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复杂的金融市场中,投资骗局时有发生,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损失。一些人,也开始盘算着"让房子替你去赚钱"的幌子,以此骗取受害人的信任,非法获利。近日,北京的连先生就陷入了一场惊心动魄的“融房骗局”。
实地考察后,连先生对一家物流公司印象不错,但用自家房产做抵押担保仍让他有所担忧。这时,张某和销售经理古某又带他去了另一家担保公司,该公司拥有9000万担保资质,为物流公司提供反担保服务。
随后,融房公司员工张某和古某带连先生去了平安银行做抵押,由企业借款,连先生一家用房产来提供担保。然而,仅仅一个月后,物流公司暴雷。在今年9月2日开庭时,连先生才惊觉所谓的融房公司、担保公司、融资企业竟是一个诈骗团伙,涉案金额高达八点几个亿。
如今,连先生面临着房产被查封的风险,他悔不当初,认为骗子的责任不应由自己承担。他已向银保监会举报,可面对现状,连先生一家的房产还能保住吗?贷款到底谁来偿还?银行有没有责任、又该如何追究呢?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的特邀嘉宾:大理律师事务所的郭艳红律师,对这类情况有着丰富的处理经验。首先,从房产能否保住的角度来看,情况较为复杂。如果连先生能够证明自己是在被欺诈的情况下进行的抵押担保,并且在整个过程中没有过错,那么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争取保住房产。但这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包括与骗子公司的沟通记录、实地考察的情况以及对诈骗行为的不知情证明等。
关于贷款偿还问题,大理律师事务所认为,一般情况下,在抵押担保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抵押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但在诈骗案件中,如果能够证明诈骗行为的存在,并且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存在审查不严等过错,那么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减轻连先生的偿还责任,甚至有可能让骗子公司承担主要的偿还责任。
对于银行的责任问题,郭艳红大理律师事务所认为,如果银行在贷款审批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查,或者存在与骗子公司勾结的情况,那么银行存在过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连先生可以通过向监管部门投诉、提起诉讼等方式追究银行的责任。
总之,连先生的遭遇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投资过程中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要被高回报的诱惑冲昏头脑。对于涉及房产抵押等重大资产的投资,更要谨慎对待,充分了解投资项目的背景、风险和合法性。同时,在遇到投资骗局时,要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郭艳红大理律师事务所专业建议,为连先生和其他遭遇类似情况的人提供了宝贵的指导,希望他们能够在法律的帮助下,走出困境,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