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执法自查报告十篇

在市局XX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积极开展税收法制宣传和培训,努力规范依法行政基础工作,不断优化和完善纳税服务,大力推进法治国税建设,有效发挥了税收职能作用,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年初,我局就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分局、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在全局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经办人员具体落实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加强了对这一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我局始终把提高干部税收执法能力和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大税收执法人员的培训,规范自身执法行为。组织有资格的税收执法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加大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等专业法律知识进行了系统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国税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四、完善监督机制,落实考核任务。按照上级规定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考核监督工作机制,层层细化和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加大对行政执法干部的考核监督力度,进一步增强执法干部工作责任心,确保了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今年以来,我局无一例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接《XX市“联通杯”第三届优秀政务网站评选活动的通知》通知后,我局按照政务网站在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网站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对国税网站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专家评议:

我局自2019年就开设了东营国税网站。几年来,网站建设始终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宣传国家税收政策为宗旨,有力地配合了税收征管工作。同时,也受到了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在XX市信息化办公室组织的历届优秀政务网站评选中均获得优异成绩。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不断丰富网站的内容,优化网站的设计,使之成为联系征纳双方的纽带,在税企之间架起了互相沟通的桥梁,通畅了交流渠道,充分发挥了国税窗口的作用,加快了推进东营国税电子政务建设的步伐。2019年5月份,我局成立了专门机构,组织人员梳理网上公开信息和服务资源以及需要在网站公开的机关工作职责,编制了《XX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东营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我局网站上开辟了“网上政务公开”专栏,详细条理地明晰了税务局能够提供给纳税人网上的信息和服务资源。

结合XX市2019年度政务网站评议指标,就我局网站的建设情况逐一介绍如下。

二是在线办事、公众参与指标。根据国税业务的实际需要,我局开发了两大品牌栏目,同时也是访问量最大的两个栏目,其一是“我的办税厅”,其二是“征纳交流”。为了满足多元化申报的需要,我局开发了电子申报及票表稽核系统,全市纳税人每个申报征期都通过我局网站的“我的办税厅”进行网上申报,月均累积数万次的访问量,足不出户就可以进行申报缴纳税款了,极大方便了纳税人,缩短了税款缴纳时限,现该系统正在平稳运行,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一致好评,同时进一步体现了网站的价值所在。为了能够快速及时地解决纳税人最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涉税问题,畅通与纳税人的交流渠道,优化纳税服务,市国税局开设了东营国税网站“征纳交流”栏目,搭建起了征纳双方及时交流的平台,受得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而且新增了“留言人打分”模块,对税务人员的答复直接进行评价,引入打分评价激励机制,年终根据打分情况对纳税咨询人员的答复情况进行考核,实现了工作业绩量化考核。自该栏目开通以来,累计接收信息3540条,日均10条信息,回复率达到100%。在网上办公方面,网站同时开设了“下载中心”栏目,提供税务表证单书和涉税软件的下载。

对“中国东营”网站“网上民声”栏目涉及到国税部门的咨询服务,均按照业务对口原则梳理分工,准确及时地进行了回复解答。

20xx半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地税局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止滑提速、发展经济”的要求,以组织收入为第一要务,抢抓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的机遇,顺势而行,乘势而上,坚定信心、勇挑重担、扎实工作、攻坚破难,为实现“生态立区、工业强区、物流兴区、商贸活区,建设成都北部新城、构建和谐青白江”努力提供财力保障。

按照区委目督办通知要求,我局对照目标认真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级目标完成情况

(一)二三产业税收占二三产业增加值比重情况。按照工作目标要求,20xx二三产业税收占二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较上年有所提高为完成目标任务。我局已采取了很多切实可行的措施力争实现同比有所增长,力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我局征收的税收全部属于二三产业税收,截止6月31日共组织各项收入465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5443万元,增长13.29%,由于统计局尚未统计出二三产业增加值,所以2019年度上半年二三产业税收占二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无法统计。

(二)完成地方财政收入情况。今年区委、区政府给我局下达的组织地方财政收入任务为42950万元。今年上半年,我局共组织地方财政收入23337万元,较上年增收5337万元,增长29.65%。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30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5449万元,增长31.03%,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54.44%;地方税收收入(不含耕地占用税)183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2267万元,增长14.1%,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50.81%。

