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天眼APP讯:过去5年,中国P2P行业的雷声接二连三。
今年6月,全国排名前十的爱钱进因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侦办,紧接着,杭州第一大P2P公司微贷网也被立案。而在今年1月,爆雷已经5年多的e租宝资金清退正式开始,首批收到退款的投资人惊喜地说:我都快放弃了,这钱就像一笔意外之财。"
高收益、低风险,灵活投资、随时赎回,这些曾经和“互联网+金融”一起被广泛宣传的词语,伴随着投资人的满心憧憬,成了一个个肥皂泡,在无数次被告知“延期兑付”后轰然破灭,掏空投资人们积攒多年的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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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相貌靓丽,满身名牌,据说学历还很高,这样一个美女高材生CEO以“全球最新金融思维”,运营一种全新的投资模式,保证投资者的超高收益,背后还有一个庞大的集团背书,因此投资e租宝“绝对没有任何风险”。
然而e租宝只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庞氏骗局,真正的P2P从Zopa开始,没有美女CEO,也没有满目奢侈品,只是一种薄利型的中介平台模式。
2005年,英国互联网银行EggBank的一个团队集体离职,创立了Zopa。他们长期呆在银行,目睹了银行从一个“为客户服务”的机构,变成一个“为自己服务”的地方。受到格莱珉银行的影响,他们决定自立门户,创办一个真正服务于借贷双方的公司。
格莱珉银行又叫孟加拉乡村银行,起源于银行家穆罕默德·尤努斯做的一个实验。在乡下考察的时候,尤努斯发现,乡下妇女往往都有一定的技能,但没有本钱,所以只能陷入贫困的恶性循环。
尤努斯筹集了一些钱,以每份几美元的小额贷款形式,发放给这些贫困家庭,有许多妇女因此受益,还款率也非常高。格莱珉银行这种近乎公益性质的小额贷款,成了弥补孟加拉国银行体系的重要部分。
Zopa想做的事情,和格莱珉银行类似,他们希望建立一个平台,把有投资需求的人,和强烈贷款需求的人撮合在一起,躲开银行在其中的“掠夺性服务”,以低成本的互联网形式,服务双方。
但Zopa不是做公益,他们的服务对象也不是孟加拉国这样的不发达地区的大量贫困妇女,在Zopa看来,保证投资人和贷款人的利益,控制风险,同时能抽取一点点服务费,才是P2P这种模式能持续发展下去的命脉。
值得一提的是,由Zopa提出并践行的P2P,全称Peer-to-PeerLending,也就是“对等借贷”,并不是被误传的“人人贷”。
定下公司发展基调后,Zopa的每一步都很谨慎。
收到投资人的资金后,Zopa会按照投资人选择的年限、风险类型,把这笔资金分为N份,分别出借给不同的贷款人。多个投资人的少量资金聚合在一起,就构成了贷款人拿到的贷款。这样一来,即便Zopa筛选出来的高质量贷款人违约,也只是个别人,不会对单一投资人造成大量本金损失。
从零到一的过程里,Zopa按捺住企业快速、大量盈利的急迫心情,依照“服务借贷双方”的目标,严格建立起了公司运营的体系。磨刀不误砍柴工,Zopa这把刀,砍向的是顽固傲慢的银行系统,而非欣欣向荣的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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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殃及全球。许多银行坏账率猛然上升,此前不被银行家看好的Zopa却没有让任何一位投资人损失本金,仅仅是收益率下降了一点。万花丛中一点绿,Zopa的卓越表现,让更多人注意到这个P2P行业开创者。
一夜之间,英国冒出了许多模仿Zopa的P2P公司,大洋彼岸的美国也出现了类似的公司LendingClub。然而Zopa并不着急,没有花钱大肆宣传,也不急着吸纳更多存款,严格控制坏账率,才是Zopa在2008年得到认可之后,更加谨慎地做的事情。
除了对贷款人加强信用评估、分散投资之外,Zopa还提出了几个新的风控方法。
第一,独立账户,不设资金池。英国金融行业历史悠久,从业人员对种种骗局了然于心。从一开始,Zopa就不打算沾染资金池这趟浑水,他们在皇家苏格兰银行开设了一个独立用户,把借贷资金和运作资金分开管理,Zopa本身是无法动用投资人的本金的。这样即便平台出现危机,投资人也能保障自己的本金。
第二,建立安全基金。这可以理解为Zopa为投资者设立的防火墙,类似于风险准备金,Zopa会拿出一笔钱,交给非盈利的信托机构代为保管。一旦贷款人违约,没有按时还款,安全基金就会代替贷款人偿还本息。这笔安全基金使用权不在Zopa手中,所以Zopa也就无法挪用这笔资金,做一些自融之类的骗局。
这些风险控制措施,Zopa都直接、透明地告知了投资人,尽管出于平台利益考虑,Zopa不会透露贷款人的具体信息,但投资人的资金流动路径,在Zopa是清晰可见的。这些措施,不仅是为了取信于投资人,更多的是对Zopa运营人员自身的防范和约束。
P2P不应该成为投资黑箱
不仅是为自己的公司操心,Zopa早在2011年,就联合英国其他P2P公司,成立了英国P2P协会,这时,英国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对P2P行业进行保护和监督。
在英国P2P协会里,Zopa领头,把对自己的要求抽象简化之后,变成了对全行业的要求。按照这些要求,英国P2P公司必须有一定的运营资金,必须把客户资金和自营资金分离,必须遵循反洗钱、反诈骗政策……
在这些要求实施3年后,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才制定了《关于网络众筹和通过其他方式发行不易变现证券的监管规则》,这被认为是全球第一部针对P2P行业的监管法案。
作为全球P2P行业的开创者,Zopa的创新之处,不仅仅在于提出了对等借贷这种金融模式,更在于它对新模式下金融风险的深刻认识,以及为了防治这类风险所引领的行业自律风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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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Zopa十分自律,对P2P行业也有巨大的贡献,但Zopa本身却没有成为一个庞然大物,也没能打消人们对P2P行业的疑虑。
2007年,美国P2P公司LendingClub成立。最初,LendingClub只是依附于Facebook的一个熟人借贷应用,但随着Zopa在2008年声名鹊起,LendingClub经过注册、整改后重新开业,凭借地缘优势和美国企业基因,迅速引进了黑石集团、谷歌、普信集团、惠林顿基金等多家大牌投资机构。LendingClub越过鼻祖Zopa,成为全球最大的P2P网贷企业。
面对这种新型互联网金融,美国人民也难免狂热。相比之下,美国金融监管体系对P2P的态度更加严格。LendingClub重新注册后,运营模式已经和Zopa最初的对等贷款设想完全不同。
LendingClub引入了证券模式和第三方WebBank。简单来说,就是贷款人通过LendingClub,提交贷款需求,认购WebBank发行的贷款本票,从而拿到资金。而WebBank会马上把贷款本票转让给LendingClub,投资人则通过LendingClub买入这些贷款本票,成为平台的无担保债权人。
一笔钱以证券的形式转了几道手,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紧紧盯着,LendingClub从中做手脚的概率大大降低,只能老老实实从借贷双方收取服务费。为了和银行贷款抢市场,LendingClub的服务费一直比较低,这样一来,即便规模庞大,LendingClub的净利润却不如人意。
2014年上市前,LendingClub的估值高达40亿美元,然而上市之后,股价却一路滑落,如今LendingClub市值不足4亿美元。
LendingClub上市至今股价
如果说LendingClub代表的是正规P2P企业做大后,无法满足资本对高利润回报的要求,那么以e租宝为代表的企业们,就代表了大大小小披着P2P外皮的骗局。
长期以来,中国民间借贷需求不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持续存在,再加上消费主义盛行,手握储蓄的人渴望获得高回报跑赢通胀,这些都构成了中国P2P行业在几年内规模疯涨的绝佳土壤。
然而规模有了,类似Zopa在英国那样的行业自律和政策监管却没有如期而至。当P2P平台不再满足于抽取低廉的服务费,自融、资金池等不法行为也就随之而来。“作”到最后,埋的雷全爆了,P2P行业的名声全臭了。
P2P到底意味着什么?
