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登记办理指南

(一)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2.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3.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4.年满三十周岁。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二)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四、办理材料

收养人应提交的材料:

1.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以及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送养人应提交的材料:

一是送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的,应提交1.社会福利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件;2.弃婴、儿童进入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3.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该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4.公安机关出具的DNA证明。

二是送养福利院监护的孤儿的,应提交1.社会福利机构负责人身份证件;2.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3.其他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送养人应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2.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1.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2.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

3.公安机关出具的或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因丧偶或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提交配偶死亡或下落不明的证明及死亡或下落不明一方父母同意送养的证明。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各区(县、市)收养登记机关信息

序号

名称

地址

1

海曙区民政局收养登记机关

海曙区气象路58号

87268729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2

江北区民政局收养登记机关

江北区育才路118号江北行政服务中心南六楼

87358216

工作日8:30-11:30;13:00-16:30

3

鄞州区民政局收养登记机关

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87419587

工作日8:30-11:30;13:00-16:45

4

镇海区民政局收养登记机关

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D3座6楼

89287574

5月第三周至10月第一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10月第二周至5月第二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5

北仑区民政局收养登记机关

北仑区新碶街道闽江路627-1号

86781218

7月至9月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10月至6月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6

奉化区民政局收养登记机关

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社会民生区

88689107

5月至9月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10月至4月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7

慈溪市民政局收养登记机关

慈溪市古塘街道青少年宫北路194号

63081955

7月至9月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10月至6月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8

余姚市民政局收养登记机关

余姚市兰江街道富达广场B区1号

62730070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9

宁海县民政局收养登记机关

宁海县兴海中路369号南三楼婚姻登记处

65258083

5月至9月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10月至4月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10

象山县民政局收养登记机关

象山县丹东街道塔山路288号二楼

89506562

六、收费标准

七、办理流程

(一)申请: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或经过公证。

(二)审查评估:收养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要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评估,审查和评估的内容包括:1.收养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2.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3.收养人的收养目的是否正当,意思表示是否真实;4.收养人是否具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收养人的能力;5.是否有买卖儿童或变相买卖儿童的行为;6.是否有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7.收养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养评估是否合格(包括融合期)。

(三)登记:1.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凡符合法律规定的,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2.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四)公告:1.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2.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目前新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正处于修订当中,如正式实施,还请以新的登记办法为准。

THE END
1.#普法强基#普法形堂民法典收养来自云南政法#普法强基#【普法小课堂 | 《民法典》收养篇及《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相关知识】送养主体有哪些类别?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需满足哪些条件?办理收养流程是怎样的?若公民发现弃婴,应如何处理?点击视频,获取详细解答。(编辑:赖麟琪)@大理政法@弥渡政法 L云南政法的微博视频 https://weibo.com/6345028642/5105363780896747
2.《关于儿童保护和儿童福利特别是国内和国际寄养和收养办法的铭记着在所有寄养和收养的程序中,首要考虑应是使儿童得到最大的利益, 认识到在世界各主要法系中就有各种有价值的替代制度,诸如伊斯兰法中的监护办法,可向那些无法由亲生父母照料的儿童提供替代照料, 进一步认识到只有当某一特定制度得到一国的国内法的承认并由该法加以规定,本《宣言》有关该制度的条款才有现实意义http://fw.mwfw.cn/fagui/230747.html
3.最新收养政策2024,重塑家庭与未来的纽带从事货物最新收养政策2024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收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新政策以儿童为本,以家庭为基础,通过扩大收养范围、严格审查程序、强化培训与支持、完善后续监管等措施,为被收养儿童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我们期待新政策的实施能够带来更多的积极影响,为更多儿童找到温馨的家庭,为社会的和谐与发展贡献力量http://www.blueinvent.cn/post/1243.html
4.收养孩子的条件和标准收养法2023年新规定1、夫妻双方需要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收养人条件,具体包括以上规定的年龄要求、抚养能力、子女要求。2、夫妻双方得协商一致后同意收养子女,因为确定收养后将由双方共同抚养,所以一定得经双方协商一致。3、需要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因此,有配偶者收养小孩时,未经配偶者同意的话,可以积极主张收养无效。如果发现有配https://www.fljg.com/baike/28940.html
5.什么条件?我国孤儿院领养孩子的条件收养法2023年新规定→买购网我国孤儿院领养孩子的条件 收养法2023年新规定 不到三十岁可以收养孩子吗?在我国收养孩子有数量限制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未满30岁一般是不能收养孩子的;一般情况下,收养人可以领养1名到2名孩子。究竟领养孩子需要具备什么条件2023年?收养孤儿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本期小编简单整理了我国收养孩子的条件和标准,涵盖https://m.maigoo.com/news/3jgNNTQy.html
6.2024年新收养法内容有哪些?导读:收养的内容一般有只要是属于查找不到父母的孤儿,或者是丧失父母的孤儿,以及父母生活特别困难的孩子,对于他人都是可以依法的收养,但在收养时也需要按法律的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办理。 2024年新收养法内容有哪些? 《收养法》于12月31日失效,收养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实施执行。 https://www.64365.com/zs/1393232.aspx
7.吐鲁番2023年事业编招聘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最新版在我国拟制血亲关系仅指《婚姻法》、《收养法》明确规定的情形。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拟制血亲关系的一项是()。单项选择题 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的养父与养子孤儿院的保育员与孤儿义父与义子丈夫的私生子与妻子 24:细菌虽然小得肉眼看不见,但它们在分解枯枝败叶的过程中确实起了关键性的作用,它们能将吸收二氧化碳和http://m.sdsgwy.com/article/html/6835110.html
8.2023收养孩子新政策律师普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3年收养孩子的新政策主要有下: 1、被收养人的范围主要为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或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送养人的范围为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等; 3、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被收养人的能力,且年满三十周岁。 https://www.110ask.com/tuwen/171177549522936337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