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期货投资入门与技巧,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哪种金方式适合你
1纸黄金
已推出“纸黄金”业务的银行有中行、建行和工行。所谓“纸黄金”,即个人账户黄金买卖业务,是指不提取黄金实物,仅通过账面记录黄金买卖状况的一种买卖方式,就像炒股一样。本币金用“人民币/克”标价,以人民币资金投资。中行和工行还推出“外币金”,以“美元/盎司”标价,投资者只能用美元购买。
“纸黄金”的交易门槛是10克。按每克190元左右的国内金价,1900元就可以炒金,门槛不到2000元。投资者可先用两三千元试盘。
开户比炒股简单
纸黄金可T+O
与股票不同的是,纸黄金一天之内可交易多次(T+O交易),卖出即可提现。此外,“纸黄金”的交易时段是周一7:30至周六凌晨4:00(其中每天4:00至7:30,交易系统关闭)。
别像炒股一样博短差
据悉,纸黄金的手续费体现在买卖差价上,比如单边手续费是0.5元/克,金价是190元/克,投资10克需要1900元,但是如果当场卖掉,只能按189元卖――被减掉的一元就是手续费。银行不再收别的费用。
虽然手续费不高,投资者如果还习惯于投资股票快进快出的方式,想通过频繁操作来赚取买卖价差是不可取的。投资黄金应着眼于资产的稳定陛和保值增值功能。
2黄金期货
黄金期货和黄金期权具有杠杆作用,能做多做空双向交易,金价下跌也能赚钱,满足市场参与主体对黄金保值、套利及投机等方面的需求。
从目前测试的黄金期货合约来看,交易单位从原来的每手300克提高到了1000克,最小变动价位为0.01元/克,最小交割单位为3000克。期货公司认为,这可能是黄金期货合约最后的交易模式。
以国内现货金价200元/克粗略估算,黄金期货每手合约价值约从6万元上升到了20万元,按照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7%来计算,每手合约至少需要缴纳保证金1.4万元,合约即将到期,黄金期货保证金率提高到20%,每手的保证金将增至4万元。如果从仓位管理的角度计算,以后做一手黄金差不多需要5万元左右。
如果投资者看多黄金,某一月份合约价格对应的是每克190元,此时卖入需要缴纳的保证金是1.33万元,如果金价涨到了210元,投资者获利退出,可获利27万元(1000克×20元/克),投资收益为150%(2÷1.33);但是如果金价下跌,投资者需要不断追加保证金,一旦没有资金追加,投资就会被强制平仓,比如金价跌到了180元/克,投资损失为1万元,亏损率高达75.188%。业内人士因此认为,黄金期货风险较大,普通投资者尽量不要参与。
广发期货经理吴先生介绍说,黄金期货推出后,投资者可到期货公司买卖。期货开户只需要带上身份证和银行卡就可以办理,与证券开户类似,只是将“银证对应”换成了“银期对应”,一个期货账户还可以同时对应多个银行账户。
3黄金期权金价跌也能赚
推出黄金期权的是中行,该品种也有杠杆作用,金价下跌,投资者也有赚钱机会,期权期限有一周、两周、一个月、三个月和六个月五种,每份期权最少交易量为10盎司。客户需先到中行网点签订黄金期权交易协议后才可投资,目前该业务只能在工作日期间在柜台进行交易。
举例说,李先生预计国际金价会下跌,他花1200美元买入100盎司面值一月的A款黄金看跌期权(执行价650美元/盎司,假设期权费1盎司12美元)。假设国际金价像李先生预期的一样持续下跌至615美元,盎司时平仓,则李先生的收益为(650-615)×100=3500美元,扣掉1200美元的期权费,净收益为2300美元。如果金价不跌反涨至700美元,投资者可放弃行权,损失1200美元期权费。
4实物黄金买实物金需看题材
实物黄金则种类繁多,包括钱币公司销售的金币、贺岁金条、奥运金条等。
记者注意到,题材好的实物金升值潜力更大。去年上市的奥运金第三组已由发售价188元/克涨到了260元/克。而已连续发行6年的贺岁金条升值仍主要取决于金价上涨,6年前的原料金价是每克95元,羊年贺岁金条发行价为110元左右,如今原料金价近2005元,羊年贺岁金条的回购价不到190元。
不适合短线投资
不过,题材好的实物黄金的发行溢价也较多,不适合短线投资。
据了解,实物黄金的发行价,是原料金(相当于金价)加上各种手续费、经营成本和利润,回购则涉及重铸成本及重铸后成色降低,回购价是市场金价再扣除回购重铸费。一些品种的发行价比原料金价高一二十元,但当场卖出一般在原料金价基础上再减十来元。因此,持有这些品种,只能依赖于金价大幅上涨,或因存世量减少及题材因素提升收藏价格,才能获利。
2008年1月9日市场各方的热情在黄金期货上市首日即被点燃,159家会员、6023个客户参与交易。9日黄金期货各合约累计成交121468手,成交金额273.47
亿元,总持仓量21810手,其中主力806合约成交103364手,持仓16342手。
对于这一投资新品种,一些有经验的咨询师和投资者向我们传授了三招黄金期货的操作技巧:谙熟交易、严控风险和综合分析。
招数1:谙熟交易
“对于没有接触过期货交易的投资者来说,入门的关键是要了解规则”,上海投资者彭先生介绍。1月9日一早,彭先生率先在0806合约的涨停价230.99元/克卖空2手,当天以226.10元/克买入平仓,扣除交易手续费后获利约9000元。
黄金期货采取T+O交易,交易单位1手(1千克),手续费包括两部分,交易所收取30元/手的手续费,期货公司另外还需要收取手续费,但其标准不一。不过,当天的平仓单免收手续费。“若按照累计60元的手续费计算,黄金期货价格朝投资者有利的方向波动0.06元/克,投资者就保本了。”他介绍说。
同时,黄金期货采取保证金交易,目前交易所收取9%的交易保证金,但期货公司会在此基础上根据市场情况加3%甚至更高的比例。“以12%计算,若投资者在230元/克买入开仓1手,需要缴纳的保证金为230元/克×1000克×12%=27600元”,彭先生说,“黄金期货既可做多也可做空,投资者只要掌握上述方法就可以开始交易了”。投资者一般可以选择一家期货公司开户,并进行网上交易。
招数2:及时止损
期货投资者成功与否,关键在于控制风险,从事十多年期货交易的咨询师王先生有着独到的风控技巧。“控制好仓位,一定要学会割肉止损。”王先生说。