二、重点目标完成情况

三、职能目标完成情况

(二)对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纳税大户的税源动态管理情况。

1.今年以来,我局将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123户企业列为重点税源,建立了重点税源区局宏观监控、管理所中观监控、管理员微观监控的管理制度。坚持送税收政策上门,深入到重点企业,调查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掌握税源。虽然全球经济危机继续恶化,对我区众多重点企业的影响日益加深,导致一部份企业开工不足,盈利水平下降,据统计,企业亏损面达45%,今年1—6月纳入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的前123户企业入库收入27996万元,减收4328万元,但重点企业纳税总额仍占我局收入总额的62.7%,充分显现了重点税源的支撑效应。

2.我局抓住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契机,制定了《xx市xx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方案》,按照企业所得税标杆管理和行业税负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加强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在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和建筑安装业这三个重点行业中选取企业进行行业税负调查,进行比对分析。同时以新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为契机,加大了对物流企业、房地产企业和建筑安装企业税收的清理。加强发票管理,提高“以票控税”效能。

四、招商引资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初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我局已采取了多种切实可行的措施,与目标企业进行多次衔接洽谈,取得了较大进展,确保将在年终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保证目标完成情况

(三)完成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自xx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后,为继续巩固文明城市成果,我局以“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围绕“讲道德、做好人——文明成都光彩有我”主题积极开展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开展学习谭东、王瑛先进事迹的活动,将谭东同志的先进事迹通过局域网进行宣传,在局大门显眼位置制作了王瑛同志先进事迹展版,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让大家把学习先进自觉与当前税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以“诚信、微笑、温馨”为主要内容,增强职业道德,规范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热情为纳税人服务,在我局办税大厅开展了服务明星评比活动,三位职工获优质服务明星称号。

(四)维稳和综治工作目标。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构建和谐青白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稳定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事件。严格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与各科室、稽查局、各税务所签定维稳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加强维稳工作的领导力度,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加大不稳定因素源头防范力度。充分发挥地税职能作用,全力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严格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残疾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就业方面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避免矛盾激化,助力企业发展,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年以来未发生一件综治安案件,完成了维稳和综治工作目标任务。

(五)完成依法治区工作目标。一是认真开展税法宣传普及工作,重点开展了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月活动;进行窗口服务人员了对“首问责任制”等制度进行公开承诺;坚持开展送税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的“三进”活动,向全区纳税人邮寄个人所得税和土地使用税宣传资料3500余件;二是强化对餐饮娱乐业的管理,坚持“以票控税”。不定期对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发票的使用情况检查。今年以来收缴伪造的xx市有奖定额专用发票假的发票54份,票面金额2640元。;三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办事流程,对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四是对无证经营户进行全面清理,重点加大对农民街、城乡结合部、流动摊点、零时经营的个体户清查力度,共查处无证经营户474户。进一步营造了公平、公正、公开的税收法治环境,完成了依法治区工作目标任务。

(六)完成防邪工作目标。按照区防邪办、区委统战部的要求,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按时报送各种报表。

(八)完成统战工作目标。我局深入贯彻新时期新阶段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坚持将统战工作纳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确定分管领导负责统战工作;鼓励各民主党派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建言献策,做实事、办好事;积极参加“我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献一策”活动;支持和帮助本单位、本系统内的民主党派成员抓好学习,提高素质,开展调研,参政议政,发挥积极作用;按照统一部署,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

(九)完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确保责任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二是高度重视公共安全。意识到安全工作关键在平时,经常性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不留死角。三是强化宣传,普及知识。通过宣传,帮助干部职工了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树立人人参与防范的观念,增强自救互救能力。四是对全局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更换和增添消防设施,消除安全隐患。五是严格管理制度,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车辆安全使用。

(十)完成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加强宣传,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选编》,开展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学习和讨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为干部独生子女继续办理双全保险;及时完成其他表报、简报、信息任务。

(十一)完成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一是为纳税人提供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提醒服务、问需服务;二是加大了窗口的硬件投入,进一步优化办税环境;三是认真落实富民惠民措施,积极落实西部大开发、国产设备投资抵免、灾后重建、下岗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四是积极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完成了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

(十二)完成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目标。为完成此项目标,我局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在日常税收征管中,加强税法宣传,提高公众对税法的认知度及普及度;二是严格税收执法,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依法纳税环境;三是正确处理征纳关系,把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

