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余大妈购买“和田玉无事牌”商家所附送的鉴定证书,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原鉴定证书存在检测机构、机构网址等信息货不对板的现象。
原鉴定证书显示,该检测结果出自“新疆中宝检珠宝玉石质量检测研究院”,且附有该检测机构红色印章。然而,记者却无法正常搜索到有关该机构的网页信息,也无法检索到该机构的官网入口。
随后,记者又搜索原鉴定证书背面所标注的,该鉴定证书防伪查询网址,但进入的却是“广州中宝珠宝检测中心”网页页面,与鉴定证书标注的上述新疆检测机构信息不符。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输入原鉴定证书上的网址,能够进入“广州中宝珠宝检测中心”网页页面,但输入该检测中心名字,却又无法搜索到检测中心的官网入口。
何以会出现上述鉴定证书上,珠宝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果的机构、查询真伪的机构网址三者各不相同,货不对板的情况?从业者吴先生分析认为:“这大概率存在鉴定证书造假问题,而查真伪的网址、官网链接也并非实际存在。”
“想要什么结果,就写什么结果”
只看照片即可出鉴定证书
为验证吴先生的说法,红星新闻记者再次以受访者余大妈的“和田玉无事牌”为例,在某平台以78元的价格,成功买到一张假珠宝鉴定证书。
“你只需要发送实物照片,产品重量自己估算,你要什么鉴定结果,证书就写什么结果。”售卖这张假鉴定证书的某平台网店客服如是说。
就此,该客服人员承认,扫码显示的检测机构网页,实为其背后合作团队自行开发的“假网页”,证书上检测机构网址也是对应的“假网址”这张鉴定证书实际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珠宝检测中心”并无任何关系。
不过这名客服表示,这样“制假”方式在业内很常见:“好多商户都找我们做鉴定证书,很多从业者都发现不了真伪,更何况普通客户。他们看到扫码结果就放心了,不会真的自己找官网再查一遍。”
将真珠宝鉴定书用于假珠宝
“张冠李戴”也是常见套路
对比原鉴定证书上的“和田玉无事牌”,余大妈意外发现,自己买到的无事牌实际与鉴定证书上的并不相同。证书上的无事牌下方有明显絮状物,可余大妈收到的无事牌却无任何杂质。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无论是在网购平台还是直播平台,输入“和田玉无事牌”,多个商铺显示的产品图片,却与受访者余大妈所购“和田玉无事牌”鉴定证书上的图片几乎一致,玉石下方均有一条形状相似的絮状物。可一样的产品售价却从几十元到上千元不等。
对于这样的现象,上述从业者吴先生向红星新闻解释,除了用一张假鉴定证书为假冒伪劣珠宝背书之外,将证书“张冠李戴”,用真品的鉴定证书作为其他仿品的“身份证明”,也同样是行业常见的套路之一。
“商家出示的原鉴定证书也许是真的,对应被鉴定的玉牌大概率也是真和田玉。但是,消费者低价购买的玉牌,却并非证书展示的同款,而是遭遇了鉴定书‘张冠李戴’的套路,用真鉴定书套牌在了假珠宝上。”吴先生说,这样只需要一件真品,就可以为同款假珠宝批量配备无数“真”证书。
平台客服:
售卖假货、假证书将被严厉查处
就此,记者再次向平台方提交二次鉴定结果以及与商家聊天记录。上述某平台客服表示,会有专员对店铺售假情况进行调查,如情况属实将严厉查处,后续调查结果会及时通知。但截至发稿,记者仍未看到进一步处理结果。
至于具体处理办法,红星新闻记者查阅《某平台网关于出售假冒商品实施细则》的规定,其中第24条明确:对出售假冒商品实行“三振出局”制,即同一卖家出售假冒商品累计超过三次,将被查封账户。
律师说法:
平台对入驻商家具有审核监管义务
针对网络销售假珠宝、假证书的现象,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告诉红星新闻,如果网店或直播间人员知假售假,如用玻璃代替玉石,其行为涉嫌欺诈,需承担退货退款、增加赔偿等责任,增加赔偿金额为价款或服务费用的3倍。
北京京展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晓玲表示,商家知假售假行为涉嫌诈骗罪,或被追究刑责。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张晓玲也指出,各大平台作为网络交易提供者,若明知销售者或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负有审核、监督等管理职责。
付建也提醒,对于入驻的商家,平台具有审核监管义务,确保商家资质合法、商品信息真实可靠。如遇消费纠纷平台也应及时介入,为消费者办理退费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