根据王先生的经验,若打算隔夜持仓的单子,持仓一般控制在总资金量的30%;若日内平仓,一般也在70%左右。当然,发现自己判断错误及时止损是他的惯用手段。“黄金期货第一天交易我并不成功,230.99元/克涨停板试探性地买进1手,但随后价格下跌,我228元割肉了。”王先生说。事实证明他的判断是准确的。尽管他当天1手的单子亏损约3000元,但收盘时0806合约价格跌至223.30元/克,由于及时止损,他当天少亏了5000元。
“若不及时止损,第二天亏损将继续扩大”,王先生说,“另外一个风险是交割风险”。在黄金期货上市前,不少投资者抱着“大不了最后交割实物金条”的想法。根据有关规定,黄金期货个人投资是不能进行交割的。“目前上期所挂牌最早交割的合约是6月份到期的合约,进入交割月之后,如果还有持仓的话,会被期货公司强行平仓,一定要高度重视。”王先生说。
招数3:综合分析
酝酿数年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在2010年新年伊始获得国务院原则性批准。这对于空转数年的券商融资融券业务部门无疑是“久旱逢甘霖”。
“2006年就着手研究融资融券业务,多数券商把这个部门放在交易运行或衍生品部门下面,这次宣布要开展试点,整个部门都将独立运转起来。”一券商融资融券业务部门负责人向《财经》记者谈及此事不无兴奋。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出借证券供其卖出的经营活动,分为融资和融券两类,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为融资交易;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为融券交易。
融资是借钱买证券,融券是借证券卖出,到期后按合同规定归还所借资金或证券,并支付一定的利息费用。
1月8日A股市场收盘后,中国证券期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公布了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和推出股指期货品种获批的消息,但当天下午两点之后,资本市场上就开始有所反应,尤其是券商股纷纷强势反弹,中信证券(600030.SH)当日收涨1.93%,明显强于上证综指0.10%的涨幅。
“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为市场引进了杠杆和做空机制,增加了交易工具,丰富了投资策略,属于市场基本制度层面的完善,投资者理应中性地看待它们,不能盲目听信别人的观点而放弃最基本的研究。”在看到市场因此消息再起波澜时,一位参与交易制度设计的人士表示了担心。
试点资格悬疑
融资融券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放大证券供求,增加市场交易量,该业务的推出无疑会给券商业绩带来提升。
长江证券分析师刘俊基于对美国和日本各类券商的研究指出,当国内券商融资融券业务进入成熟阶段,该项业务的收入贡献率能达到15%至22%。因此,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资格成为国内诸多券商争夺的目标。
中国证监会在1月8日公布的新闻通稿中称,证监会将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净资本规模、合规经营、净资本风险控制等指标和试点实施方案准备情况,选择优质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融券业务的首批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和市场状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2008年10月8日,证监会在北京香山主持召开融资融券座谈会,中信证券、海通证券(600837.SH)等11家券商派出董事长、总裁及分管经纪业务的高管参加。
上述11家券商2007年度净资本都在50亿元以上,并且在2008年底进行了两次融资融券业务联网测试。
一家总部在深圳的券商融资融券部门负责人向《财经》记者表示,获得试点资格的券商可能是二至五家,会在2008年参加过两次联网测试的11家券商中产生。估计中信证券、海通证券获得试点资格的希望最大。“现在试点的目的不是要看市场的反应,而是要对整个制度以及业务流程做个检验。”
中信证券和海通证券的净资本规模最为突出。按照2008年底数据和2009年的融资额度计算,中信证券目前净资本规模接近400亿元,海通证券超过350亿元,远高于其他券商。
超过100亿元净资本的券商还有光大证券(601778.SH)、招商证券(600999.SH)、国元证券(000728.SZ)三家上市融资的券商。
中投证券融资融券部门负责人说,由于监管机构要求券商进行融资融券业务必须用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因此净资本是最重要的评判标准;同时,券商对风险管控的水平也是重要的参考因素。
试点资格的有限也决定了券商争夺客户的白热化。为了避免券商之间出现“客户大搬家”的现象,《试点管理办法》要求,证券公司不得向在本公司从事证券交易不足半年的客户融资、融券。在2008年10月举行的“香山会议”上,有券商提出开户半年的门槛应提高至“18个月”。
实为“借资借券”
目前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模式,其实质与海外市场的“借资借券”类似,与真正意义上的融资融券尚有差距。
真正意义上的融资融券业务是指由中介机构自股票市场或银行取得资金,再将这些资金提供给需要融资的人,并依规定将融资担保的股票提供给融券的投资人。
目前,国际市场上通行的融资融券业务模式有两种,一种是证券金融公司主导的专业化融资融券模式,又称集中式,即由证券金融公司充当中介机构。日本、中国台湾等亚洲国家和地区多采取这一模式。
另一种是由券商主导的市场化融资融券模式,又称分散式,即由券商充当中介机构。欧美国家多采取这一典型的市场化模式。
据前述参与设计融资融券业务制度的人士透露,“现在主管机关要走设立证券金融公司的这条路,做真正意义上的融资融券。”
目前证监会推出试点阶段的融资融券业务就不属于上述两种模式,而是由券商用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券商并不扮演中介机构的角色。
