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金属纪念币是具有特定主题的限量发行的人民币。材质为金、银、铂、钯等贵金属或其合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贵金属纪念币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贵金属纪念币作为法定货币,除刊有货币面额、国名、年号外,其重量和成色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标准,而且每枚贵金属纪念币均附有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签字的证书。
国名是指国家的名称。一个国家发行纪念币,一般均标注本国国名,这是法定货币的主要特征之一。我国贵金属纪念币均在正面标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
年号是纪年的名称。一个国家发行的纪念币均标注发行年的年号,我国贵金属纪念币也是如此。
中国人民银行自2000年发行“千年纪念”金银币开始,规范统一了贵金属纪念币各种材质的规格品种与其标注面额的标准。具体见下表:
金币规格
面额
银币规格
铂币规格
钯币规格
1/20盎司
20元
1/2盎司
5元
50元
10元
1/10盎司
1盎司
100元
1/4盎司
2盎司
300元
1/3盎司
150元
5盎司
500元
200元
10盎司
1000元
1公斤
2000元
5000元
10000元
10公斤
100000元
从上表可以看出,贵金属纪念币的面额仅仅是货币符号,不代表贵金属纪念币的实际价值。经销机构的销售价格是根据贵金属纪念币的原材料价格、设计制作费用等诸多因素制定的。因此,贵金属纪念币的面额和销售价格两者并不一致,通常情况下,后者要高于前者较多。
贵金属纪念币以弘扬民族文化,宣传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促进世界和平为主题。目前,中国人民银行的贵金属纪念币立项计划均为年度项目计划。立项计划由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需要确定,涉及重大政治、历史题材的,要报国务院批准。
贵金属纪念币目前主要由上海造币有限公司、沈阳造币厂和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负责生产。
中国金币总公司是直属中国人民银行专门经销贵金属纪念币的公司。
国内的销售渠道有:中国金币总公司所属中国金币深圳经销中心、北京开元中国金币经销中心、上海金币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中国金币总公司直销中心,以及全国各地的贵金属纪念币特许零售商、特约经销商。中国长城硬币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海外销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