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金融资产的减值(续)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
下跌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和当前公允价值之间
的差异扣除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表明其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还包括该投资的公允价
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本集团考虑下跌的期间和幅度的一贯性,以确定公
允价值下跌是否属于非暂时。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越大、波动率越
值的客观证据。一般而言,本集团通常认为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40%为严重下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回升且
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
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而是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将其公允价值的回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
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不得转
回。
10.重组贷款
如果条件允许,本集团将力求重组贷款而不是取得担保物的所有权。这可能会涉
及展期还款和达成新的贷款条件。一旦对条款进行重新协商,贷款将不再被视为
逾期。管理层继续对重组贷款进行审阅,以确保其符合所有条件并且未来付款很
可能发生。该贷款继续以单项或组合方式进行减值评估并采用初始实际利率进行
计量其减值准备。
第25页
1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
当满足下列条件时,某项金融资产(或某项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某组相类似的金
融资产的一部分)将被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保留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
利,但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无重大延误地全额支付给
第三方的义务;且本集团已转移几乎所有与该金融资产有关的风险和报酬,
或虽然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不
过已转移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当本集团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保留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
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也没有转移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则本集
团会根据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
如果本集团采用为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担保的形式继续涉入,则本集团的继续涉
入程度是下述二者中的孰低者,即该金融资产的初始账面金额或本集团可能被要
求偿付对价的最大金额。
资产证券化
作为经营活动的一部分,本集团将部分信贷资产证券化,一般是将这些资产出售
给结构化主体,然后再由其向投资者发行证券。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前提条件参
止确认,从第三方投资者筹集的资金以融资款处理;对于符合部分终止确认条件
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上按照本集团的继续涉入程度确认该项
金融资产,其余部分终止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
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终止确认部分的
账面价值与其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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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续)
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附回购条件的金融资产转让,根据交易的经济实质确定是否终止确认。对于将予
回购的资产与转让的金融资产相同或实质上相同、回购价格固定或是原转让价格
加上合理回报的,本集团不终止确认所转让的金融资产。对于在金融资产转让后
只保留了优先按照公允价值回购该金融资产权利的(在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
情况下),本集团终止确认所转让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12.可转换工具
对于本集团发行的可转换为权益股份且转换时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对价的金额固
定的可转换工具,本集团将其作为包含负债和权益成分的复合金融工具。
价值(包括其中可能包含的非权益性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再从复合金融工
具公允价值中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作为权益工具成分的价值,计入权益。
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
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初始确认后,对于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负债成
分,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权益成分在初始计量后不再重新计量。
可转换工具被赎回时,赎回支付的价款以及发生的交易费用被分配至权益和负债
成分。分配价款和交易费用的方法与该工具发行时采用的分配方法一致。价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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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优先股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的优先股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结合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这些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
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本集团对于其发行的同时包含权益成分和负债成分的优先股,按照与含权益成分
的可转换工具相同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本集团对于其发行的不包含权益成分的
优先股,按照与不含权益成分的其他可转换工具相同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
本集团对于其发行的应归类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入权
益。存续期间分派股利或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依照合同条款约定赎回优
先股的,按赎回价格冲减权益。
14.衍生金融工具及套期会计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并以其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
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当某些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与其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存在紧密关系,并且
该混合工具并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时,则该嵌入式衍生金融
工具应从主合同中予以分拆,作为独立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这些嵌入式衍生金
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
普通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基于市场普遍采用的估值模型计算公允价值。估值模型
的数据尽可能采用可观察市场信息,包括即远期外汇牌价和市场收益率曲线。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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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衍生金融工具及套期会计(续)
套期会计
期项目或交易、所规避风险的性质,以及集团如何评价套期工具抵销被套期项目
归属于所规避的风险所产生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有效性。本集团预期这
些套期在抵销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方面高度有效,同时本集团会持续地对这
些套期关系的有效性进行评估,以确定在其被指定为套期关系的会计报告期间内
确实高度有效。
某些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在本集团风险管理的状况下虽对风险提供有效的经济套
期,但因不符合套期会计的条件而作为为交易而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其公
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符合套期会计严格标准的套期按照本集团下述的政策核
算。
公允价值套期
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本集团的已确认资产或负债、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
或负债、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的套期,其中公允
价值的变动是由于某一特定风险所引起并且会影响当期损益。对于公允价值套
期,根据归属于被套期项目所规避的风险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调整被套期项目
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公允价值套期中被套期的项目,若该项目原以摊余成本计量,则采用套期会
计对其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按实际利率法在调整日至到期日之间的剩余期间内
进行摊销。
当未确认的确定承诺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则该确定承诺因所规避的风险引起的
损益。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也计入当期损益。
当套期工具已到期、售出、终止或被行使,或套期关系不再符合套期会计的条
件,又或本集团撤销套期关系的指定,本集团将终止使用公允价值套期会计。如
果被套期项目终止确认,则将未摊销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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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套期
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
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本集
团的损益。对于指定并合格的现金流量套期,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
期的部分,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当被套期现金流量影响当期损益时,原已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利得
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当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被行使,或者
套期关系不再符合套期会计的要求时,原已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
暂不转出,直至被套期的预期交易实际发生。如果预期交易预计不会发生,则原
已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5.交易日会计
所有按常规方式进行的金融资产的买卖均在交易日确认,即在本集团有义务购买
