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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项目病房楼工程
幕墙及外门窗制作安装工程招标文件
编制单位:****
第一部分一般条件
第一条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具有建筑企业工程施工三级以上资质的单位。具有丰富施工能力并在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1.2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1.3投标方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招标方要求,工期在招标单位要求基础上只能提前,有能力实现这两个目标的投标者才有投标资格。
第二条对投标单位代表的要求
第三条招标原则
3.1本工程按照招标条件,以“公开、公正、平等竞争”为原则,采用多家公开竞标方式投标,依据“合理低价标”确定中标单位。
第四条对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要求
对投标单位拟派项目施工管理班子的基本条件:
4.1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施工合同中要求明确投标书中的项目经理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
4.2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第五条招标文件组成
5.1招标条件;
5.2幕墙及外门窗装饰深化图纸;
5.3现场情况说明。
第六条投标文件组成
6.1此次招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
6.2投标人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施工图纸和结构施工图纸,结合公司自身的管理水平进行投标报价;
6.3投标人在网上进行报价的同时,须以附件形式上传报价组成,格式见附件。
第七条投标注意事项
7.1凡是获得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的投标单位,均应当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保密、妥善保管。
7.2若投标者对招标文件任何条款有不明之处,须立即通知招标单位以便在截至投标之前能予以解答;
7.3投标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招标清单项的格式进行报价,任何不依从此点而按其它原则或方式编写的投标书,其投标后将不被考虑。报价若含有与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不符的额外要求,则其投标亦将不被考虑。如果有任何其它建议,可另外列明该建议及其对工期及报价的影响;
7.4若投标者在递交报价后发觉有错误,可书面更正,该书面更正只要在截至投标前递交,便可获接纳;
7.5投标者在投标之前,对本工程的一切施工图纸、技术说明、本招标文件、分包协议条款、合同条件及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以及地下情况,应该认为均已详细研究和完全明了,并到现场实地查看;投标者将被视为已充分了解并已接受本工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位置、周围环境、道路、交通、材料堆放场地等;保证所投之标正确无误,如有错漏由投标单位负责。
7.6开标后招标单位发现投标文件有任何错误或疑问,可以向投标单位提出书面询问,但询问并不表示改变投标文件,亦不减少投标方的任何责任。对于此种询问,投标方应在收到后两天内向招标单位书面答复;
7.7招标文件及分包协议/合同条件所附条款未列明的细节,投标单位可及时询问或提交建议(以附件形式上传);
7.8投标工作安排
7.8.2日期安排
踏勘现场:网上发布招标文件后的第3**天(不含发布当天);
7.8.3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于上述注明的日期前,完成网上投标,逾期无效;
2.投标书的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请勿遗漏;
7.9投标有效期为30天,在此期间内,本招标文件及回标文件对各投标者均有约束力。
7.10招标单位有权在议标过程中以修正文件形式修改本招标文件,各投标者不得因此而提出疑义;
第八条评标
8.1评标原则:招标单位根据第三条要求,选择最适当的投标方中标。
8.2评标依据:费用、工期、质量、**配置、投标方信誉等;
8.3评标形式
8.3.1本次开标采取不公开开标;
8.3.2评标依据:经济标。
第九条废标条件
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无效:
9.1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填写;
9.2逾期未进行网上填报;
第十条中标通知
10.1发包单位向中标的投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发出未中标通知书。
10.2中标通知书是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部分专用条件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医院**医院项目病房楼
1.2工程地点:****市**
1.3建筑面积:56027平米
二、招标形式及招标范围
2.1本招标工程采用邀请多家投标综合评定的方式
2.2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外立面玻璃幕墙、铝单板幕墙、外立面门窗及外立面其他装饰工程等。
2.3防水做法:详见附件。
三、招标方提供的**、材料及其工作
3.1**:
3.1.1临电提供到二级箱;
3.1.2临水提供到楼层;
3.1.3提供现场道路及导向牌;
3.1.4提供现场安全标志。
3.2材料:无
3.3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招标方负责组织图纸技术交底,审查投标方的施工方案。
3.4开工前负责提供符合**市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施工作业面及安全施工保障条件。
3.5负责办理完成施工现场所需的各种证件。
3.6协调施工与其它工序施工之间的关系。
3.7及时提供投标方施工所需指令、批文、图纸洽商等有关工程文件。
3.8监督检查投标方施工,办理验收手续。
3.9机械:无
四、投标方须完成以下工作,并视为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4.1基本工作
4.1.1投标方应提供本招标文件第三条(招标方提供的**、材料及其工作)以外的所有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及设备,其材质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设计之要求并在招标方认可的合格供应商中采购,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4.1.2本工程严格执行“样板制”,每道工序均须提前做样板,经招标方、业主及监理三方认证能够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投标方的样板不能达到上述三方联合检查的质量要求,则在三日内限期退场,由此给招标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4.1.4投标者承诺一旦中标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两日内进场并具备施工条件;
4.1.5按招标单位要求及有关法律、章程及法规等要求,及时完成有关所需的文件,以便招标单位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及领取所需的许可证;
4.1.6投标者应在进场前自行办理完进入**市施工手续,****政府规定的有关费用,如因未办完或未办理进京施工手续而导致的损失由投标者自行承担,并赔偿招标单位因此而发生的损失;
4.1.7投标者承诺现场组织管理遵照招标单位的CI战略、ISO9002质量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运作方式运行,投标者在中标后所编制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计划文件,经招标单位审批后方可贯彻实行,以确保完善该质量体系,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招标单位将向投标单位索赔所有的经济上及工期上的损失;执行招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按要求编制详尽的施工方案,报招标单位审批后贯彻执行。施工方案一经确定,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
4.1.8投标方必须遵守**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并承担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切费用和因违反规定的罚款。
4.1.9投标者应承诺为满足工期、质量要求,会随时按招标单位指令无条件追加现场使用的设备、机具、辅材、安全设施及人员投入,以达到招标单位的要求为止;为达到上述要求,投标者采取各种措施的费用已包含于中标价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4.1.11投标者负责自身的人身保险、施工设备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4.1.12投标者必须有相当的资金筹措实力,工程进度款若因业主原因未支付给发包方,投标者需要筹措资金保证工程进度,不得借故停工,不得对发包方进行工期、费用等方面的索赔。
4.1.13明确工地负责人,并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特种作业工种上岗证。
4.2与其他分包方的配合工作:在本次招标时投标方应考虑配合费用,施工时与其他分包交叉作业和配合其他分包施工不再另增加任何费用。
4.3现场工作
4.3.1投标者负责解决、处理、协调扰民及民扰,并承担因扰民及民扰而引起的投标者自己、招标单位、其他所有参与本工程的分包商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包括调解民扰的费用支出),确保招标单位免负所有责任和损失;
4.3.2投标方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自身施工范围内的照明、围栏等,如投标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投标方承担责任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3.3投标单位负责按要求自负配备自身施工范围内的消防设备,严禁发生火灾,如因投标方的原因发生火灾由投标单位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3.4投标者须负责其施工范围内的垃圾清理、消纳,并运至现场指定垃圾堆放处。
4.3.5投标方必须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如发现浪费,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倍以上罚款。
4.3.6投标者负责保管自有及招标单位移交、委托投标者管理、使用的材料、机具、设备、临水、临电设施等,并保证其完好无缺。若因保管不当致使投标者自有及委托投标者管理、使用的材料、机具、设备受到损坏时,投标者自行承担此部分损失;若招标单位移交的材料、机具和设备受到损坏时,投标者应按损坏材料、机具及设备的原价进行赔偿。
4.3.7成品保护工作:投标单位负责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其他施工方的已完项目,如有损坏投标方自费予以修复。
4.3.8投标方在施工中必须满足招标方关于企业形象宣传的有关要求,自备符合招标方CI工作及安全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等施工防护用品。
4.3.9冬雨季施工的措施所需费用均已含在合同单价中,无论发生何种情况不再调整。
4.3.10创**市安全文明工地。
4.4技术工作
4.4.1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一份本分包工程实施的完整的施工方案,其中应包括:
1).投标方根据工期要求和现场情况为每阶段施工安排的施工机具的型号和数量。
2).每一施工阶段进场施工的作业人员情况。
3).投标方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组织结构和隶属关系。
4).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可能出现的任何情况,投标方所采取的保证工期、质量的措施或处理方法。
4.4.2投标者使用符合设计质量要求和**市材料产品质量要求,经招标单位与监理、业主共同审批的材料并提供进场材料的准用证、材质证明等报告。
4.4.3于工程竣工后20天内提交全部有关工程资料及一切文件3套,并与总包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五、承包方式
5.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绿色安全文明施工。
5.2本工程使用的中小型机械由分包方自行提供,若投标者无供应能力,须优先****公司租用,不得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未经招标单位认可的供应方提供的任何施工机械、用具等各项**。
5.3本工程的检验试验,****公司完成,其费用从中标者的合同价中扣除。中标者应根据工程的需要配备相应的试验人员。
六、工程量计算、费用组成及取费原则
6.1计费原则
6.1.1工程量计算原则按(1)条执行。
(1)2016年**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子目的工程量计算原则,门窗工程按门窗主框外围面积以平米计算。
(2):2013年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3):实测实量
(4)其他/
6.1.2在上述综合单价基础上投标方可再次让利,并将让利的比例填在投标响应书相应的位置上。此让利比例将视为发包方选择中标单位的优先条件。