据东证期货高级顾问方世圣介绍,以专业化融资公司模式为例,投资者在按比例交纳保证金后,取得证券并卖出,获得的资金依旧要放在证券金融公司的平台内,至结算前证券金融公司应支付给投资人卖出证券获得资金的利息。此为融券。
“我们现在推出的试点其实类似借券业务,券商借出自有证券,客户卖了自己就不能卖,这就是零和游戏,也是为什么双方会形成对赌。”方世圣解释道,“成熟资本市场有相应的衍生品工具,交易双方可以利用它们进行避险,所以不存在这种问题。”
“券商应该把融资融券业务定位为经纪业务,自营部门可以少量参与。现在的框架下,先由券商跟客户做交易对手,随后推出证券金融公司来,这个业务能发挥的作用就很小了。”上交所一位研究人员表示。
他并称,“如果融资融券定位为经纪业务,跟净资本有什么关系呢钱多就能跟客户做对手方吗券商跟客户做对手方就能确保盈利吗每次都是券商赢,这个市场谁来玩”
严防风险
一般认为,融资融券业务具有四大基本功能,即价格发现、稳定市场、增强市场流动性及风险管理功能。过去数年,管理部门几次要推出此业务都因考虑到二级市场波动而采取了审慎策略。
上述上交所的研究人员表示,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是对市场机制的完善,制度本身是中性的,能否取得预期效果还要看制度细节的设计。
上海的一位私募基金经理称,以前的A股市场是残缺的、单边的市场,没有价格发现功能,导致了整体的市场是高估的。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的推出完善了制度,对投资技巧全面的人是有帮助的。
方世圣则认为,“融资融券的推出,好比原来只有汽车行驶的道路,向马车开放,人们出行多了一种选择而已。”
北京一位不愿具名的公募基金经理表示,由于试点券商的自有资金和证券规模有限,且融券业务成本较高,操作难度大,对投资者风险管控的要求很高,这项业务在试点初期未必会十分活跃。
融资融券作为一种信用工具,在放大投资者收益的同时也会增加其所承受的风险,市场将它视为“一把双刃剑”。
“凡是存在杠杆机制的交易都存在令投资者产生超额亏损的风险,这跟原来A股市场上的传统交易不同。”前述券商人士表示,“如果投资者对此没有充分了解,盲目介入将会造成巨大损失。”
据《财经》记者了解,试点期间,交易所将在原来规定的基础上,从严挑选融资买入证券标的和可融出证券的标的,避免由于标的物的不合适给投资者造成损失。而各试点券商也会适当提高投资者进入门槛。
中国证监会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戴立宁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融资融券利用了投资杠杆,因此对投资者教育非常重要,投资者如果不了解规则,损失会很惨重,也可能违约。
当时的招生分为两个层次:一个是大学本科的统招,还有一个是研究生招生。两个招生模式都没有学历限制,最大的差别在于,前者要考“数理化”,后者则没有硬性要求。这让薛蛮子发现了自己的“蓝海”:报考没有“行业准入门槛”的研究生。一个初中一年级学生如何与大学生竞争薛蛮子开始给自己定位,自己的强项是历史和外文,那就要报考这两者相结合的研究生专业,而且报考的这个专业必须是新设立的,要是以前有的,肯定玩不过人家。
薛蛮子最终选择了“中外关系史”,这个专业既不用考“数理化”,又是新设的,而且还能发挥他的外文功底。在他的竞争对手中,学历史的,英语不会讲;学外文的之乎者又读不通。结果他非常有幸,那年专业课考了全国第一名,进了中国社科院。(备注:薛蛮子是美籍华人,UT斯达康创始人之一,国内最早的一批天使投资人。)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笔者当时读完这个故事时。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内心深处用“共振,共鸣”等词来形容,似乎还不足以表达那种“感觉”。笔者把这个故事拿出来和大家共享,是就想表达“理性地思考,逻辑地分析问题”的重要性,这点是感性的中国人或者说东方人的弱点,这方面可能是语言和文化造就的天生不足。而做投资需要的是90%的理性和10%的感性,“理性地思考,逻辑的分析问题”可以让我们少放错误,少亏钱。做投资的核心思维理念就是“理性的思考,逻辑的分析问题”,该理念贯穿了投资的各个角落。
在股市中赚钱难,难于上青天
股市给人的感觉是很容易赚钱的地方,好像到处是黄金一样,只要低买高卖赚取其中的差价就可以轻松的赚钱。笔者相信“低买高卖就可以轻松赚钱”是很多投资者进入这个市场掘金的重要动机之一。但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看出这是一句“常识性的废话”,但又是这句话忽悠了世界上70%~90%的投资者,而且是经久不衰。一轮牛熊市下来一赚二平七亏的定律在全世界的股市都是通用的,那么有人思考过更深层次的问题吗就是两轮牛熊市下来有多少人是赚钱的三轮牛熊市下来还有多少人是赚钱的笔者从概率论的角度帮大家算一道简单的数学题,假设1万名投资者都完整的经历两轮牛熊市,按照每轮牛熊市只有10%的投资者能赚钱的条件,计算得出的结果是经历了两轮牛熊市后只有3%的投资者还是赚钱的。股市中两轮牛熊市的赢亏比例和期货投资、外汇投资、权证投资基本相同。三轮、四轮牛熊市后还一直能稳定赚钱就越来越少。
一个牛市赚了一些就得意忘形的投资者,在下半场马上连本带利的还给市场的例子数不胜数,上轮牛市运气好躲过熊市赚了一些的投资者,在第二轮牛熊市中,连本带利的又还给市场的也是不胜枚举。这就好比股市是一所没有门槛的大学,对所有的人都公平的敞开大门,每一轮牛熊市就是一学年,它分了上学期(牛市)和下学期(熊市),只有读完牛熊市一学年后还是赚钱的,才能合格顺利的升入更高一级,经受下轮牛熊市的考核。要毕业那是遥遥无期,但是只有那些毅力坚定、坚持学习的投资者能享受到这其中的收获和快乐。
笔者以上从常识和数学逻辑的推理中得出的结论就是:在股市中赚钱难,难于上青天。能相信和理解这句话的投资者绝对寥寥无几。
投资者看不到的竞争对手无比强大