在许多被“雷暴”伤害的中国投资者心里,P2P是“乱象”“跑路”“非法集资”的代名词,他们曾经满怀希望,想一起站上P2P的风口,在这个不确定的时代获得财务自由,却最终被狠狠摔下,成为“金融难民”。
而在鼻祖企业Zopa看来,P2P对投资人,是一种投资,收益率应该介于高风险高收益的股票和低风险低收益的储蓄之间,它是一种全新的模式,应用得当,可以刺痛两边“吸血”的传统银行,补充金融体系。Zopa是这样看的,15年来也是这样践行的。
2020年是Zopa拿下银行牌照的第4年,尽管有疫情和脱欧的双重打击,Zopa仍然决定开展银行借记卡和信用卡业务,配合P2P业务,改进对客户的服务,促使传统银行改变自我。但在中国,2020年,已经成为P2P行业的全面清退之年。
一场轰轰烈烈的P2P浪潮过后,Zopa对英国人来说,还是值得一试的投资平台,而对中国人来说,所有没解决的回报率低、融资难的问题,将被藏在一个个向好的数据底下,静待雷声停止后的下一个全民风口。
案例一:借款人改变借款用途的,保证人并不必然免除保证责任
——山东某商业银行与吕某、姜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14年5月16日,吕某与山东某商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吕某向山东某商业银行借款200万元,借款用途为购买煤炭,借款期限一年。当日,姜某与山东某商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一份,约定姜某为吕某的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山东某商业银行于2014年5月16日依约向吕某账户发放了贷款。吕某收到借款后并未将200万元用于支付购煤款,而是立即将款项转入到某矿业公司账户内,之后某矿业公司将该200万元用于清偿其公司外债。
借款到期后,因吕某未还款,山东某商业银行起诉吕某要求偿还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并要求保证人姜某对吕某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姜某认为,山东某商业银行负有监管借款用途的职责,借款人吕某改变借款用途,山东某商业银行未尽到监管职责,自己作为保证人不应承担保证责任。同时,姜某还认为,借款合同系吕某与山东某商业银行恶意串通,骗其提供保证,其应免于承担保证责任。姜某对其主张山东某商业银行与吕某恶意串通未能提供证据证实。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一、被告吕某偿还原告山东某商业银行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二、被告姜某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例二:名义借款人并不当然免除还款责任
——甲银行与王某、李某、乙房地产公司、乙集团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法院判决:王某向甲银行偿还借款本息20089507.05元,李某、乙集团公司对王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例三:企业内部决议程序的安排系管理性规定,不能约束第三人
——烟台某银行与甲公司、初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8年4月18日,烟台某银行与甲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向烟台某银行借款879万元。同日,初某与烟台某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为确保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切实履行,初某自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4月18日,烟台某银行将贷款金额879万元发放至甲公司账户。2017年4月24日,烟台某银行与甲公司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甲公司以其名下不动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17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23日,在人民币1,728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抵押权人依据与甲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等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2017年4月25日,双方对以上抵押物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截至2019年10月20日,甲公司尚欠借款本金人民币8,637,173.65元,利息422,424.38元。甲公司为集体所有制企业。2018年4月10日,烟台某居民委员会向烟台某银行出具《同意借款意见书》及《同意抵押意见书》,载明经该居委会研究同意甲公司向烟台某银行借款880万元整,用途为借新偿旧;同意以位于烟台某区房地产作抵押,并按最高额抵押合同之规定承担义务。
法院判决:一、甲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烟台某银行借款本金8,637,173.65元及利息422,424.38元(该息暂计至2019年10月20日,后续利息、复利、罚息按合同约定继续计算至被告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二、烟台某银行对甲公司抵押的不动产在1,728万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初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例四:个人业务存款凭证及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上的签字必须是合同当事人本人所签
——A商业银行与马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08年6月28日,马某某(借款人)与A商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70000元,借款用途为借新还旧,借款期限为2008年6月28日至2010年6月25日。A商业银行称合同当日向马某某履行了70000元出借义务,2012年12月31日向马某某送达了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A商业银行为证实其主张提供了:借款合同、借款凭证、个人业务存款凭证、个人业务取款凭证、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各一份。马某某否认收到借款,主张2008年6月28日的《个人业务存款凭证》和2012年12月31日的《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上》的“马某某”签名不是其本人所签,为此申请司法鉴定。经法院委托,某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2008年6月28日的《个人业务存款凭证》和2012年12月31日的《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上》的“马某某”签名不是其本人所写。
法院判决:驳回A商业银行的诉讼请求。
案例五:因保险人未能及时勘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原因无法查明的,保险人应对被保险人死亡原因承担举证责任
——徐某与某人寿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2012年1月17日,徐某作为投保人为徐某某在某人寿保险公司处投保了鑫祥重疾人身保险,并附加意外伤害保险金额40000元,意外医疗保险金额10000元。该保险身故受益人为徐某(系徐某某之子),受益比例为100%。2018年12月16日,徐某某行至龙港街道廒上村吴小敬租房西侧街道时,自行倒地,12月17日5时许,被路人发现,经120现场认定已死亡。2018年12月17日,烟台某中心医院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载明徐某某死亡原因为跌伤。事故发生后,徐某向某人寿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某人寿保险公司在鑫祥身故保险限额内理赔给徐某保险金及红利共计30995.06元。2019年1月24日,某人寿保险公司向徐某出具理赔通知书载明:按《鑫祥条款》计算给付身故保险金30000元,给付交清增额保险843元,给付累积红利及利息152.06元,保险责任终止,该保单合计给付人民币30995.06元。经审核,被保险人本次事故属于疾病身故,不符合《附加意外08》对“意外伤害”的释义,故作出上述决定。后徐某诉至法院。
案涉平安附加意外伤害(2008)条款载明,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释义7.2,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法院判决:某人寿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徐某,徐某某身故保险金40000元。
案例六:未投工伤保险情形下雇主责任险可以减轻企业
经营者的赔偿风险
——任某与烟台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2016年4月12日,任某在烟台某保险公司投保雇主责任保险,保险单约定保险期间自2016年4月14日至2017年4月13日,被保险人为任某。任某的企业营业性质为独资企业,雇员为包括徐某在内的从事原材料加工的77名工人,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30万元,死亡按保险单规定赔偿最高额度百分比为100%。该保险约定的保险责任包含负责赔偿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及意外事故伤害所致的医疗、残疾费用或死亡补偿金。2017年3月7日18时30分许,孙某无证醉酒驾驶小型轿车与下班的徐某驾驶的无牌号二轮摩托车相碰撞,致徐某死亡。该次交通事故经莱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孙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徐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因任某未为徐某投保工伤保险,2017年3月17日,任某与徐某的继承人达成调解协议,由任某一次性赔偿徐某继承人70万元。任某向烟台某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2017年5月5日,烟台某保险公司向任某发出拒赔通知书,以徐某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赔偿范围为由不予赔付。任某遂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烟台某保险公司赔付任某保险金30万元。
案例七: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是否符合投保条件负有主动审查义务
——姜某、仲某与甲保险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
涉案保险单特别约定第3条,投保企业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或其他组织,以下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属于拒保范围:(6)高空安装施工等室外高空作业人员;第13条,本保单适用的工伤鉴定标准为《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第14条,被保险人雇员在工作期间遭受的意外伤残对应给付比例以下表为准:八级伤残30%。
法院判决:甲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姜某、仲某保险金324776元。
案例八:未实际发生借款事实的“借条”不受法律保护
——于某某诉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被告唐某于2015年9月27日给原告于某某出具借条1份,内容为:“今借于某某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借款人:唐某(身份证370627196407048414)2015.9.27”。后唐某还出具一张条:“每月还于某某500元欠款立字为证。唐某”。被告唐某于2015年9月27日还给生某、房某某出具借条各1份,内容与给原告出具的一样,只是债权人名字分别为生某、房某某。庭审中,原告主张在2015年9月27日在原告家中以现金方式向被告交付借款,当时生某和唐某在一起,再无其他人。而被告则主张:2015年9月27日原告和被告、生某及生某的妻子、刘某某,在河北燕郊一个出租房内出具的借条,当时唐某还给生某出具了一个一样的借条,生某给于某某出具了一个形式一样的借条。并没有给付现金,这是搞传销的人头费,唐某的上线是生某,生某的上线是于某某,于某某的上线是房某某,房某某的上线是孙某某。我应该给上线49800元,但是我没钱,也不想干,他们让我打了借条。打条时房某某不在场,我当时给于某某、生某、房某某分别打了1万元的借条,是用同一张纸写的,因为认识孙某某,就没有给她打条。证人生某、孙某某出庭作证。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于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九:以借贷为常业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A公司诉B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
法院判决:一、B公司与A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二、B公司返还A公司200万元。三、B公司还款同时,自2015年7月25日起至付清款项之日止,以200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
案例十:仅提供银行转账凭证不能证明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韩某与初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1年3月29日,韩某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账户网银转账向初某银行账户汇入60万元。双方之间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或合同,亦未出具借条、借据或收据等。现韩某诉至法院,称该款系初某所借,要求初某偿还借款60万元。
法院判决:驳回韩某要求初某偿还借款60万元及利息的诉讼请求。
文|王嫄,西泽研究院研究员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荀子.哀公》
近期,“沃尔克法则”(VolckerRule)作为《多德-弗兰克法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又一次冲上了热搜。这一次,人们主要聚焦于美国监管机构批准进一步放松沃尔克规则的争论。其中,修改后的VolckerRule取消了对银行投资于风投基金和信贷基金等工具的限制;且美联储与货币监理署已批准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所确定的一项正式规定,即降低银行为掉期交易损失拨备的准备金要求。一方面,由于美国监管机构放松了金融监管规定,或为大银行释放超百亿美元,叠加允许其增加对风投基金的投资,无疑为华尔街带来自特朗普政府执政以来最大的胜利之一。另一方面,与华尔街说客的态度截然相反的,是来自美联储和FDIC中民主党代表的反对声,他们认为上述改变将允许银行从事风险活动,而这正是监管机构在金融危机后识别并试图抑制的活动。面对瞬息万变的外部环境,本文旨在通过以下三个问题与大家一道梳理和思考《多德-弗兰克法案》。
本文逻辑:
1.什么是《多德-弗兰克法案》?
2.《多德-弗兰克法案》摧毁了小型社区银行?
3.《多德-弗兰克法案》如何影响FBO(在美国运营的外国银行机构)的监管方式?
