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存款、放款而得到的本金以外的钱(区别于‘本金’)。
利息(Interest)是资金所有者由于借出资金而取得的报酬,它来自生产者使用该笔资金发挥营运职能而形成的利润的一部分。是指货币资金在向实体经济部门注入并回流时所带来的增值额,其计算公式是:利息=本金×利率×存期×100%
3、银行利息的分类
根据银行业务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银行应收利息和银行应付利息两种。
应收利息是指银行将资金借给借款者,而从借款者手中获得的报酬;它是借贷者使用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也是银行利润的一部分。
应付利息是指银行向存款者吸收存款,而支付给存款者的报酬;它是银行吸收存款必须支付的代价,也是银行成本的一部分。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观点
西方经济学观点
实质利息理论是实际节制的报酬和实际资质利息理论在利息研究领域一直居于主导地位。
每一个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都要向银行进行借款,借款利息如何记账?
在新会计准则的要求下,在进行短期借款,以短期借款为例,来进行一下借款利息的记账。
大部分经济会出现通货膨胀,代表一个数量的金钱,在未来可购买的商品会比现在较少。因此,借款人需向放款人补偿此段期间的损失。
放款人有选择把金钱放在其他投资上。由于机会成本,放款人把金钱借出,等于放弃了其他投资的可能回报。借款人需与其他投资竞争这笔资金。
借款人随时有破产、潜逃或欠债不还的风险,放款人需收取额外的金钱,以保证在出现这些情况下,仍可获得补偿。
利息作为资金的使用价格在市场经济运行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影响企业行为的功能
利息作为企业的资金占用成本已直接影响企业经济效益水平的高低。企业为降低成本、增进效益,就要千方百计减少资金占压量,同时在筹资过程中对各种资金筹集方式进行成本比较。全社会的企业若将利息支出的节约作为一种普遍的行为模式,那么,经济成长的效率也肯定会提高。
影响居民资产选择行为的功能
影响政府行为的功能
利息的多少取决于三个因素:本金、存期和利息率水平。
利息的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利息率×存款期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8〕826号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因此目前储蓄存款利息暂免征收利息税。
1、取消或减免利息税
当前储蓄的实际利率为负数,为了减少居民储蓄向股市的分流,利息税的调整虽然从理论上说对股市是利空消息,但也不完全尽然。
首先,即使完全取消了利息税,也只相当于银行的利息提高了0.6个百分点,10万元存款每年的利息收入将增加612元,这对于投资于股市的收益率相比较:几乎是“微乎其微”。
调整利息税,企业的贷款成本并没有提高,对上市公司经营没有负面影响。而对银行类的上市公司却产生了“储蓄回流”的积极作用。
2、提高银行存款利息
利率与股市之间有着明显的“杠杆效应”,它将关系到股市与银行资金量的增减。但利率的上升这将提高企业的生产成本、抑制企业需求及个人消费需求,从而最终影响到上市公司的业绩水平。
加息对股市而言是提高了投资于股市的资金成本。银行加息与国债利率的提高一般是相辅相成的,如果市场的无风险收益率提高了,无形中也影响了股市的风险收益率。
然而,从目前我国加息的幅度与空间及中国股市的发展现状来看:能否吸引居民储蓄流向股市的核心问题是:股市的赚钱效益与安全性效益的如何?即:如果股市的投资效益与其安全效益相比较后还高于银行存款的收益,对股市的选择将是造成储蓄分流的主要原因。
利息的形式是非常明确的,其表面作用我们也很容易理解。但就像价格一样,它为什么是某一具体的数值而不应该是另外一种数值,让人感到疑惑的正是这种怎么决定的问题。