经历了艰难曲折后能在股市中存活下来,把股票当作自己职业的投资者,有几个共同特点:一是他们都有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和心理素质,任何的困难和挫折都压不垮他们,他们内心的强大可以战胜常人战胜不了的困难,他们喜欢挑战,以战胜困难为快乐,或者内心深入的某个地方还可能有微许的自虐心理;二是他们善于每天不断的学习和思考,他们喜欢学习新知、识新的理念,把每天的学习当作是一种习惯或者说是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追求不断的创新,多角度的思考问题,思考可以让他们的思维更理性,同时思考可以给他们创造更多的快乐;三是他们喜欢自由,不喜欢受制于任何人,不愿意看任何人的脸色做事,更不愿意为了某种利益在权贵面前阿谀奉承,选择投资依靠自己的智慧打造自己的投资事业和营造自己的人生是这类人的最好选择;四是他们的专注精神,坚持自己的选择,专注的研究自己的领域,才是保证投资技巧和理念领先于常人的杀手锏。
投资需要的专注、坚持、学习他们都具备了,所以他们可以成为股市投资中那10%或者1%的胜利者,试想你也能成为那少部分人吗可想而知投资在走向成功的道理上碰到的竞争对手是多么的强大。
1.碳交易平台为碳金融发展创造稳定的制度环境。目前全球有四个交易所专门从事碳金融交易,包括欧盟排放权交易体系(EUETS)、英国排放权交易体系(ETG)、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和澳洲国家信托(NSW)。荷兰银行(ABNAMRO)、巴莱克资本(BarclaysCapital)、高盛(GoldmanSachs)、摩根士丹利(MorganStanley)等很多知名金融机构均活跃在这些市场上。加拿大、新加坡和东京也先后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机制。各国通过建立碳交易所,促使交易价格公开透明,最大程度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交易风险。市场化比较完善的国家还通过碳交易所进行排放信用的期货交易,并利用套期保值保证价格波动下自身利润的相对稳定。
2.推动碳市场和碳金融互动并实现共同繁荣。2003年成立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是全球第一个自愿参与温室气体减排量交易,并对减排量承担法律约束力的市场交易平台,也是全球唯一同时开展二氧化碳、甲烷等6种温室气体减排交易的市场。2005年4月,欧洲气候交易所推出与“欧盟排碳配额”挂钩的期货,随后又推出期权交易,使二氧化碳排放权如同石油等商品一样可自由流通,丰富了碳交易的金融衍生品种类,增加了碳市场的流动性。2007年9月,与核证减排量挂钩的期货与期权产品也相继面市。此外,日本成立了碳金融机构(JCF),在世界各地大量购买和销售碳排放权。挪威碳点公司、欧洲碳基金、亚洲碳交易所,甚至非洲、印度等国的碳金融交易也非常活跃。
3.通过基金、股票、信托等方式直接融资。目前世界银行已设立10只“碳基金”,总融资额超过25亿美元。2007年末,私募资本主导的基金数量超过政府机构主导的基金,如挪威碳点公司、欧洲碳基金等。纽约―泛欧交易所2008年推出低碳100欧洲指数,标准普尔等也建立了低碳环保指数;一些金融机构在这些指数基础上创建了ETF(ExchangeTradedFund)基金。此外,2001年,英国成立了碳信托有限公司,累计投入3.8亿英镑,主要用于促进研究开发、加速技术商业化和投资孵化器。
4.金融机构创新模式多方位参与碳金融。一是为碳交易提供中介服务。荷兰银行作为碳交易领域排名世界前十位的交易商,为碳交易各方提供信息等中介服务,以此获取中间业务收入。英国标准银行参与CDM项目获取减排量后,通过卖给终端消费者等委托人、其他贸易商等获取中间收入。二是开发碳金融产品。2006年10月,巴克莱资本率先推出标准化的场外交易核证减排期货合同。2007年,荷兰银行与德国德雷斯顿银行均推出追踪欧盟排碳配额期货的零售产品。荷兰银行还设计了气候和水资源环保理财产品。三是直接投资参与。2006年10月,摩根士丹利宣布投资30亿美元于碳市场;2007年3月,参股美国迈阿密的碳减排工程开发商,间接涉足清洁发展机制的减排项目。
二、我国碳金融发展面临机遇和挑战
三、碳金融项目操作模式与风险管理
1.清洁发展机制((CleanDevelopmentMechanism,CDM)的由来。CDM是《京都议定书》为有效应对气候变化设计的以市场为基础的三种灵活合作机制之一。其他两种为国际排放贸易机制(IET)和联合履行机制(JI)。CDM是唯一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进行的互利机制,该机制允许发达国家企业通过协助发展中国家减排温室气体,换取核证减排额(CERs)以抵减本国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中国在2012年之前不需承担温室气体的减排义务,但中国可以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参与CDM项目的开发。因此,中国目前的碳金融业务主要是通过开发CDM项目,接受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支持,将项目产生的核证减排额(CERs)出售给发达国家(在一级市场进行),并没有直接参与全球碳市场交易(二级市场交易)。在全球碳交易市场中处纯粹卖方的地位(一级市场)。在CER价格上,中国限价为8欧元/吨,近年来实际成交价在10欧元/吨左右,但欧洲气候交易所公布的二级市场上CER再出售的价格达12欧元/吨以上,特别在2008年9月更高达21欧元/吨。
四、构建我国碳金融发展体系设想
一、互联网金融对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现状及国际比较
二、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小微企业融资发展建议
