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地产市场进入“去库存”周期,《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注意到,截至目前已有超过60个城市通过各种形式表态支持地方国有企业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10月以来,河北、广西等地的“收储”工作更是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存量房转保障房获实质进展
当前,信贷支持是推动存量商品房向保障性住房转换的重要引擎。
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激励银行发放商业贷款,支持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随后,中国人民银行在9月27日进一步优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将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的比例从贷款本金的60%提升到100%。
政策激励之下,记者注意到,目前多地保障性住房贷款正加速落地。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有关负责人在介绍吉林省三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时表示,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已成功发放吉林省首笔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贷款4.29亿元。
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11月7日介绍,已组织金融机构加快投放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和保障性住房收购贷款。目前全省金融机构已经累计为18个项目授信24.2亿元,为武汉、黄石市有关项目投放贷款5.7亿元。
在河北,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于10月31日为保定国控集团下属某企业发放3.22亿元贷款,用于支持保定市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收购项目。在浙江,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首笔支持存量房“收储”项目贷款也已顺利落地。据悉,该项目贷款7000万元,目前根据收购进度已完成首笔放款1600万元。
在政银企多方发力支持下,多省存量房“收储”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在保定市“收储”项目中,保定市主城区13个小区1895套存量商品房将被改造为配租型保障性住房,住房面积合计16万平方米。在工行浙江省分行支持下,浙江金华市金东区某国有企业将对地处金东主城区核心位置的近200套存量商品房进行收购,后续保障房将用于支持优秀青年人才的引进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网站显示,6月份以来,自治区各地对107个项目开展了收购洽谈工作,目前已形成第一批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计划共计3919套房源。
“通过专项资金收购滞销的存量商品房,可显著降低市场库存,尤其是针对三四线城市和库存较高的区域。同时,这也将缓解开发企业的流动性压力,帮助市场供求关系趋于平衡。”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叶银丹向记者介绍。
政策支持还有空间
存量房“收储”渐次落地为市场带来信心,下一步在政策与资金驱动方面,还有哪些空间?
叶银丹指出,当前信贷支持落地节奏总体积极,相当一部分地区已经陆续披露情况,但仍有部分地区由于审批流程较长,协调机制不畅,收储双方价格分歧较大等情况,导致政策在实际操作中落地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未来,可考虑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机制,通过采取“名单制”审批等方式,确保资金投向明确、进度清晰。同时,针对不同城市存量商品房市场规模及需求结构差异,制定差异化资金支持方案。“对于库存积压严重的三四线城市,可加大资金倾斜力度;对一二线城市,可多聚焦于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优化。”
叶银丹表示,未来地方政府可以加快推动以发行专项债等方式设立专项资金池,用于“收储”存量房。尤其是对库存规模较大的城市,专项债的投放将有助于增强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另外,可以引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社会资本可以与地方政府共同设立收储基金,实现风险共担和收益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