4.结语
《多德-弗兰克法案》全称为《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Dodd-FrankWallStreetReformandConsumerProtectionAct)(下文简称《多德-弗兰克法案》)是2010年由奥巴马政府主导,旨在通过改善金融体系问责制和透明度,以促进美国金融稳定、解决“大而不倒”问题、保护纳税人利益,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法案。该法案是在众议院与参议院分别通过的法案版本基础上整合而成的,分别于2010年6月30日和7月15日获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后由美国总统签署;该法案也被认为是20世纪30年代以来,美国改革力度最大、影响最深远的金融监管改革。
《多德-弗兰克法案》的三大核心内容:
1、扩大监管机构权力,破解金融机构“大而不倒”之困局,强化对“系统重要性机构”的监管。法案通过建立新的系统风险监管框架,将所有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纳入美联储的监管之下,实施更为严格的资本充足率和其他审慎性监管标准(不管这些金融机构是否拥有银行,只要其对金融市场功能的发挥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就要受到更高标准的审慎监管);允许分拆陷入困境的大型金融机构,禁止使用纳税人资金救市;将金融高管薪酬纳入监督,允许限制金融高管薪酬(规定美联储将对企业高管薪酬进行监督,确保高管薪酬制度不会导致对风险的过度追求。美联储将提供纲领性指导但不制定具体规则,对于因薪酬制度导致金融机构过度追求高风险业务,美联储有权加以干预和阻止);另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全面监管还被扩展到母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不仅在美国的金融机构将受到监管,在外国、对美国金融体系具有关联的金融机构也可能受到美国的监管)。
此外,法案还加强了对证券化市场(主要是资产支持证券ABS)、场外交易(OTC)市场以及具有系统重要性的支付、清算和结算体系的全面监管。证券化:要求证券化信贷敞口的信贷风险要与信贷发起人的利益相联系,要提高证券化市场的透明度和标准,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监管部门应减少对信用评级的使用。场外交易(OTC)市场:将绝大部分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移到交易所交易,并通过清算中心结算;禁止银行之间或者银行与客户之间进行这种金融衍生品交易;要求所有具备从美联储贴现窗口获得融资资格的大型商业银行剥离其信用违约掉期(CDS)等高风险衍生产品到特定的子公司(银行可保留常规的利率、外汇、大宗商品等衍生产品);对从事衍生品交易的公司实施特别的资本比例、保证金、交易记录和职业操守等监管要求;为防止银行机构通过证券化产品转移风险,要求发行人必须将至少5%的风险资产保留在其资产负债表上。
2、设立新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全面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CFPB具有独立监管权,可以独立制定监管条例并监督实施,署长由总统直接任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对提供信用卡、抵押贷款和其他贷款等金融产品及服务的金融机构实施监管,对金融产品的风险进行测试和防范,以保证消费者在使用住房按揭、信用卡和其他金融产品时,得到清晰、准确和完整的信息,杜绝一些信用卡机构和房贷公司的隐性费用、掠夺性条款和欺诈等不公平行为;CFPB可以监管美国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所有资产规模在100亿美元以上的信贷机构、支票兑换机构和其他类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3、采纳“沃尔克法则”(VolckerRule),禁止和限制(ProhibitionsandRestrictions)大金融机构投机性交易,尤其加强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以禁止和限制自营交易为主,将自营交易与商业银行业务分离,即禁止银行利用参加联邦存款保险的存款,进行自营交易、投资对冲基金或者私募基金;禁止银行做空或做多其销售给客户的金融产品,并分拆银行的高风险掉期交易业务;)
(修订总基调:放宽交易限制以及对由于违规的认定;其中,经美联储、美国货币监理署,FDIC批准,修改后的VolckerRule将允许银行增加对风险投资基金的投资;货币监理署和FDIC取消银行在与其关联机构交易衍生品时必须持有保证金的要求;修改后的VolckerRule将于2020年10月1日生效)。
事实上,自《多德-弗兰克法案》自出台以来,各界人士纷纷发声,其真实监管效力备受质疑。尤其是,在该法案出台后的短短三年内,美国的中小银行便陷入经营困境。此外,从美国监管机构于2019年7月通过将社区银行豁免于“沃尔克法则”也可以看出规则制定者希望以合法的方式放宽对于中小型银行的监管。
《多德-弗兰克法案》并没有形成一套处理金融危机与影子银行的系统的明确方案,也未能将其系统地纳入监管。该法案所体现的政治妥协导致了一个相当笨拙的金融监管法律结构,使金融中介机构与金融体系将政治上不可接受的成本强加给社会,为下一次金融危机的爆发埋下“火种”。
——《奥巴马新政》
“毫无疑问的是,《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Dodd-FrankWallStreetReformandConsumerProtectionAct)是很滑稽的政治足球。但是,这一早期的改革尝试实际上只是一场政治冲突的开端,这场冲突将使立法者,说客和其他雇佣者在后金融危机的大舞台上相互角力。这些正在进行的改革努力将演变成一项长期的任务,其结果远未确定。但投资者可以就此打赌,要知道,每年为试图影响监管规则而向立法者投掷的数百万美元游说资金势必影响这一结果。”
——SHAHGILANI,MoneyMorning首席策略分析师,2010年12月
DAVIDZEILER曾在2014年撰文抨击《多德-弗兰克法案》,称其所取得的唯一成就便是缓慢地摧毁了小型社区银行,这与当时主流媒体对该法案的一片赞誉格格不入。他认为,《多德-弗兰克法案》背后的考量在于,设法为银行业增加各式各样的新法规,以防止不当行为。但事实是,《多德-弗兰克法案》并没有给那些“大到不能倒”的银行施加约束,反而在牺牲小银行的基础上帮助它们变得更强壮,竞争力更为突出。对此,华尔街见闻编辑ShahGilani也曾公开表示“对于大到不能倒的银行来说,《多德-弗兰克法案》可谓是一场巨大的胜利。”
图1.2000—2013年:美国大型银行与小型银行数量占比趋势变化
图1显示自2000年以来,美国大型银行的数量增长了29%,而小型银行(资产小于等于100亿美元的银行)的数量却下降了24%。相比之下,图2反映的趋势更令当时的分析师担忧——以摩根大通(JPMorganChase&Co.)和美国银行(BankofAmericaCorp.)为首的五大银行在美国银行业总资产中所占的份额已从2000年的30.1%飙升至46.6%;与此同时,小型银行的份额则从30.1%缩水至仅为18.6%。
图2.2000—2013年:美国五大行与小型银行占美国银行业总资产的份额变化
如图3表所示,对于美国小型银行所造成的诸多损害都发生在《多德-弗兰克法案》通过之后。根据Mercatus的研究报告,在2010年7月至2013年第三季度期间,美国损失了650家(即占比9.5%的)小型银行。小银行在银行资产中的份额下降了约18.6%,而它们在国内存款中的份额下降了9.8%。尽管Mercatus的研究指出小银行的衰落有一部分是由兼并和整合所致,但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日益加重的监管负担”催化的。自《多德-弗兰克法案》通过以来,上述负担所产生的化学反应就加速了。事实是:对于合规专业知识有限的小银行来说,合规可能是一个极为特别的挑战。与规模更大的银行相比,监管费用在小银行预算中所占的比例会更大。在此背景下,小型银行别无选择,要么选择与大银行合并,要么干脆关门大吉。
图3.自《多德-弗兰克法案》通过以来小银行的变化(2010Q2-2013Q3)
3.《多德-弗兰克法案》如何影响FBO监管方式?
此前,对在美国运营的外国银行机构FBO(下文简称FBO)的大部分监管责任都落在其母国监管机构身上,而对于其在美国业务的资本金或是组织结构几乎没有限制。然而,《多德-弗兰克法案》的出台深刻地改变了FBO的旧有监管方式——根据《多德-弗兰克法案》的规定,超过一定规模的外国银行必须按照与国内银行控股公司(BHC)和金融控股公司(FHC)相同的规定,以控股公司的形式组建美国子公司。新规定还试图确保只有在本国监管达到一定标准的银行,才有资格在美国开设或运营分支机构;鉴于监管成本的门槛提高,外加对于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监管差异——这些因素所产生的化学反应均可能会使得FBO撤出美国市场,或是改变其美国业务的结构。
根据JamesDisalvo的研究报告,FBO或已将业务从美国市场转移,但这些变化并不明显;事实上,欧洲金融危机等其他因素也可能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下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介绍:
3.1FBO在美国是如何运营的?
3.2《多德-弗兰克法案》下的新激励措施
3.3《多德-弗兰克法案》如何改变对外国银行的监管?
3.4《多德-弗兰克法案》出台后,FBO有哪些变化?
截至2018年年底,美国共有130家FBO从事银行业务——要么通过直接拥有州特许或联邦特许银行,要么通过设立分支机构或代理机构(见图4)。
图4.多年来,FBO一直在缓慢地关闭在美分支机构
直接拥有的特许银行可以被收购,也可以重新组建,并允许从事与国内其他银行相同的业务。直接拥有的特许银行的经营和监管与其他国内银行非常相似;但是,当一家外资控股的美国银行资产超过500亿美元时就必须组建为银行控股公司(BHC),因此也必须接受美联储的监管。截至2018年底,FBO直接拥有合计37家美国国内银行。
FBO旗下的国内银行与其他国内银行之间存在一个重要区别:即使FBO拥有的美国银行子公司可能相对较小,但FBO本身体量巨大,因此时常被看作在稳定国内或全球金融体系上,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基于此,监管机构可能会将这些FBO指定为:具有全球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G-SIFI)或具有国内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D-SIFI)。在上述37家美国外资银行中,有21家为G-SIFI所拥有或本身是D-SIFI。
在美运营的另一种方式是通过分支机构或代理机构(见图5)。FBO的分支和代理机构都属于FBO的办公室,代表FBO在海外开展业务。它们业务的一个重要部分是为客户公司提供银行服务,这些客户公司位于它们的母国,但在美国有大量的业务。此外,这些分支机构也会与美国本土银行展开竞争,为非母国的客户公司提供广泛的银行服务。目前,FBO在美国有197家分支或代理机构,主要分布于纽约、洛杉矶以及迈阿密。
图5.FBO在美运营的两种不同模式
分支机构和代理机构之间有一些重要的区别(见图6)。二者的相同点在于,都不接受零售存款(retaildeposits指低于$250,000的存款,而批发存款大于或等于$250,000,无保险)。两者的不同点在于,分支机构可以接受任何人的批发存款,而代理机构不允许接受任何美国公民的存款。同时,无论分支机构还是代理机构,拥有FDIC存款保险都是违法的,但是一些分支机构可以提供有保险的存款,因为这些存款是在1991年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进法案之前就已有的保险,故受到豁免。
图6.分支机构与代理机构的异同点
