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岚信息科技公司和祥正商贸集团是其中的两个典型,很有代表性。”包河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办案检察官说。
金岚信息科技公司是中江国际商品交易平台的会员单位,可招代理商也可单独发展客户。该公司内设招商部和业务部,招商部负责发展代理商,并指导代理商诈骗客户投资,代理商得手后,公司会与代理商按事先约定的比例分成;业务部下辖卓越、傲天、战狼三个小队,负责发展客户。祥正商贸集团是南宁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的代理商,其业务部分为一团、二团、三团、五团、六团五个团队,各团队下设若干小队。这两家公司都是通过发展客户,在分别对应的中江国际商品交易平台和南宁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上“炒沥青”,诈骗客户钱财,其诈骗手段如出一辙。
何某不知道,这些盈利的交易单和图表都是通过模拟软件炮制出来的。其实,公司平台注册有两个链接,发给客户的是实盘注册页面链接,另外还有一个模拟盘链接发给公司业务员,业务员可以注册账号,在里面随意设定金额进行买卖,然后截图发给客户,让其以为真的有人投资获益。
在“炒群”和“逼单”的引诱下,何某终于答应投资。随后,“星晴”向何某索要了身份证、银行卡、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给何某发了一个交易平台的网址,让何某按她的要求注册账号,绑定银行卡并将卡里的2.1万元转入平台账户进行投资。
冒充行家逆向指导
两家公司提供的止盈点设置都不高,止损点设置得更低,一旦客户的持仓产品达到止盈点和止损点,系统就会自动平仓。因此,客户即使盈利,也赚不了多少钱,而亏损就亏得比较多了。客户频繁交易产生的大量手续费及投入的本金,就这样流入骗子的腰包。
被害人何某在最初投资2.1万元后,对方说他投入资金太少,达不到请专业老师指导的标准,让他多问问“星晴”,跟着操作。“星晴”让何某按她的要求买卖现货沥青产品,在系统上设置止盈止损点位。何某如此操作后发现,“星晴”每次的指导都是相反的,买入后指数就跌,一卖出指数就涨。经过几次操作,何某的2.1万元只剩下不到3000元了,这才惊觉上当。
9月2日,“小叶”指导张某操作,买入产品20手(一手的价格在2200到2400元之间)。“小叶”将止盈止损点位发给张某,让他填在操作界面上。当晚,张某就亏了7万余元,再加上高额手续费,18万元只剩10万余元了。之后每一步操作,张某都按“小叶”的指导进行,虽然偶尔也赚个几千块钱,但总体上是亏损的时候多,且每次都是大额亏损。到9月27日,张某账户上的钱已所剩无几,而“小叶”还在不断鼓动他,表示肯定能赚回来,让张某继续投入。张某也是不甘心,便再次投入资金9万元。
10月底,张某累计投入的27万元损失殆尽。这么多钱一下子就没了,张某痛心万分,“小叶”却安抚说亏损很正常,让他摆正心态,继续投入资金操作。
公司是假诈骗是真
直到案发,众多被害人才发现,这些投资公司的盈利正是建立在客户不盈利基础上的,公司是假,诈骗是真。
而那些所谓的分析助理、指导老师,其实就是这些公司的部门负责人或业务能力较强的主管,根本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在指导客户操作时,因为熟悉行情,他们会先提供一些符合市场行情的建议,让客户赚一点钱。之后就开始发送错误的市场行情建议,逆向操作,让客户亏赔。有时,公司老总还会逐层向下布置“喊单”任务,让所有业务员在某个时段内,通过各种方式带所有客户向同一个的涨跌方向投资,以达到公司赚钱的目的。
当客户盈亏持平时,因为要缴纳交易手续费,投资公司也能拿到一部分手续费提成,所以他们还会指导客户尽量多进行交易,产生更多手续费,以增加公司盈利。总的来说,只要客户不赚钱,这些公司就能赚钱。有的公司还规定:每发展一个客户投资,投资2万元奖励员工100元;每交易一笔,收取客户手续费300余元,带单的业务员及其所属部门负责人都会拿到100元提成,剩下的归公司。
以“炒沥青”为例,平台上每手交易以100吨为单位,每吨标价大约2400元。因为交易金额很大,这些“投资公司”都采用以保证金作为杠杆进行交易的方式。根据折算,每100吨交易客户需要投资7000元到1万元。
2016年以来,众多被害人被忽悠投资,损失从几万元至上百万元不等,一些被害人怀疑受骗遂向警方报案。2016年12月中旬,金岚信息科技公司和祥正商贸集团的窦某、龙某、潘某、何某等10余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包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这两起案件均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让人颇感痛心的是,这10余名犯罪嫌疑人除一人生于1989年外,其他人均为“90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