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2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郴州亚光应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纯银电解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永兴县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
建设单位
郴州亚光应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铭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9万元。建设规模为年产电解银300t、铑190kg、钯1500kg、铂270kg、金20kg、钌140kg、铱120kg。利用自产贵金属年产铂网200kg。同时建设配套实验室、生活区等设施设备。
项目设置2条银电解生产线、1条王水溶金线、1条铂精炼生产线1条钯精炼生产线、1条铑精炼生产线、1条金精炼生产线、1条钌精炼生产线、1条铱精炼生产线、1条铂网生产线;建成后年产银300t、铑190kg、钯1500kg、铂270kg、金20kg、钌140kg、铱120kg。利用自产贵金属年产铂网200kg。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1740m3/a经场内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永兴县城南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通过园区管网永兴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污水处理厂水质造成冲击;粗银铸阳极板后的洗涤废水产生量900m3/a,主要污染因子为悬浮物,在车间中和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产,不外排;电解银粉洗涤废水300m3/a,回用生产,作为电解液使用,不外排;其他贵金属洗涤废水2.5m3/a,处理后进入MVR蒸发系统处理,不外排;废气喷淋废水900m3/a,处理后进入MVR蒸发系统处理,不外排;工艺废液1373m3/a,处理后进入MVR蒸发系统处理,不外排;初期雨水468.76m3/次,由厂区初期雨水池收集后,经中和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内洒水降尘,不外排;地面冲洗水2000m3/a,沉淀后回用于地面冲洗,不外排。
固废:残极、粗银除尘灰、电银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阳极袋、废滤布、废机油、废包装袋、废劳保用品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在场内收集暂存后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废盐、废水处理沉淀渣、银电解液再生沉淀渣生产后需鉴别确定性质后再处置,在未鉴别前,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从严管理。
本项目按照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对固废进行分类暂存,固体废物暂存场库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在完成上述要求后,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对环境影响较小。
地下水: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分区采取防渗措施,落实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噪声:
本项目厂界及敏感点噪声测结果为营运期厂界噪声预测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风险: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源主要来自于危化品泄漏、废气治理措施失效、废水处理系统破损、危险废物泄露、电解槽破损、火灾、爆炸引发的次生灾害等。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评价,建设单位在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和工序操作外,制定了详细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措施和紧急应变事故处置方案,能大大减小事故发生概率和事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有利措施,减小对环境污染。本工程在严格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在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的基础上,其潜在的环境风险事故是可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