1.支持互联网金融运营模式的创新。在网络时代,网络金融服务使得提供商成本下降,大幅度地降低了行业进入门槛,加剧了行业间的竞争力度,也使得客户的可选择性增加,因此,金融服务提供商为了谋求盈利和发展,只有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为消费者谋求更多的便利。具体做法有:第一,在风险管理和融资模式等方面,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面向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灵活性的产品和服务。同时,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积极探索建立针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结合线上、线下的投融资服务体系。第二,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利用全社会金融资源,加强与传统金融机构、创业投资机构展开密切合作,给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不同企业提供多样的融资需求。第三,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加强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方面的创新,做大做强互联网金融产业链。同时,开展多样化的网络营销模式。支持面向网站用户体验的网络营销模式创新,鼓励开展针对消费者需求和便利的混业经营模式。
一、电视节目购销评估系统指标选择的依据
(一)节目的市场行为与表现。所谓市场,从一般意义上讲,就是指商品交易关系的总和。具体来说,市场包含四层含义:一是商品交换场所和领域;二是商品生产者和商品消费者之间各种经济关系的总和;三是有购买力的需求;四是现实顾客和潜在顾客。市场是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劳动分工使人们各自的产品互相成为商品、互相成为等价物、互相成为市场。社会分工越细,商品经济越发达,市场的范围和容量就越扩大。同时,市场在其发育和壮大过程中,也推动着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这方面,电视节目市场与一般的商品市场一样,节目交易市场的信息反馈,可以对节目生产市场产生直接的影响。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市场价格行情与趋势等等,无不牵动着节目产、供、销、播各方的神经,从而产生了一种市场的自动调节作用。因此,节目进入市场是实现其价值的重要环节,而价格则能反映节目的使用价值和供求关系的变化。因此,节目购销阶段的评估重点,围绕的是节目的价值和进入交易市场前后的行为和表现,包括买卖双方行为与关系的评估。
(二)节目商品的共性与特性。电视节目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其经营活动必须在生产和流通两个领域中进行。电视节目只有实现商品化,才能使节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更好的实现。和一般的商品一样,电视节目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两种属性,但与一般物质产品又不同的是,电视节目属于精神产品的范畴,其商品属性受到意识形态和有关法规的制约。具体来说,节目商品有如下特点:
1.节目商品可以多次交易。电视节目在市场交易时,生产者的所有权一般不发生转移,买方获得的只是节目的使用权,因而卖方仍可进行多次交易。
3.节目价值的增值性。同等条件下,文化产品的价值取决于传播的次数和传播的范围。在节目交易市场,如果买主数量增加、播出范围扩大,节目的市场价值也会不断增加,使用效用不断延长,但节目的成本基本不变。这意味着电视节目具有增值功能:节目的质量越高,其增值能力就越强。
总之,只有全面正确地认识电视节目市场的形态与特征,把握节目的共性与特性,才能对节目的价值和市场交易行为的价值做出科学的评估。
(三)节目的采购管理。对节目市场交易的评估主要分为两类,即对买方采购能力的评估和对卖方定价的评估。
价格通常是影响交易成败的重要因素,同时又是市场营销组合中最难以确定的因素。定价的目标是促进销售,获取利润。这就要求卖方既要考虑成本的补偿,又要考虑购买者对价格的承受能力。因此,定价策略具有买卖双方双向决策的特征。此外,价格还是市场营销组合中最灵活的因素,它可以对市场作出灵敏的反应。
根据一些学者的研究,世界上只有英国广播公司(BBC)等极少数广播电视媒体的播出节目能够自给自足。这就是说,节目采购在绝大多数广播电视媒体的运营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据笔者的调查了解,中央电视台和湖南广播电视台、安徽广播电视台、上海广播电视台、江苏广播电视台和浙江广播电视台等国内实力较强的广播电视媒体目前的年节目采购额都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因此,节目购销部门的行为和结果对媒体的利润影响很大,加强管理和科学评估节目价格的意义自不待言。
(四)节目的销售管理。节目销售是节目实现价值的首要环节和方式。在电视节目销售过程中,销售方首先必须清楚地了解节目的经营目标、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只有对这些问题有了清晰的了解,才能制定出切实有效的销售策略和计划。成功的销售行为需要考虑市场的经营环境、行业内的竞争状况、节目本身的实力和可分配的资源状况、节目产品所处的生命周期等各项因素。而对于节目销售工作的最终评估,或者说销售人员与目标客户进行接触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出售节目产品及维持与客户的关系,从而为节目带来销售业务及利润。
二、广播电视节目购销评估系统指标的构建
购销评估的核心指标是质量与价格。因此,本系统指标构成也主要分为两大板块,即对购买行为进行评估的采购管理指标和对销售行为进行评估的销售定价指标。广播电视节目买卖行为的衡量,对单独进行采购或是销售行为的广播电视机构也有借鉴意义。