(十三)完成信息化工作目标。坚持执行《税收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确保了信息安全和网络运行安全;为使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工作顺利完成,举办面向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上线申报培训会;为配合市地税局推行新的注销业务文书系统,举办了面向全局税收管理人员的注销业务新文书系统培训;为全力提高税收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化地税干部对税收数据管理系统的应用水平,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税收数据分析培训;完成了信息化建设任务。

(十四)完成武装工作目标。召开了单位退伍军人座谈会,组织退伍军人到xx区工业园区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为企业服务。

六、主要特色亮点做法

今年上半年,我局抓住项目投资这一拉动经济发展的牛鼻子,把握好青白江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省建院成都分校等195个项目、121亿投资拉动的机遇,在全市地税系统率先制定了《xx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全区建设项目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以项目为抓手,加强对项目立项、项目开工、项目进度、项目结算、税款入库全过程的跟踪和控管,对建设项目信息进行全面的收集、整理分析、形成信息库和分类清理。这一措施在项目税收管理方面取得良好效果,得以在全市地税系统推广。

七、存在问题

组织收入是地税工作的第一要务,在当前地税工作仍受制于去年“5.12”特大地震灾害和宏观经济危机带来的巨大不良影响形势下,我局下半年组织收入工作面临极大困难。

(一)经济的不确定性,导致税源萎缩。全球经济危机继续恶化,对我区企业的影响日益加深,导致一部份企业开工不足,效益下滑,导致短期内税源不断萎缩,攀成钢公司、华明玻璃纸等企业部份停工,影响地方税收1500万元。博能燃气公司售气量大幅下降,怡湖宾馆拆迁,影响地方税收500万元,蓝风化工效益下滑加之去年一次性税收,影响地方税收2100万元。迪奥植化、味之素、望晖石油管等11户出口型企业,受海外订单影响,出现程度不同的停产,影响地方税收670万元。危机进一步走势的不确定性,较为严重地制约了税收工作,也必将对下半年税收收入的完成带来不确定的影响。

八、下一步重点工作措施

按照区委、区政府“认清形势、坚定信心、迎难而上,超常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工作要求,结合xx区税源结构的实际情况,2019年下半年,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在上半年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攻坚克难,探索创新。

(二)严格依法组织收入,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禁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切实提高收入质量。严格落实局领导联系所、科室随分管领导与税务所挂钩的工作制度,考核与收入进度挂钩,使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心里有压力,同心协力、全力以赴做好组织收入工作。

(三)做好分析预测和比对工作。牢牢抓住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既要分析预测收入工作中的不利因素,做到对困难心中有数,又要更多分析查找出收入的增长点,找准收入任务的突破口。坚持联系企业制度,多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把握好经济的运行趋势;坚持每月主要收入指标运行分析,找准征管的薄弱环节,努力做到应收尽收,把握好税收的运行趋势。

(五)强化稽查职能作用。着重抓好以下几点:一是充分发挥稽查应有的职能:“依法治税”的职能、“以查促管”“以查促收”的职能、“外查偷税”“内查失职”的职能、“规范企业财务管理”的职能。二是抓好专项检查,包括上级安排的和局党组安排的专项检查。三是及时组织完成领导交办件和举报案的检查。四是协助纪检组做好“一岗双责”的落实。五是加强对欠税的清理。

(六)加强对企业的走访调查。通过深入企业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税收政策进行宣传解释及进行纳税辅导工作,可以及时反馈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税源信息的真实性,做好税源分析,同时也可以准确把握纳税人需求、做好对企业的税收服务。既要做到守土有责,寸土必争,应收尽收,又要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减轻企业负担,维护社会稳定。

近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为了有序开展20xx年税收专项检查,厦门市国税局决定以企业自查为先导、以税务机关抽查和重点检查为保障,组织该市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的出口企业及外贸供货企业开展税收自查。

此次自查的对象和范围包括:在20xx年度和20xx年度办理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出口退(免)税的外贸企业与生产企业,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的外贸出口供货企业。以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出口及供货源为自查重点,对照检查是否存在税收违法与违规事项。如有涉及税收违法行为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检查安排意见对我单位20xx年至20xx年1至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实收资本-,公司下设工程部、财务部、销售部、办公室等职能科室。目实现销售收入--x元。

二、自查情况

根据贵局大检查安排意见,我们重点对本企业20xx年至20xx年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为:

