,工种的鉴定考核收费按其所在职业的分类收费标准收取。
2、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分配使用,一般按以下比例掌握:发布鉴定考试公告、资格审查费占5%;命题、制卷费占5%;能源、原材料、场地设备费占35%;考场安排、试卷运送与保管、监考占10%;阅卷、测评、登分等考务费用占15%;办公经费、人员及其它经费、技术开发与研究费用占30%。
附件3
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费用分配比例一览表
收费项目
省级
市(县)级
鉴定考核场所(考点)
分配标准
用途
技师类技能评定和综合答辩费
技师
110元/人
技能评定、综合答辩
50元/人
资格初审、组建档案、材料整理、审核上报
高级技师
260元/人
100元/人
考评人员资格认证费
考评员
50%
考核、认证等
组织管理、聘用
高级考评员
省级职业技能鉴定考核
A型
40%
资格审核、命题印卷、成绩评定、支付考评费、办公费等
60%
资格初审、试卷运送、考场设备、监考及考务管理费、办公费、上缴考务费等。使用ATA智能化考试平台的,需再向省缴纳10%的技术支持费
B型
45%
资格审核、命题印卷、支付考评费、办公费等
55%
能源、原材料消耗、设备维护维修、考场安排、测评登分、上缴考务费等
本表所列收费项目类型是指由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机构组织的省级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类型。即:A型:省级负责命制(或接发)以及印刷试题、选派考评人员、组织评阅知识和技能试卷、技师类技能评定和综合答辩、登统鉴定考试成绩;各地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初审、考场安排、考务管理以及考务工作的具体实施。B型:省级负责资格审查、命题、印卷、选派考评人员以及考务管理工作;鉴定考核场所(考点)负责组织报名、考场安排、提供能源、原材料、设备以及考务工作的具体实施。
附件4
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费用支出标准一览表
项目
标准
考评、考务
试卷评阅
100~120元/人.小时
计算机等设备租用
10~20元/台.场
技能测评
200~400元/人.天
场地租赁
考场(教室)
300~400元/天
技能评定、综合答辩、综合评审
400~500元/天
阅卷、评审(会议室)
2000~4000元/天
现场答辩
督导、巡考
100元/人.小时
报名信息审核
300元/人.天
试卷保密值班
150元/人.次
成绩登统、复核
命题
五~三级
800~1000元/套
后勤保障辅助人员
300~350元/人.天
二~一级
1500~2000元/套
证书打印
审题
400~500元/套
监考
知识考试、技能考核
50~80元/人.小时
700~800元/套
1、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费用主要用于办公、人员经费;原材料、能源消耗、设备购置费用;信息化建设、技术支持费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证卡制作、试卷印刷及评阅费用;购置、开发、维护题(卷)库及考务系统(平台);质量督导、技术指导,以及按规定上缴国家的考务费用等。
3、后勤保障辅助人员指考试安全保障人员,包括无线电监测、安保、电力保障、医务救护及后勤保障等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