6.2本报价采用2016**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计算原则,门窗工程按门窗主框外围面积以平米计算,所报子目的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包括完成此项工作的所有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此综合单价在任何情况下不作调整;
6.3投标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附表给定的工程量报价。
6.4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文件附表填写固定综合单价的组价明细。
七、价款调整
7.1固定综合单价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不予调整。
八、工程款支付
8.1本工程无预付款,无延期付款利息。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每月15日上报本月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待总承包人审核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70%进度款,
3)本合同承包范围履行完毕通过质量验收并移交竣工资料后,且双方办理完成最终结算后,一年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5%,
8.3投标者必须有相当的资金筹措实力,工程进度款若因业主原因未支付给招标单位,投标者需要筹措资金保证工程进度,不得借故停工,不得对招标单位进行工期、费用等方面的索赔。
8.4工程施工期间保留金的扣留按阶段核定工作量5%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如无保修扣款,一次无息返还。
九、工程结算
9.1在本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办理完成初步结算工作;最终结****管理中心审核完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成。
9.2经济补偿费:投标单位不得向招标单位计取因交叉作业、产值影响的经济补偿费。更不得向招标单位指定发包的项目计取因交叉作业、产值影响的经济补偿费。
9.3投标单位正常施工受到的民扰而增加的费用及**的工期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不按**市规定施工而引起的扰民,其费用及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
9.4按政府有关规定,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的罚款和投标单位应缴的有关费用由投标单位负责承担。
9.5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的招标单位违反合同,投标单位应承担招标单位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视情节轻重处以一定的罚款。
十、工期质量
10.1投标者承诺分包工程工期按招标者和业主方的指定工期。
本工程经招标单位认可的《分包工程进度计划》作为控制与考核投标方工期的合同附件,一旦确定投标方须无条件完全正确地执行。
投标方延误了承诺工期,其延期罚金为结算总价的3%,延期超过七天,每延期一天再加罚金1‰,违约金的累计金额不限。
10.2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投标者承诺保证工程质量满足上述要求,施工中须认真按本工程的技术规范及中华人民**国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业主、招标单位及监理单位要求;如未达到上述的质量标准,招标单位将从分包结算总价中扣除质量保证金及保修金作为罚款,该等罚款并不解除投标方的责任。为达到上述标准,投标者采取各种措施的费用已包含于中标价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10.3本工程创优标准:合格。.
十一、人员保证
11.1投标单位委派的现场项目经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有承担类似工程的工作经验;投标单位任命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投标过程中被招标单位接受,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投标单位无权更换,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上述人员,须事先向招标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招标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更换,否则将被视为违约。擅自更换管理人员,罚款5万元;擅自减少项目施工人员,罚款2000元/人。如果在履约过程中,招标单位认为投标单位的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其工作,则有权要求投标单位更换,投标单位应在5日内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招标单位批准后更换。如投标单位在5日内未提出新的人选,或两次提出的人选都不能令招标单位满意,将被视为投标单位违约,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按违约条款处理。在施工中,投标单位必须服从招标单位管理,招标单位保留更换分包队伍的权力。
十二、安全文明施工
12.1投标者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照招标单位的《安全管理手册》中之安全管理体系和本项目各阶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设计方案,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按**市规定,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经招标单位审批,以确保完善该安全体系,如在投标者承包范围内,由于投标者安全意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及时、不力等安全隐患,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该事故不论是投标单位自有工人,还是其他分包商,均认为是投标单位的责任,该责任均由投标者承担,招标单位并将向投标单位索赔所有的经济上及工期上的损失;
12.3投标者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市有关消防、计划生育、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等的规定,****政府有关规定的所有责任,均由投标者承担;
12.4招标单位指定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
12.4.1中标****一局集团指定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集团指定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禁止在本工程中使用。
12.4.2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种类:
1.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
2.各类机器和设备的重要安全防护装置
3.上级政府指定的产品
十三、工程保修
13.1本工程保修期:2年,投标者须承诺项目竣工后,保修期按照招标单位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规定的期限执行,且保修服务期满后,并不免除其自身施工质量责任。
十四、宣传报道
十五、其它
1、特别说明:投标方应充分考虑招标方提供的现场条件及地理位置,相应的费用充分考虑到报价中。
2、提交合同额/的履约保函
3、投标方负责施工期间所需脚手架、安全防护的搭拆及维护以及外立面所需的吊篮等,费用已含在报价中(包括脚手架的维护与拆除、场内运输、码放、装车等)。
4、投标单位生活区使用的水电费由招标方承担,招标单位接水电表计量。电费在投标单位进场后,双方核定合理金额,投标单位使用电费的金额超过核定金额,超过的部分由投标单位承担,投标单位使用电费的金额低于核定金额,节约部分的一半费用奖励给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在用水过程中,如果出现浪费现象,招标方每次发现罚款500—10000元;生活区的水电设施的日常维护由投标单位负责,投标单位进场后与招标单位办理移交手续,水电设施的日常使用中损坏的配件在其责任区的由责任区的投标单位原值赔偿,在公共区域的,由各投标单位分摊原值赔偿。
5、投标单位负责自施部分架设工具的退场工作,包括架设工具的清理、维修、装车等工作。
6、此次招标工程工人宿舍冬季取暖由招标人免费供暖,夏季防暑降温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
7、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工人及管理人员的通勤及就餐费用,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其中的风险,中标后不得调整。
8、招标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及工人宿舍,投标单位退场时如果所用房门窗及其他损坏,投标单位按原值赔偿。
9、投标单位工人生活区的垃圾应运到招标单位指定地点,由招标单位负责统一外运。
招标文件附表一:
综合单价分析表
序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净含量
损耗率
数量
金额(元)
备注
单价
合价
1
人工
制作、加工
安装
人工费小计
2
材料
材料1
材料2
……
其他辅材
材料费小计
3
机械费
4
包装运输费
5
直接工程费
6
管理费
费率:
7
利润
8
税前单价合计
9
增值税
税率:
10
税后单价合计
****医院**医院项目病房楼幕墙及外门窗装饰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医院**医院项目病房楼工程
名称
部位
特征描述
暂定工程量
税前单价
增值税率
增值税金额
税后单价
税后合价
玻璃幕墙01
南立面3F以上大面(含2个消防连廊,不含南立面中间)
㎡
5203.58
玻璃幕墙02
南立面中间7F以上
325.92
玻璃幕墙03
一二层**幕墙
1621.66
玻璃幕墙04
北立面中间3F以上
335.16
铝板幕墙
所有室外铝板幕墙
19246.20
百叶
通风井
73.73
格栅
二层幕墙外侧
685.44
玻璃雨棚
北立面主入口
194.40
铝板雨棚
一层门上方小雨棚
69.80
200x100遮阳
北立面3F~16F
m
1310.40
11
100x60遮阳
南立面顶层
214.20
12
断热铝窗
所有室外铝合金断热窗
2694.13
13
断热防火铝窗
所有室外铝合金断热防火窗
242.55
14
铝合金地弹门
一层地弹门
70.23
15
保温墙体处理(包括基层抹灰,满挂钢丝网,抹界面剂)
所有铝单板后面的墙体处理
保温墙体处理(包括基层抹灰,满挂钢丝网,抹界面剂);
16
室内门联窗
病房楼与连廊交接处
115.96
17
窗口封修
铝合金窗、1层2层**幕墙室内窗口处
1680.00
18
临时设施
项
1.00
19
20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
21
吊篮租凭及搭拆施工措施费(按4个月计算)
22
脚手架及搭拆施工措施费
23
幕墙及门窗试验费
24
25
合计
编号:****/[****医院**医院项目病房楼]/2019/015
****医院**医院病房楼工程
工程幕墙制作安装分包合同
****中心编制
目录
第一条工程概况…………………………………………………………………..……....3
第二条承包范围………………………………………………………………..…….…...3
第三条承包方式………………………………………………………………...…….…..4
第四条工程价款与计量…………………………………….…………….……………..4
第五条合同价款的调整与竣工结算……………………………..…………….7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10
第七条工期要求……………………………………………………..………………..12
第八条技术质量要求…………………………………………….…………….….14
第九条材料机械管理…………………………………………….……….………….19
第十条总包方工作………………………………………………..…………….……22
第十一条分包方工作………………………………………….……………………24
第十二条质量、环保与职业健康安全………………….………….……….27
第十三条违约…………………………………………………………….…….……….28
第十四条保修………………………………………………………………..………….28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31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与终止…………………………….…………….……………31
第十七条未尽事宜…………………………………………………….……..……..…31
第十八条补充条款………….……..………………………………………………..…31
幕墙及门窗设计依据及规范……..…………………………………………………..…35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41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医院**医院项目病房楼工程幕墙制作安装分包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整体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医院**医院项目病房楼工程
1.2工程地点:**市**
1.3建筑面积:56027m2
1.4建筑檐高:66m
1.5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1.6地上16层地下1层
1.7工程质量目标:合格创优标准:/
1.8分包单位属于A
A、一般纳税人B、小规模纳税人
1.9分包单位适用税率B
A、3%B、9%
第二条承包范围(应该写的详细具体)
2.1设计范围:依据****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提供的主体工程结构与装修设计图纸及要求对病房楼外立面部分按实际需要进行施工详图设计。包括:防火设计、抗震设计、防雷接地设计、变形/伸缩缝设计等等。设计图纸应该包括:立面图、剖面图、节点详图、预埋件位置图、防雷接地图等等。