1.营业税检查情况:截止20xx年5月底,本企业少缴营业税:xx元;城建税:xx元;教育费附加:xx元;土地增值税:xx元;水利基金:2元;少缴税的主要原因是:20xx年6月公司竞拍土地12.64亩,当时的成交价为每亩地500万元,原计划土地拿到后能尽快开工建设,加快资金回笼,但由于在拆迁过程中个别住户设置障碍,以至于拖到现在无法拆迁,加之大部分住户的安置补偿、过渡费等费用使企业资金周转出现了严重的困难,因此造成了税款的拖欠。

2.代扣税检查情况

根据税务局要求,我们对建筑企业的税收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并积极进行了代扣代缴,尽管如此目前还有一些问题:

①由于工程未决算,目前已付工程款xx元,工程款暂未代扣税金。

②其他由于正在办理外派证,已付xx元,暂未代扣税金。

经过自查,我们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除积极补交税款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税收知识,改正错误,遵纪守法,照章纳税,为国家富强,企业发展尽我们应尽的义务。

一、企业基本情景:

X公司成立以后,主要是从事了对X市XX县当地的矿产资源的前期开发工作,公司投入了很多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成立了X公司分公司,相继对XX县可能存在矿产资源的矿点、矿点进行前期的办证、勘查、找矿等工作。同时,为开发当地的旅游资源,在XX县政府的要求下,投资成立了X有限公司。

由于矿产资源开发的前期工作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加上国家的政策的不断变化,X公司虽然开展了很多的工作,但由于该工作难度较大,过程复杂,至今虽已开展了五年多的工作,但尚未构成具有开发条件和价值的矿点。同时,由于资金需求量大,公司资金有限,前期开发工作时断时停,公司股东大部分的精力都花在寻找具有资金实力的合作开发者上,为此X公司除欠银行货款外,尚欠很多的私人借款。

二、企业涉税情景:

X公司近年来除开展以上工作外,另外的业务主要是承接了XX市当地在电站开发工作中的配套通信电缆施工工程业务。其中,20xx年取得收入245494元,开具普通销售发票,已缴纳增值税7364.82元。当年公司账面反映亏损964744.37元,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934513.92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20xx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其中开具普通销售发票143071.30元,开具通信工程款发票1319050.35元,已全部缴纳营业税,当年公司账面反映亏损469615.35元,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85412.95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当年预缴所得税为2321.04元。

三、本次税收自查情景:

我公司由于涉及的流转税业务主要是通信工程施工,在20xx年度取得收入245494元时,开具了普通销售发票,按3%的比例缴纳了增值税7364.82元。20xx年开具普通销售发票143071.30元,应缴纳增值税,由于我公司属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计算,应缴纳增值税为143071.30x0.03;1.03=4167.13元。

我公司20xx年取得收入245494元,20xx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在对我公司业务及发票开具情景进行全面检查后,异常是对公司的往来款项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分析,对预收账款、其它应付款各明细的构成原因、核算过程及相应原始凭证进行了落实,自查中发现20xx年度已挂账的预收账款-电站540000万元,由于当时核算时该款项属该电站上一级单位付款,后期一向未能处理,属已收款未确认收入项目,所以在此次检查中应确认该收入540000万元。

经对我公司成本费用情景进行全面的检查,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⑴、产品销售成本及结转方面存在的问题:

经检查,我公司20xx年取得收入245494元,账面反映产品销售成本198450元;20xx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账面反映产品销售成本1225994元。

⑵、期间费用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对我公司20xx年期间费用检查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①、房屋装修及设备款共87481.37元未采取摊销,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②、购入固定资产(电脑、办公家具等)57200元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未采取折旧方式进行摊销;

④、会务费、汽车超速罚款共3380元计入管理费用-其它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⑤、未取得正规发票入管理费用金额1760.40元未纳税调整。

⑥、支付的工程款80130元应计入施工成本科目。

②、未取得正规发票入管理费用金额6000元未纳税调整。

我公司在对20xx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资产类调整项目固定资产折旧62792。37元会计折旧和税法规定折旧一致,纳税调增金额62792。37元属编报错误。

4、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说明。

经过自查,我公司由于开具普通销售发票应补缴增值税4167.13元,我公司20xx、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应分别调整如下:

20xx年度:

调整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934513.92+540000+87481.37+57200+9751.72+3380+1760.40-80130=-154813元

调整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385412.95+494932.87元+3276.05+6000=148798.97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48798.97元x25%=29699.74元-2321.04元=27378.7元

