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试题题库■试题答案L在公交车上,歹徒甲看中乘客乙价值5000元的手包,在公交车到站准备开门的时候,夺过手包就跑下车,乘客乙追着不放,好心的乘客丙也帮忙下车追赶甲跑出200米后,甲拿起旁边水果摊的水果刀威胁丙再过来我就不客气了丙毫不示弱,拼死抢回手包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的行为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第269条),不适用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这一加重处罚情节B.甲的行为仅构成抢夺罪C.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D.甲的行为仅构成抢夺罪,因为后续的暴力行为并没有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不能转化成抢劫【答案】A【解析】ABC三项,本案中,该案中,行为人的前行为是抢夺,后使用暴力相
9.某法院将扣押的车辆放在停车场,甲对该停车场的保管员乙谎称自己是法院的人,受法院的委托过来把车开走保管员乙信以为真,并收取了甲给的保管费后,让甲把汽车开走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保管员乙对该车辆有处分权B.甲的行为成立盗窃罪,保管员乙对该车辆没有处分权C.如果甲是该车辆的所有权人,甲通过欺骗方式骗回自己所有的汽车的,若坚持财产罪的保护法益为财产所有权,甲的行为不成立诈骗罪D.如果甲是该车辆的所有权人,甲通过欺骗方式骗回自己所有的汽车的,若坚持财产罪的保护法益为财产占有权,甲的行为成立诈骗罪【答案】B【解析】:AB两项,盗窃罪为行为人将他人占有之物占为己有的过程诈骗罪为被骗人在行为人的欺骗下,将自己有处分权的财物,主动转移占有,从而遭受财产损失的过程本案中,保管员乙对其保管、占有的车辆有处分权乙轻信甲之言,将车交于甲,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CD两项,本案中,甲拥有汽车的所有权,法院为汽车的合法占有者若坚持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为财产所有权,甲取回的是自己所有的财产,甲的行为不成立诈骗罪如果坚持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为占有权,则甲侵犯了法院对该车辆的占有,甲的行为成立诈骗罪
12.2014年1月,北京居民李某的一件珍贵首饰在家中失窃后被窃贼带至甲国同年2月,甲国居民陈某在当地珠宝市场购得该首饰2015年1月,在获悉陈某将该首饰带回北京拍卖的消息后,李某在北京某法院提起原物返还之诉关于该首饰所有权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应适用中国法B,应适用甲国法C.如李某与陈某选择适用甲国法,不应支持D.如李某与陈某无法就法律选择达成一致,应适用甲国法【答案】D【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动产物权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我国司法实践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即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本题中,陈某与李某没有选择适用的法律,则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陈某在甲地珠宝市场购得该首饰,故应适用甲国法
15.1913年3月20日,宋教仁先生在上海火车站遇刺身亡该案由公共租界会审公廨审判关于会审公廨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oA.会审公廨是清廷与英、美、法三国驻上海领事协议在租界内设立的特殊审判机关B.会审公廨制度是对我国司法主权的践踏C.中华民国成立后,会审公廨制度依然存续D.案件由外国领事官员审判,中国官员无权参与【答案】D【解析】ABD三项,会审公廨,是指1864年清廷与英、美、法三国驻上海领事协议在租界内设立的特殊审判机关涉及外国人须有领事官员参加,租界内中国人诉讼有外国领事观审会审公廨主审官为中国官员,但案件涉及上述三国人,则该国领事可派人担任陪审官,这是对我国威胁而抗拒抓捕,应成立刑法第269条的转化型抢劫(事后抢劫)但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应作限制解释,强调暴力、胁迫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内,甲的暴力、胁迫行为并没有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因此其行为不构成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不适用在共交通工具上抢劫这一加重处罚情节D项,成立转化型抢劫,不需要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暴力应具有足以使他人不敢反抗、不能反抗的程度,即与普通抢劫罪的暴力程度相当如果程度极其轻微的,不能转化为抢劫罪
2.在袁某涉嫌故意杀害范某的案件中,下列哪些人员属于诉讼参与人?()A.侦查阶段为袁某提供少数民族语言翻译的翻译人员B,公安机关负责死因鉴定的法医C.就证据收集合法性出庭说明情况的侦查人员D.法庭调查阶段就范某死因鉴定意见出庭发表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答案】A|B【解析】司法主权的践踏C项,1912年2月12日,清廷颁布退位诏书,同年,中华民国成立中华民国继承了清廷与列强签署的各项国际条约,会审公廨直到民国16年(1927年)撤销
16.下列哪些规范无权设定行政强制执行?()A.法律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部门规章【答案】B|C|D【解析】《行政强制法》第13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属于法律绝对保留事项,除法律之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均不得设定
①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周岁的案件;
②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周岁,并被指控为首要分子或者主犯的共同犯罪案件其他共同犯罪案件有未成年被告人的,或者其他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是否由少年法庭审理,由院长根据少年法庭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本题中,尽管甲新犯盗窃罪时已经满了18周岁,但其在实施故意伤害罪时未满18周岁,且法院立案时未满20周岁,本案是针对甲故意伤害罪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而提起公诉的,符合少年法庭审理的条件,由少年法庭审理
19.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未遂?()A.以贩卖为目的,在网上订购毒品,付款后尚未取得毒品即被查获B.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支票后,未到银行提取现金即被查获C.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将价值5万元的财物送给国家工作人员,但第二天被退回D.发送诈骗短信,受骗人上当后汇出5万元,但因误操作汇到无关第三人的账户【答案】D【解析】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特征包括
