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第四批8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向社会持续释放依法查处、从严惩治的强烈信号。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有关负责人共同就联合挂牌督办该批案件回答记者提问。
1.为什么选择这8个案件作为该批联合挂牌督办案件,该批案件都有哪些特点?
答:近年来,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多发高发,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国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深入推进打击治理工作,有效遏制此类案件快速上升势头。但是在信息网络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不断转型升级,整体犯罪形势依然严峻。
为进一步加大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打击治理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司法实践需要,在打击治理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完善常态化的重大案件挂牌督办机制,先后挂牌督办三批13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跟踪督办,务求办案实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件进展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取得良好效果。
这次选取挂牌督办的8个案件,从案件特点看,参与人员众多,内部组织架构严密,境内外协同勾结,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有的诈骗集团还涉及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严重暴力犯罪,社会影响极为恶劣;从案件类型看,涉及虚假投资理财类、刷单类、虚假博彩类等多种诈骗方式,以及包装成“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的电信诈骗园区,迷惑性强,基本涵盖目前跨境电诈的主要犯罪模式,具有较强的警示教育意义;从案件处理看,案件多由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中研判发现,这对于通过研判深挖、精准核查等进行全链条打击以及办理同类案件具有指导意义;从案件进展看,公安机关均已抓获大量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也已受邀介入案件引导取证,为后期办理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但同时,案件“金主”“骨干”到案较少,且关联境外其他诈骗犯罪集团案件,有必要通过挂牌督办,加大警务执法合作和境外缉捕力度,强化全链条打击。
2.此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已联合挂牌督办三批此类案件,这三批案件的办理效果如何?
答:2022年以来,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了三批13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加强办案协作配合,依法从重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和境内协同犯罪人员,从定罪、量刑、财产处置等各方面释放从严惩治强烈信号,形成了有力震慑效应。
一是从定罪上,依法准确认定犯罪集团各层级人员责任。针对挂牌督办案件犯罪集团内部层级多、分工细、链条长的特点,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全面掌握犯罪链条的全貌和链条内部的运作方式,准确认定依附在这一链条上行为人的行为性质和责任。如,湖南“8·07”电信网络诈骗专案中的“曾某某、郭某某等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我们既依法严惩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金主”、骨干成员,又对实施诈骗的“业务员”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还对组织偷越国(边)境的人员及为实施诈骗进行聊天养号、吸粉引流的辅助人员均予以准确定性,依法打击对实施诈骗起到重要支持促进作用的共犯人员,形成有力震慑。又如重庆“6·15”电信网络诈骗专案中,除依法严惩诈骗团队成员之外,我们对邢某某、梁某某等长期为诈骗团队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7名后勤安保人员,也依法以诈骗罪共犯追究法律责任。
二是从量刑上,依法从严从重惩治犯罪集团组织者、领导者、“金主”等重点人员。我们深挖跨境电诈犯罪线索,坚持打团伙、摧网络、挖主犯、斩链条,深挖严打组织者、领导者及幕后“金主”。如浙江金华“12·30”电信网络诈骗专案中,团队老板葛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团队负责人刘某、李某等10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彰显了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惩治跨境犯罪集团的坚定决心。
三是从财产处置上,始终将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过程。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加大涉案财物追缴和财产刑适用力度,尽最大努力挽回人民群众财产损失。如福建龙岩“4·09”电信网络诈骗专案中,公安机关扣押涉案现金及大量房、车、黄金、名贵表、虚拟货币等价值人民币近2亿元,检察机关督促各被告人退赃退赔人民币362万余元,同时建议法院加大罚金刑适用力度,已判决案件适用罚金刑总额达人民币5167万余元,对于被告人诈骗所得财物,依法判决返还被害人。通过挂牌督办,强化涉案财物追缴,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合力“打财断血”,斩断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资金链条,努力铲除电诈犯罪赖以滋生蔓延的经济土壤。
3.近年来,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难在哪里?
答:电信网络诈骗作为智能化、非接触性犯罪,具有成本低、收益高、易复制、难追查等特点,已成为当前的突出犯罪之一,特别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跨国跨境快速发展,已成为全球性的打击治理难题。一是有组织化日趋明显。零散、点状式的独立诈骗团伙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以工业园区、科技园区为幌子的超大犯罪集团。诈骗集团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呈现出多行业支撑、产业化分布、集团化运作、精细化分工、跨境式布局等跨国有组织犯罪特征,并勾结当地势力逃避打击。二是犯罪工具不断升级。诈骗集团利用区块链、虚拟货币、远程操控、共享屏幕等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更新升级犯罪工具,与执法部门技术攻防对抗不断加剧。三是黑灰产犯罪境外化。随着国内打击力度加大,有的黑灰产团伙将整个或部分犯罪链条向境外转移,有的在境内大量使用境外通讯工具或服务器设在境外的资金交易平台等,各类逃避侦查手段不断升级。四是跨境执法合作难。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存在差异,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定义、构成要件、证据标准等不尽相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双边多边执法司法协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跨境打击、调查取证、人员抓捕等难度大。
4.针对当前的犯罪形势,办案机关采取了哪些措施打击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答:近年来,面对严峻复杂的犯罪形势,全国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规定,加强信息互通、个案会商、类案研办和办案协作,完善上下一体、区域联动、快速反应的办案机制,坚决依法查处、从严惩治、协同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坚持“打防并举,防范为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稳定。
答:在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中,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核心关切,也是“打财断血”、铲除再犯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把追赃挽损作为反诈工作的重中之重,贯穿办案全过程。
6.面对仍然严峻复杂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形势,人民群众该如何提高防范意识?能否结合办案,给我们提出一些防范建议?
答: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严打高压态势下出现下降趋势,但发案仍在高位运行,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诈骗集团往往紧跟国内社会时政民生热点,随时变化诈骗手法和“话术”,具有很强的迷惑性,极易使人上当受骗。我们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提高识诈防诈意识,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