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新规”第366条还规定,房主可以根据约定或者遗嘱,为自己名下的房子,给居住权人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对他人的住宅,享受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居住权的设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合同约定或遗嘱设定。拥有居住权的可以是任何人。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设置了“居住权”的房屋,即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也不能干涉居住权人的生活,更不能以继承房产为由,要求居住权人离开。居住权人只享有居住权,并不享有房屋产权,所以居住权人无权出租、出售房屋获利。房产遗产过户需要带上遗嘱。父母房产遗产手续
法院指定的个人或银行,负责执行法院的对一桩遗产的处理决定,直到其全部分配到所有请求者为止。当一个人死后没有遗嘱,或没有指定执行人时,或者当指定的执行人无法或不愿执行遗嘱时,遗产管理人将由法院指定。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争抢。"这表明,凡存有遗产的人,都是遗产保管人,都负有妥善保管遗产的责任。被继承人死后,虽然有继承人,但继承人不明或均不在遗产所在地或全部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这时的遗产就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实际情况表明,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者遗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负责保管比较妥当。遗嘱继承房产遗产买卖怎么交税房产遗产过户如果没有遗嘱,需有其他有继承权的亲属放弃对该房屋继承权。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教法概念。指被继承人临终前以遗嘱方式转让其部分遗产的行为。生活中,遗赠主要有三种类型:概括遗赠。即遗赠人将自己全部的财产权利和义务都遗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特定遗赠。指遗赠人在遗嘱中,特别指定将自己的某项财产赠给某受遗赠人。附义务或附条件的遗赠,或称附义务的遗赠。是指遗赠人在遗赠中附有某种义务,受遗赠人只有履行了该义务,才能获得受赠财产
有争议房产遗产有哪些处理方式?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房产遗产过户需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
拆迁取得的补偿款不足以在市场购得房屋的,当事人是否还可以要求分割货币补偿款答:当事人协商一致要求分割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的,法院在审理时,可不考虑分割后各当事人所得的补偿款能否在市场购得房屋;当事人对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应予以购房还是予以分割,意见不一的,法院在审理时,应考虑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的购房能力。如依据分得的补偿款,确实无法在市场购得房屋,保证正常生活的,可不予分割。承租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遗赠房产遗产不同于生前赠与,必须在形式上和内容上具备设立遗嘱的法定要件方为有效。父母房产遗产手续
代位继承房产遗产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父母房产遗产手续
很多人都表示不解,老人明明提前立遗嘱了,且丧偶女婿也尽到了赡养老人之责,两位老人的身后事也全由其负责,为何法院要判定“遗嘱无效”,寒了好人的心呢?原来,老人所立遗嘱是“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适用——老人去世前的十几天,神志清楚,能够与人正常交流,这老人的危机情况已经解除,这时候老人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也自动失效了。所以,纵使老人养老送终是由女婿负责,但“继承”新规有明确规定,法院也只是依法办事。律师解读认为,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实2022年,“继承”新规就有变化了,这是典型的不了解法规变化,吃了不懂法的亏——老人危机解除后,“口头遗嘱”失效后,应该重新立下书面或其它形式的遗嘱,后面发生的一切就全都可以避免了。父母房产遗产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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