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2008年:身份被认同行业发展获保障
2008年3月,商务部正式通过了《中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GB-T18769-2003)(此内容在2002年出台,2003年7月修订),并将其纳入到中央政府认可的国家级行业规范中。由此,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正式获得了社会认可的“准生证”,这为我国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的生长提供了保障。
《中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和2004年的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电子签名法》是一段时期内,现货交易市场的管理规范和法律依据。然仅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具有针对性,而它又只是一般意义上的行业标准,由业界编撰草案,属于推荐性标准,不具有强有力的法律约束力。
2009-2010年:成长引重视国家监管初加强
重要政策:232号文、“国六条”
随着大宗现货交易市场的兴起,其野蛮生长状态十分突出,各类风险事件频发:2003年9月,发生了“兰生—琼胶事件”,市场因缺乏有效法律规制而容易导致违法事件的现象浮出水面;2008年“华夏所诈骗事件”;2009年发生“蒜你狠事件”,全国大蒜半年上涨40多倍,因为大面积的严重影响了民众生活,使得现货交易市场成了众矢之的。一系列风险事件的发生引起了国家层面的重视。在此背景下,国家开始加强对现货交易市场的监管。
2008年9月,国家四部委联合在全国进行检查,下达《关于开展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全面检查的通知》。2009-2010年,工商总局、商务部轮番上阵,发起了一轮又一轮整顿,其中尤以商务部的“国六条”最为严苛,国务院也专门致函各省市,要求落实。
2009年12月工商总局发布关于禁止新设立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的紧急通知(232号文),要求“全国禁止新设立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该文件2010年清理时保留,2014年清理时为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2011-2012年:行业大整顿遭遇监管生死劫
重要政策:38号文、37号文
2013-2016年:完善中成长清理整顿在延续
重要政策: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28号文等清理整顿政策
2011年11月第一轮交易所清理整顿工作开展后,历时逾两年,至2014年第一季度。自2011年38号文后,政府每年的清理整顿工作基本为自上而下的文件贯穿,落到地方政府后进行全面展开,省市自治区直辖市都会有具体的执行文件。
2014年6月,证监会清整办又发布了《关于开展各类交易场所现场检查的通知》(28号文),标志着第二轮清理整顿开启。清扫工作历时3个月,覆盖全国27个省市近千家各种类型的交易场所,使得整个国内现货市场经历了一次大洗牌。
未来期许:官方出台现货市场专门法规
总体来说,对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而言,只有政策法规的完善、监管力度的加强,才会使得行业发展更加有序规范。我们期待现货市场这棵大树,枝繁叶茂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