2.2施工范围:
2.2.2具体施工范围:
1、铝单板幕墙及外墙岩棉、玻璃幕墙的封边及收口及细部处理等;
2、外立面门窗的制作与安装以及格栅、所有外立面的收口、层间封堵等
3、外立面抹灰及涂料等施工
4、具体内容已报价清单内容为主、包含但不限于深化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外立面内容;
第三条承包方式
本合同的承包方式采用下列第A种,
A、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绿色文明施工
B、包工包辅材、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绿色文明施工
第五条合同价款与计量
4.1合同总价明细:具体内容详见后附附件1清单。
4.2合同总价(含增值税):元人民币(暂定)金额大写:圆人民币(暂定)
其中人工费暂定¥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元整);
不含税价款为元人民币(暂定),金额大写:圆人民币(暂定)
增值税为元人民币(暂定)金额大写:圆人民币(暂定)
4.3合同价款的说明
4.3.1本合同采取固定综合单价形式,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除设计方、建设方、总包方书面认可降低或提高标准或改变做法时可以协商变更单价外,本合同单价不做调整。它包括分包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完成合同工作内容,分包方所需的所有直接、****政府部门的税金或其它有关费用,承担自身经营风险,满足国家规范、规程、标准、招标文件和设计要求。
4.3.2除非另有变更洽商,任何组成合同价款清单以外的而根据设计和规范必不可少项目,其价款均视为已经平均分摊在清单所列项目之内,不再单独计取。
4.3.3本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大面积施工与局部、小面积施工之间的各种差异;
2)特殊部位的细部处理;
3)按规范、方案、图纸要求必须做的;
4)设计费、加工制作安装费、维修费;
5)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工具费;
6)各项技术措施费、赶工措施费、检验试验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
7)材料包装、运输、搬运、保管、保险费;
8)成品保护费、材料样品费用、竣工资料费;
9)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
10****政府有关部门的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费附加等各项税费;
11)施工合同备案所需所有费用(含总包单位需缴纳的费用);
12)其他外装吊篮的费用。
4.3.4任何因市场人工、材料、机械运输、税费(增值****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红头文件的颁发而引起的分包方的实际支出的增减,均属于分包方自身经营风险,视为已经事先充分估计并已经列入合同价款之中。(本合同另有说明的除外)
4.3.5合同文件约定的措施项目费风险范围: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量清单中的措施项目费固定不变。分包单位已经在投标阶段充分理解了总包单位在招标文件中为其设定的所有义务、责任和条件,并在其投标价格中做了充分考虑。实际工程量及工作内容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及工作内容之间的任何差异以及任何变更对合同内工作内容或工程量造成任何形式或程度的改变,都不构成乙方修改措施项目费的合同价格以及提出任何索赔的理由。
4.3.6其他约定:
①分包单位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专业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总包单位不予计量;
②合同履行过程中,只有发生因使用功能改变而产生的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才能作为经济洽商变更调整相应合同价格,否则仅作技术洽商,合同价款不作调整。
4.4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以下第(一)种方式进行确定。
(一)2016年**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子目的工程量计算原则,门窗工程计算原则按门窗外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2013年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三)其他/
第五条合同价款的调整与竣工结算
5.1如果总包方认为有必要对分包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的形式、材质、数量作出变更或调整,总包方有权指示分包方进行以下任何工作,分包方应遵照执行。该指示应该包括来自建设方、设计、监理单位的设计变更、洽商、指示等。
5.1.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已经包含的工作量;
5.1.2改变工程做法、材料;
5.1.3改变分包工程任何部位的标高、位置或尺寸;
5.1.5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竣工而必需的任何附加的工作。
5.2上述变更指令发出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本分包合同不能因以上变更而失效或者作废。因变更而导致合同价款发生变化则按相应条款规定调整。
5.3如果上述变更是因为分包方违约或分包自身原因造成总包方不得不发出变更指令,则任何此类变更后增加的费用由分包方自己承担。
5.4未经总包方允许,分包方不得在施工中擅自改变材料做法进行施工作业。
5.5如果变更仅仅造成工程量发生增减,则其单价不变,仍按本同单价执行。
5.6如果合同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价格,则双方协商一个合理的市场价格。
5.7现场洽商、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5.7.2洽商、变更单一事一单,如果发生合同内没有的项目,由分包单位在项目施工前报送单价,由项目经理部拟订补充协议****公司评审通过后,开始施工。
5.7.4无效洽商、变更单:
5.7.4.1没有工程总包方项目经理、商务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经办人员签名或签名不全及没有注明变更日期的洽商、变更单;
5.7.4.2超过变更时效或竣工后突击补签的洽商、变更单;
5.7.4.3非原件的洽商、变更资料;
5.7.4.4洽商、变更内容不实;对变更事由的描述太简单以致无法核定工程量;
5.7.4.5出现合同中没有的单价,未签订补充协议;
5.7.4.6没有分包单位现场代表的签字、分包单位未盖章的变更;
5.7.4.7洽商、变更内容包括在本合同单价范围内;
5.7.4.8直接用总包方变更单代替分包洽商、****公司规定表格内容填写或部分内容不填写的洽商、变更单。
5.8结算程序
5.8.1分包进场施工后于每月1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15日至当月14日所完成工作的工程量和价款,未按时上报的完成量,推迟到下月上报。甲方在收到已完工程量报告后3天内完成核对完成量;乙方须为甲方核量提供方便并派人参加,乙方不派人参与核对完成量,以甲方核定量为准。工程量经双方核对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以及价款调整方式计入本月月度结算。洽商变更、签证、索赔,须按合同约定按时报送,未按时报送的,不予核定。如分包方不按期上报月度完成工作量,则总包方有权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在甲方确认完成量一周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已确认工程量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适用税率为9%(或3%)的合规增值税专****机关代开),并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因乙方发票问题(包括开错、假发票、未及时提交甲方),造成甲方增值税抵扣税额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如分包方不按期上报月度完成工作量或不按期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总包方有权延迟支付工程款,直到收到发票及月度完成工作量,且发生以上情况,总包方有权对分包方处以合同总额(含增值税)10%的违约金,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5.8.3总包方收到分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将所有月度结算进行汇总成为结算资料完成竣工结算,****管理中心给予最终盖章确认。最终结算以双方盖章确认的结算书为准。最终结算书的文本格式详见附件6。
5.8.4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总包方认可后28天内,分包方未能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5.8.5总包方和分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5.9分包应及时支付其下属劳务人员工资,如发生劳务人员讨薪事件,总****委员会裁定的结果,直接支付分包方劳务人员的工资,此费用从分包工程款中扣除。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6.1工程款支付方式:
6.1.1本工程无预付款;
6.1.2每月按双方核对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款支付;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6.1.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作量的80%工程款;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
6.1.4验收合格(所有竣工资料齐全)并双方办理完最终结算手续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0%;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扣留保留金的比例为5%;其中:2%作为质量保证金,1%作为工期保证金,1%作为施工技术质量资料、竣工资料保证金,1%作为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保证金;保留金中不含人工费。
6.1.6乙方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该等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发票。如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或抵扣联出现遗失、破损等不能抵扣的情况,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完成相应发票的认证工作。
6.2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条件
6.2.1阶段施工内容经总包方同意;
6.2.2施工进度在总包方的总控制计划之下;
6.2.3试验/复试报告证明所用材料合格或满足合同要求;
6.2.4经监理单位、总包方验收合格;
6.3付款程序:分包方分阶段向总包方递交本期按合同约定应付的费用计算说明书和请款报告。总包方收到报告后于14日内向分包方签发付款证书,在签发证书14日内以转帐支票(或三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进度款。
6.5在甲方付款前,应保证乙方已经按照结算金额向甲方交付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付款金额向甲方提供收据,在甲方收到乙方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验证发票符合规定前,甲方不予支付当期进度款。
6.7****银行账号发生变动时,应以函件的形式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若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之前已按原账号支付工程款,视为甲方已经履行了相应的付款义务,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8分包方保证按期并优先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否则,总包方有权代付分包方人员工资,从分包方的结算款中扣除,同时分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并按未付工资的10%向总包方支付违约金。
6.9乙方收到工程款必须及时支付工人劳务费,并在每月领取工程款之前向甲方提供相应资料:乙方收到工程款必须及时支付工人劳务费,并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承诺书、证明上的公章要与合同上用章、签字人一致,签字人应具备相应签字权,承诺书和证明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向甲方提供《优先支付分包工程人工费的承诺》(示例见附件3)和甲方无拖欠劳务费证明(示例见附件4)。
(2)每月领取工程款之前向甲方提供《工人工资足额支付证明》(见附件5)。
(3)每月领取工程款之前向甲方提交工人工资发放表,发放记录必须与进场人员花名册、考勤表一致,发放表以班组分类,必须本人签字领取,不得代签。工资发放表同时须提供发放过程照片。
(4)工人退场须办理劳务工资结算单,对于已结清的工人要求必须在结算单上签署结清工资的承诺,并经本人签字确认。
6.7为维护农民工利益,杜绝劳务纠纷,甲方有权监督管理分包方工人工资支付事宜。乙方如未按法律规定、政府部门要求、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甲方可将不超过当次支付额90%的金额直接发放到乙方工人,视为已支付分包相应款项,其余款支付至乙方指定的法人帐户上;同时,如发现其未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初次发现,甲方监督其改正;再次发现,则视为乙方违约,计取5万元/次的违约金并从结算款中扣除。
