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县稀贵金属再生利用产业发展情况
(一)稀贵金属再生利用产业发展现状
(二)财政支持稀贵金属再生利用产业发展概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稀贵金属再生利用产业发展,围绕稀贵金属再生利用产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措施,县财政局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在产业扶持政策制定、科技创新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有效推动了产业发展。
在加大资金投入方面:该县努力争取上级资金,统筹安排县级资金,大力推动永兴稀贵金属再生利用产业发展。2013--2018年财政直接投入资金7亿多元,包括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专项资金(第一批)0.75亿元,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资金3亿元,其他各类上级资金0.6万元,县级财政资金3亿多元。对于入驻园区发展的稀贵金属资源利用企业,积极落实郴州市关于支持产业园区发展的“20条新政”和财源建设“12条”措施,从产业布局规划、管理体制、扶持政策等方面支持产业园区提质增效。在2018年,明确财政资金除适当支持必需的配套设施外,主要用于支持园区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企业科技创新。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上,为推进县经开区及其下辖的高新技术产业园、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园,县稀贵金属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集中区及其下辖的柏林工业园、太和工业园“两区四园”平台建设,通过多方筹资,累计投入资金40多亿元。
在落实减税降费方面:严格落实上级“减税降费”要求,逐项落实到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外部环境,激发企业发展活力。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直接为企业减负2000余万元、2500万元、1900万元。2018年,又继续落实国家关于降低部分行业增值税税率的政策规定,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对部分行业实行增值税留抵退税,提高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应纳税所得额上限标准,提高企业新购入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上限标准,落实好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收入免征增值税等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另一方面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大力清理省立项收费项目,实现了省立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零”。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取消、停征、降低中央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策规定。
在提升服务方式方面:在机关内部建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受理”等机制,优化办事程序。在涉企资金拨付上,不断简化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通过给审批程序做“减法”,为提高企业满意度做“加法”,切实以服务水平提高不断推动营商环境的提质升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永兴县财政局在推动该县稀贵金属再生利用产业发展过程中,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产业自身原因,也有财政投入力度有限等客观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从产业自身来看:
3.企业外购废渣废料入账难。2011年至2015年上半年,该县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外购废旧物资,通过开具手工版收购发票解决入账问题。从2015年9月起,全国增值税发票开票系统升级之后,取消了手工版发票,只有电脑版发票。当前该县存在稀贵金属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取得的废渣废料未取得发票问题,按政策规定不能采用收购发票,导致企业无法入账,存在企业帐外经营风险。在目前全国稀贵金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处于低迷的困境下,稀贵金属企业要稳定发展,迫切需求优惠、便捷的税费征收环境和机制,需享受比照农副产品税收票据开具的便捷和优惠(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属于免税范围,企业收购此类产品时依然允许开具普通发票代替收购发票)。参照目前郴州市有关企业的做法,允许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代替收购发票,解决企业入账难题。
(二)从财政部门来看:
2.资金投入力度有限。该县的税源主要依靠“房”、“煤”、“建”、“银”、“电”等资源型税收(冶炼和煤炭)和一次性税收(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对土地、矿产、水电等要素资源依赖性较大。受近年来宏观经济下行和自身产业转型影响,财政收支矛盾问题进一步加大,财政有限资金主要用来支撑“三保”,难以挤出大量资金支持企业发展。目前财政扶持基本上以每年1.2亿元的产业扶持资金为主,扶持力度十分有限。
三、措施和建议
(一)大力推进“中国银都”发展首选战略
按照建设白银生产、白银贸易、白银文化、白银投融资“四大基地”的战略构想。大力推进标准化和品牌建设,积极开展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制定白银等稀贵金属一系列的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标准,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标准体系。集中力量打造3-5个在国际国内市场具有较强影响力、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努力培植2-3个销售收入过100亿的国内知名白银品牌企业,大力扶持1-2家以白银为主业的上市公司,彰显“中国银都”的魅力。
(二)积极转变投入方式
进一步整合资金,集中投入,重点支持税收贡献大、成长性好、社会效益高的稀贵金属再生利用企业发展。整合产业引导资金,统筹管理,集中使用,积极转变财政投入方式,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探索成立产业引导基金,围绕全县重点产业尤其是稀贵金属再生利用产业等财税收入支柱产业,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认真研究产业政策,及时掌握国家和省市的最新政策动向,结合现有产业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地策划包装项目,及时申报,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建立稀贵金属企业上市扶持引导机制,通过考核奖励、费用补助等方式,大力推动优质稀贵金属再生利用企业上市直接融资。深化财政、银行、担保合作机制,探索建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和“园区贷”等融资风险补偿政策,撬动合作银行增加贷款授信额度,放大财政资金引导效应,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在稀贵金属再生利用企业经营过程中,强化对企业信息服务,积极帮助企业了解和掌握新的扶持政策,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帮助企业提高经营决策水平,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