在现实的经济中,很多物品的生产都具有这么一种显而易见的情况,这就是生产出的产量总要比一定时期的需求量大一些,这些物品未必都是人们订购的或者说不能立刻都销售出去,对此可称之为库存。库存的一个实用目的就是为了应对购买量的波动,从而能够在一个合理的范围起到保障供给平稳的作用。当然,在正常情况下购买量的波动还是有一定之规的,于是各种物品的库存都会有一个合理的比例。因为增加库存总要涉及到增加费用的问题,所以在有可能的情况下企业并不愿意多保留库存。当消费者出于使用便利和预防的考虑而多购买一定量的物品时,这同样也不是为了立刻之需,也相当于主动承担起了库存保管的责任,对此可专门称为储备,库存也就变成了储备;或者说储备是私人的库存,目的是保障消费即起到消费平稳的作用。于是可以这么认为,库存更多的是企业的行为,而储备就是企业和消费者(包括国家)都有可能的行为。也可以这么认为,储备的概念一般要比库存的概念大,消费者家里的物品一定是储备,企业的库存也等于储备(随时都能成为家里或国家的储备),社会在某一时期的总储备就是这两者之和。
当把储备进行货币化表示之后,所有的储备都可以用货币的数量来代表,这就构成了积累或者说储蓄。当然,当我们谈论积累时,一般指的是固定资产、投资或资本的积累,与之相对应的就是货币的储蓄。经济学家们曾经争论过货币到底代表不代表财富,对此的观点很不统一。实际上流通中的货币(特别是用纸币来规定时)确实不能时时刻刻代表财富,也就是说不算生产货币的劳动以一天或多天来计算这仅仅起到了交换手段的作用;一旦一天或多天的交换结束了,针对这一天或多天来讲货币就没什么用了,从理论上来看货币都会流回到以银行为代表的商人手里。只不过作为一个正常的经济体系其生产与交换总是连续不断的,一笔货币完成了交换任务并不能说明所有的货币都完成了其交换任务,这样连续起来好像货币始终可以代表着一定数量的财富,也就是说我们拿着钱总能买到很多种东西(顶替了其它货币的交换任务)。
那么,从生产或消费的角度来看,在理论上怎么解释此时的价格可以维持不变呢?其实这种原理很简单,所谓的库存或储备就等于生产者或消费者拿出了一笔资金充当起了一个预期的投资者或想象的消费者,以经济储备的方式暂时“消化”或者说“消费”了这些物品,也相当于这些物品根本就没有生产出来或即便是生产出来了也都“卖掉”了,这就是延迟的作用,正是延迟的作用维持了供需不变从而使得价格相对比较稳定。
不过这又会面临着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我们将怎样把总的保管费用在消费者(当然也包括生产者)中均摊呢,为此需要行政命令或成立一个像保险公司那样的专门机构吗?行政命令显然是不现实的,这种费用肯定低不了;如果需要成立一个像保险公司那样的专门机构又会牵涉到各种费用问题,这样核算的结果保管费用就很不确定。作为一般的企业来讲也不可能完成这一任务,因为企业除了改变价格之外没有任何其它权利去约束消费者的行为,即没有资格在不提供产品的情况下去向每个人收取什么费用。
由此我们可以这样设想,要是能建立起一种机制,这相当于给予生产储备的企业一笔可观的好处费,这就可以调动起企业的积极性;同时这种机制还要有把“好处费”(即补偿费)在全体消费者中均摊的功能,为此还不必专设什么机构,这样整个良性的、有效率的循环体制就可以自行运转。否则企业因为生产过多的储备就必然要受到损失,这无异于把一种本应是由全体人员平均分摊的社会责任都推卸到了部分人的肩上去承担,这是非常不公的;就算有些商人是高尚的、爱国的,那我们也没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一般的商人都有这种责任心并会主动管理好储备。可想而知,要想建立起高效的储备体制其中关键的是要有一个很合理的补偿机制,只有这样企业才有可能自觉自愿地即根据市场的结果安排必要的储备使得各方面都满意。
那么这种补偿机制该怎样建立呢,有可能的形式是什么样的呢?其实我们根本就不用操心,在日常生活中这种机制早已自觉不自觉地形成了。这就像发明货币一样,人类在发展之初就遇到了储备问题,也用一种很好的利益机制解决了这一问题,这就是发明了利息的办法。可以说价格不自觉地完成了交换的使命,使得交换是公平的;而利息又很隐蔽地完成了储备的任务,并实现了使储备费用最低化的要求。利息和货币一样都是很了不起的发明,加在一起就完整地构成了银行的伟大发明。
利息的形式是非常明确的,其表面作用人们也很容易理解。但就像价格一样,它为什么是某一具体的数值而不应该是另外一种数值,让人感到疑惑的同样是怎么决定的问题。要是我们能用什么方法——如果存在的话——“计算”出利息,而且理由又很充分即被普遍接受,那问题就可解决。为此我们需要先研究一下有关利息的主要观点,以便了解其中的分歧所在。
斯密认为:“取息的贷款,大都是从货币借出,或为钞票,或为金银。但借用人所需要、出借人所供给的实际上不是货币而是货币的价值,换言之,是货币所能购买的货物。如果他所要求的是即享即用的资财,那么,他所贷借的便是能够即享即用的货物。如果他所要求的是振兴产业的资本,那末,他所贷借的便是劳动者工作所必需的工具、材料与食品。贷借的事情,实际就是出借人把自己一定部分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使用权让与借用人,听他随意使用。”