以上所述为我公司本次自查的情景总结,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为配合分行个人金融部开展201X年尽职监督检查,本着规范业务经营,强化风险管理,扎实推进合规管理和风险防范,增强全员合规经营意识,减少案件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稳健运行,我行进行了严格规范的自查活动。现将有关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审查:

第一,个人贷款业务方面

第二,客户管理系统方面

第三,客户关系维护方面

由于我行人员不足,尚不存在专门的客户经理,大堂经理和客户维护人员。对此,我行根据《客户关系营销管理工作指引》要求指派专门兼职人员负责,维护重要客户和贵宾客户。并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培训,以保障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第四,基金代销业务合规方面

第五,个人理财及贵金属方面

在自查过程中我行发现以前销售个人理财产品中有个别客户存在尚未填写《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等资料,保管也尚不完善。对此,以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贵重金属业务尚未开办。

为帮助纳税人开展税收自查工作,特制订了本指南,供纳税人在实际工作中使用。本指南针对行业的特点和可能存在的问题,介绍税种的自查要点;本指南未列举到的,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自查。自查期间,企业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对全部经营活动进行全面自查。自查工作应涵盖企业经营活动涉及的全部税种,自查电子表格不足以填写的,可另用附件说明。

一、自查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建筑业企业。

二、自查范围

1、范围: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纳税情况,若有涉及到以前税收违法行为的,应按规定向前追溯。

2、税种范围: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的税费及基金,其中以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重点。

3、发票范围: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其他大额发票的真伪。

4、自查期限:至20xx年6月20日结束

三、自查内容

Ⅰ、营业税

(一)收入方面

应全面检查各种应税收入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1.是否按规定确认工程价款,隐匿收入或延迟申报纳税。

(1)合同明确规定付款日期,是否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收入;

(2)合同未明确规定付款日期,或未与甲方(发包方)签订书面合同,在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后是否确认收入;

(3)预收工程款,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

2.是否将整体工程分解记账,没有将部分或全部的安装、装饰等其他工程收入并入该项工程总造价内核算

3.是否将甲方提供的材料价款等计入计税依据

以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工程,是否只将人工费、管理费等劳务收入作为营业税计税依据,未将甲方提供的材料、动力等价款计入计税依据,未申报纳税。

4.是否按规定结转工程价款以外的各项收入

(1)是否结转在工程价款以外收取的机械作业收入、材料转让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项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或者虽按规定核算工程价款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但未申报纳税。

(2)是否将临时设施费、劳保统筹、远征费、二次搬运费等收费项目确认为收入。

(3)超计划、超面积施工部分是否只确认成本,未确认收入。

(4)水暖、电照、给排水、宽带等施工项目的收入是否全额确认。

(5)是否将材料差价款、抢工费、优质工程奖、提前竣工奖等价外收入直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盈余公积”、“利润分配”等账户进行核算,或者直接冲减费用。

(6)设备出租收入是否确认收入。

5.发包方以物偿债,承包方是否按规定确认工程价款

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实物或劳务抵偿工程价款等应付款项,承包方未按规定确认工程价款,隐匿应税收入。

6.是否将工程价款直接冲减工程成本或费用、抵偿债务或换取材料

7.是否将工程质量差和延误工期的罚款等是否直接冲减工程价款

8.非主营业务和其他应征营业税的行为是否计税,是否将非主营业务高税率的项目混作低税率项目申报纳税

9.是否以自建自用建筑物名义隐匿收入

(1)是否利用自建自用建筑物不征收营业税的政策,以自建自用建筑物名义向关联企业提供建筑劳务,未确认应税收入。

(2)出租、出售自建自用建筑物取得收入,是否未按照规定申报纳税。

10.是否隐瞒挂靠工程项目的工程价款收入

(二)其他方面

1.异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是否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1)是否按月就其本地和异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取得的全部收入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就其本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缴纳营业税。

(2)是否自应申报之月(含当月)起6个月内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其异地建筑业应税劳务收入的完税凭证(若否,应就其异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

2.其他营业税涉税问题

(三)、涉及股权转让企业的营业税

1.买卖金融商品营业税检查

(1)检查买卖金融商品价差收入的准确性。检查“长期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科目,对于卖出的金融商品,根据企业金融商品买卖统计表核对成本结转是否正确,价差收入的计算是否准确。特别注意股票分红派息后的成本计算是否准确。