①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②犯罪未得逞;
③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A项,行为人以贩卖为目的,在网上订购毒品,主观上存在贩卖的故意并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在网上支付完毕,已经完成了购买毒品的全部过程,虽未到货,仍应认定为犯罪既遂B项,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请托人给予的现金支票,该受贿行为已经完成,构成犯罪既遂,后续提取现金行为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C项,行贿罪的只要交付完成即为犯罪既遂,第二天钱款被退回,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D项,行为人虽然实施了诈骗行为,受骗人基于这一信任主动交付财物而造成财产损失,但是由于受害人操作失误并未将该款项汇入行为人的账户,行为人并未实际控制钱款,因此构成犯罪未遂
3.关于司法制度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有()A.解决纠纷是司法制度的普遍性特征,它构成司法制度产生的基础、运作的主要内容和直接任务,是其他功能发挥的先决条件B.司法具有解决纠纷、调整社会关系的直接功能,人权保障、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C.司法人员只能在工作场合与当事人接触D.司法人员不得向当事人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答案】:A|D【解析】AB两项,司法权属于判断权,其直接功能是解决纠纷因此,解决纠纷是司法制度的普遍性特征,它构成司法制度产生的基础、运作的将钱某的摩托车秘密据为己有,然后出卖给他人,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而非诈骗罪D项,丁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刘某存折里的钱,而刘某并没有处分财产的意思,故丁构成盗窃罪而非诈骗罪
23.甲、乙涉嫌共同抢夺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乙有期徒刑2年检察院以对甲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甲、乙均没有上诉关于本案二审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A.二审法院仅就甲的量刑问题进行审查B.二审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C.乙应当参加法庭调查D.如果改判,二审法院可以加重乙的刑罚【答案】A|B|C|D【解析】A项,《刑事诉讼法》第233条第1款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B项,《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C项,《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23条第2款的规定,同案审理的案件,未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被告人要求出庭的,应当准许出庭的被告人可以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乙不是“应当”而是“可以”参加法庭调查D项,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25条所规定的上诉不加刑原则,本题中,二审法院可以加重甲的刑罚,但是不可以加重乙的刑罚
①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②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③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1年;
④品行良好本题中,实习律师尚未取得执业资格,不能以律师身份出庭辩护
26.陈某欲得到某项市政工程,将100万元交给刘甲(普通公民),希望其交给管理工程的副市长刘乙(刘甲胞弟),予以说情刘甲将陈某的请求告诉刘乙,将100万元要交给刘乙刘乙说“钱你留着,工程我会帮助的”陈某因此获得工程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刘甲和刘乙构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陈某构成行贿罪B.刘甲构成利用影响力的受贿罪,刘乙构成受贿罪,陈某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C.刘甲构成利用影响力的受贿罪,刘乙不构成受贿罪,陈某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D.刘甲同时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受贿罪的共犯,刘乙构成受贿罪,陈某构成行贿罪【答案】A【解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行为人(中间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人)接受请托人钱财,利用自己的影响力,通过国家工作人员(办事人)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本案中,陈某希望刘甲将100万元交给刘乙,表明陈某没有向刘甲行贿的意思,对刘甲不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刘甲也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陈某只有向刘乙行贿的意思,构成行贿罪,数额为100万元刘乙让刘甲将100万元自己留着,为陈某谋取不正当利益,二者成立共同犯罪,刘乙构成受贿罪,刘甲构成受贿罪共犯
28.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缔约国,阮某为甲国派驻乙国的领事官员关于阮某的领事特权与豁免,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如犯有严重罪行,乙国可将其羁押B.不受乙国的司法和行政管辖C.在乙国免除作证义务D.在乙国免除缴纳遗产税的义务【答案】A【解析】A项,《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41条第1款规定,领事官员不得予以逮捕候审或羁押候审,但遇犯严重罪行之情形,依主管司法机关之裁判执行者不在此列B项,《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43条规定,领事官员及领馆雇员对其为执行领事职务而实施之行为不受接受国司法或行政机关之管辖惟本条第一项之规定不适用于下列民事诉讼
(一)因领事官员或领馆雇员并未明示或默示以派遣国代表身分而订契约所生之诉讼;
(二)第三者因车辆船舶或航空机在接受国内所造成之意外事故而要求损害赔偿之诉讼所以领事并非完全不受司法和行政管辖,存在例外情况C项,《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44条规定,
(一)领馆人员得被请在司法或行政程序中到场作证除本条第三项所称之情形外,领馆雇员或服务人员不得拒绝作证如领事官员拒绝作证,不得对其施行强制措施或处罚
(二)要求领事官员作证之机关应避免对其执行职务有所妨碍于可能情形下得在其寓所或领馆录取证言,或接受其书面陈述
(三)领馆人员就其执行职务所涉事项,无担任作证或提供有关来往公文及文件之义务领馆人员并有权拒绝以鉴定人身份就派遣国之法律提出证言故领馆官员具有作证的义务,仅就职权范围内才免于作证D项,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49条的规定,领事官员及领馆雇员以及与其构成同一户口之家属免纳一切对人或对物课征之国家、区域或地方性捐税,但间接税;接受国课征之遗产税、遗产取得税或继承税及让与税;服务费等不在此列即领事免纳一切对个人和物的课税,包括国家的、区域的和地方的捐税,但间接税、遗产税、服务费等不在免除之列
