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2203-450408-04-01-345071,项目建设单位为广西鑫晟达铜业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梧州临港经济区循环片区。项目建设规模是新建年处理13万吨含铜废物,年产10万吨阴极铜冶炼生产线,同时建设回收金、银、钯、镍等稀贵金属的配套生产线。项目新建火法精炼厂房、电解厂房及贵金属生产厂房等主体工程;氧气站、空压间、原料仓库及成品仓库等辅助工程,给排水(包括循环水系统)、供配电等公用工程,以及除尘系统、绿化等环保工程;购置阳极炉、富氧侧吹炉、电解槽及反应釜等生产线设备。项目计划于2024年12月投产。
二、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得超过29514.49吨标准煤(当量值)/41348.83吨标准煤(等价值)。阳极铜工艺(粗铜-阳极铜)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15.97kgce/t;铜精炼工艺(粗铜-阴极铜)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254.93kgce/t;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3235吨标准煤/万元(等价值)。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项目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要切实加强用能管理,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步投产。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要及时向节能审查机关申请节能验收。
四、请梧州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并将能耗指标落实情况和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作为节能验收重要内容。要及时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有关重大事项。
五、能耗双控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要求,促进节能降耗、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安排。项目投产预计对梧州市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梧州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要加大节能挖潜力度,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六、由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跟踪检查。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