(一)节目定价的基本原则。根据经典的微观经济学MC=MR原则,可以得到关于一个普通商品基于生产方的定价公式:从L=TR-TC-R=PQ-FC-VQ-R,可推出P=(L+FC+VQ+R)/Q。其中,L是利润;TR是产品总收入,TC是产品总支出,R是风险收益;P是单位产品价格,FC是固定成本,V是单位产品可变成本,Q是产品产量。由公式可知,生产商的单位产品的定价为利润、固定成本、变动成本和风险收益之和,并且此时的价格也应是任何产品定价的下限。通过这个公式可以推导出:根据节目供应方的节目产品成本结构和研发生产的风险性和困难性特点,节目的定价策略既要考虑节目产品较大的沉没成本(即固定成本),也应考虑其预期的风险收益,以减少研发制作风险。节目的定价策略基本遵循以下6个基本原则:
1.成本回收原则。收回相应的成本是节目商品供给者的基本目标。对于节目供应方来说,应收回的成本包括三部分:沉没成本、转让成本和机会成本。沉没成本即该节目的研发制作成本;转让成本又称交易成本,即节目在推广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流通费用;机会成本是因转让节目使用权而失去的未来可能获得的利润。
2.利润均衡原则。节目经广播电视机构播出后能够给播出机构带来利润的增长,所以节目的价格除了补偿研发制作成本外,还应包含部分新增利润,其实质是节目买卖双方对新增利润的分割。在物质商品的实际交易中为简化起见,通常采用销售分成的方式;电视节目商品在交易过程中,也可以参照类似的准则进行分成。
3.一揽子计价原则。由于广播电视产业实行节目制播分离,各项成本的支出、价款支付以及收益的取得不在同一时刻,因此,在计算其价格时,应当把有关节目从研究开发制作时起到商业寿命终结时止的各项流入、流出资金,以恰当的贴现率贴现到节目交易转让的时刻,这样计算出的净现值才能较为真实地反映出节目的实际价值。综合计价则是要综合考虑节目商品计价中的各种因素,并在节目商品计价模型中得到完整的反映。
4.风险共担原则。一般而言,节目商品供应方主要承担开发风险和制作风险,采购方即未来的节目播出方主要承担市场风险。所以,节目在定价时必须考虑到供需双方的收益和风险。
由这一节目产品的定价模式可知,节目定价既包含了节目供应方的定价因素影响,也包含了需求方的定价因素影响;既考虑了节目产品自身特性对定价的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节目产品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价值增值的过程。
6.周期性原则。电视节目属于具有较强生命周期的产品类别。在节目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节目采购方的心理也呈现不同的特点。因此,根据不同阶段节目采购方的心理变化来制定合适的价格,对于节目供应方来说十分重要。
(1)导入期。在全新节目产品或换代新节目产品上市之初,采购方对其尚无理性的认识,此时的购买动机多属于求新求奇。利用这一心理,供应方可以通过制定较高的价格,以提高产品身份,创造高价、优质、名牌的印象,在短期内获取厚利,尽快收回投资。这一定价策略就像从牛奶中撇取其中所含的奶油一样,取其精华,所以称为撇脂定价策略。但是撇脂定价毕竟是一种追求短期利润最大化的定价策略,若处置不当,则会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因此,在实践当中,特别是在市场交易日益成熟、购买行为日趋理性的今日,采用这一定价策略必须谨慎。
除了采用撇脂定价策略外,导入期节目还有两种定价形式可以参考,即渗透定价和适中定价。其中,渗透定价是与撇脂定价相反的一种定价策略,即在新节目上市之初将价格定得较低,价格足以吸引购买者,从而达到占领市场的目的。利用渗透定价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新节目的需求价格弹性较大;二是新节目存在着规模经济效益的空间。低价策略产生的两大好处是:首先,可以使产品尽快为市场所接受,并有可能获得长期稳定的市场地位;其次,微利阻止了竞争者的进入,增强了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对于节目供应方来说,撇脂定价策略和渗透定价策略何者为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考虑市场需求、竞争、供给、市场潜力、价格弹性、节目产品特性、供应方自身发展战略等因素才能确定。
(2)成长期和成熟期。这一时期,节目已形成一定的品牌效应,加入购买行列的采购方队伍可能会大为增加。因此,定价一般可采用目标价格,即取得利润的价格。节目进入成长阶段后,市场迅速拓展,成本不断下降,节目产品也更加完备,竞争者相对减少,这时是节目供应方实现目标利润的最佳时期。
而成熟期则一般采用降低价格,或者维持原价的原则。当一类节目进入成熟阶段后,采购方对于节目商品的选择能力增强。同时由于生产能力过剩,市场竞争激烈,同类节目中彼此的市场份额趋于下降,因此,应以低价或原价不动为宜。
这两个阶段有以下几种常用定价策略:
其一,个人和群体定价。群体定价是把价格直接建立在群体特征的基础上,而个人定价则是群体定价的一种极限状况。群体定价最常见的原因是价格敏感因素,如果不同群体成员在价格敏感上表现出系统性差异,向他们提供不同的价格就会有利可图。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群体定价有利于建立长期的忠诚顾客群。
其二,产品档次和版本划分定价。节目产品的一些价值对某些客户极有意义,而对其他客户则没什么重要性,这些价值就是划分档次和版本的关键。不同档次的节目产品成本相差并不大,节目供应方可以采取先开发高端产品以满足愿出高价的采购方,然后稍加改变成为低端产品,此举可为节目供应方带来巨额利润。
其三,捆绑销售。捆绑销售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版本划分形式。在这种情况下,不同节目产品可以被包装在一起,以统一价格进行销售,其价格通常比分开销售的价格之和低。捆绑销售也有利于节目供应方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
(3)衰退期。当节目商品进入衰退阶段,大部分采购方已经失去对原有节目商品的新鲜感,有购买意向的日益减少。激烈的市场竞争已迫使市场价格接近成本。此时,只要有剩余经营能力,应把变动成本作为价格的最低限度。当节目价格高于变动成本时,就表示通过这种节目商品销售可为节目供应方带来利益,弥补一部分固定成本。有时,为维持节目供应方的生存,甚至可以直接采用以变动成本定价的策略。[1]