6.10因乙方集结人员到甲方总部、业主单位、政府部门等处讨要人工费导致甲方支付的费用(包括超额支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结算款不足的,乙方应将不足部分支付给甲方。
6.1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政府部门要求工人工资由甲方集中支付,****政府要求执行。
6.12鉴于目前建筑市场状况,甲方(总包方)不能保证业主的资金能按照总承包合同(《总包合同名称》)约定足额到位,为共同开拓市场,乙方承诺有能力与甲方共担此风险,在甲方未按时收到业主相应比例工程款情况下,乙方表示理解与支持。在业主工程款(包括进度款、最终结算款)不能按时到位时,乙方同意甲方按业主实际支付给甲方的工程款比例来支付其工程款(包括进度款、最终结算款),乙方不向甲方主张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缓付、迟付本合同项下工程款时,乙方任何情况下均不计取利息,亦不向甲方主张违约金及赔偿金;不以缓付、迟付的工程款为由减慢施工进度或停止施工;不以缓付、迟付工程款为由懈怠配合甲方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等。
第七条工期要求
7.1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8月1日
计划完工日期:2019年12月1日,计122日历天。以上总工期和阶段工期已经考虑下列因素
1)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
2)不利的气候条件(不可抗力除外);
3)高考、****政府对施工的限制;
4)与其它施工工序间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影响;
5)政府职能部门的执法检查、各种奖项的评比检查;
6)分阶段、分区段检查验收。
7)国家、政府、国际间组织、民间团体等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大型活动。
7.2分包方须按总包方之总控进度计划施工,确保每周之工作均在总包方之总控进度计划内完成;如分包方不能按总包方总控计划完成其工作,分包方须按总包方指令无偿追加现场使用的设备、机具、材料、人员投入,以满足总包方、建设方的合理进度要求为止。如分包方在追加现场使用的设备、机具、材料后,仍然不能达到总包方、建设方之合理要求时,总包方有权另行聘请其它分包商承建上述工程,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总包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7.3根据本工程总体工期考虑,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优先完成分包工程的某项或多项工作,在现场条件许可并可以实施的情况下,分包方应尽量满足并遵从总包方要求,且不得延误剩余部分的工作。
7.4工期延误
i.非分包方原因造成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超过10%;
iii.总包方发出错误的指令或者延迟发出指令确认批准造成分包合同工期延误;
iv.****政府部门发布为准)等其它非分包原因造成分包工程的延误;
v.总包方认可的其它可以谅解的工程延误。
7.4.2因建设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需经建设方认可并同意给总包方进行相应的工期补偿。
7.4.3分包方在上述任一事件发生后的2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的形式向总包单位提出报告。如果事件具有持续的影响,则分包单位应每隔5天发出一份报告,事件影响结束之日起10天内提交最终报告给总包方商务部门。总包方在收到报告后15天内就报告内容予以答复或提出修改意见。但工期之**不附带经济赔偿,除非为顺利实施工程,总包方自愿给予分包方经济之赔偿。
A.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
B.停工期间,分包方应总包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
C.分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
7.6.1分包方人员伤亡由自身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7.6.2分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7.7若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八条技术质量要求
8.1总则
8.1.1分包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和现行规范提供工程建设材料、安排组织本分包工程的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质量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8.1.2分包方应选派业务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在本工程施工。施工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的操作许可证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总包方备案。
8.2质量标准:合格创优标准:/
8.2.1质量问题整改率:100%,由于分包方发生质量问题对总包方的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或分包方对质量问题整改不彻底或整改不及时,总包单位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分包方处以适当的经济处罚。
8.3标准与规范:
应满足施工图纸、设计师的要求;满足国家、地方、行业颁布以及后续颁布的规范文件、标准、规程;满足国家、地方颁布实施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文件等。上述图纸、标准、规范、规程若有不一致或矛盾之处,按较为严格标准执行。
8.4分包方应随时接受建设方、监理、总包方的监督检查检验,并提供便利条件。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应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分包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5总包方的过程质量监督检查和工程质量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检验合格且影响正常施工的发生的费用由总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8.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8.6.2总包方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告知分包方,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
8.6.3经总包方、监理单位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总包方、监理单位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总包方已经认可验收记录,分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8.6.4工程施工至以下部位时,分包方应通知总包方质量部门进行工序验收。若工序验收不能达到约定标准,则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i.测量放线完;
ii.构件与主体连接安装完;
iii.幕墙四周及内表面与主体结构连接点安装完;
iv.幕墙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及墙面转角节点安装完;
v.防雷接地点安装完;
vi.防火、保温构造的安装;
vii.玻璃或其它饰面安装完;
viii.打胶完。
8.6.5重新检验:/
8.7工程完工后3天内分包方提交完工验收报告,总包方接到分包方完工报告后7天内组织完工验收。
8.8无论总包方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分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总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分包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9总包方提供结构与建筑图纸各1套供分包方施工期间参考使用,工程结束后返还。分包方负责幕墙施工图纸的设计,并免费提供8套图纸供总包方使用,并满足下列要求:
8.9.1施工图应包括典型平面图、典型立面图、节点详图、主要构件详图、整体效果图(彩色渲染)
8.9.2提供玻璃幕墙、铝板幕墙的节点详图,主要受力杆件的截面形式、截面轮廓尺寸、壁厚等;图中标明分格尺寸、预埋件位置和尺寸;
8.9.3玻璃幕墙的开启窗、百叶窗及支点设计详图;
8.9.4铝合金及钢材的级别、颜色、生产厂家及氧化膜的厚度;玻璃的品种、级别、厚度、颜色、生产厂家;采用密封胶、结构胶生产厂家及产品代号;主要配件,各竖框及横柱的剖面详图;所采用材料的名称、规格、材质、表面处理等;
8.9.5反映幕墙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式与措施以及防水气渗透、防火及保温措施、安装与调整方案、密封部位、排水措施;防雷措施图纸;
8.9.6其他详细说明及补充资料。
8.10分包方进场前需向总包方提供完整施工方案,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8.10.2采取的主要施工方法、工艺流程;
8.10.3根据工期要求和现场情况为每阶段施工安排的机具型号/数量;
8.10.4拟安排在每一施工阶段、区段现场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的数量;
8.10.5分包方现场管理人员组织结构系统和隶属关系及通讯方式;
8.10.6进度计划;
8.10.8各项保证工期、质量、安全的措施以及冬雨季施工措施。
8.10.9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可能出现的情况(包括有毒害环境作业),所采取的保证措施。
8.11施工前,分包方应将玻璃幕墙或铝板幕墙的设计方案和计****设计院校核以获审批。送审资料包括:
8.11.1框架的所有荷载力分析;
8.11.2预埋件的所有荷载力分析;
8.11.3结构涂胶的力学分析;
8.11.4玻璃荷载分析;
8.11.5完整按比例设计的平面及立体图纸;
8.11.6所有能令设计师明了的详图;
8.11.7伸缩缝、抗震缝等详图;
8.11.8防火措施详图;
8.11.9防雷措施设计;
8.11.10防渗及排水的措施、热胀冷缩,结构位移及风荷载等要求的相应设计;
8.11.11设计院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8.12分包方设计的图纸应满足现有在施工其它专业图纸的要求,若其它专业图纸与分包方的施工图纸有矛盾时,必须立即与总包方协调解决,分包方不可因图纸问题停工或向总包方索赔追加费用或工期**。
8.13分包方应严格按国家或地方工程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而规范的技术资料。分包方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在资料不齐全时总包方有权扣留部分工程款抵押。如果政府、社会在建筑工程评比过程中对技术资料有特殊要求,分包方有义务竭力满足,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推诿。
8.14应提交的技术资料:
1)幕墙工程竣工图,一式8份;
2)铝合金型材/钢构件/玻璃出厂合格证;
3)设计图纸/设计文件/设计修改及材料代用文件;
4)铝板出厂合格证;
5)打胶记录;
6)结构胶/耐侯胶出厂合格证;
7)玻璃试验报告/认证书;
8)密封条/胶条/防火保温材料/封闭端金属板出厂质量证书;
9)结构硅酮胶兼容性试验报告;
10)幕墙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11)幕墙抗风性能/雨水渗透性能/空气渗透性能检测报告;
12)预制构件出厂质量证书;
13)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14)施工安装自检记录;
第九条材料、机械管理
9.1计划管理
9.1.2分包方提供的施工所用的所有材料、机具及随机所用的电线和配件,需保证所用机具性能良好,符合甲方的安全要求及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9.2物资进、退场要求
9.2.3物资、材料的进场后的申报程序执行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工程建设监理规程》。
9.2.4所有材料进场前,分包方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出厂证明、复试报告等合法资料,否则不得进场。
9.2.5如分包方不按规定通知总包方参加验收或未按规定提供配套资料,总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验收结果,一切损失由分包方负责,分包方进场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时,双方约定如下:
i.如材料运至现场后总包方经检验发现材料的性能、数量、规格、型号、配件与清单不符,分包方应及时更换、赔偿或修理,所有费用(如检验费、修理费、返修货物的往来费用、保险费、仓储及装卸费用)均由分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工程直接与间接损失概由分包方承担;
ii.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时,分包方负责倒运出施工现场;
iii.材料应有的技术资料不全时,总包方可拒绝验收并由分包方负责补齐资料后再行验收;
9.3材料包装与装卸要求:
9.3.1所有材料货物应按较高标准妥善包装,适合交通运输,并且由良好的防潮湿、防震动、防腐蚀的措施。
9.3.2包装箱须坚固耐用,易损伤材料须贴保护膜或附加软质材料包裹,以便于装卸、运输、存贮。
9.3.3包装箱外应用不易退色的标记标明物品的件数、毛重、净重、尺寸以及警告性中文文字。如:防止潮湿、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
