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铜及铜合金铸件(以下简称铸件)的牌号和标记、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铜及铜合金砂型铸造、金属型铸造、连续铸造、离心铸造、熔模铸造的铸件。其他方法生产的铸件亦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8.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231.1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351金属材料电阻系数测量方法
GB/T1176-2013铸造铜及铜合金
GB/T5121(所有部分)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5678铸造合金光谱分析取样方法
GB/T6414铸件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
GB/T11351铸件重量公差
GB/T15056铸造表面粗糙度评定方法
GB/T15749定量金相测定方法
JB/T5108铸造黄铜金相
YS/T478铜及铜合金导电率涡流检测方法
YS/T482铜及铜合金分析方法光电发射光谱法
3.牌号和标记
3.1合金牌号
合金牌号应符合GB/T1176的规定。
3.2图样标记
铸件图样标记如下所示:
注:S—一砂型铸造;
J——金属型铸造;
La——连续铸造;
Li——离心铸造;
R——熔模铸造。
示例:
5-5-5铸造锡青铜,砂型铸造,执行标准GB/T13819,标记为:ZCuSn5Pb5Zn5-S-GB/T13819。
4.技术要求
4.1化学成分
合金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1176的规定。
4.2力学性能
4.2.1拉伸试验用单铸试样的形状和尺寸应符合GB/T1176—2013中附录A的规定。
4.2.2铸件的力学性能应符合GB/T1176的规定。
4.3几何形状、尺寸和重量公差
4.3.1铸件的几何形状、尺寸应符合图样或订货协议要求,如无图样或订货协议,铸件尺寸公差和机械加工余量应符合GB/T6414的规定,或按需方提供的模样制造。铸件尺寸公差不包括由拔模斜度而引起的尺寸增减。
4.3.2铸件重量应符合图样或技术协议的要求,铸件重量公差应符合GB/T11351的规定。
4.4表面质量
4.4.1铸件的表面粗糙度应符合图样或订货协议的规定。
4.4.2铸件的浇冒口、毛刺、飞边等,在非加工表面应清理到与铸件表面平齐,在待加工表面上铸件浇冒口允许的残留高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4.4.3铸件的非加工表面不允许有裂纹等影响使用性能的缺陷。
4.4.4螺纹部位,螺纹旋入4个螺距之内不允许存在缺陷。
4.4.5铸件表面另有要求时,应在图样或订货协议中注明。
4.5铸件缺陷的修复
4.5.1在铸件的密封面、螺纹部位或承受高温、强腐蚀、承压等部位,一般不允许焊补。
4.5.2除4.5.1规定外,铸件缺陷允许用焊补或其他方法进行修复,焊补工艺和条件由供方确定,如需方对焊补有要求时,应与供方协商。
4.6附加要求
4.6.1需方对铸件有附加要求时,应在图样或订货协议中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