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金银饰品是指由金、银、铂等贵金属材料及其合金制成的饰品。
2.经营者不得经营那些金银饰品?
答: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经营无印记、无标识物及标识内容不符合本规定的金银饰品。
3.金银饰品印记应当包括那些内容?
答:第八条规定,金银饰品印记应当包括材料名称、含金(银、铂)量。单件金银饰品重量小于0.5g或确难以标注的,印记内容可以免除。一件金银饰品由金、银、铂三种贵金属的两种或三种制作的,所用贵金属材料的名称和含金(银、铂)量均应作为印记内容。金银饰品印记应当由生产者打印在金银饰品上。
4.国家对金银饰品的其他标识物有何规定?
答:第十条规定,金银饰品的其他标识物可以是一个或者数个,其他标识物的内容应当包括金银饰品名称、材料名称、含金(银、铂)量、生产者名称、地址、产品标准编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按重量销售的金银饰品还应当包括重量。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