当国会在2010年通过多德-弗兰克法案时,它使FBO的监管更符合国内银行的监管方式。其中一个重大变化是,在美国拥有大量业务的FBO必须将其所有美国子公司置于BHC或者FHC框架之下,然后再对BHC或FHC进行监管(就如同它们也是国内机构)。
尽管新法确实对分支机构的FBO的母国监管机构提出了新要求(见3.3),但是FBO不需要将其分支机构或代理机构设在控股公司。
鉴于上述因素和其他的一些变化,《多德-弗兰克法案》可能会激励FBO改变在美国的运营方式。首先,《多德-弗兰克法案》对大型银行实施了更严格的监管、资本标准,以及其他监管成本(或提高其在美运营成本)。更高的成本可能会导致FBO削减在美国的整体业务。此外,分支机构较低的监管成本可能促使FBO将业务从子公司转移到分支机构。
银行子公司:母国监管机构必须遵守上述适用于分支机构的相同指导方针。此外,美国资产在100亿至500亿美元之间的银行必须通过母国的资本金压力测试,为其美国业务组建一个风险委员会,证明其符合母国的资本金标准,且符合巴塞尔协议,并进行自己的压力测试。如果该银行在全球拥有超过500亿美元的资产,就必须对其美国业务进行单独的压力测试。截至2018年底,对银行子公司的这一要求影响了四家银行。
除了上述要求外,在美国资产规模超过500亿美元的银行必须成立一家银行或金融控股公司(BHC或FHC),并将其持有的所有美国资产(不一定包括分支/代理机构)纳入其中。BHC/FHC必须符合与美国国内BHC和FHC相同的监管要求,包括资本金准则、杠杆率限制、流动性要求,生前预嘱。截至2018年底,上述要求共影响了12家银行。
表2后危机时代美联储监管的主要标准
自2010年《多德-弗兰克法案》通过以来,已有26家公司完全撤出美国,另有3家将其分支机构改为代表处;这些公司多数来自欧元区。此外,有18家公司削减了在美业务,主要关闭了部分而非全部分支机构(见图7)。(注:代表处是既不能发放贷款也不能接受存款的后勤机构。因为FBO不再在美国经营银行业务,故被视为退出。)
图7.2010—2018年:撤出与进入美国的FBO
上述关于退出和进入的情况与FBO因监管成本而削减美国业务的观点相一致。问题在于,各种混杂的因素使人很难厘清《多德-弗兰克法案》单独的影响。对退出的FBO进行更为详细的研究表明,欧洲金融危机也是它们离开的一个重要原因。七家银行(主要是欧洲的)倒闭,要么被国有化,要么被关闭,其外国分支机构也随之关闭。另外还有三家银行与在美国有业务的银行合并或被收购。此外,后危机时期也不全都是FBO离开美国的案例。要知道,还有12家银行进入美国市场,另有8家银行扩大了业务(图7,蓝色部分)。
后危机时期,FBO持有的资产在美国的增长也有所放缓。从1999年到2008年,(分支/代理机构和银行子公司)实际资产从1.8万亿美元增加到3.4万亿美元(以2016年美元计算),年增长率为7.33%(见图8)。从2008年到2009年,这些资产大幅缩水。此后,实际资产从3.2万亿美元增长至3.5万亿美元,年增长率仅1.66%。FBO资产占美国银行业总资产的比例也有所下降(从22.4%降至19.4%,见图9)。其主因是FBO分支/代理机构资产的减少。FBO增长放缓也足以表明,它们已经对更高的监管成本做出反应,但同时,尚无证据表明FBO通过将业务转移到分支机构以逃避对其美国子公司更严格的监管。
图8.2000-2018年:FBO在美资产总额
图9.FBO持有的美国银行资产份额
(1999—2018年:FBO资产占美国银行业总资产的比例从22.4%降至19.4%)
在大型外资银行样本中,FBO持有的美国资产占其全球业务的份额也有所下降(见图10)。总体而言,FBO在美国的总资产份额在2011年至2017年间略有下降(从2.3%降至1.6%)——主要也是因为分支/代理机构资产的减少所致。
图10.FBO在美资产份额
FBO的资产构成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尤其是其分支机构。金融危机之后,FBO大幅增加其现金持有量(见图11),主要是由《多德-弗兰克法案》实施的监管规定以及美联储货币政策的变化所致。
图11.FBO分支机构资产分布概况
危机期间,美联储开始向国内和国外银行支付存款准备金利息。由于FBO在美国的大多数分支机构都不允许吸收有保险的存款,它们主要通过吸收无保险的批发存款来获得融资,因此不用支付FDIC保险费。
此外,针对美国银行的资本/流动性要求并不包含外国分支机构;使得外国银行拥有一个所谓的监管套利优势。由于外国银行分支机构能够将资金存入美联储的储备账户,因此向那些不能从准备金中获息的机构借款(主要由联邦住房贷款银行和其他政府资助的企业构成),并将这些资金存入美联储,便有利可图。事实上,外国分支机构的套利利润要比美国银行来得更加丰厚(因其借入资金的监管成本更低)。在经历了金融危机和整个欧洲危机期间的惊人增长后,FBO现金持有量出现了温和逆转,商业贷款有所增加,而外国分支机构仍继续从监管套利中获利。
美联储和其他监管机构近年来提议对FBO在美国的大型、复杂的中间子公司实施更多监管。2013年,监管机构为大型银行和BHC制定了流动性覆盖率;2016年,监管机构制定了净稳定融资比率。新提案对FBO在美国资产规模超过1000亿美元的部分子公司实施了更严格的标准;且为规模最大和结构最复杂的FBO子公司增加了额外的资本金要求。这些新规的最终效果可能是提高了美国规模最大、最复杂的FBO业务的监管成本,但它也降低了其他FBO的成本。正如当前法规所示,这些新规将只适用于FBO的控股公司和银行子公司,而不适用于它们的分支/代理机构。不过,监管机构已要求就该规定是否以及如何适用于FBO的分支/代理机构发表意见。
参考资料:
2.JamesDisalvo,“HowForeignBanksChangedAfterDodd–Frank”,BankingTrends-FederalReserveBankofPhiladelphia,2019Q3.
3.DAVIDZEILER,“ThreeChartsThatShowHowDodd-FrankIsKillingSmallBanks”,March7,2014.
4.GARRETTBALDWIN,“WhytheDodd-FrankActDidn'tWork”,MoneyMorning,August1,2013.
5.宋丽智,胡宏兵.美国《多德—弗兰克法案》解读——兼论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借鉴与启示[J].宏观经济研究,2011.1。
6.蔡宁伟,《国际金融危机后美国外资银行监管变革研究》[J],金融监管研究,2018年第6期。
(封面图源:百度)
每经记者:张祎每经编辑:易启江
从最近的一期信息披露报告看,2018年1~6月,广饶农商行完成营业收入3.08亿元,实现净利润719.45万元,期末合并口径下资产总额242.43亿元。
连续两年未按期披露年报
7月30日,广饶农商行发布信息延迟披露公告称,受疫情影响,该行信息披露内部流程尚未完成,无法于2020年7月31日前披露2018年度、2019年度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广饶农商行两年之中对年报信息披露的二度“爽约”。
公开资料显示,广饶农商行的前身是山东广饶农村合作银行,2010年9月改制为广饶农商行。截至2017年末,广饶农商行实收资本7.10亿元,在山东省广饶县内共有75个营业网点,是广饶县网点最多、服务范围最广的金融机构之一。此外,该行还发起设立了三家村镇银行,持股比例分别为51.0%、45.0%、60.80%。
2018年上半年赚719万
因为年报延期,迄今为止,广饶农商行最近的一期信息披露报告仍停留在2018年第二季度。
据披露,截至2018年6月末,广饶农商行合并口径下资产总额为242.43亿元,吸收存款192.00亿元,发放贷款和垫资117.62亿元。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1.48%、10.92%、10.92%。
经营方面,2018年1~6月,广饶农商行完成营业收入3.08亿元,同比下滑23.55%,但获利由亏转盈,从2017年上半年亏损1.20亿元变为2018年上半年盈利719.45万元。
实际上,财报显示,就在2018年年报“难产”前的2016年、2017年,广饶农商行经营数据已出现较为明显的变化。
2015年,广饶农商行完成营业收入11.03亿元,实现净利润4.87亿元,与上年业绩相比,营收微降的同时,净利润还略增加了约430万元。
不过,接下来的2016年,广饶农商行营业收入下滑至9.25亿元,净利润缩水至1.97亿元。与此同时,不良贷款率同比上升0.65个百分点,升至2.47%;拨备覆盖率降至173.36%,同比下降104.48个百分点。
而到了2017年,虽然存款规模稳中有升、市场占比提升,但广饶农商行营业收入再降至7.89亿元,同比减少14.73%;全年仅实现净利润108.87万元,同比大幅减少逾99%。
值得注意的是,年报显示,2017年,广饶农商行不良贷款规模上升,年末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20.20亿元,同比增长16.87亿元,不良贷款占比升至13.90%,同比增加11.43个百分点。
截至2017年末,该行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同比增加23.42%,达到4.44亿元,其中贷款损失准备4.42亿元;拨备覆盖率降至33.16%。
贷款行业集中风险加大
2018年5月,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将广饶农商行的主体信用等级下调至A+,评级展望为负面,同时下调“2017年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二级资本债券”的信用等级至A。
在上述评级报告中,东方金诚认为,广饶农商行存贷款业务在广饶县保持较高的市场份额,继续保持很强的区域竞争优势,但同时也指出,该行贷款主要投放于橡胶轮胎、石油化工、纺织等行业,跟踪期内贷款行业进一步集中,大额贷款占比持续上升,面临风险敞口有所增加。
值得一提的是,股东方面,广饶农商行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和多元化,2017年末前十大法人股东主要为当地民营企业,合计持股31.09%。其中,作为该行第一大法人股东,广饶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20%。
在2017年年报中,广饶农商行曾提到2017年~2019年股权改造工作目标,拟加快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缩减股东数量。2018年底前力争法人股占比达到40%、新增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1家;2019年底力争确定股权托管规划,推进股权规范化管理进程。
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时代财经商学院孙一鸣
在东亚银行(00023.HK)全面检讨结果尚未公布之际,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中国”)迎来了新任行长何舜华,而代理行长何长明未能顺利转正。
7月16日,东亚中国宣布,该行董事会任命何舜华为东亚中国执行董事兼行长,该任命已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早在今年3月,东亚中国原行长林志民离职,副行长何长明代理行长一职。
5月,时代商学院发布的《东亚中国巨亏17亿,何长明如何扭转大败局》分析了东亚中国业绩巨亏及人事变动原因,明确对代理行长何长明能否转正提出了质疑。
如今,时代商学院的分析得以印证,代理行长何长明最终未能转正。
受内地业务拖累,2019年,东亚银行净利润同比近乎腰斩。2020年3月,东亚银行宣布将对其业务和资产组合进行全面检讨,以确保与其策略重点保持一致并增加股东价值。全面检讨结果原定于6月30日前公布,但该行随后公告称,结果将推迟至9月30日公布,其间市场一度传出东亚银行将出售内地业务。
时代商学院研究发现,截至7月,东亚中国今年以来已关闭内地支行数量高达7家,创历年之最。2013—2019年,东亚中国合计关闭19家内地分行或支行。年报显示,2019年东亚中国减员182人。
7月21日,时代商学院就上述问题向东亚中国发函询问。东亚中国回复称,何舜华深谙外资银行发展及管理之道,尤其擅长工商金融业务等领域。对于时代商学院提出的其他问题,东亚中国未作回应。
新行长曾任职汇丰银行
年报显示,2019年末,东亚中国的资产总额同比下降9.56%,各项贷款和垫款余额同比下降12.92%,各项存款余额同比下降12.9%;已逾期贷款同比增长23.22%,信用减值损失同比飙升3.23倍至32.58亿元。当年,该行巨亏17.06亿元,超过前四年盈利总和。