从投资的角度来看,一般的借贷确实如此,这就像交换是为了得到所需的物品而不是货币一样,借贷实质上也是转让着货物。这种货物既可以包括“新”产品的储备,也可以包括已经被使用或正在被使用的所谓投资;前者的转让可叫直接投资,后者的转让可叫间接投资。当然,不论哪种转让都没有理由认为应该是无偿的,只是关键在于,其偿付的比例应该是多少;即便比例是自然形成的,那么其中的自然因素是什么?斯密没有研究这些问题,只是概括地认为:“照这样看,以资本贷人取息,实无异由出借人以一定部分的年产物,让与借用人。但为报答这种让与,借用人须在借用期内,每年从较小部分的年生产物,让与出借人,称作付息;在借期满后,又以相等于原来由出借人让给他的那部分年产物,让与出借人,称作还本。在转让这较小部分和较大部分的场合,货币虽然都作为让与证,但和其所让与的东西,完全不同。”如果说“报答”就是不应该无偿的根据,这真是再自然不过的理由,对此谁都可以理解。但作为一种理论来讲,这种理由就不具体,很难着手操作。
这实际上是再次强调了斯密的基本观点,甚至认为利息率丝毫不受货物性质的影响。那么受什么影响呢,也就是说利息率的大小怎么才能确定下来,对此萨伊认为:“所以,说货币利息是个严重的错误,认为利息率取决于货币的充足与短少这个错误结论,也许就是起源于这个不正当的措词。劳氏和孟德斯鸠都陷入这个错误,连很有识见的洛克在讨论降低货币利息方法的某一著作中,也犯有这个错误,难怪其他作家受到迷惑。利息理论被罩上烟雾,驱散烟雾的是休谟与斯密。但要明白了解利息,就得对本书称为资本的那个东西有正确概念,并顺从以下信念出发,即出借的或借用的物品,不是特殊货物或特殊商品,而是价值的一部分,就是可作这样使用的资本的总价值的一部分;各时期和各地方使用这部分资本所给付的利息,依存于借贷资本的需求与供给的比例,完全不依存于出借货物的特殊形式或性质,不论该货物是货币或任何其他物品。”这就是利率的供需决定论,与价格的供需决定论非常相似,显然由此不可能确定出利率的具体数值。
这就预先假设了资本本身应该有报酬,这种报酬就叫“利息”。当然在现实的经济中总有人需要并有了贷款才能生产,这就构成了“经常性贷款需求的主体”;同时,那些“无意于或不能亲自从事经营的人们所持有的资本”就成为了“放款人”并成了贷款供给的主体。这样借贷“显然是一种需求与供给问题”,所以穆勒认为:“利率当为使贷款的需求与贷款的供给相等的一种比率。利率当为这样一种比率,即,使某些人愿按此比率借入的数额与某些人愿按此比率贷出的数额恰好相等。如果供过于求,利息将降低;如果求过于供,利息将提高;而降低和提高的程度,均将达到供给和需求方程式重新确立的那一点。”
这完全肯定了萨伊的观点,并且就像穆勒认为的那样,“需求与供给在这个场合的意义和作用和在其他一切场合没有什么不同”。正因为此,影响利率的只是对贷款的需求因素和供给因素:“利率的变动是由贷款需求的变动或贷款供给的变动引起的。贷款供给的变动虽然比贷款需求的变动小,但也是易于变动的。”用这种方法就像研究价格一样只能窥视到其中的一些变化原因,只是对事实的肯定,不可能决定出什么具体的利率。
在研究利息方面,就像论述资本问题一样,只有庞巴维克的论述是最透彻的。但也像对效用研究的结果那样,由于没能找对一个现实的基准而使价值仅是一个主观的抽象概念,不恰当的抽象又一次埋没了利息的原始事实。
其实单纯的或者说抽象的“现在”和“未来”是没有什么不同的,即只要物品本身没有改变现在的物品和未来的物品就不会有什么差别。例如,我们不能说现在的1小时是1小时,而未来的1小时就不是1小时;现在的1美元是1美元,未来的1美元就不等于1美元;今年的1斤米是1斤米,明年的1斤米就要大于或小于1斤米。庞巴维克的意思是假设一个物品由现在到了未来,或是从未来到了现在(只有神才能做到),那这个物品就有所“不同”。但这种“不同”确实不是物品自身的不同,而是附加的过程即来历的不同。比如一般人就很难判断出一种大米到底是今年生产的还是去年生产的,至于像石油等就更加难以判断,只要保管得好这种差别真的可以忽略不计。也正因为此,我们绝不可能在卖两个不同年份生产的大米时要求不同的价格;非要如此的话,往往陈米的价格要低一些而不是高一些。
这就是一种特殊的均衡情况,通过利益的调节使得借出者和使用者两不相亏,同时解决了我们真正想要解决的储备问题。如果使用者使用得好即投资得当,再加上贬值的因素,使用者还会愿意支付超出管理费之外的好处。此时人们就更愿意借出即多生产并多积累,利息才浮出了水面。其实利息的基本或主要部分就是保管费,只是被人们无意识地忽略掉了。有些人因为存款而得到了利息,好像很合算;储备者因为库存积压了资金而没有得到相应的利息像是吃了亏,其实只要当意外发生人们不得不去购买库存物品时,利息又等于自动交到了储备者手里,平均谁也不会多得到什么。