9.3.4禁止野蛮装卸。
9.3.5确保货物不致由前述种种原因受损,使之在使用前完好无损,符合国家幕墙工程规范标准和合同其它要求。
9.4物资存放管理
9.4.1由于施工场地狭小,分包方不得将所有材料一次性运到现场储存,总包方只保证2天施工作业周转量的储存场地。
9.4.2分包方须在现场以外的地区自行解决物资材料的仓储与周转,以确保进场材料满足施工进度与工期要求。
9.4.3进场物资堆放地点,必须经过总包方批准,服从总包方的统筹安排。
9.4.4分包方现场物资堆放、保管、标识等管理必须符合总包方的CI管理规定。
9.4.5存放要求
i.进场物资材料存放环境要符合干燥通风的要求。总包方提供库房场地,并建造其围护结构,分包方自行建造房内设施。
ii.注意防日晒雨淋,远离火源,避免碰撞,分包方在库房外自备消防设备及防火标识。
9.5材质要求
9.5.1主要材料材质要求:厂家/品牌见本合同4.4
9.5.2分包方应保证所有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是全新的、未曾使用过,满足设计规范、建设方要求和工艺要求生产制造的,各方面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品种和性能。
9.5.3分包方的材料、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需经建设方、监理方及总包方进行质量检验,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复验。但建设方、监理方及总包方的这种检验并不免除分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的质量责任,如对进场材料有怀疑时建设方、监理方及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随时进行材料抽验。若抽验合格,发生的损失由总包方承担;若抽验不合格,损失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9.5.4若材料质量在施工期间或保修期出现质量问题,分包方均应无偿修复。
9.6材料样品
9.6.1分包方需提供至少一式1套材料样品供建设方、建筑师、监理审批,包括:
[1]铝型材[2]钢型材
[3]玻璃片[4]密封胶、结构胶
[5]密封垫[6]门窗五金件
[7]固定件[8]连接件
9.6.2样品应附注不易退色的文字说明,注明材料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执行标准。
9.6.3材料样品经批准后,一套作为分包方加工定货依据,另一套由分包方负责封存交总包方保管。封存的样品需经设计师、建设方、监理单位、总包方、分包方等各方签字,用不易退色的文具书写。材料验收标准以封存样品为准。但,样品质量与规范发生差异,按照较严标准执行。
第十条总包方工作
10.2负责协调分包方与现场其它分包商、施工工序之间的关系。
10.5当总包方对工程材料、质量发生怀疑时,有权随时进行抽查。
10.6如果分包方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现场管理等方面满足不了总包方、监理、建设方任何一方的合理要求时,总包方有权将分包合同范围的工作指定给其它单位完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对此分包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10.7总包方为分包方提供下列施工便利:
10.7.1协调解决分包方现场的材料堆放及库存场所,提供现场施工所需材料堆放场地,工具机具库房(面积不大于20平方米);
10.7.2****办公室1间,办公设施分包方自备。
10.7.4负责在施工现场提供水源电源接口。
10.7.5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检单位对所需埋件进行验收。
现场水源分布:临水提供到楼层
现场电源分布:临电提供到二级箱;
10.7.6提供现场现有的操作平台、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
10.7.7负责提供楼层轴线、高程,并对其精度负责。
10.7.8提供施工现场公共部位、施工通道、施工用楼梯间的照明,保证其通畅并负责其维护工作。
10.7.9负责将分包方归集成堆在指定地点的施工垃圾运出现场。
10.7.10在施工现场及楼层提供临时厕所设施,并负责定期清理。
10.7.13负责提供现场的出入口的保卫工作,但分包方须自行提供其仓库的警卫和消防设施。
10.7.14提供生产用水用电,分包方应厉行节约。总包方有权随时抽查监督分包方用水用电行为,若发现有浪费或不良使用行为,总包方每次罚款1000元。
10.8****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分包方应积极配合,因此造成分包方人员、机械等窝工损失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10.9总包方负责定期召开的现场协调例会。
第十一条分包方工作
项目经理权限:
11.4自备施工所需机具、机械及其它随身工具。自备符合规范要求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口罩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配戴安全帽及胸卡。
11.5自行从总包方引出的水电接驳点将水源、电源引至其施工地点,所需配件、电线等设备设施自备。合理使用总包方提供的水电**,杜绝浪费。分包方有义务保管、维护施工范围现场临水、临电、临时消防设施。
11.6负责将己方施工区域的施工垃圾清理运输到现场的指定地点。否则总包方有权自行组织他人完成该项工作,费用从分包方款项中扣除。
11.7负责施工范围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编制。工程完工后28天内,提交完整而能满足建设方、总包方、****档案馆和工程所在地建委《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文件要求的竣工资料。
11.9分包方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应的材质证明后,建设方、监理、总包方对材质、工程质量发生怀疑时,分包方应无条件积极配合,对已完工程或现场材料进行剥露、试验等检测。如检测结果满足合同要求时,费用由总包方承担。否则,一切费用由分包方承担。分包方亦应随时准备接受总包方、政府职能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检验、检查,并为检验、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11.10未经总包方许可,分包方不得私自在现场包括生活区私搭乱建临时用房。在分包工程完工后,除非总包方同意,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要求拆除一切其搭设的临时设施(包括施工和生活设施),恢复原样。
11.11分包方人员在总包方指定的区域就餐,餐后及时清扫,保持区域卫生。分包方施工人员应在指定的区域使用卫生设施,注意保持卫生与清洁。分包方的食堂和宿舍需接受总包方的统一监督管理,并严格执行卫生防疫有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蚊蝇、老鼠、蟑螂等疾病传染源的孳生和疾病流行。
11.13分包方应采取恰当的方式对施工成品、半成品进行妥善保护,防止交叉施工造成污染与损害,并保证不损害其它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成果,如有损害分包方应自费予以修理。负责分包工程竣工前清理、竣工移交前的看管和保洁工作。
11.15分包方现场负责人需按时参加总包方项目经理部组织的有关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各种会议、检查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若分包方代表临时有其它紧急事物无法出席,须指派全权代表参加。会议所做出的决议、事项,双方需共同恪守,严格遵照执行。
11.16分包方应该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人员发生任何违法犯罪或妨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行为,并有完全的责任和义务保护周围其他人员和财产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11.17分包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地方以及总包方有关消防、保卫、文明施工、交通安全、环卫社会治安方面的规定,在设施的投入、现场的布置等各方面严格按照总包方的规定,并符合总包方的CI要求。现场不允许出现宣传分包方单位的标识、标语。施工人员须持证进出现场。凡是由于分包方在上述要求贯彻执行不得力而造成的一切事故、灾害,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分包方独自承担。由此造成总包方的损失由分包方赔偿,此外总包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11.18分包方以分包方和总包方的联合名义按全部重置成本对分包工程、材料、施工机械设备与财产办理工程保险,其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之中。分包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其在现场的雇员办理人身保险。
11.19负责按照建委要求办理合同及人员备案手续。
11.20如总包方提供预付款,分包方应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
第十二条质量、环保与职业健康安全
12.1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努力营造绿色建筑。
12.3分包方进驻现场员工需接受ISO9001质量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教育培训并建立工人职业健康档案。
12.4分包方在运输材料(包括废料)、机具过程中应执行《****政府关于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的规定。
12.5分包方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输机械噪声超标或机械漏油污染环境。运输车辆要定期进行噪音检测。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机械要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12.6车辆进入现场禁止鸣笛。
12.7为强化安全管理,确保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就本项工程施工生产中的有关事项,签署安全管理协议书。
第十三条违约
13.1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本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后果、责任,概由违约方承担。
13.2除非甲乙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违约方承担前述条违约责任、损失后仍需严格履行本合同。
13.3不允许转包本分包合同工程。如分包方擅自转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分包方承担。分包方的违约金按本合同价款的80%结算,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违约金以甲方实际损失为准。
13.4总分包双方明确约定,分包方对总包方的债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分包方构成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分包方应按转让债权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同时总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分包方赔偿损失。
13.6乙方未按时足额提供增值税专票,造成甲方不能按9%的税率进行抵扣进项税,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相应抵扣进项税的税款额及其他损失。甲方有权在任何一笔款项中扣减相应数额的违约金,《扣减违约金说明书》到达乙方时生效。
13.7乙方与第三人的诉讼、仲裁纠纷,导致甲方(总包方)成为协助义务人或冻结了甲方的账户或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冻结款的20%作为乙方的违约金,《扣减违约金说明书》到达乙方时,扣减生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达到乙方时,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解除。
第十四条保修
14.1维修保养手册。分包工程竣工后6周内,分包单位应免费提供幕墙维护保养手册一式2份,内容应包括:
1)分包单位名称、住所、维修服务联系方式;
2)日常使用注意事项以及维修保养细则;
3)配件性能介绍;
4)擦窗机清洁及维修方法;
5)清洁周期;
6)清洁的方法及清洁剂的选用;
7)更换玻璃及细部补修方法;
8)推荐使用备用零配件及其生产经销单位联系方式。
14.2分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分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前期质量保证金全部转为保修金,保修金额为结算额的5%,结清尾款前全部扣完,保修期满后30天内无息支付。
14.3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本分包工程保修期为2年。
14.4质量保修期自本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4.5质量保修责任
14.5.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分包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分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总包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从分包方保留金中扣除。
14.5.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时,分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14.5.5质量问题保修完成后,由建设方、使用方**总包方组织验收,各方验收合格后当次保修即告结束。