今年3月,东亚中国原行长林志民黯然离职,告别了工作达30年之久的老东家。副行长何长明任代理行长一职。5月,时代商学院发文分析东亚中国人事变动的原因,并对代理行长何长明能否转正提出了质疑。
7月16日,东亚中国宣布,该行董事会任命何舜华为东亚中国执行董事兼行长,该任命已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至此,东亚中国行长一职尘埃落定,代理行长何长明未能顺利转正。
东亚中国回复时代商学院称,何舜华深谙外资银行发展及管理之道,尤其擅长工商金融业务等领域。其曾在内地工作近十载,对内地金融市场有着独到见解,深入了解本地客户需求。
何舜华长期在汇丰中国任职,担任过汇丰中国副行长、执行董事。公开资料显示,1983年加入汇丰后,何舜华先后任职于汇丰中国贸易服务、策略规划及工商业务等多个部门。2010年10月,何舜华获任汇丰中国工商金融服务总监,带领团队实现了强劲的业务增长。2014年1月,何舜华出任汇丰中国副行长、执行董事,管理多个业务部门。
东亚中国表示,在何舜华的带领下,东亚中国未来将积极推进更多元化的业务转型计划。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东亚中国新行长的任命,发生在母公司东亚银行全面检讨结果出炉前。受内地业务拖累,去年东亚银行净利润同比近乎腰斩。
3月4日,东亚银行公告称,该行将对其业务和资产组合进行全面检讨,以确保与其策略重点保持一致并增加股东价值。此次检讨将专注识别潜在策略性交易,该等交易将可提升该行现有业务和资产的价值,以及潜在非核心资产的策略替代方案。全面检讨结果原定于6月30日前公布。
此后两日,花旗和摩根士丹利分别就此事发布报告并上调评级。
其中,花旗指出,此次检讨获得该行股东ElliottManagementCorporation的支持,意味着该行有机会将东亚香港及内地的业务分开出售,或将整个东亚放盘出售。
5月27日,东亚银行公告称,全面检讨结果推迟至9月30日或之前公布。
6月2日,英国《金融时报》援引知情人士报道,东亚银行正就出售旗下中国内地和香港银行业务进行磋商,东亚中国和香港本地银行业务或会分开出售,旗下保险子公司亦计划出售。现时出售的资产仍在审查和讨论中,与潜在投资者的讨论还处于初期阶段。
当日,东亚银行紧急发布澄清公告称,全面的策略性检讨正在进行,该行并未就出售香港或中国内地银行业务与外界进行讨论,亦未就该行业务和资产的策略选项作出任何决定。东亚银行表示,将于9月30日或之前公布检讨的最新情况,并将适时公布有关检讨的其他任何重大发展。
时代商学院认为,新行长何舜华面临的挑战并不小。面对业绩巨额亏损,东亚中国如何扭亏为盈是其首要目标。此外,在母公司全面检讨结果公布后,东亚中国会否被母公司出售,仍是高悬在该行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由此引发的人员动荡将考验其管理能力。
东亚中国支行关闭潮来袭
时代商学院发现,近年来,东亚中国频频关闭内地支行,收缩战线。
银保监会官网显示,今年前7个月,东亚中国已关闭支行的数量高达7家,创下历年纪录,涉及地区不乏上海、深圳、广州等一线城市。
财报显示,2010—2019年,东亚中国的净利润分别为10.04亿元、13.14亿元、12.86亿元、12.08亿元、7.96亿元、2.09亿元、1.66亿元、5.48亿元、4.71亿元、-17.06亿元。
可见,自2011年以来,东亚中国的净利润开始走下坡路,净利润呈逐年下降态势,2019年首次亏损。
当经营不善,收入难以覆盖成本时,选择关闭银行分支机构以压缩营业支出是商业银行普遍的做法。
2013—2019年,东亚中国关闭分行或支行的数量分别为2家、1家、2家、0家、6家、6家、2家。
显然,自2016年净利润降至1.66亿元后,东亚中国便开启了关闭支行的大潮,2017年就关闭了6家支行,超过前四年关闭支行或分行的总和。2018年,东亚中国再次关闭了6家支行。
随着前两年净利润有所回升,2019年,东亚中国仅关闭2家支行。但在2019年巨亏17.06亿元后,今年前7个月,东亚中国已创纪录地关闭了7家支行。
或许和裁员有关,东亚中国的员工人数也在减少。截至2019年12月底,东亚中国员工总数为3767人,较2018年的3949人减少182人,比例达5%。
时代商学院认为,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银行市场竞争异常激烈,银行网点租金和人工成本持续上涨,硬件维护成本和设备更新投资需求大幅被动上升,银行网点的盈利压力不断加大。可以预见,在业绩亏损的压力下,东亚中国有可能继续缩减营业开支成本以改善盈利情况,网点数量将进一步减少,甚至可能继续减员。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这一节我们来讨论一下苏州市的房地产市场。
截止到2019年的5月份,苏州市区的平均房价已经突破了25,000块钱。我们知道在江苏省有个说法,除了南京之外,还有苏锡常这么一个比较发达的小的城市集团,从人均的GDP或者人均可支配收入这两个指标来看,苏锡常其实离得是比较近的,但是我们如果看今天这几个城市的平均房价的对比的话,苏州是明显的要高于无锡和常州,大约每平方米高了1万块钱。
经过多年的“跑马圈地”,截至19年底,14家披露累计信用卡发卡量的上市银行发卡量均超过300万张,其中11家累计发卡量超过3000万张,我国的信用卡市场逐渐从“跑马圈地”走向“精耕细作”。
国内信用卡业务告别黄金时代,未来增速或放缓
信用卡业务源于零售商给予顾客的分期或延期支付的信贷,在银行体系发展壮大。1978年,中行代理发行香港东亚银行“东美VISA信用卡”,拉开了我国信用卡业务的序幕。但曾长期发展缓慢。直到02年中国银联的成立让银行卡跨行支付结算便捷起来,信用卡业务才开始腾飞。
经过过去十余年的高速发展,国内信用卡贷款余额已由08年末的0.16万亿元快速增至19年末的7.59万亿元。18年末,有信贷征信记录的自然人数量约5.3亿人,预计持有信用卡的人数达5亿人。我国信用卡产业已告别高速发展的黄金时代,未来信用卡贷款增速将放缓,竞争更趋激烈。
信用卡业务走向精耕细作,收入主要由利息、分期及商户佣金贡献
业界普遍认为,发卡量300万张是信用卡业务盈亏平衡点。经过多年的“跑马圈地”,截至19年底,14家披露累计信用卡发卡量的上市银行发卡量均超过300万张,其中11家累计发卡量超过3000万张,我国的信用卡市场逐渐从“跑马圈地”走向“精耕细作”。
信用卡业务收入以利息收入、分期手续费以及商户佣金收入等为主。以18年为例,银联数据客户银行信用卡业务收入结构为:分期手续费收入占比最高,达36.7%;利息收入占比30.2%;商户佣金收入占比15.6%。18年分期、利息收入以及商户回佣合计占比达82.5%,贡献了信用卡业务收入的大部分。
2050年国内信用卡发卡量或超25亿张,信用卡贷款规模近30万亿元
国内信用卡发卡量由08年末的1.42亿张增加至1Q20的7.49亿张;信用卡贷款余额则由08年末的1582亿增长至1Q20的7.26万亿元。但相比发达国家,信用卡人均持卡量、人均信用卡贷款规模等仍有较大增长空间。
我们预测2050年中国信用卡人均持卡量约2张,信用卡发卡量超25亿张,信用卡贷款余额大致为23-34万亿元,较19年末的7.59万亿元仍有2-3倍的增长空间。
正文
1.我国信用卡产业起步较晚,但近年发展快
信用卡业务源于零售商给予顾客的分期或延期支付的信贷,在银行体系发展壮大。
由零售商给予客户信贷以求促销的做法有内在的弱点和局限,但这一行为本质上和积极寻求放贷的银行无比契合,因此这一新型的信贷业务一出现便成为银行业的香饽饽。中国国内目前流通的信用卡根据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准备金可分为两类:贷记卡与准贷记卡。贷记卡指的就是狭义的信用卡,其通过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以先透支、后还款,还可以享受一定时长的免息期,但是账户内的存款不计利息。准贷记卡需要持卡人先存款后才能使用,透支使用时需向发卡行支付利息,但存款可以按照活期利率获得利息。
2010年中国银行和光大银行分别推出了借贷合一卡和存贷合一卡。独创的一卡双账户模式,具有消费信贷和储蓄理财双重服务功能,其为融合借记卡账户和贷记卡账户于一体的银行卡,是一种“新型的准贷记卡”,存款可享受活期利息,贷款也可以获得一定的免息期。
1.1.我国信用卡行业发展的三个阶段
我国信用卡产业发展大体经过了三个阶段。1978年,中行广东省分行代理发行香港东亚银行“东美VISA信用卡”,拉开了我国信用卡的序幕。1985年6月,中行珠海分行发行了境内首张信用卡-中银卡。此后,工农中建交等银行相继加入了VISA和万事达国际组织,推出了VISA卡和Master卡。但在上世纪八十和九十年代,信用卡业务一直发展缓慢。直到2002年中国银联的成立让银行卡跨行支付结算便捷起来,信用卡业务才开始进入腾飞期。因此,银行界人士普遍称2003年为“信用卡元年”,该年信用卡发行数量突破300万张。
萌芽时期(1979-1985),仅作为收单机构
这一时期,我国的商业银行仅仅作为国外信用卡的收单机构存在,并没有自主发行信用卡。因此,商业银行主要通过终端服务商的ATM机和特约商户的POS机开展对外国消费者在中国信用卡消费的收单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结算收入,在信用卡使用量微乎其微的情况下,商业银行的此项业务收入较少。
缓慢发展时期(1985-2002),自主发卡
1985年6月,中行珠海分行发行了境内首张信用卡-中银卡,开启国内银行自主发行信用卡的时代。国内商业银行既做发卡业务也做跨行收单业务。国内各银行相互竞争,按自身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发卡,自行建设一套封闭的商户收单网络。同时,随着发卡机构的增多以及社会各界对信用卡认识的改变,用卡人群增多,各家银行开始通过各种方式获取信用卡新用户。
高速发展时期(2003-),成熟收获期
2002年中国银联的成立让银行卡跨行支付结算便捷起来,信用卡业务进入腾飞期。2003年8月,建设银行发行了国内第一张双币信用卡,信用卡市场开启高增长时期。
这一时期,银行通过银联进行跨行交易清算,外资银行通过各种方式进入中国市场。如汇丰银行入股上海银行和交通银行合作发卡,花旗银行和浦发银行合资成立信用卡中心,招行聘请台湾中国信托商业银行作为自己信用卡中心的顾问。银联统一整合国内收单市场,并进军国际市场。银行陆续成立信用卡中心,发力信用卡业务。
这期间,国内信用卡发行量从08年末的1.42亿张快速增长至20Q1的7.5亿张,信用卡业务高速发展。
1.2.近十年,我国信用卡产业发展较快
近年来,随着消费升级、居民消费观念的改变以及银行推进零售转型,我国信用卡发卡量保持较快增长。与此同时,商业银行也开始在信用卡领域精耕细作,推进差异化经营,推出有竞争力的信用卡产品。
据央行《2019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报告,截至19年末,我国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数量7.46亿张,同比增长8.7%。根据《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蓝皮书(2019)》,截至18年末信用卡活卡率为73.2%,且近年来呈上升趋势。截至19年末,全国人均持有信用卡0.53张,近年来有所上升,但仍处于较低水平。
我国信用卡交易总额增长较快。根据《中国信用卡产业发展蓝皮书(2019)》,2018年我国信用卡交易总额已达38.2万亿元,同比增速达24.9%。信用卡交易额与GDP比值上升。2014年以来,信用卡交易额与GDP的比值由30.61%上升到18年的41.55%,表明信用卡使用频率提高,在居民消费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信用卡对拉动居民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信用卡信贷规模持续较快增长。我国信用卡信贷余额自2010年末的0.45万亿元快速增长至2019年末的7.59万亿元。我国信用卡信贷与总贷款的比例提升显著,占比由2010年末的0.94%持续提升至2019年末的4.96%。
我国信用卡授信总额稳升。截至19年末,我国信用卡授信总额达17.37万亿元,同比增速12.79%。随着经济发展及信用卡消费观念的普及,信用卡授信总额持续较快增长。
我国信用卡卡均授信,授信使用率持续上升。2019年末信用卡卡均授信额度达2.33万元,授信使用率达43.7%,信用卡渗透率达49.03%。信用卡消费成为更多人的,更经常的消费支付手段。
2.信用卡业务如何创收?
