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的CLSCI期刊发文情况,中国法学创新网在采纳法学学术前沿团队统计报告的基础上,继续委托其团队结合往年法学创新网的统计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的更新和核定,最终确定了2023年CLSCI期刊发文统计分析系列报告。如发现有数据信息不准确或评价不妥之处,请发邮件至:zgfxcxw@163.com
融贯民法教义学体系因应数字化法治变革
(一)年度高产单位
为便于阅读,仅展现本学科领域发文总量在9篇及以上的单位,详见下表。
(二)年度高产作者
(三)年度领域研究热点与趋势
2023年度发表前十位的单位分别为中国人民大学43篇,中国政法大学23篇,清华大学22篇,吉林大学13篇,上海交通大学12篇,南京大学12篇,北京大学11篇,武汉大学10篇,华东政法大学10篇,西南政法大学9篇,共发文165篇,占民法学学科发文总量的55.74%。相较于2022年,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继续保持前三名的地位,且差距反弹扩大(2020年差距分别为10篇、5篇,2021年差距分别为16篇、9篇,2022年差距分别为5篇、8篇,2023年分别为20篇、21篇)。在发表数量前10的单位中,有4所是北京地区高校科研院所,共在CLSCI期刊上发文99篇,占前10发文单位发文总量的60%,占民法学科发文总量的33.45%,民法研究的地区集聚效应可见一斑。
本领域高产学者有: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教授(11篇),中国人民大学高圣平教授(7篇),清华大学程啸教授(5篇),中国人民大学张新宝教授(4篇),中国政法大学李永军教授(4篇),中国人民大学王雷教授(4篇),清华大学汪洋副教授(4篇),浙江大学林洹民副教授(4篇),清华大学崔建远教授(3篇),吉林大学房绍坤教授(3篇),清华大学申卫星教授(3篇),上海交通大学彭诚信教授(3篇),中国人民大学石佳友教授(3篇),武汉大学冉克平教授(3篇),北京大学纪海龙副教授(3篇),中国人民大学熊丙万副教授(3篇),南京大学刘勇副教授(3篇)等。2023年度王利明教授再次问鼎高产学者之首。
青年民法学者在2023年的斩获颇丰,包括讲师、博士后、助理教授或助理研究员、博士生在内的青年民法学者共在CLSCI期刊独立发表论文62篇,占CLSCI期刊论文总量的20.95%。其中,以讲师身份发表的CLSCI期刊论文为22篇,以博士后身份发表的CLSCI期刊论文为12篇,以助理教授或助理研究员身份发表的CLSCI期刊论文为8篇,博士生独立发表的CLSCI期刊论文为20篇,为民法学的体系化研究做出了青年贡献,充分展现出民法学界的朝气蓬勃。但是,与2022年青年学者发文占比而言(84/281,29.89%),2023年度占比幅度有所下降。
总体而言,2023年度民法学研究呈现出高度缜密的体系感、直面问题的现实感与探索未来的前沿感,充分体现了民法学界将民法教义与国计民生紧密勾连的智识抱负。以下胪陈:
1.总则编
2.物权编
第二,物权法基础理论研究进一步交叉深化。2023年度学界对于物债二分视角下的物权请求权(王利明)、法定物权(熊丙万)、物权变动模式(王轶、孙维飞)、强制地役权(林旭霞)、规划许可的物权法功能(常鹏翱)等物权法基础问题的研究愈加体系化,颇具智识增量。
第三,农地法治研究兼具理论与实践深度。“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法治保障”成为研究新动向(房绍坤),权威学者做了纲领性阐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的特别效果(曹相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论纲(管洪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权(吴昭军)。此外,农村土地制度联动改革(陈小君)、宅基地改革(申建平、孙建伟)、作为用益物权设立条件的“农民集体决定”(李国强)、耕地保护(韩松)、农村土地流转(于霄)、自然资源资产国家所有权委托代理(汪志刚)、农用地征收补偿标准(孙建伟)等关系国计民生、农民切身利益的战略性、方向性问题提出了诸多有效建议和理论阐释。
3.合同编
第三,因应现实需求,回答合同法时代课题。合同违反政策时的效力判断得到新阐发。2023年度学界对依循动态体系论方法对合同违反政策时效力判定的裁判路径做了深入阐发(马新彦、李东宇)。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属性问题(屈茂辉)、表情符号的解释(王俐智)、数字服务合同单方变更权之规制(林洹民)、在线订立格式条款的效力(夏庆锋)等颇具时代特色与中国特色的合同法问题得到新阐释。
