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江西龙天勇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锡和贵金属清洁生产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进行信息公告,公开征求公众对本工程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西龙天勇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锡和贵金属清洁生产升级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江西永丰工业园资源创新园区
(3)建设单位:江西龙天勇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江西龙天勇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锡和贵金属清洁生产升级改造项目位于江西永丰工业园资源创新园区,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519'52″、北纬2714'6″。厂址东北距永丰县城约12km处,东面为江西天晟化工有限公司,南面为江西祥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面为江西源丰有色有限公司,北面为永吉公路(318省道)。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94300m2,利用现有厂地,不新增用地,在原有厂房基础上进行改造。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对现有的金银铅系统和锡铜锑铋系统实施升级改造,取消锌铟系统和铁精粉系统,新增钯系统。建成后可达产银锭500t/a、金锭2.8t/a、海绵钯15.5t/a、锡锭8650t/a、粗铅2470t/a。
二、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①银车间工艺酸雾
银车间工艺酸雾中高浓度NOx废气经冷凝回收+鼓泡吸收+四级尿素吸收后,与低浓度NOx废气合并,再经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NOx排放浓度可满足限值要求。处理后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金银熔铸废气
金银熔铸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限值要求。处理后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钯焙烧烟气
钯焙烧烟气经二次燃烧+烟气急冷+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处理。颗粒物、SO2、NOx、HF、HCl和二噁英排放浓度可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标准要求,TVOC排放浓度及速率可满足参照的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处理后废气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4)钯工艺废气
钯工艺废气中主要为酸性废气和含氨废气,酸性废气经鼓泡吸收+四级尿素吸收处理,含氨废气经两级水吸收处理,两股废气合并后,经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氨、氯气、HCl和NOx排放浓度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限值要求。处理后废气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5)锡熔化熔铸烟气
项目锡熔化熔铸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重力沉降+布袋除尘处理后,颗粒物、锡、铅、砷和锑排放浓度和基准排气量可满足《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表5限值要求处理后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产生场所主要为银车间、钯车间、锡铅车间未收集废气以及盐酸罐区呼吸废气。项目所有液体物料均采用管道、液泵(配计量设施)输送,可有效减少废气逸散;通过加强设备的维护,对物料输送管道定期检修,杜绝跑、冒、滴、漏;选用合格储罐,盐酸储罐顶部放空管接入密封水吸收装置中吸收处理;加强储罐区及生产车间通风,进一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计)排放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房外监控点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和NOx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其他废气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限值、《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限值、《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表7限值。
2、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银工艺废水、钯工艺废水、废气净化系统排水(3m3/d)、设备间接冷却排水(4m3/d)、制水废水(1m3/d)、初期雨水(585m3/次)以及生活污水(18m3/d)。废水主要含有SS、COD、氨氮、重金属等。
本项目废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其中,银工艺废水和钯工艺废水分别经pH调节+硫化沉淀+混凝沉淀处理,车间排口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限值后,与废气净化系统排水合并,再经MVR机械式蒸发浓缩后,蒸发冷凝水回用,不外排。
初期雨水由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采用pH调节+两级混凝沉淀处理后,排入合格雨水池,外排废水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和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较严要求;设备间接冷却排水、制水废水、经处理后的初期雨水,以及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和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较严值后排入永丰工业园资源创新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恩江。
项目建成达产后,废水排放量为6900m3/a,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0.345t/a、氨氮0.035t/a。
3、噪声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银净液中和渣(HW23,7.5t/a)、废银阳极袋(HW49,0.2t/a)、钯酸溶渣(HW49,5t/a)、钯络合渣(HW49,1t/a)、真空砷(HW48,0.5t/a)、锡铅氧化渣(HW48,52t/a)、锡铅收尘(HW48,11.4t/a)、废盐(HW49,200t/a)、物化污泥(HW49,10t/a)、废包装袋(HW49,0.5t/a)、废润滑油(HW08,0.5t/a)、检测废液(HW49,2t/a)等危险废物,硝酸钠盐(10t/a)暂定危废;废树脂(0.2t/a)等一般工业固废,以及生活垃圾(45t/a)。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处置,并按照要求建立危废转移联单。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本项目设置一个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864m2,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有防腐、防渗措施和渗滤液收集系统。
项目设置一个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1512m2,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将厂区不同的区域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重点污染防治区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水泥硬化措施并且项目建设应符合《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50046—2018)等有关要求。同时,在厂区东南面设置1处地下水监控井,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6、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物质主要有硫酸(水处理用)、盐酸、硝酸、氨水、片碱、水合肼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生产废气事故排放及生产废水事故排放等引发的环境风险。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本项目钯系统和锡系统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金银系统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永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对项目予以了备案登记(2112-360825-07-02-371070)。
3.项目总体布局功能分区明确,人流、物流顺畅,项目平面布置基本合理。
4.采取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污染物排放能满足相应排放标准的要求,污染防治措施总体可行。
5.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COD0.345t/a、氨氮0.035t/a、NOX4.355t/a、VOCs0.148t/a,满足吉安市生态环境局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重点重金属排放量为铅1.44kg/a、砷2.58kg/a,满足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意向性确认的总量指标要求。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下载网址:
提取码:94ii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网址:
提取码:n6gi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或途径
对本项目有意见或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下载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