14.6保修费用与赔偿责任
14.6.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14.6.2如分包方施工质量缺陷、工艺缺陷、材料老化等缺陷与瑕疵给使用方、建设方造成人员物资财产等直接损失以及其它间接损失均由分包方负责赔偿。
14.6.4因建设方、使用方使用或保养不当造成质量问题,分包方应尽义务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则由总包方牵头,分包方配合,向责任方索要,但总包方没有追索此项债务的义务。
14.6.5若合同双方对分包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则共同约请**市建筑****总站或其它权威机构进行鉴定。如果鉴**论分包方质量不合格,则鉴定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14.7保修金返还
14.7.1分包方履行完保修维修责任,保修期满后30天内,返还扣留的保修金。
14.7.2保修金需扣除以下费用:
1)总包方委托他人完成保修维修工作的费用;
4)其它与保修维修有关的费用;
5)若本工程剩余保修金不足以支付上述之费用,则总包方有权从双方任何其它经济往来的帐务中扣除;
14.9保修金不计取任何利息。
14.10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15.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委员会****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6.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技术资料齐全有效,履行完保修职责,保修期结束,本合同即告终止。
16.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副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未尽事宜
17.1本合同在执行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以补充协议、会议纪要、谈判记录等形式解决。
第十八条补充条款
18.1本合同所述之内容与条款只限于****医院**医院项目病房楼工程使用,分包方不得将本合同成交价格及细节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18.2不论基于何种原因而导致总包方与建设方之间的合同解除时,总分包间的合同都同时无条件予以解除。
18.3除非得到甲方(总包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或基于本合同产生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也不得就本合同权利向第三人设定任何担保、抵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的任何转让、担保、抵押均无效,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转让债权、抵押、担保款项的10%****银行同期贷款3倍利息)款项,乙方同时承担由于乙方转让、抵押、担保引起的诉讼、仲裁、执行等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或履约保函中予以扣除,《扣减违约金说明书》到达乙方时生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通知书到达乙方时,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解除。
18.4分包方应严格遵守京建法[2004]121号文的有关规定。
18.5分包方向总包方提供/%的履约保函。
18.6本合同履行产生的所有债权未经总包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债权转让通知无效。
18.7分包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非工程所在地户籍人员)需持有工程所在地劳动局核发的工程所在地外来人员就业证、******局****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政府指定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健康证。凡因为分包方承担上述证件不齐而造成的责任,因此给总包方造成损失由分包方承担。办理证件所需费用分包方自理。向总包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外来人员需经工程所在地建委外管处备案)及特殊工种(如:电焊工、气焊工、电工、架子工、工长、质检员、测量员)的上岗证。
18.9乙方应该确保所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真实、准确、有效,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或配合认证工作、开票不及时、延迟送达、开票信息有误、发生信息变更未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作废红冲发票、提供虚假发票,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正常抵扣的或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乙方重新提供合规发票,在重新提供合规发票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利息、违约金或赔偿损失;(2)乙方不能开具的,双倍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相应进项税的税款额及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作废红冲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标准为合同额的20%。(5)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甲方有权在任何一笔款项中扣减相应数额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扣减违约金说明书》到达乙方时生效。
双方增值税开票信息
甲方:待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时由甲方财务提供
乙方:
【以下无正文】
总包方(章)分包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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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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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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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壳结构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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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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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施工管理与检测验收的设计依据及规范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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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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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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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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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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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卷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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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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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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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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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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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幕墙风压变形性能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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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幕墙雨水渗透性能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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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幕墙空气渗透性能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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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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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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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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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力学及工艺性能试验取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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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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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幕墙抗震性能振动台试验方法》
《建筑幕墙平面内变形性能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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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材料线材反复弯曲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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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区域噪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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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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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外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其
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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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GB/T11976-2002
《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GB/T7107-2002
《建筑外窗抗风压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GB/T7106-2002