由于庞巴维克无法区分前后两者物品价值差别的真正原因,所以只能认为:“因此,这里是两笔物品所有权的相互转让,其中之一是另一种的补偿或报酬。虽然两者是完全同质的,不过一个属于现在,而另一个属于未来。我认为,要说明一般的交换,和现在物品与未来物品之间的特殊交换,没有比这更简单和更清楚的了。在上一章中,我们已经证明,决定现在物品和未来物品市场价格的主观评价的结果通常是有利于现在物品。因此,借款人通常总愿意取得一笔现在款项,而以后用一笔较大的款项来归还。他必须付出一笔‘升水’或‘贴水’,这笔贴水就是利息,因此,用最直接的话来说,利息是由现在物品和未来物品之间价值上的差别所生产的。”用更为抽象的话来解释就是:“按照我们的概念,利息是用未来物品来支付一定数额的现在物品时的付出价格的一个补充部分。它是出借的‘本金’的部分等价物。在它本身中,没有东西可阻止它和大部分价格一起被付出去;换句话说,利息和‘本金’必须在全部借贷交易结束时一起付出去。”
马歇尔认为利息是“等待的报酬”,这与边际效用学派的观点基本相同。其根据为:“大家都知道,财富积累之所以受到限制,利率之所以迟迟不落,是由于绝大多数的人喜欢现在的满足,而不喜欢延期的满足,换言之,由于他们不愿意‘等待’。”
其实这就像现在物品和未来物品的概念一样,就单纯的满足而论,不管是处于何时对于满足的“喜欢”都相同,这就像我们绝不会今天喜欢吃饭而明天就不喜欢吃饭了;实际上是哪天都喜欢吃饭,哪天吃了饭都感到“喜欢”。同样的道理,把今天该吃的饭延期到明天去吃那就谁都不喜欢,因为这要付出饿一天肚子的代价。一个绝食表演者为什么要表演绝食,其原因就在于以后有饭吃,不付出这种代价很可能现在和未来都没饭吃。当然,把现在本可以得到的满足延期到了未来,这也等于让别人立刻得到了满足,对方自然要支付代价即利息。
关于迟延履行利息的适用问题从民事诉讼法第232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迟延履行利息是指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所应加倍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它的适用在执行实践中具有以下特点:
附表: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
(中国人民银行)
1、取消或减免利息税:
2、提高银行存款利息:
利息(年)=本金×年利率(百分数)×存期
存款利息=本金×天数×挂牌利息(日利率)=计息天数×日利率
利息税=存款利息(应缴纳所得税额)×适用税率
家住省城的小许跟丈夫结婚3年了,在家当起了全职家庭主妇。在实施生育计划之前,她决定储蓄一笔孩子的养育资金。恶补了一通理财知识之后,她决定采取“利滚利”的储蓄方法。
虽说现在存款利率不算高,但定期存款的利息明显要高于活期存款。只要选择正确的储蓄方式,同样可以获得不错的收益。
以50万元资金为例,1年定期可收获18000元的利息,相当于每个月增加1500元的收入,对于普通家庭来说,也是笔不小的收入。
家庭主妇怎么存钱,赚银行利息?
方法:“利滚利”的储蓄方法,勤跑银行以利生息
家住省城的小许跟丈夫结婚3年了,工作了两年后“恋家情结”日益浓重,在征得丈夫同意后在家当起了全职家庭主妇。在实施生育计划之前,她决定储蓄一笔孩子的养育资金。恶补了一通理财知识之后,她决定采取“利滚利”的储蓄方法。“我选择的是存本取息,要想让定期储蓄生息效果最大,就得和零存整取组合进行,才能产生‘利滚利’的效果。”
小许的办法是:先将固定的资金以存本取息形式定存起来,然后将每月的利息以零存整取的形式储蓄起来,以此来获得了二次利息。
小许为记者算了一笔账,丈夫平均每月收入15000元左右,每个月4000元的开支,剩余11000元。小许考虑把它存成存本取息储蓄(假设为A折),在1个月后,取出存本取息储蓄的首月利息,再用这份利息开个零存整取储蓄户头(假设为B折)。以后每月从A折取出利息存入B折。如此一来,不但是存本取息储蓄得到了利息,而且这些利息在参加零存整取储蓄后又得到了利息。一笔钱取得了两份利息,就是所谓的“以利生息”的储蓄方法,通俗点说就是“利滚利”。
小许认为,虽然利息不多,但只要长期坚持,就会带来丰厚回报。而且在目前的家庭收入状况之下,她让家里的每一分钱都充分发挥了功用。“我这个家庭主妇当得还不错吧!”小许满怀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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