业界普遍认为,发卡量300万张是信用卡业务盈亏平衡点。经过多年的“跑马圈地”,截至2019年底,14家披露累计发卡量的上市银行发卡量均超过300万张,其中11家累计发卡量超过3000万张,我国的信用卡市场逐渐从“跑马圈地”走向“精耕细作”。
2.1.利息收入、分期手续费及商户回佣为信用卡业务的主要收入
信用卡业务收入由利息收入和非利息收入组成。利息收入主要是信用卡贷款利息收入,按场景不同划分为消费利息、信用卡取现的利息收入、逾期利息。一般情况下,信用卡利息收入统计在个贷利息收入中,不能区分,只有少数几家上市银行会单独披露。非利息收入包括年费、各类手续费、违约金等。
信用卡业务收入以利息收入、分期手续费以及商户佣金收入等为主。据银数观卡数据,以18年为例,银联数据客户银行信用卡业务收入结构为:分期手续费收入占比最高,达36.7%;利息收入占比次之,达30.2%;商户佣金收入占比15.6%。18年分期手续费、利息收入以及商户佣金收入合计占比达82.5%,贡献了信用卡业务大部分收入;违约金收入占比达13%,信用卡年费收入占比仅有3.7%。
信用卡业务收入贯穿于从新客户到循环信贷型客户的整个生命周期。
2.1.1.利息收入,中流砥柱
利息收入是信用卡收入的主要部分,即透支使用信用额度所支付的利息。信用卡还款有两种方式:全额还款或者最低还款,如果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那么持卡人可以在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同时享受循环信用,但对于剩余的未还款部分,银行将收取高额的利息,即为循环利息,而一般循环利息率为日息万分之五,换算为年利息率高达18.25%,远高于普通贷款利率。如果是信用卡取现造成的透支,还不能享受免息期,自透支取现交易日当天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收取利息,按月计收复利。
央行于2016年4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取消统一规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实行上下限区间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息万分之五,下限为日息万分之五的0.7倍(最低透支利率可到0.035%,年化利率约为12.78%)。同时取消关于透支消费免息还款最长期限、最低还款额标准及附加条件的规定。
据银联数据,2018年银联客户银行信用卡业务中分期手续费收入占比36.7%,利息收入占比30.2%。考虑到分期手续费本质上是利息收入,那么实际利息收入占比约70%,与美国信用卡业务利息收入占比(69%)接近。
2.1.2.分期收入,弯道超车
2017年初《关于加强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出台,监管机构加强对信用卡资金用途的监管。16-18年信用卡利息收入在整体收入结构中的比重下降,分期手续费收入占比持续上升,并超过利息收入,18年分期手续费收入占比达36.7%。
信用卡分期绕开了消费者难以接受循环利息的消费习惯,将支付利息转化为支付看似不高的分期手续费。中行、农行、招行和浦发账单分期12个月手续费率分别为7.2%、7.2%、7.92%、8.16%,均低于循环透支利息率。
但实际通过测算,分期实际年化利率较高,能带来非常可观的手续费收入。一笔本金6000元、每期手续费率为0.7%、分为6期的产品按期平均摊销手续费和本金,年利率该如何计算呢?因为持卡人多次还款,但每期手续费却是一直按照分期总金额收取的,为了准确计算分期付款的实际利率,需要引入期初金额(pv),每期还款额(pmt),每期利率(r)和还款期数(t)四个概念。
得到每期的实际利率(r),再乘上12,就得到了实际的年化利率。在这个例子中,分期产品的实际年化利率高达14.26%,高于最低年化透支利率12.78%。
分期付款业务实质上是一种循环透支产品,有利于扩大消费和控制风险。目前分期产品主要有账单分期、灵活分期、大额分期、现金分期、POS分期几种。根据银联数据统计,1H17账单分期占各行分期业务笔数的60.62%;大额分期仅占8.2%,但收入占比高达41.19%。
账单分期实质是对持卡人账务的调整处理,从银行的角度来说,账单分期运营成本最低。账单日至最后还款日期间,持卡人将已出账单的金额办理分期。因此银行无需发展商户也无需投入POS机,持卡人可通过网银等自助办理,极大降低了运营成本。
大额分期收益较高,是银行根据持卡人特定的大额消费需求结合信用资质,提供的分期贷款模式。当前各大商行力推汽车分期产品,汽车消费单笔金额高,信贷需求旺盛,已经形成信用卡分期付款与汽车金融公司贷款平分天下的局面。由于汽车分期业务涉及与大型汽车厂合作,大型商业银行往往具备更多优势。银行还积极利用渠道优势,发力自家的网上商城分期购物。
灵活分期是具体一笔消费已记账还未出账之前,持卡人申请直接转换成分期支付;现金分期是持卡人将信用卡额度转换为现金,并按指定期数分期归还;POS分期是持卡人在与发卡行有合作关系的商场购物后,在结账前对营业员表明该笔消费需要分期付款,并选择分期期数后,由营业员在专门的pos机上刷卡的一种提前消费方式。持卡人在分期后根据对账单上金额按期支付,直至全部分期金额还清为止。
2.1.3.商户回佣,以量补价
我国信用卡刷卡费率较低,但由于交易量快速增长,达到了以量补价的效果。中国信用卡特约商户向发卡银行支付的手续费费率相对较低,大约为交易额的0.5%,而发达国家普遍在1.5%-3%左右。
2016年3月18日,国家发改委和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完善银行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从2016年9月6日起全面下调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商户的刷卡手续费成本大幅下降。
未来商业银行在商户回佣方面依然难以在“价”上有所作为。随着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兴起,技术壁垒和市场壁垒均被打破,市场竞争白热化且缺少统一的规范,商业银行难以掌握价的主动权,但依然能够通过量的扩张实现这块收入的增长。近年来商户回佣收入占比有所上升,2018年占比达15.6%。
2.1.4.其他收入,占比小难有大作为
年费收入即银行每年为提供信用卡服务而收取的一定费用。但随着信用卡行业竞争的加剧,为抢夺客户资源各行纷纷推出首年免年费,以及在规定的期限内刷满一定笔数或一定的金额等就会免去年费等优惠,信用卡业务收入中年费收入占比2018年就已下降至3.7%。2014年底浦发银行宣布,自2015年起,除部分提供特别权益的卡片以外,浦发信用卡旗下50多个产品都将无条件终身免年费。浦发银行的举措对其他银行的年费收取规定产生影响。我们预计未来银行或将从差异化产品定价入手,为高净值客户提供高价值服务,赚取一定的年费收入,而普通信用卡则不收取年费。
取现收入即银行预借持卡人现金而收取的手续费收入。多数银行信用卡取现手续费在境内按交易金额的1%或2%收取,而在境外根据网络不同,则一般需要在交易金额的1%的基础上加上一定金额作为取现手续费,亦或是直接按照交易金额的3%来收取手续费,并且一般有最低费用的限制,远高于境内交易的手续费率。
违约金是指当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未及时归还账单最低还款。2017年1月1日施行的信用卡新规取消了超限费,由发卡机构和持卡人协议约定违约金。银行除了利息之外,对于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要收取5%的违约金,最低收取10元人民币或1美元。
2.2.信用卡业务成本考验经营能力
信用卡业务成本包括运营成本、营销成本、资金成本、风险成本等。
运营成本:运营成本是信用卡系统建立、维护成本等。信用卡业务涉及授信、营销、信贷审批、风险管理、后台管理、数据仓库、对账单、收款、管理信息和报表系统等。一般认为,150万张流通活卡是经营基础,200-250万张可以保证收支平衡,超过300万张则可能实现盈利。
营销成本:营销成本指发卡行为促使客户使用本行卡片的促销成本。各大银行“跑马圈地”时期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不惜投入大量资金营销,抬高了营销成本。
资金成本:资金成本指发卡行为持卡人透支消费所垫付资金而付出的成本,可以理解为信用卡贷款FTP价格。比如,A银行信用卡贷款FTP价格为5%,则当信用卡收益率高于5%,则带来正的利差收入。
风险成本:风险成本包括坏账损失以及信用卡欺诈。信用卡业务收益率较高,但风险也较高。20Q1我国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达919亿元,较年初增加明显,逾期半年以上信用卡贷款占比达1.27%。
3.上市银行争相发力信用卡业务
3.1.上市银行竞逐信用卡业务