《建筑外窗水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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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热塑性橡胶撕裂强度的测定》
GB/T529-1999
《橡胶袖珍硬度计压入硬度试验方法》
GB/T531-1999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228-2002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6566-2001
《天然饰面板材试验方法》
GB/T9966-2001
《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
GB/T8626-2007
《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燃烧热值的测定》
GB/T14402-2007
《漆膜耐湿热测定法》
GB/T1740-2007
《漆膜耐霉菌性测定法》
GB/T1741-2007
《色漆和清漆密度的测定比重瓶法》
GB/T6750-2007
《色漆和清漆弯曲试验(圆柱轴)》
GB/T6742-2007
《色漆和清漆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
GB/T1771-2007
《色漆和清漆划痕试验》
GB/T9279-2007
《色漆和清漆杯突试验》
GB/T9753-2007
《色漆和清漆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膜的200600和850镜面**的测定》
GB/T9754-2007
质量保证
《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及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ISO9001-9004
以及其它未提及的现行国家有关设计规范及规定。
上述规范中如有最新的规范按照最新的规范执行。
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管理标准以及《工程所在地施工现场管理法规及文件汇编》****集团《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就本项工程施工生产中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在施工工程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书具有优先权。
第一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
第一条安全生产组织管理
一、甲方需设置安全生产专职机构——安全管理部门;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法律法规要求按施工人员人数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施工人员总数的千分之五;
四、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协力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甲方其他的关于乙方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五、乙方须是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够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组织施工前,乙****管理部门出****一局集团安全生产监督备案书(外协),并且只能承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否则不得承包工程;
第二条安全责任制
一、甲方的职责
1、甲方负责工程项目总体安全施工管理,监督乙方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同时制定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生产状况,实施奖罚;
2、甲方负责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乙方进入现场施工前甲方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总交底;
3、甲方有监督权,监督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的各种安全教育,甲方亦有权对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4、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按作业区域划分乙方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
5、****管理部门有权对乙方的作业区域进行检查,对于重大隐患、严重违章,甲方有违约扣款权和停工权;
6、甲方负责联系社会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工作事宜,统一协调对外关系;
7、甲方协调各项公用安全设施及施工区域的安全管理,减少交叉施工干扰。
注:建设单位直接乙方,甲方只收配合费的单位,甲方负责协调及配合现场工作,不负任何安全管理责任,任何工伤等事故的行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的职责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按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机构,自觉遵守甲方及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并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执行安全培训教育认证制度
1.1乙方项目经理(队长)、主管生产的经理(副队长)、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管理施工;
1.2乙方技术人员、工长、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一般施工管理人员在内),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1.3乙方新工人入厂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办《安全生产上岗证》,持证上岗;
1.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统一颁发。或工程所在地特种作业操作正式证或临时证上岗作业;
1.5乙方施工人员一定要做到持证上岗,进入工程前持证到甲方备案登记。
2、执行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2.1甲方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在甲方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乙项目(或单项作业)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以上各措施(或方案)报甲方备案登记后方可实施,变更原方案必须重新报甲方,否则方案无效;
2.2依据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执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组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交到每个施工人员,班前讲话要细致、讲明作业环境及安全防护措施;
3、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3.2乙方负责施工区内的安全防护,接受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种检查和奖罚;
3.3乙方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不定期检查制度,并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检,班组自检,实施隐患整改消项制度;
3.4乙方要认真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执行,确保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时制止违章冒险作业行为;
3.6乙方的施工人员有权制止各种违章指挥,有权停止各种冒险作业,并有权向上级安全部门汇报。
注:建设单位直接乙方,甲方只收配合费的单位,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管理好本单位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工作,需要甲方协调工作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写出书面报告。施工中如损坏甲方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及设备的、必须按价赔偿,如造成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三条劳动保护管理
一、甲方必须为工程项目制定明确可行的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二、安全监督部为本工程****管理部门;
三、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购买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同时为各自的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重要劳动保护用品,乙方所有购买的重要劳动保****一局集团指定产品,并严格按照《****集团重要劳动保护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乙方不得擅自采购和使用非定点产品。所有进场的重要劳动保护用****材料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乙方负责预防施工人员的职业伤害和中毒事故,确保施工人员安全施工;
五、乙方负责其施工区域的文明施工,对办公室、宿舍、食堂加强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种传染病的发生。
第四条安全生产教育
一、乙方负责各自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并为其负责。甲方负责第一级的安全教育,二级教育乙方自己负责,可以请甲方有关人员参加。
二、乙方施工人员变换施工现场必须经过转场安全教育;
三、乙方人员变化时必须提出计划,书面报告给甲方,工人变换工种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持相应工种上岗证上岗作业,并报甲方备案存档,否则,责任自负;
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
五、在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时,工程项目经理应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各自部门(单位)的施工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六、乙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第五条特种作业管理
一、乙方负责各自队伍特种作业者的管理,执行标准****一局集团《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中“工程项目特种作业管理标准”执行;
二、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经考试合格者换领工程所在地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
第六条事故处理
三、乙方要严格履行本协议书的内容,因疏于管理或制度措施不落实,导致的各种事件、事故发生,有关处理事故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死亡、重伤事故的家属安抚及后事处理工作由死者、重伤者所在单位负责。属于甲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除按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外,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进行,甲方不直接面对伤亡职工及家属;
四、乙方人员发生重伤、死亡事故若对甲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乙方除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外,甲方还将对乙方处以30000-50000元的违约扣款。
第七条安全防护
一、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二、工程项目必须做好基础施工、脚手架、**临边作业、高处作业、料具存放及化学危险品存放的安全防护工作,各乙方负责各自施工区的安全防护工作;
三、乙方若使用甲方或其他乙方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乙方必须按规定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设备须经甲方验收以后,办理书面验收手续,方可施工;
四、乙方必须执行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的交接验收制度;
第八条安全生产奖罚
一、甲方要对安全管理纰漏的、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的乙单位按《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的认定及处罚条例》和《****集团工程项目生产奖罚标准》进行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甚至不服从管理的乙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社会责任;