(2)检查金融商品分红派息收入的准确性及完整性。检查持有金融商品取得的分红、债券利息收入是否已缴纳营业税。通过查询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公告及债券的派息公告等,检查金融商品的分红、利息收入计提是否正确。

(3)检查是否存在跨结转的买卖金融商品价差负差。检查是否存在利用买卖金融商品价差负差结转至下一年抵减计税营业额的情形。

(4)检查买卖金融商品的价差收入核算是否正确。检查是否将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品种统一归为“金融商品”,检查是否将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纳税期内进行相抵,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检查是否扣除了金融商品买卖的交易税费,造成少申报缴纳营业税。

(5)投资收益。检查金融商品卖出时,成本结转的准确性;检查分红派息计提的准确性、完整性。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检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债券的派息金额。

(7)应付账款或预收账款等往来科目,检查明细科目,检查是否存在未确认收入的应税收入。

(8)已缴税金与已提、已申报税金是否一致,检查“应交税金”、“银行存款”。

Ⅱ、企业所得税

应全面检查各种应税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税前扣除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

(一)收入方面(内容参考营业税)

企业是否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劳务收入总额,根据纳税期末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劳务收入。

(二)成本费用方面

1.是否混淆成本归属期,提前结转或多结转工程成本费用

(1)提前结转未完工工程成本。企业是否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为当期劳务成本。

(2)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提前转入工程成本。

(3)擅自缩短临时设施的摊销期,虚增临时设施摊销成本。

2.是否虚列材料成本,虚增工程成本

(1)虚列已耗用材料的单价、数量,虚增材料成本。

(2)将尚未耗用的材料列入成本。

(3)将不属于材料成本、不能税前扣除的其他费用列入材料成本。

(4)取得虚开发票或虚构购进材料业务,虚增材料成本。

(5)材料成本的贷方差异有无长期不调增利润。

(6)已竣工的工地剩余已领用材料有无办理退料手续冲减成本。

3.营业费用方面

(1)固定资产折旧的检查

①是否未按规定年限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

②是否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

③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是否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

(2)租赁费摊销方面

①租赁固定资产,是否一次性列支租赁费,未在租赁期限内平均摊销费用。

②融资租赁时,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期短于该项固定资产法定折旧年限,对每期支付的租赁费高于按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计算的折旧额的,其超出部分不得作为本期成本、费用。是否列支设备租赁费高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折旧额。

③有否将经营租赁时发生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费用如车辆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列入管理费用。

(3)计税工资方面

①是否虚列人工费用,虚增工程成本

是否虚列施工人员数量、虚列应付工资,虚增人工费用。

②工资支付是否合理。

如以发票报销的方式,为员工报销交通补贴、医疗费;以劳动保护费名义支付给职工人人有份的误餐费;以会议费、公杂费、宣传费名义列支部分职工奖励费;在劳动保险费中列支职工交通意外保险、员工子女保障保险等商业保险,未计入职工工资进行纳税调整。

(4)“三费”方面

①计提基数是否准确。企业发放的住房补贴,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依据。②是否重复列支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或者列支或提取的数额是否超过规定比例。

(5)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的检查

将应计入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项目的支出以会议费、差旅费、公杂费、办公用品等项目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在申报时,是否未按税法计算的限额进行纳税调整。

(6)是否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扣除费用。

4.各项损失是否按规定报批,是否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5.购臵、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购臵或开发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是否不作为资本性支出,而直接计入财务费用;高于同类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支付的利息是否调整;向关联方借款利息调整是否正确。

6.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它费用支出是否税前扣除;逾期完工的违约金、赔偿金、逾期还贷的罚息是否挤占成本。

(三)发票方面

1.是否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开具假的发票或虚开发票

(1)异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企业开具从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领购的发票。

(2)向发包方开具假的发票,以隐匿收入,少缴税款。

(3)虚增工程价款或虚构部分业务,向发包方提供虚开的发票,发包方据此虚增固定资产价值或虚增税前扣除额。

2.是否以不合法凭证列支各项成本、费用

(四)其他企业所得税涉税问题

1.工程完工后余料和残料的变价收入、销售废旧包装物收入是否入账。(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

2.从低税率地区分回的投资收益是否按规定补税;

(五)、涉及股权转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

1.收入总额的检查。一是检查股息分红、债券收益、汇兑收益是否全部按规定入账;二是检查各种金融商品买卖收入的确认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将已实现的收入挂在往来账或体现在账外而不确认收入的情况。