信用卡业务渐成零售银行业务亮点,为银行零售转型的发力点。广发银行19年末信用卡占零售贷款比重最高达58.49%,四大行占比均在30%以下。四大行信用卡占零售贷款比重提升较小,其中工行、交行和中行均为负增长。股份行争相竞逐信用卡业务,信用卡占零售贷款比重稳步提升,民生银行、兴业银行信用卡贷款占零售贷款比重19年末较15年末分别提升8.08、9.45个百分点。
大行和股份行为信用卡贷款市场主体,19年信用卡贷款增速较低。截至19年底7.59万亿的信用卡贷款中,六大行占比39.1%,9家A股上市股份行占48.1%,这15家银行合计在总额中占比87.1%,为信用卡市场的主导者。19年四大行中的农行信用卡贷款同比增速较高,19年为24.8%;邮储信用卡贷款规模较小,19年末仅1232亿,增速较高;交行负增长(-7.5%)。股份行中,浦发银行19年信用卡贷款出现负增长,19年增速为-2.8%。
具体银行来看,19年大行信用卡贷款占总贷款比重较低,且增幅不大。一直以来,四大行和邮储银行对信用卡贷款占比较低。除交行外,19年底大行信用卡占贷款总额比重普遍提升,但增幅都在0.5%以下;交行从18年末的10.4%降低至19年末的8.8%。股份行的信用卡贷款比重较高,但19年普遍下降。整体来看,18-19年上市股份行的信用卡贷款比重(占贷款总额)增幅不大,浦发、华夏、平安的信用卡占比下降明显。其中,平安的信用卡占比显著高于其他7家股份行,19年末同比降低0.4个百分点至23.3%。
四大行、交行和招行信用卡累计发卡量破亿张。截至19年末,工行以累计发卡量1.59亿张居首;四大行累计发卡量均超过一亿。股份行与大行的累计发卡量有显著差距,然而信用卡贷款的体量却大致在同一水平。有两种可能,一来可能是股份行的流通卡数占比较高,二来可能是股份行户均额度或户均贷款额更高。股份制银行中能与大行匹敌的是招行,2019年末,招商银行的流通户数达6450.48万户,流通卡数9530万张,卡户比约1.48卡/户;浦发银行流通户数为3201.94万户,卡户比约1.37卡/户。
3.2.部分上市银行信用卡收入可观
部分上市银行信用卡业务收入贡献大。2019年,招行信用卡业务收入达800亿元,中信银行达605亿元。中信银行和浙商银行19年信用卡业务收入增速较高,同比增速均超25%。由于信用卡不良上升主动控制信用卡增速,浦发银行2019年信用卡收入有所下降,同比增速为-4%。
信用卡交易额持续上升,但增速普遍下滑。除中行外,6家大行的信用卡交易额同比增速均不同程度下滑,其中交行18年信用卡交易额同比增速为35%,19年降至-4%,交易额负增长。股份行里,平安交易额增速大幅下降,从18年的76%下降到23%。虽然19年信用卡交易额仍持续上升,但增速普遍下降。
卡均交易额普遍下降。信用卡累计发卡量、流通卡数、流通户数,是年报里常见的客户数量指标,但经常披露不全,我们尽量在统一口径之下比较卡均/户均的交易情况。按累计发卡量计算卡均交易量,区别于18年多数银行的卡均交易量均上升,19年银行的卡均交易量普遍有所下降,说明19年居民透支消费倾向有所下降。按流通卡数计算卡均交易量,招行、平安、浦发比较接近,都在5万元上下,且有小幅提升。
4.信用卡业务还有多大的发展空间?
过去十几年,中国信用卡产业高速发展,为信用卡的黄金时代。中国信用卡发卡量由08年末的1.42亿张增加至1Q20的7.49亿张;信用卡授信总额由08年末的0.98万亿增至1Q20的17.57万亿,增加了16.9倍;信用卡贷款余额则由08年末的1582亿增长至1Q20的7.26万亿,增加了44.9倍。2008-2019年可谓是我国信用卡业务的黄金时代。
信用卡业务已告别黄金时代,增速下滑,竞争日趋激烈。随着过去十余年高速发展,信用卡业务竞争已十分激烈,且存量信用卡贷款规模较大,增速明显下滑。我们可以说,国内信用卡业务已告别黄金时代。自2018年初以来,我国信用卡贷款增速持续下降,由18Q1的35.8%下滑至1Q20的4.0%。其中,1Q20受新冠疫情影响,居民消费低迷,信用卡贷款出现下降,1Q20信用卡贷款减少了0.33万亿。
截至2018年末,央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共收录自然人9.8亿人;其中,有信贷记录的自然人5.3亿人。截至18年末,国内信用卡发卡量达6.86亿张,我们预计基本覆盖了这5.3亿有信贷记录的人(部分自然人有2张或以上信用卡)。
我国信用卡累计发卡量已居世界前列。截至2019年末,我国信用卡累计发卡量达7.46亿张,同比增速达8.7%,增速有所放缓。经过前些年的较快增长,2018年、2019年信用卡发卡量增长放缓。
截止至2018年末,美国信用卡累计发卡量为11.03亿张,高于我国同期的6.86亿张。不过,得益于我国的人口规模优势,我国信用卡累计发卡量已居世界主要国家前列。
随着过去十余年的高速发展,我国信用卡行业面临发展速度放缓之局面,告别了黄金时代,正处于竞争更加激烈的白银时代。那么,未来,我国信用卡业务还有多大的发展空间呢?
1)提升人口的覆盖率,增加发卡量。当前,我国信用卡人数预计约5亿人,相比14亿人口,覆盖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随着国人收入水平的提升以及消费意识的改变,预计未来持有信用卡的人数仍将有较大增长。我们预计2050年左右国内持有信用卡人数将由目前的5亿人左右增长至10亿人左右,人均持有信用卡有望达2张,届时国内流通信用卡数据或超过25亿张,较目前有2倍以上的增加。
2)提升人均价值。相比美国等发达国家,国内信用卡人均贷款规模仍有增长空间,此外,卡均交易量也有望有一定的提升。
4.1.国内信用卡持卡人数有较大增长空间
从人均持卡量角度看,目前中国信用卡人均持卡量较低。截至2019年末,我国人均信用卡持卡量为0.53张。从2018年末主要国家或地区的人均信用卡持卡量来看,美国人均3.37张,韩国、日本、加拿大和我国香港地区人均2张以上,澳大利亚和英国的人均持卡量也略高于中国。我国人均持卡量仅为美国的七分之一,在人均持卡量上与发达国家地区差距较大,未来提升前景广阔。
由于人均信用卡持卡量这项指标统计的是信用卡发行总量与总人口数的比值,因此会小于实际使用信用卡群体的人均持卡量(简称“实际信用卡人均持卡量”)。但实际信用卡人均持卡量缺乏权威数据。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信用卡资深研究人士董峥曾预估目前我国实际持卡人数约5亿人,实际信用卡人均持卡量为1.5张。这一估计也与18年末有信贷记录的有5.3亿人接近,我们认为相对靠谱。即便考虑实际的人均持卡量,我国人均持卡量依然偏少,信用卡行业市场规模未来有望继续扩大。特别是,考虑到未来城镇率提升和国人收入的增长,有信贷记录的人数将有大幅增加,信用卡的人口覆盖率有望大幅提升。
国内一线城市信用卡人均持卡量较高,东南沿海省份有效卡量较多。据银联报告,截至2019年6月末,东南沿海地区银数客户银行有效卡量较高,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的有效卡量超过千万,河南、湖南、云南、宁夏卡量较年初增速在15%以上。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信用卡市场潜在客户增加的同时,未来信用卡市场的发展或将逐步转向中西部的三、四线城市。
截至19年末,中国人口14亿人,城镇化比例60.6%,其中,15-59岁人口9.11亿人。根据人口数的预测,我们假定三种情形下(2030年、2040年和2050年人均持卡量达到2张),测算信用卡发卡量的增速。不过,考虑到人口结构及城镇化提升速度,我们认为,人均信用卡持卡量达到2张,2050年更为可能。我们预计,2050年国内人均信用卡持卡量达2张,信用卡流通卡量达27亿张,未来30年信用卡发卡量复合增速4.4%。
4.2.2050年信用卡贷款余额或达30万亿元
我国的信用卡贷款占总贷款的比重较低。19年底,我国信用卡应偿信贷余额为7.59万亿元,在总贷款中占比4.96%,同比下降0.07个百分点。同期,美国信用卡期末应偿信贷余额为9270亿美元,在整体信贷中占比6.55%。2018年末日本信用卡应偿信贷余额占总贷款比重为2.58%;2006底韩国的占比为5.1%。相比之下,我国信用卡期末代偿余额占总贷款比重低于美国,略低于06年底韩国的占比水平。随着我国居民消费意识的转变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信用卡贷款规模有望平稳增长。
我国实际人均信用卡贷款金额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小。我国目前实际信用卡使用人数约为5亿人,19年末信用卡应偿信贷余额为7.59万亿元,因此实际人均信用卡贷款规模约为1.5万元。美国18年末人均信用卡贷款余额为3220美元(约22800元人民币)、英国19年末家庭人均信用卡贷款余额为2594英镑(约22600元人民币)。相比之下,我国实际人均信用卡贷款金额与发达国家人均信用卡贷款金额相差不大,主要原因可能为1)我国现存的信用卡用户主要为较高收入群体,收入水平与发达国家人均收入水平相差不大:2)部分银行依托信用卡向小微企业主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推高了信用卡贷款规模。
那么,中国信用卡业务还有多大的发展空间呢?