29.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关于完善立法体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完善立法体制,需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B.完善立法体制,需要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C.完善立法体制,需要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D.完善立法体制,需要加强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答案】A|B|C|D【解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首先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凡是立法涉及到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30.2015年1月,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先后在深圳、沈阳正式设立,负责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关于设立巡回法庭的意义,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主要内容和直接任务,是其他功能发挥的先决条件司法的直接功能是解决纠纷,间接功能则是调整社会关系、人权保障、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C项,司法人员原则上只能在工作场所与当事人接触必须要出去会见当事人,应当提前获得单位批准偶然遇见当事人的,应当在三日内向单位纪检部门报查D项,司法人员不得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31.某县“大队长酒楼”自创品牌后声名渐隆,妇孺皆知同县的“牛记酒楼”经暗访发现,“大队长酒楼”经营特色是,服务员统一着上世纪60年代服装,播放该年代歌曲,店堂装修、菜名等也具有时代印记“牛记酒楼”遂改名为“老社长酒楼”,服装、歌曲、装修、菜名等一应照搬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牛记酒楼”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行为?()A.正当的竞争行为B.侵犯商业秘密行为C.混淆行为D.虚假宣传行为【答案】C【解析】A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33.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区别,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对一般情形之个案,两个冲突规则,一个有效,另一个就无效B.对一般情形之个案,两个竞争原则,一个有分量,另一个就无分量C.对一般情形之个案,需穷尽规则,方可适用原则D.对一般情形之个案,可以先适用原则再适用规则【答案】A|C【解析】法律规则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适用于个案,法律原则则以权衡强度或分量的方式适用于个案,规则竞争的结果是获胜的规则排除与其相竞争的规则,原则竞争的结果则是分量重的原则优先适用,落败的原则并非毫无分量,只是分量较轻不主导案件的裁判法律规则因其内容明确具体,能够最大限度的实现法律的可预测性价值且能够有效的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因此在案件裁判中具有通常的优先地位,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原则无法用于司法裁判,只不过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更为严格而己,具体包括
①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
②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没有更强理由,不得径行适用法律原则
35.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有以下观点
①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②罪刑法定既约束司法者,也约束立法者,符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
③罪刑法定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机关权力,保障国民自由,与执法为民的理念相一致
④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刑法领域的具体表现关于上述观点的正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第
①句正确,第
②③④句错误B.第
①③句正确,第
②④句错误C.第
①②③句正确,第
④句错误D.第
①②③④句均正确【答案】D【解析】观点
①,民主主义和尊重人权主义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民主主义要求刑法的制定是民主的产物;尊重人权主义强调对任何人追究刑事责任都要严格按照刑法的规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观点
②,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是禁止溯及既往;排斥习惯法;禁止类推解释;刑罚法规的适当,包含刑法明确性、禁止不确定刑和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可见,罪刑法定原则不仅约束司法者,而且约束立法者而依法治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它要求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并且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因此,罪刑法定原则符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观点
③,执法为民理念要求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为本;倡导和注重理性文明执法;切实做到便民利民而罪刑法定原则的核心就是限制国家机关权力,保障国民自由,因此与执法为民理念相一致观点
④,罪刑法定强调定罪和量刑都要按照刑法的规定,不能超越刑法的界限,这显然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刑法领域的体现
36.李某不服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决定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李某可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B.被告为市公安局和区公安分局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D.如李某的起诉状内容有欠缺,法院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答案】:A|B|D【解析】A项,《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B项,《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C项,《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D项,《行政诉讼法》第51条第3款规定,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37.《刑法修正案
