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财产继承人继承财产怎么分配的
首先,在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之间,他们所应分配的遗产比例,应当保持大体平等。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例如对于那些生活上遭遇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来说,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特别的关照和扶持。
其次,对于那些并非继承人身份,但依赖于被继承人供养的人士,以及那些对被继承人提供较多抚养帮助的非继承人,也可以适当地分得部分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财产继承人的顺序占比是多少合适
在法定继承中,财产继承人的次序以及各自所能获得的遗产份额,并无固定且公认的“适宜”比例,而需要根据实际情形来加以确定。
此外,对于那些在被继承人的生活中承担了主要抚养责任或者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而言,在进行遗产分配时,他们有权获得更多的份额。反之,如果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能履行抚养义务,那么在进行遗产分配时,他们将可能无法获得任何遗产,甚至可能会被要求支付相应的罚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在法律规定的继承范畴内,财产继承人的优先级依次为: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含婚生、非婚生、养子女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含生父母、养父母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若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兄弟姐妹(含同父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养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