2.检查税前扣除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

二是检查是否存在多列费用的情况,检查“投资收益”账户,核实是否将与金融商品交易无关的费用计入该账户。检查费用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虚开发票虚增成本情况;根据员工考勤记录、工时记录、工资标准等,检查是否存在虚增人员工资、奖金套取现金情况。

四是对各资产税务处理的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准确界定各项资产,有无将资本性支出一次性税前扣除;有无将不征税收入用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资产,在税前扣除或摊销。

五是检查企业填报的各项损失,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虚报财产损失、虚报投资性支出损失和虚报借款的坏账损失等虚增成本的情况。

Ⅲ、个人所得税

(一)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发给职工的奖金、实物以及其他各种应税收入,是否足额、准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以发票报销方式或定额发放交通补贴、误餐补助、加班补助、通信补贴等,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交通补贴、通信补贴如果所在省制定了税前扣除标准的,在标准限额内的部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为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等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

(四)是否以发票报销的方式套取现金,支付给个人奖金、回扣、提成等,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五)支付给无用工手续的临时工工资,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六)、向股东派息分红是否足额代扣代缴税款,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七)、是否存在利用企业资金支付个人消费性支出或购买家庭财产而未计个税的情况。

Ⅳ、其他税种

(一)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等建筑材料,用于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于移送时是否申报缴纳增值税。(如进行账务处理时将水泥预制构件等建筑材料的生产地点登记为施工现场;将生产水泥预制构件等建筑材料耗用的原材料、人工费用等成本费用分解计入工程施工成本。)

(二)是否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缴纳印花税。

(三)增加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是否缴纳印花税。

(四)将工程转包、分包给其他纳税人,所签订的分包、转包合同,是否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五)经营自用的房屋,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六)对房产进行改造、扩建,增加的房产原值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七)同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是否计入房产价值,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八)是否按规定将相应的土地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据以征收房产税。

我行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国有金融企业。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结算;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注册登记等代理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我行于1985年2月28日正式批准成立。设有营业网点、综合办公室、个人业务部、运营财会等部门。我行遵循金融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我行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

根据贵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查前约谈通知》吉地税稽约通(20xx)795号的文件精神,我行于20xx年4月12日至16日,对我行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缴纳的地方各税和“三金一费”情况及开具、使用发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我单位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我总行开发的“新会计核算与报告系统(IFAR)”软件功能强

大,营业税的各项收入,都由系统自动生成,准确率高,因而计税基础数据非常准确。

1、我行不存在各项应纳营业税收入长期挂账,不按规定及时结转收入的情况。

2、我行不存在罚款、罚息、加息、邮电费、账单费等不全额计缴营业税的情况。

3、不存在企业的贷款利息收入记在“金融企业往来收入”,不按规定申报纳税的情况。

4、不存在超过税法规定逾期贷款利息不根据权责发生制计入利息收入进行申报纳税的情况。

5、不存在贷款利息收入直接冲减成本或费用的情况。

6、不存在购建固定资产的过程中一方出资、一方出地,按面积比例分配实物,不按规定申报纳税的现象。

7、不存在发生贴现收入,不按规定缴税的问题。

8、不存在销售不动产少缴营业税的问题,不存在出租房屋、厂房、机器设备、抵债资产变现收入未缴营业税的问题。

9、不存在银行受托理财业务收取的手续费收入未按照规定纳税问题。

10、不存在劳务、资产抵债未并入收入问题。

二、企业所得税

我行企业所得税由总行统一缴纳。

三、个人所得税

1、不存在扣缴义务人对工资、薪金、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发放已达到应纳税标准的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的情况。

2、没有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相混淆,少扣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3、我行无“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账户。

4、不存在不按会计制度核算,将管理部门的某些奖金直接通过“管理费用”科目以现金形式发放,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5、不存在通过“应付福利费”账户发放实物和现金,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6、不存在将租金或营业外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户贷方,然后再通过该账户给企业职工发放实物或现金,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7、不存在对个人一次取得的数月奖金、年终加薪,不按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税款,而按全年月份分摊计算少缴个人做的税的问题。

8、不存在行里代职工买保险,保险公司一次性返还保金,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四、房产税

1、我行没有免税的自用房产和免税的房产。

2、不存在在房产出租时未按规定申报纳税的问题。

3、不存在未按规定采用从价计征或从租计征房产税的问题。

4、不存在以不同名义挂记所支付的租金收入,将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化整为零,少缴房产税的问题。

