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关乎职工的切身利益。公积金的支出有其刚性规定,但总有一些代取公积金的“掮客”玩弄各种伎俩,帮你完成公积金“套现”。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对于提取人和“掮客”均构成违法,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假扮夫妻骗提公积金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某国企两职工以购买保障性住房为由,以夫妻名义双方共同申请提取公积金20万元,其中文某申请提取15万元,吴某申请提取5万元。因两人提交材料齐全,经乐东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工作人员初审、复审后,准予提取申请。
对此,乐东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责令两人在规定期限内退还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将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通报其单位,列入失信黑名单,一定期限内不受理两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和贷款申请,并对阿海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和印章的行为报案,提请刑事立案侦查。
没有房产证中介帮伪造
近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下属的澄迈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查获8名职工骗提住房公积金案件,8名职工被列入住房公积金诚信黑名单,伪造房产证的中介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骗提公积金将被征信系统记录
据了解,很多人对公积金有一个误解,认为公积金放在管理中心会贬值,于是千方百计想把这笔钱提出来用。为此,一些中介瞄准了他们急需用钱的心理,在网络上做起推广并承诺成功后付款的“委托服务”,中介费用高达10%至15%。
事实上,住房公积金虽然归职工个人所有,但必须专款专用,只有满足规定的条件和情形才能提取使用,使用虚假手续骗提住房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在现行制度下,公积金提取难、门槛高、收益低,从而产生了非法套现的巨大需求,一些“协助”提取公积金的地下公司便应时而生了。
这些公司名为中介,实为“掮客”,他们大多宣称提供一条龙服务,能轻松“搞定”公积金提现。一般伎俩有3个:一是伪造虚假的购房提取材料,如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发票等;二是伪造虚假的提取材料,如户口本、公证书等;三是提供虚假材料,违规转移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终达成违规提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