二、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三、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整改消项制度。对甲方所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如乙方在接到甲方安全整改通知后在指定的期限内仍未予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给予乙方300-2000元人民币的违约扣款;
四、构成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的,对施工企业(单位)处以500-3000元人民币的违约扣款;
五、乙方不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协议乙方职责组织施工的,若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甲方有权加罚。
第九条环境保护
一、工程项目须防止建筑施工作业的污染和扰民;
二、乙方必须加强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加大现场扬尘、木工机械噪声、人工噪声、人为噪声的管理力度;
三、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乙方必须拟定自身安全防护措施,并向甲方出示具体方案,甲方留底备案;
四、乙单位进厂机械设备、人员必****公司《企业形象视觉识别规范手册》中施工现场分册的规定;
五、乙方现场施工必须严格按照甲方CI方案进行。
第十条安全资料
一、乙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甲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乙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二、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乙方编制分发至所有乙方施工的工作场所,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由甲方决定。
第十一条现场文明施工
甲乙双方****建设部、工程所在地关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使施工现场成为干净、整洁、安全、稳定和环保的文明工地。
一、甲方负责制定现场文明施工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现场文明施工定期检查制度,并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的总体管理;
二、施工****公司CI实施管理办法进行标识,充分体现中建系统的形象特色,详见本工程CI形象设计方案;
三、乙方食堂需设一名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
四、乙方应采取一切的措施、搞好综合治理工作,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五、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六、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七、乙方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乙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八、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第二章: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协议
****人民医院**医院项目病房楼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依据消防法规****政府令,就本工程施工生产中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包方的职责:
1.总包方组织建立各分包方参加的消防保卫组织保证体系,制定明确可行的工作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各分包方检查、评价、总结各项工作情况,实施奖罚。
2.总包方组织编写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方案。
3.总包方有权监督分包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各种消防知识及法制宣传教育,并对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4.总包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保卫工作进行管理,并按分包方作业区域划分分包方相应的责任区。
5.总包方管理人员严禁违章指挥,发现分包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有权制止。
6.总包方消防、保卫部门有权对分包方的责任区进行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严重违章的情况要及时指出,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于不能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有罚款和停工权。
7.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加强队伍建设,遵纪守法,做好治安防范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减少火险隐患。
8.总包方协调联系社会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消防、保卫管理工作事宜,统一协调对外关系。
二、分包方的职责:
分包方必须尊重并服从总包方的统一管理,按要求建立于总包方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成立治保会,义务消防队,认真执行以下管理规定:
1、培训教育制度
1.1分包方要组织宣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消防、保卫方案和措施。
1.2负责对操作工人进行具体的操作交底。
2检查制度
2.1治安管理
2.1.1分包方要落实保卫工作逐级责任制,确定专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分包方区域内的保卫工作由分包方负责。分包方要对所管辖区进行治安检查,及时管理,消除治安隐患。
2.1.2协助**、保卫部门调查处理各类案件。
2.1.3分包方要做好所属人员的政审工作,严禁违法犯罪分子和流窜犯罪嫌疑人进入现场。
2.1.4分包方要按进京注册人数及时办理暂住手续,作到人、证相符,严禁雇佣没有注册的人员。
2.1.5严禁所属人员盗窃或参与盗窃活动。
2.1.6分包方要认真执行保卫的各项管理制度,严禁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2.1.7加强贵重物品的管理,落实防范措施,执行总包方出入管理制度。
2.2防火安全管理
2.2.1分包方要对所管辖区进行防火检查,纠正违章行动,消除火灾隐患。
2.2.2分包方要认真落实《消防法》、《工程所在地消防条例》及市政府有关规定。
2.2.3分包方要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
2.2.4对于分包方责任区内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发放,不得挪做他用。
2.2.5电、气焊人员必须持操作证、用火证、上岗证施工,严格执行用火审批手续,用火时要有看火人,并采取措施。
2.2.6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执行库管材料管理规定。
2.2.7分包方不许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和加热器具。
2.2.8不许在施工现场或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
三、工程项目一旦发生消防、保卫事件,要立即向总包报告,采取紧急措施,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四、分包方要严格履行协议的内容,因疏于管理或制度措施不落实,导致的各种事故发生,有关事故责任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分包方承担。
五、因事故发生对总包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分包方承担相应一切经济损失外,总包方还将对分包方进行处罚。
六、总包方对于分包方施工现场防火、保卫管理混乱的分包方要进行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甚至不服从管理的分包,有权停止分包工程款支付并提请业主方解除合同,并由分包承担一切责任。
七、分包方不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协议分包方职责组织施工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处罚,总包方有权加罚。
第三章: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协议
第一条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指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出施工区域。第二条施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尽量避免妨碍施工现场通行。第三条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应瞻前顾后、兼顾左右、谨慎行驶,最好指挥车在前开道。第四条未经指挥长批准,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不得隔断或挖断。第五条起重车起吊、挖土车作业时周围应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
1、本协议规定内容若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相抵触之处以上级规定为准。
2、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或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终止后此协议即告终止。本协议双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与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效力,安全方面此协议具有优先权。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责任人:责任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1
幕墙制作安装专业分包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医院**医院项目病房楼工程单位:元
附件2
施工部位:单位:
附件3
优先支付工人工资承诺书
致****:
在****医院**医院项目病房楼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若我方,需要雇佣和使用工人(包括民工)时,为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将保证做到:
附件4
无拖欠劳务费证明
我公司承揽****医院**医院项目病房楼工程项目的幕墙制作安装专业工程施工,总包单位已按照施工进度及合同约定全额拨付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至出具该证****公司工人劳务费。
特此证明!
出具人: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年月日
附件5
工人工资足额支付证明
我公司承揽****医院**医院项目病房楼工程项目的幕墙制作安装专业工程施工,我司已按照与工人约定的工资标准及工人实际出勤足额支付了工人工资,至出具该证明之日止,我司未拖欠工人工资,详见工资支付台账。
附件6
分包结算单样表
中国建筑管理表格
工程分包项目结算审核
表格编号
CSCEC1B2—CM—B050505
工程项目名称
总包项目部
分包单位名称
分包范围
分包工程开工日期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
分包合同编号
含税审定金额(元)
可抵扣的增值税金(元)
审定除税后金额(元)
审核依据
审核说明
经审核:最终审定不含税金额为***元,税金为***元,含税总额为***元(大写:*****)。该工程保修期为**年,请财务付款时预留质保金5%即***元(大写***),待合同期满后按合同支付。
项目经理或执行经理:
大项目商务总监:
项目财务总监:
大项目总监:
****中心:
主管领导(签字):
分包单位:(公章)
审核单位:(公章)
本表一式四份,****中心一份,项目部一份,项目财务一份,分包单位一份,如分包单位索要可自行增加
工程分包合同报结单(项目)
CSCEC1B2—CM—B050506
工程开工日期
分包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含税结算金额
可抵扣的增值税金额
除税后结算金额
合同价
累计已付款
项目签署意见:执行经理:
评审人员名称
评审意见
签字
现场经理
质量总监
安全总监
材料负责人
项目总工
项目财务
商务经理
工程分包初审结算单
CSCEC1B2—CM—B050507
工程名称:
分包单位名称:
分包工程分项名称
工程量
除税后单价
除税后合价
合同内工作内容
合同内工作内容小计
合同外工作内容(量和价)
......
合同外工作内容小计
其中:已体现在月结中的金额及月结编号
在本行填写合同外工作内容在月结中体现的工程量及单价及*年*月月结单
审定除税后金额
元
金额大写:
零
注:以上结算为初步结算,包括现场所发生的工作内容,今后不再发生任何费用,****公司审核,经公司审核通过后,才能作为最终结算额的依据。
分包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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