4.人格权编
5.婚姻家庭编与继承编
6.侵权责任编
2023年度学界围绕侵权责任编的基础性课题与前瞻性议题展开了颇具理论深度的研究。第一,用人者责任的系列研究颇具智识贡献与解释力度(曹险峰)。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构成条件的特别构造(朱广新)、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杨巍)、民法典核损害责任规范的适用(胡帮达)、预防性环境民事责任(李雯静)、网络平台责任(程啸、李夏旭)、医疗权利的民法保护(郑志峰)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侵权法课题在2023年度得到深入探讨。
第二,依托厚重的解释论基底,恢复原状请求权(王利明)、“获益剥夺”的适用条件(张玉东)、侵权替代责任(王成)等基础性课题得到进一步推进。伴随着人工智能的迅捷发展及其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广泛运用,诊疗人工智能的医疗损害责任的若干问题(郑志峰)得到前瞻性探讨。
第三,学界对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问题做了前瞻性思考(王若冰、周学峰、徐伟、龙柯宇、陈全真)。在积极应对老龄化背景下,养老机构人身损害赔偿(徐银波)的若干话题得到新审视。针对单身女性“生殖力保存”的侵权责任研究(王康)亦在2023年度得到展开。
7.民法学方法论研究
民法学方法论是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典理性与规范适用的重要支撑。2023年度民法学方法论研究聚焦于民法学功能主义范式与参照适用方法论等。2023年度民法学界在反思传统教义学封闭体系与过度依赖形式逻辑的基础上(许中缘),提炼中国民法学研究的“功能主义范式”(申晨),并在合同制度统合(张平华)与功能主义担保(李运杨)等现实问题中深入剖析。
为了实现民法典各编规范的体系协同,发挥法典化的体系效应,参照适用条款的若干研究得以进一步深入(王雷)。同时,2023年度对于编纂式法典化反思(王利明)、民事案件事实形成的司法三段论(王雷)、比例原则的私法适用(冷传莉)等基础性议题亦有相当成果。
8.数据权利问题研究
9.新兴领域法的民法范式研究
10.总结与展望
从栽种畜养、个体手工的农业社会,到机器生产、社会分化的工业社会,再到智能网络、互联互通的数字社会,人类生产力形态的嬗变不仅改变了人类自身的生产生存生活方式,也重塑了人类的观察视角、理论工具与思维方式。可以说,面对过去一年波澜壮阔的中国法治实践,民法学界赓续历代民法学人筚路蓝缕、开拓创新的优良传统,深度融入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将民法学理论研究置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进程的历史视野下,致力于把中国民法实践经验提升为中国特色民法学理论,充分利用法学核心期刊这一关键公共知识平台纯化民法概念、提炼民法观点、激发民法理论、推介民法思想,推动构建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结合国家顶层战略、学界研究动态与社会实践需求等多方因素,我们认为,2024年民法学研究的热点问题和发展趋势可能集中在以下方面:
数据权利(益)与流通交易问题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信息科技蓬勃发展背景下的民法典,因此必须有效回应信息时代的民法学问题。伴随着“数据二十条”、《“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等促进数据要素发展的政策法规相继颁行,以及我国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数字基础设施的不断推进、数字技术与产业链条的创新整全,数据权利(益)、数据交易、跨境流通等数字时代的新问题或将成为2024年度的时代关切。如何运用传统民法合同规则因应数据要素信息分类定价、流通及其交换?如何协调数据交易中可能存在的个人信息与交易价值的冲突?如何对待数字时代财产权益与人格权益的可能冲突与预防化解?这些问题或将在2024年度得到学界的进一步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