或出售资产的日期确认交易。按常规方式进行的买卖指买卖的金融资产的交付均
在按照市场规则或惯例确定的日期进行。
16.金融工具的列报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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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交易(包括证券借入和借出交易)
根据协议约定于未来某确定日期回购的已售出资产不在资产负债表内予以终止确
认。出售该等资产所得款项,包括应计利息,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卖出回购款
项,以反映其作为向本集团贷款的经济实质。售价与回购价之差额在协议期间内
按实际利率法确认,计入利息支出。
相反,购买时根据协议约定于未来某确定日返售的资产将不在资产负债表内予以
确认。为买入该等资产所支付的成本,包括应计利息,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买
入返售款项。购入与返售价格之差额在协议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确认,计入利息
收入。
证券借入和借出交易一般均附有抵押,以证券或现金作为抵押品。只有当与证券
表中反映。所支付的现金或收取的现金抵押品分別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借入的证券不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如该类证券出售给第三方,偿还债券的责任
确认为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负债,并按公允价值计量,所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
当期损益。
18.贵金属
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本集团非交易性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成
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较低者进行后续计量。本集团为交易目的
而获得的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并以公允价值于资产负债
的积存贵金属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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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投资
本行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按
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通过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
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以
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
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
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
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
始投资成本;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联营及合营企业投资
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或本行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
或本行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且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一项安排。本集团对联
营及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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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长期股权投资(续)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
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
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以下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本集团
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计入股东权益,并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
权益变动的份额时,本集团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
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调整后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
收益等。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持股
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销。内部交易产
失。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
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
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
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按相应的比例
转入当期损益。
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
法,详见附注三、25。
20.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
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
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后的余额列
用状态前而产生的其他支出。对为本行重组改革目的而进行评估的固定资产,本
行按其经财政部确认后的评估值作为评估基准日的入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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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续)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各类固定资产
(不含飞行设备及船舶)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5-35年3%2.77%-19.40%
办公设备及运输工具
(不含飞行设备及船舶)3-6年-16.67%-33.33%
经营性租出固定资产为飞机、飞机发动机及船舶,用于本集团的经营租赁业务。
本集团根据每项飞机及船舶的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并通
过外部评估机构根据历史经验数据逐项确定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为15至
25年。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以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
定折旧。
如果组成某项固定资产的主要部分有不同的使用年限,其成本以合理的基础在不
同组成部分中分摊,每一组成部分分别计提折旧。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末对固定资产的剩余价值、使用年限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在
适当的情况下作出调整。
当一项固定资产被处置、或其继续使用或处置预计不会对本集团产生未来经济效
益,则对该固定资产进行终止确认。对于资产终止确认所产生的损益(处置净收
入与账面值之差额)计入终止确认当期的利润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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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包括正在建造的办公楼及其附属物和设备的成本。在建工程成本包括设
备原价、建筑和安装成本和发生的其他直接成本。
在建工程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列为固定资产,并按有关的折旧政策计提折
旧。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
22.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
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
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
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
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本集团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40至70年。其他无形资
产主要包括软件等。
本集团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
定资产核算。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
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每年
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
进行调整。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在每个会计期间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如果有证据表明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按上述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政策进
行会计处理。
本集团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
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三、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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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
主要包括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和租赁费等。租赁费是指以经营性租赁方式租入
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用,根据合同期限平均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根据合同
或协议期限与受益期限孰短原则确定摊销期限,并平均摊销。
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将尚未摊销的项目的摊余
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4.抵债资产
抵债资产按其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按其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孰低进行后续
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抵债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25.资产减值
本集团对除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及商誉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
的,或资产有进行减值测试需要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
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的使用价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
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如某资产
的账面余额大于可收回金额,此资产被认为发生了减值,其账面价值应减记至可
收回金额。在评估资产的使用价值时,对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以反映当前市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