此外,对于到了衰退期的节目产品而言,被淘汰的命运已不可避免。因而此时的定价策略还有一种,即让老节目与新节目进行捆绑销售,以新节目带动老产品的最后销售,同时以老节目的声誉拓宽新节目的市场。
1.成本。任何产品的生产成本都由两部分构成:不变成本和可变成本。对于物质产品的生产而言,生产成本主要考虑的是可变成本,因为随着生产规模的增大,不变成本分摊在单个产品中的量可以忽略不计。而信息商品的成本结构则正好相反。
在电视节目商品的成本构成中,最主要的是其开发与制作成本,亦即节目转让方在研发阶段和制作阶段的两大过程中投入的间接成本和直接成本。节目后期的生产成本主要是拷贝复制,作为易于复制及传播的信息商品,其间的可变成本可以忽略不计。这就意味着电视节目商品的不变成本远高于可变成本,这是决定其商品价格的最重要因素。
2.垄断和创新。电视节目是固定成本很高,而边际成本接近于零的信息产品,并且在巨额的固定成本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沉淀成本(sunkcost),即如果停止生产就无法挽回的成本。也就是说,研发一个新的节目形态或新节目,一旦成功,生产第二份的成本便会大幅降低。节目产品的这种边际成本递减且始终不会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张而上升的特征意味着一种限制条件相对较低的规模经济,因而产生了先进入者垄断市场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先进入者面临潜在竞争者,它就完全可以凭借其成本优势(以相对较低的边际成本对抗新进入者高昂的研发成本),以降低价格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在这种价格战中,迫使新进入者退出的价格临界点就是沉淀成本。在这里,沉淀成本充当了产业的进入门槛,一旦先进入者把价格降到使沉淀成本无法收回的水平,新进入者就可能因为无法收回成本而退出。
当节目采购方能从多种不同渠道获得同一内在属性的节目商品时,说明该节目商品的垄断性不好,此时该节目商品的价格就会下跌;而当采购方仅能从有限的渠道获得具有某一内在属性的、受众所急需的高质量的节目商品时,此时的价格就会上升,能够形成垄断价格。但是,不管是先来还是后到,节目创新始终是影响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模仿类的节目在节目市场上基本是没有价值的,甚至交易会受阻。
3.体验品。所谓体验品(experiencegoods),是指只有消费了该商品之后才能评价商品的价值。与体验品对应的是所谓研究品(searchgoods),即消费者产生购买行为前就可能通过信息研究和其他途径知道一些商品的价值。电视节目产品是典型的体验品,其价值只有在使用后才能了解、评估。这一性质无疑给电视节目产品供应商出了一道难题:采购方如果没看过该节目,就不了解该节目产品的内容和价值,一般就不会购买;而如果看过该节目,了解了该节目的内容和价值,就有可能不买了。如何来解决这一悖论式的问题呢?节目售卖方(供应方)往往通过制作节目样片、宣传片等推介手段,激发采购方的购买欲望。一些垄断者因为成功地占领了显著的市场份额而成为市场主导者,其品牌往往具有较高的美誉度和知名度,这为其推出新节目或是品牌节目更新换代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从而使该节目或供应方的垄断地位可以向新领域不断扩张。
5.供求关系。同其他商品一样,电视节目市场的价格也受到产品供求关系的影响。受众对于电视节目的需求是无限的,而节目商品的生产则是有限的,因此,从理论上说,节目商品的供求关系应该是供不应求的。但是在节目交易市场上,供求双方的信息往往是不对称的,而且节目商品的获得渠道也有一定的复杂性,即需求和供给在数量、质量上并非总是一一对应的,因此,有效供给不足往往是一种常态,微观上的供过于求也时有发生。这样,在一个特定的市场上就会同时出现高价和低价并存的情形。但高价的节目永远是少数,低价的节目永远是大多数。
当然,还有其他因素影响着节目商品的价格形成,如节目销售对象是大型还是小型广播电视机构、节目销售市场范围大小、节目销售地区的经济发达程度、政治文化宗教背景等。可以说,电视节目商品的价格形成过程是众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1.节目采购成本控制的影响因素。电视节目采购成本构成具有多样性和动态性的特征,影响采购成本的主要因素有:
(1)采购价格。这是由节目制作与推广成本和费用等组成,是采购成本高低的决定性因素。
(2)采购数量。经济批量的采购方式是影响采购成本的重要因素;节目市场信息因素是影响采购成本的关键因素。
(3)采购策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具有预见性和灵活机动的采购策略是影响采购成本的重要因素。
(4)采购形态。采购方对节目的采购是属于一次性采购,还是持续性采购,这属于不同的采购形态,因此也应采用不同的策略。一般来说,持续性采购在单位价格上要低于一次性采购。
(5)节目生命周期。对处于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节目,应采取不同的降低采购成本的策略:
在新节目的研发阶段,节目采购方应当有选择地尽量参与,甚至对一些市场前景好的节目直接参股制作或以“购青苗”的策略方式低价预订。
在节目的成长阶段,节目采购方针对该节目需求量增长的态势,可以采用批量采购的方法获得相对最低价格。
在节目的成熟阶段,节目采购方可以寻找节目在市场上的种种颓相,以翔实的市场数据向节目售卖方施压,进而压低节目的采购价格。
在节目的衰退阶段,市场需求已在缩减之中,替代节目纷纷出现,此时可以强势姿态直截了当地向节目售卖方提出大幅度降低采购成本的要求。
(6)年需求量与年采购额。采购节目的年需求量与年采购金额的多少,直接关系到在与节目供应商议价时,是否能得到较好的议价优势。但节目采购量又与节目所在的生命周期所处阶段有直接关系。对于单个节目来说,从导入期、成长期到成熟期,采购量会逐渐放大,直到衰退期出现,采购量才会逐渐缩小。