从累计发卡量和卡均贷款余额角度:截至2018年末,美国信用卡贷款期末余额为8700亿美元,约6万亿人民币。2018年末美国信用卡累计发行量为11.03亿张,由此可算出每张信用卡期末贷款余额约为788美元(约5400人民币元);英国2018年末卡均贷款余额为1155英镑(约1万人民币元)、日本2018年末卡均贷款余额为4.37万日元(约2900人民币元)。19年末,国内信用卡发卡量7.49亿张,信用卡贷款7.59万亿元人民币,卡均贷款余额1.01万元人民币。
我们预测2050年我国人口规模为13.7亿,人均将持有2张信用卡(低于当前美国水平,但高于英国、新加坡),并假设未来卡均贷款保持不变,即1.01万元/张。由此可推算出,2050年累计发卡量约为27.4亿张卡,信用卡贷款规模达27.7万亿元,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从信用卡贷款期末余额占总贷款比重角度:假设未来我国信用卡期末应偿信贷余额占总贷款比重与美国当前的6.55%接近,以此测算2050年期末信用卡应偿信贷规模。截止至2019年末,我国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153万亿元。美国03-19年的总贷款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57%,美国为发达国家,贷款增速较慢。2019年末我国贷款增速为12.34%,考虑到经济转型发展,以及经济增长的放缓,中长期贷款增速预计将明显下行,与GDP增速相匹配。
因此,我们预测未来30年的年均贷款复合增长率为4%来测算30年后我国的贷款规模。经我们测算,2050年末我国贷款市场规模约为516万亿元,信用卡市场贷款有望达34万亿元。
从持卡人数和人均信用卡贷款角度:2018年我国0-24岁人口占比为27.9%,85-95岁以上人口占比为0.82%,共计28.72%。信用卡的持卡人群以25岁以上的人群为主,假设到2050年,我国14亿人口中,25岁以上人群至少持有一张信用卡,信用卡持卡人数将达到10亿的天花板。美国、英国2018年末人均信用卡贷款余额均约为23000元,当我国信用卡市场发展成熟之时,人均贷款余额基本可以接近英美现在的水平,由此测算,我国2050年信用卡贷款市场规模约为23万亿元。
因而,我们预测2050年中国信用卡贷款余额大致为23-34万亿元,较19年末的7.59万亿元仍有2-3倍的增长空间。
1、背景:
2、上海期货交易所锌期货期权合约:
3、其他事项
(1)锌期权首日挂牌ZN2010和ZN2011对应的期权合约。
(2)锌期权合约中,合约月份涉及的标的期货持仓量为10000手(单边)。
(3)挂牌基准价由上期所上市前一交易日公布。计算公式为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其中无风险利率取央行一年期存款利率,所有月份系列期权合约波动率取标的期货主力合约90个交易日的历史波动率。
(4)每次最大下单数量100手。
(5)持仓限额管理
期权合约和期货合约分开限仓。
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持有的某月份期权合约所有看涨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跌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看跌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涨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分别不得超过下表所示的持仓限额。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同一账户管理。
交易手续费为1.5元/手,平今仓暂免收交易手续费。
行权(履约)手续费为1.5元/手;行权前期权自对冲手续费为1.5元/手,行权后期货自对冲暂免收手续费;做市商期权自对冲暂免收手续费。
(8)首批锌期权做市商
五矿产业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劵有限公司
华泰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
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鲁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瑞达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意义
固收+爆红,成为理财“新宠”
日前,上交所公布的单账户年化收益统计数据显示,无论是小散户还是大中散户都在亏钱,单账户平均年度收益均为负值,散户亏钱近乎无解。然而,对比鲜明的是,机构投资者却在此统计区间内实现了正收益。机构赚钱,散户亏钱,真相反差令人唏嘘。
今年以来,股市行情震荡加剧,市场大涨大跌。避险情绪升温下,黄金价格创出新高。同时,负利率和资产荒形势下,银行理财负收益、债券价格跌跌不休、货基魅力尽失,“靠谱”的稳健理财越来越少。
数据显示,截止6月30日,全球超60%的债券收益率不到1%。
尽管如此,投资者还是蜂拥而入,努力寻找安全资产。事实上,年初至今全球股市流出了390亿美元,债市和商品市场获得2000亿美元的净流入,通过货币市场增加的现金达到1.145万亿美元。投资者避险情绪和对稳健收益的追求可见一斑。
当整个市场都在亏钱的时候,只有固收+独领风骚,取得不错的正收益,成为市场上爆火的“理财新宠”。公开数据显示,截至5月底,市场上“固收+”策略基金规模超过6000亿元,较去年末增长超过2000亿元,增幅超过50%。
固收+并不是简单的股拼凑债组合,而是灵活精准运用多种权益增厚策略,最大程度降低风险并提高收益,实现1+1>2的效果。
固收+通过“固收打底,权益增强”的投资策略,既可以捕捉到打底债券类资产上涨的收益,又可以通过股票投资、打新、定增、可转债、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权益类市场增厚收益。攻守兼备,兼顾低风险和高收益,越来越受到聪明投资者的追捧。
尤其是在银行理财产品打破刚兑,出现“亏损”的时候,“固收+”产品逐渐成为了银行理财产品的代替品。
固收+收益如何?值不值得买?
公募业绩性价比高
以固收+市场代表性的混合债券型二级基金、偏债混合型基金来看,2010年来,混合债券型二级基金指数远超过同期上证综指和中长期纯债基金指数的涨幅。偏债混合型基金指数在2015年之后至今,也逐渐跑赢中长期纯债基金指数。
(wind,2010年01月01日-2020年8月4日)
长期来看,“固收+”策略与股票投资的收益率并没有相差太大,股票型基金总指数、偏债混合型基金指数、混合债券型二级基金指数近10年累计涨幅分别为121.8%、86.79%和84.49%,但投资者的持有体验却天壤之别。股票型基金总指数最大回撤高达46.27%,波动明显较大,而二级债基、偏债混合基金波动更小、回撤更低。
具体来看,截止到8月4日,偏债混合型基金指数、混合债券型二级基金指数近3年的收益分别为23.5%和18.24%。近1年收益率也分别达到了14.46%和12.27%,同期远超纯债和货币基金的收益。同时近三年最大回撤为3.71%和3.67%,相对于偏股型基金,波动非常小,整体性价比很高。
私募穿越牛熊,八成产品赚钱
根据私募排排网数据显示,在纳入统计的固定收益策略产品中,从2015年至今,固定收益策略每年都斩获了正收益,正收益产品占比几乎都能保持在80%左右,而夏普比率在大部分年份基本上都能在4以上。核心策略为固定收益的前二十名的私募机构平均收益录得86.69%,成功穿越了牛熊。
为了增厚收益,近两年,一些基金经理开始在底仓部分配置新兴债券资产,例如,二级市场资本债、ABS优先级、可转债、量化对冲、量化FOF、混合策略等,从而获得更多溢价,取得更绩优的收益率。
//可转债策略
可转债正在成为中低风险固收+增厚收益的主力之一。通过做“+”法配置可转债,可以做到收益率接近于股票。可转债进可攻退可守,进可在牛市行情下债转股,取得超额收益,退可选择票息较高的债性转债。作为完美的攻守兼备投资工具,越来越受到基金经理的青睐。
//ABS策略
ABS就是资产证券化,以底层资产做抵押,设置优先级和劣后级,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等方式进行内外部增信,从而发行的证券化产品。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出售基础资产的未来现金流进行现在的融资。
ABS的分类方式非常多,包括高速公路收费、信用卡还款、消费金融贷款、租赁合同等。目前比较受基金经理欢迎的主要是消费金融ABS,例如车贷、小贷等,其由上万笔的消费贷款构成,违约水平低、风险相对可控。
因而以消费金融ABS为代表的小额分散类ABS产品,具有流动性强、风险相对分散、现金流稳定性好的特质。市场普遍缺乏高收益资产的情况下,ABS产品无疑是配置价值非常高、非常稀缺的资产。
//量化对冲策略
量化对冲基金最核心的策略,就是运作产生相对市场的超额收益,然后通过指数期货等衍生工具对冲市场风险,从而保留超额收益,并将其转化为绝对收益。量化对冲型产品追求的是绝对收益,不惧牛熊。即无论市场涨跌,都争取通过多空对冲,为投资者获取一定的收益。
私募通过固定收益策略+量化对冲策略、固定收益策略+场外衍生品策略等混合策略,捕捉其他品种在特定阶段的投资机会,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收益。多策略组合的固收+产品可以做到兼顾收益与风险,能力的叠加决定了多策略产品的稀缺,具有较高的配置价值。
固收+投资到底适合我吗?
//资产配置需要的投资者
固收+在目前震荡分化的市场环境下,最大的价值就是作为资产配置的重要部分来分散投资组合风险,取得不确定性环境下的确定性收益。
对于投资者来说,创建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思维已成为刚需。“固收+”产品通过债券+权益资产的配置,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借助不同资产的表现熨平整体资产组合的波动性,能有效提升投资者的投资体验,坚定投资者长期投资的信心,满足投资者长期资产配置的需求。
//想要获得较高收益又害怕亏损的投资者
对于股市小白和股市仓位较高的投资者,震荡分化行情下,相对于专业机构投资者,散户亏钱的概率大大增加。大量加仓权益会放大整体资产的变化和“心理波动”,甚至短线交易快进快出错过收益机会。因此,对于这部分投资者来说,用固收+来平衡风险与收益,不失为一个“聪明”的选择。
//不满足于低收益保本投资的人
当前低利率环境下,1年期存款利率妥妥跑输通胀,长远来看,把钱放银行只会亏钱。资管新规发布后,刚兑被打破,未来市面上将不存在保本理财。对于不满足于低收益保本投资的人,更高收益更小波动的固收+可以让你收获稳稳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