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法律系副主任郑宁介绍:“在学理上一般将数字遗产界定为基于网络环境下,以数字形式存在的自然人死亡后未被继承的所有虚拟财产,包括账号、密码、文字、声音、图片、影像、虚拟货币、游戏装备等。”
在自然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在继承其数字遗产时容易出现许多问题。那么,当下对数字遗产常见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呢?
“目前数字遗产主要有两种处理方式。”郑宁说,一是用户本人对账号仅享有使用权,网络服务提供者享有所有权,此时账号无法被继承,网络服务提供者可以选择关闭、删除、注销用户账号。无论是基于情感因素还是涉及经济价值,此种情形均极易因账号内容权利归属引起纠纷。第二种是用户享有所有权,数字遗产可以被继承,此时继承数字遗产需要提供一系列证明材料。此种情况下,纠纷主要集中在如何证明有权继承,以及继承份额如何划分两个方面。
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我国目前对此只是以一种相对保守的姿态,确认了数据应受法律保护,却还没有肯定对数据的独立民事权利。我国现行的继承法仅对实物财产的继承作了规定,对网络上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并没有规定,从而造成了数字遗产的继承行为在实质意义上很难实现,有待今后继承法的修改。”
加快法律升级改版
修改网络服务协议
据了解,数字遗产该如何处理已经成为一个紧迫的问题,业界对于立法解决数字遗产问题的呼吁越来越多。
“法律的改版升级是解决数字遗产继承问题的重要手段。目前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1985年实施的,到目前已有30多年。法律必须要与时俱进,驶入互联网时代的快车道。”刘俊海说。
三是利用网络公司做好数字遗产继承服务。目前,数字遗产案已经催生出一个新型的网络商业模式,一批为客户代理保管网络遗产的专业网站应运而生,这些网站会让人在生前把重要的数字遗产、想说的话提前准备好,在网站确认当事人去世之后会发给指定的收件人,即数字遗产继承服务。
四是通过遗嘱继承。我国继承法规定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如果逝者生前对数字遗产立下了有效的遗嘱形式,那么继承人就可以根据遗嘱继承数字遗产,但此种继承的前提仍旧是数字遗产在法律上属于可以继承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