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BB诉南AA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派**律师担任本案代理人,参加庭审并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
一、预定价买卖黄金系合法营业行为
(一)预定价买卖黄金的业务概述
1、被告公司的业务是经营实体门店:回收与销售实物黄金
被告于2019年*月成立,门店地址:***珠宝交易中心”*室,原告BB签约后参加了公司开业庆典仪式并合影拍照。
被告公司主营业务:黄金及其制品的提纯、回收和销售。
被告公司一个月回收实物黄金180公斤上下,支付货款6500万元。
2、实物黄金买卖采用下列三种结价方式:
(1)现价现结:现货交付,以现货市价结价,当场钱货两清;
(2)不定价买卖料:客户交定金后,按市场即时金价预付货款交货,客户认为价格合适时再通知结价,多退少补;
(3)预定价买卖料:客户交定金,确认订单,锁定现货市场金价(公司有义务按该预定价收料和卖料),客户认为价格合适时再交货/全款、结算;因金价波动,当公司亏损达到乙方定金50%时,如果客户不交收实物也不补齐差价和定金的,公司有权按即时市场金价结价。
(二)预定价买卖黄金结价方式的意义
1、黄金珠宝行业经营者时刻面临金价波动风险
黄金价格是全球性的联动价格,金价受全球政治、经济和军事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但是金价不受少数企业所左右。市场金价波动导致的风险属于市场参与者都会遇到的风险,所以黄金经营者都想规避金价波动风险,支付定金、预定价买卖黄金这一结价方式应运而生。
2、预定价买卖黄金之结价方式的价值和功能在于:客户如果有库存黄金但是担心金价下跌的,下单预定价卖出黄金,客户就不用怕金价下跌了;客户如果有资金但是担心金价上涨的,下单预定价买入黄金,客户就不用担心金价上涨了。
小结:预定价买卖料结价方式对黄金珠宝行业很有价值,极受青睐;而且,预定价买卖料结价方式已经在黄金珠宝业内应用了十多年,未见到一起预定价结价买卖黄金业务被认定为非法的。
二、预定价买卖黄金与期货交易的显著区别
(一)预定价买卖黄金结价方式的业务流程
2、结价:客户通知按预定价交收货物(交货收款或交全款收货)à称重à(过火)折纯à出/入库à结算货款;
3、客户每延期交收一天,公司收取10元/公斤延期手续费。
(二)预定价买卖黄金的特征
1、公司与实体门店同一,公司只与业内客户单独进行实物黄金买卖;
2、按黄金现货市场价格成交;
3、成色折算(过火、熔损、折纯);
4、称重和结算货款;
5、客户只要备齐货物或全款,随时可向公司交收货物并结价;
6、要求客户交收货物,否则客户承担违约责任。
小结:预定价买卖实物黄金的上述特征与期货黄金的标准化和集中化具有显著区别。
三、原告与被告的黄金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一)原告系自愿、自主决策与被告进行黄金买卖
2、原告BB签约、下单,其意思表示真实,被告公司开门做生意,不存在任何欺诈行为。
(二)原告之所以没有向被告交收黄金,原因全在原告本人身上
1、被告平等对待所有客户:预定价客户交货后,公司结清货款;预定价客户付全款,公司交货。如果不交收实物黄金,被告公司开店也就没有意义了。
2、所有向公司下订单的客户都能如约交收实物黄金,原告个人违约不交收是特别个案。开业以来,公司每月回收实物黄金、支付货款数千万元,被告从来没有过违约,保证按约定付款或交料。
小结:原告与被告的黄金买卖关系未违反法律强制性效力性规定,因此原告应当履行合同义务,如果违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原告应承担自身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
(一)原告丧失诚信原则、履约能力和自制力是其受损原因
1、预定价买卖料业务每天都在发生,但只要客户根据自身库存或资金状况下单并交收,并不会有经济损失,反而能起到规避金价波动风险的作用。
2、原告超出自身履约能力下达过大的订单数量,导致金价波动后既不交付订单货物又不补订单差价和定金的,理应承担相应违约后果。
(二)原告明知滥用预定价买卖料结价方式的后果
1、预定价买卖料模式在黄金珠宝圈内由来已久,适当下单可防范金价波动风险,但客户一旦滥用就变成投机取巧,可能得承受巨大的经济风险。作为成年人,又有多年黄金珠宝行业经验的原告,不可能不知道其下单不能交收的违约后果。
2、众所周知,刀具店客户一般买菜刀用来切菜和杀鸡宰鱼,但如果该客户非要去砍人或自杀,谁也不能去追究刀具店商家的责任啊!
(三)退一步讲,如果原告目前愿意按订单交收货物,被告公司仍愿意收货、付款。
(四)原告以不履行合同义务(交货/付款)作为自己不承担违约损失的理由,犯了基本的逻辑错误,显然不能成立。
既缺货又缺钱的客户(即丧失诚信又无履约能力的投机取巧分子)一旦违约不交收,该等客户就必须承担相应违约后果,这是天经地义的常理,违约后果包括没收定金、赔偿损失等;若不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将会放纵更多投机分子滥用预定价买卖结价方式。
小结:本案原告只付了定金定价卖货,但不按约定交货和补充定金,金价波动风险以及违约后果只能由其本人承担。
五、其他
(一)原告BB违约产生损失是9****0元,与其原诉求***万元有出入。
(二)原告BB在合同期间享有免费提纯等优惠权益,VIP客户年费****0元无退还的依据。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求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请求法庭驳回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