5、不存在自行建造的应税房产交付使用后,长期挂“在建工程”账,既不办理竣工结算,也未申报缴纳房产税的情况。

6、我行未有固定资产未入账,但已办理了工程结算或已实际使用的房产。

7、不存在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未按规定增加房屋的问题。

五、土地使用税

1、我行按照房产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面积缴税,土地面积正确,非房产面积一并申报纳税。市区内土地等级和县以下土地等级划分正确,单位税额正确。

2、不存在每期应纳的土地使用税未按期缴纳入库的问题。

六、印花税

我行有“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和“借款给合同印花税”,都如期上交,没有遗漏,税率正确。

七、发票

自查中未发现发票开具、使用错误。

八、“三金”一费

我行按规定正确缴纳了“残疾人保障金”和“工会经费”。我行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报表申报及时,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税收制度。按时上缴税款。

为切实加强我局财政票据管理,规范非税收入征收行为,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票据年检的通知》(财非税20xx号)要求,对我局20xx年度财政票据使用和管理情况深入开展了自查。通过自查,我单位票据管理规范,无违规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

局党组高度重视票据管理工作,为切实搞好这次票据自查工作,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指定财务股负责对20xx年以来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

二、严密组织。

为确保自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局财务股将票据管理自查工作与本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自查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将自查工作与提高人员素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突出重点。

局财务股在自查工作中重点突出了使用票据所执行的文件依据是否合法、是否建立财政票据管理制度、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及财政非税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等内容。

1、通过自查,我局20xx年度共领有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本,字号为财专字(20xx)01*1-018**00,共计份,填开。20xx年度共领有**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本,字号为财通字(20xx)018**6-01**450共填开份,作废*份;字号为财通字(20xx)25**76-25**00共填开份,作废*份;收入等共计**元,全部入账。

2、通过自查,在领购和使用的财政票据方面均依据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申领,文件依据合法有效,在收费过程中不存在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乱罚款等到现象。财政票据填写规范、完整,无相互串用行为;无擅自印制或涂改、伪造财政票据等现象;票据所开金额与收取金额完全一致,不存在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超出规定范围收费现象;无丢失损毁财政票据行为。

3、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完善。指定了专人管理票据,建立健全了票据管理制度,设置了票据管理台账。

通过这次自查,充分认识到了财政票据管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今后我局将继续健全和完善票据管理长效机制,在财政票据的领、用、销、存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逐年提高管理水平,使我局的财政票据管理更加规范。

根据荆州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财政票据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从三个方面汇报如下

一、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情况我院购领和使用财政票据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无自立收费项目、无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无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乱收费问题。

二、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制度我院由主管会计专人管理财政票据

建立了财政票据登记制度,设置了财政票据管理台帐;按规定领取了《财政票据购领证》,实际领购财政票据数量及种类与《财政票据购领证》记录相符;财政票据各栏填写规范、准确、完整,无相互串用行为;无丢失毁损财政票据行为;无用财政票据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对使用完毕的财政票据按顺序清理存根,并按规定妥善保管,严格执行了财政票据管理制度。

三、加强了非税收入资金管理我院非税收入按规定纳入了单位统一财务管理,按规定缴纳了财政专户,做到了及时上缴、账目清楚。

此次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自查工作,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到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努力夯实基础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工作,逐年提高管理水平,让我院的管理更加规范。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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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财税探讨]企业投资纪念币等收藏品的财税处理税月如歌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不对纪念钞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纪念钞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01 2、普通纪念币的会计处理 普通纪念币的性质和纪念钞相同,会计处理相同。 01 3、贵金属纪念币的会计处理 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4687617.html
8.金融企业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金融企业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 (商业银行专用) 一、资产类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包 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企业(银 行)按规定缴存的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存款,也通过本科目https://doc.mbalib.com/view/218acb7fb748e9e19ac0608597e1cfa9.html
9.购买贵金属如何入账专票抵扣购买贵金属如何入账以及专票抵扣的问题,涉及到企业财务和税务处理的多个环节。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贵金属购买入账处理 若企业购买的贵金属作为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应计入“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科目。同时,根据购买的价款和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若企业购买的贵金属作为投资,如https://ailegal.baidu.com/legalarticle/qadetail?id=4120eedf389d360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