在中国,情感和关系因素也是影响节目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
针对影响采购成本的各因素,节目采购方应采取相应的策略与方法,在采购中把握主动,力争使己方采购节目的交易成本最低化。
2.节目采购成本的控制方法。通常情况下,电视节目采购过程中较为有效的成本控制方法主要有:
(1)价值分析法
价值分析就是针对产品或服务的功能加以研究,以最低的生命周期成本,通过剔除、简化、变更、替代等方法,来达到降低采购价格的目的。价值分析也可以价值方程的形式简单地表述为:V=F/C。其中,V代表价值,F代表功能,C代表成本。
价值分析或者价值方程的原理说明:当用户需求的商品必要功能已经确定时,力求采购费用最低;在费用相同的条件下,采购的商品则力求能更好地实现或提高其有效功能;采购费用的增加,应带来商品的有效功能有更大的提高;在不影响商品主要功能或有过剩功能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某次要功能或剔除过剩功能,可使采购费用有较大幅度的降低。任何采购都以价廉物美为目标,广播电视节目的采购也不例外。
(2)直接谈判法
这是采购方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包括价格在内的任何特定需求出现时,均可使用直接谈判的方式,从而以适当的价格,达到所能期望的要求。许多商品的定价,多遵循价格=成本+利润。但是,成本包括产品的直接成本和交易成本。直接成本相对是固定的,交易的环节越多,交易的成本也就越高。对广播电视节目交易来说也是这样,节目的交易环节越多,价格就越高。因此,与节目的制作方(或首轮供给方)直接谈判,必然会降低节目的采购价格。
(3)共同合作与招标采购法
共同合作实际是引用了商品期货市场交易的概念。在广播电视节目交易中,它是指购买者在目标节目的研发、策划初期便派人参与,直至节目制作完成,因而能够大致了解节目成本的构成,在此基础上,再根据可参考的市场利润率,基本上就可以确定目标节目的合理采购价格了。这种购销双方共同开发节目的方式,有利于双方达到双赢的目的并建立长期的战略伙伴关系。
当节目市场为买方市场时,对大规模的节目采购应采取招投标的方式选择供应方。招标采购的宗旨就是期望通过现场公开、公平的竞争和事后的选择,达到降低节目采购成本的目标。
(4)战略采购成本管理法
(四)电视节目购销评估系统的基本指标。广播电视节目购销系统评估指标由主观评估指标与客观评估指标有机结合构成。其主要评估指标在购销两个环节有同有异:
1.节目购买评估指标
成本、价格、效益和适用性是节目购买评估中考虑最多的客观指标因素。对值得购买的节目而言,其具体评估标准为:针对目标受众,就样式和时长而言物有所值,足以与竞争对手抗衡;与前后节目衔接良好,使用当前有观众缘的明星,制片人此前有成功的业绩;题材与当前的流行话题有关,类似于同类的高收视率系列节目,在基本诉求和次级诉求中得分较高。
2.节目销售评估指标
节目销售评估主要从受众喜爱程度、销售对象数量以及销售使用方式等主要指标对节目销售价格制定进行评估。
销售节目价格评估的主体也是由经验老到的业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单位的领导组成。具体构成基本和节目购买评估的主体队伍相同。
这里需要综合分析研发制作成本、产品生命周期、市场供求以及不同销售对象等指标因素,评估其定价策略是否得当,并最终对销售总额进行评估。
三、广播电视节目购销评估系统指标的应用
采购质量与采购成本之间的关系通常用“性价比”来平衡。质量通常与合适性及成本(非售价)有关。采购广播电视节目考量的不只是价格问题,更多的是要统筹兼顾节目质量水平、质量保证能力、成长性、增值性、能否形成品牌并带来规模效益以及综合实力等。
采购质量与供应之间的关系要恰当地处理。由于采购节目播出后将直接导致广播电视机构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多寡,因此,节目的质量控制影响深远。也就是说,保证节目质量控制,是采购阶段对整个节目产业链作出的最大贡献。因此,把好质量关是采购人员必须遵守的原则,也是采购人员最重要的责任。
(二)体现节目分销商的价值。在一个成熟的广播电视产业内,节目交易市场往往围绕着制片商、分销商和播出平台而形成一个交易链条。[2]
制片商将广播电视节目卖给分销商,再由分销商与播出平台展开交易。交易过程始终围绕着广播电视节目的质量和价格展开。因此,节目分销商在节目采购过程中的作用与表现研究也就必不可少了。
分销商经营者面向一切市场,但向每个市场出售的多是独家播放权。这样既可以避免相同的节目在同一市场的多家媒体播出,造成频道资源的浪费,同时还促使同一市场的多家媒体在购买同一个分销商节目时在价格上进行竞争。为了利益最大化,节目分销商还可以采取拍卖的方式来发行节目,由出钱多的媒体得到独家播放权。同样,在不同市场发行的同一个节目,分销商也会根据媒体自身的经营实力状况、市场规模和覆盖率的不同、节目在广播电视网播出时的成功程度和节目本身的不同集数以及目标市场的观众构成等因素,制定出不同的出售价格。也就是说,同一个节目在分销商发行中会表现出很大的价格差异。这种价格差异主要依据买方所处地区的经济水平和人口水平以及广播电视市场的覆盖规模等。
分销商节目的价格是由三个因素决定的:受众喜爱程度、销售对象数量以及销售使用方式。一个全国范围的播出权指的是在全国范围内播放一部影片或节目一次的交易。
(三)赋分与权重设置。电视节目购销评估系统在购买节目的应用过程中,可以采取5分打分法对所买节目进行评估,分别为:非常值得购买(5分)、值得购买(4分)、一般(3分)、不值(2分)和非常不值(1分),共5个等级;电视节目购销评估系统在销售节目的应用过程中,也可以采取5分打分法对所卖节目进行评估,分别为:销售业绩突出/领先行业内(5分)、销售业绩良好/行业上游(4分)、销售业绩一般/行业中等(3分)、销售业绩较差/行业内下(2分)和非常差/行业内垫底(1分),共5个等级。具体评分可以参见下表。
表1:电视节目购买评估系统评分表
表2:电视节目销售评估系统评分表
参考文献:
[1]张亚慧,等.基于信息产品定价因素的定价模型设想[J].中国集体经济,2008(13).
[2]李良荣,周婷.打造电视产业链完善电视产品市场[J].现代传播,2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