①配合省以下法院人事统管改革,推动在省一级设立法官遴选委员会,从专业角度提出法官人选,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在政治素养、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把关,人大依照法律程序任免
③建立法官员额制,对法官在编制限额内实行员额管理,确保法官主要集中在审判一线,高素质人才能够充实到审判一线
④完善法官等级定期晋升机制,确保一线办案法官即使不担任领导职务,也可以正常晋升至较高的法官等级
⑤完善法官选任制度,针对不同层级的法院,设置不同的法官任职条件初任法官首先到基层人民法院任职,上级法院法官原则上从下一级法院遴选产生
5.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A.刘某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从其住处搜出的管制刀具B.赵某贪污案赃款存入银行所得的利息C.王某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制造爆炸装置使用的所在单位的仪器和设备D.周某贿赂案受贿所得的古玩修正前的刑法条文,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B.2011年4月30日前拖欠劳动者报酬,2011年5月1日后以转移财产方式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C.2011年4月30日前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D.2011年4月30日前扒窃财物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的,不得以盗窃罪论处【答案】C【解析】我国《刑法》第12条关于溯及力的规定采取了从旧兼从轻的原则C项,在《刑法修正案
(八)》施行以前,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没有被规定为犯罪,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只能适用修订前的故意伤害罪A项,《刑法修正案
(八)》第9条删去修订前《刑法》第68条第2款的规定,即自首以后又有重大立功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修订后的规定,只是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这些行为人所受的刑罚可能更重,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应适用修正前的刑法条文B项,《刑法修正案
(八)》第41条规定,在《刑法》第276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276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从旧兼从轻原则仅适用于在新法生效前就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实行行为发生在5月1日之后,适用修正后的刑法,不涉及从旧兼从轻原则D项,《刑法修正案
(八)》第39条在第264条盗窃罪的行为方式中增加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和扒窃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若没有了扒窃这一行为方式,也没有达到数额较大,则2011年4月30日之前的此类行为不得以盗窃罪论处
39.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求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下列哪一做法没有体现这一要求?()A.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中,立法部门就处罚幅度听取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B.在《种子法》修改中,全国人大农委调研组赴基层调研,征求果农、种子企业的意见C.甲市人大常委会在某社区建立了立法联系点,推进立法精细化D.乙市人大常委会在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定中发挥主导作用,表决通过后直接由其公布施行【答案】D【解析】A项,听取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体现了科学立法的要求BC两项,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立法精细化,均体现了民主立法的要求D项,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求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乙市人大常委会在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定中发挥主导作用,表决通过后直接由其公布施行,其立法过程缺少社会参与,不能体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40.程序正当是当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遵守程序是行政行为合法的要求之一下列哪些做法违背了这一要求?()A.某环保局对当事人的处罚听证,由本案的调查人员担任听证主持人B.某县政府自行决定征收基本农田35公顷C.某公安局拟给予甲拘留10日的治安处罚,告知其可以申请听证D.乙违反治安管理的事实清楚,某公安派出所当场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答案】A|D【解析】程序正当原则包括以下三个原则
①行政公开原则即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
②公众参与原则即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或决定,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特别是作出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决定,要听取他们的陈述和申辩,即听证
③回避原则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A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据此,本案的调查人员不得担任主持人,应当回避,某环保局对当事人的处罚听证,由本案的调查人员担任听证主持人违反了程序正当原则中的回避原则B项,《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①基本农田;
②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③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此可见,征收基本农田应当由国务院批准,县政府的做法违反了依法行政的要求C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可知,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但是,该规定并不排除行政机关在作出其他种类行政处罚时,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可以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可见,本案中,如果公安局认为案件重大复杂,在作出行政拘留之前,当然可以告知甲有权申请听证,这不但不损害反而更有利于保障甲的合法权益D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据此,公安派出所对罚款500元具有行政处罚权限同时,第100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本题中,当场罚款500元违反了正当程序的基本要求,500元罚款的决定不能当场做出
41.王某参加战友金某婚礼期间,自愿帮忙接待客人婚礼后王某返程途中遭遇车祸,住院治疗花去费用1万元王某认为,参加婚礼并帮忙接待客人属帮工行为,遂将金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法院认为,王某行为属由道德规范的情谊行为,不在法律调整范围内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可以调整所有社会关系B.法官审案应区分法与道德问题,但可进行价值判断C.道德规范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作为司法裁判的理由D.一般而言,道德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答案】B【解析】A项,法律的调整范围是有限的,不能调整所有的社会关系,例如恋爱、同居等社会关系B项,对于法律问题的判断可以分为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法官审案当然可以进行价值判断C项,道德规范作为法的非正式渊源,有的情况下也可以作为司法裁判的理由D项,法律强制是一种国家强制,是以军队、宪兵、警察、法官、监狱等国家暴力为后盾的强制,而道德规范的强制是内在的,主要凭靠内在良知认同或责难,而非国家强制性
43.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确立了对贪污贿赂犯罪中境外的被告人进行缺席审判的程序,关于该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A.是控审分离的例外B.体现诉讼效率价值C.是终局性的例外D,是亲历性的例外【答案】B【解析】A项,刑事缺席审判依然遵循了控审分离,并非控审分离的例外B项,缺席审判可以防止诉讼的拖延,让案件能得到尽快地处理,从而实现诉讼效率C项,虽然在缺席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到案并提出异议,法院应重新审判,但是,这一点并不能否定缺席判决的终局性D项,在缺席审判中,裁判者也是自始至终参与审判,尽管被告人未参与,其辩护人能发表意见,缺席审判程序能体现亲历性
6.中国甲公司与外国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在北京双方未约定仲裁规则及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如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争议,提请所选仲裁机构解决的,应在首次开庭前书面提出B.如当事人将仲裁协议效力的争议诉至中国法院,应适用中国法
45.经常居所在上海的瑞士公民怀特未留遗嘱死亡,怀特在上海银行存有100万元人民币,在苏黎世银行存有10万欧元,且在上海与巴黎各有一套房产现其继承人因遗产分割纠纷诉至上海某法院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100万元人民币存款应适用中国法B.10万欧元存款应适用中国法C.上海的房产应适用中国法D.巴黎的房产应适用法国法【答案】A|B|C|D【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被继承人怀特未留遗嘱死亡,适用法定继承,因为其死亡时经常居所地在上海,所以存款继承适用中国法;又不动产分别位于上海和巴黎,所以各自适用中国法和法国法
46.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等规定,下列关于法律援助的哪一说法是不能成立的?()A.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机构无须进行经济状况审查B.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C.我国的法律援助实行部分无偿服务、部分为“缓交费”或“减费”形式有偿服务的制度D.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认为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辩护而没有通知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检察院【答案】C【解析】C项,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2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律援助全部都是无偿的,不实行“缓交费”或“减费”等形式A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申请法律援助
(一)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
(二)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
(三)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B项,《法律援助条例》第27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D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1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认为犯罪嫌疑人具有应当通知辩护的情形,公安机关未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47.被告人刘某在案件审理期间死亡,法院作出终止审理的裁定其亲属坚称刘某清白,要求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对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应当裁定终止审理B.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刘某无罪C.根据刘某亲属要求,应当撤销终止审理的裁定,改判无罪D.根据刘某亲属要求,应当以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该案【答案】A|B【解析】《高法解释》第241条第1款第9项规定,对第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①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少于2人的;
②没有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的;
③对辨认经过和结果没有制作专门的规范的辨认笔录,或者辨认笔录没有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的;
易购文库在线客服qq:339935863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qq:339935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