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两年在上海疯狂扩张的房产中介链家,近日遭遇多家媒体集中曝光,引发热议。
事情的缘起,始于上海市消保委向媒体公布的两起购房纠纷。其中一起是链家被指向购房者出售有167万元抵押贷款的总价370万元的房子,并收取80万元的高额定金。在无法按期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链家也并未同意配资以撤销抵押、促成交易,也不同意向消费者退款。交易僵持过程中,链家在未通知购房者的情况下,又将同一套房产以更高价格上网出售,即俗称的“一房两卖”。
另一起纠纷,也源于链家在购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售有抵押情况的房产,其中还涉及链家向购房者提供月息1.6%的贷款的情况。
两起纠纷被媒体曝光后,对于链家的声讨自是不可避免。人们对链家的讨伐,主要集中在两点。
其一是诚信问题,不少人出来现身说法。
@libaolei77拿亲身经历举例:“链家的协议条款非常霸道,而且经纪人也不会提醒买房卖房业主;当提出不公平条款的疑问时,他们只是推脱说是公司的规定无所谓;但如果出现纠纷,他们就会拿这个条款骚扰业主;亲身经历。”
而@小辣椒妹妹70479845控诉的情景,似乎一直是链家的写照:“10月下旬我在链家看中一套415万的房子,链家说这套房子不买的话,下一套就是430万,再不买下一套就是450万,再不买就是470万再不买就走500万,链家就是这样把房价推高的。”
链家被攻击的第二点,是用高额利息借款的方式“上下家通吃”。其中一起纠纷上借款月息1.6%,是银行利率的4倍,成为争议的焦点。义愤填膺者认为,链家先是通过借款给卖家的方式获得上家的抵押贷款,随后又以办不出房产证为由高息借钱给买家,无异于放“高利贷”。
不过,对“高利贷”这一说法,也有不同的声音。@张文庆提出:“4倍利息恰好不违法……都是市场经济,如果没违法就觉得不合理,责任难道不在立法者么?”这一说法,也得到了@观天下的认同:“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这样的确不违法。链家也是个大企业,肯定也有法务部门的,做各种业务都会规避掉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事实上,此前链家与德佑合并后,链家即开始了大肆扩张之路。除了房产中介业务外,链家在金融业务上也不甘寂寞。比如,链家通过“理房通”这一产品托管买卖双方房产交易期间的资金,但也由此遭遇“冻结资金使用不透明”的质疑。
坑蒙拐骗、“高利贷”、“挪用资金”等恶名缠身,链家到底怎么了?@熊猫追追认为这和链家的极速扩张有关:“这三个月以来听到身边好几个人对链家表示差评。也难怪,去年一年链家在上海就像雨后春笋忽然增开了千家门店,仅靠着我们小区的三个大门就开了四家,大街小巷无处不在。势头太猛,就会鱼龙混杂、良莠不齐,难免管理跟不上。再加上公司急于上市,将房产与借贷捆绑,店大欺客,管理方应该反思。”
@磨巴特把买房子比作买水果:“乱象丛生,无视法律法规,一切为利益让路。规定是从业者订的,法律是执法者定的。就像买水果,你问老板甜嘛,他永远说甜。”
@观小喜提出了美国的模式:“链家太恶劣了!为什么要消费者自己去查房源?这些难道不是中介应该服务的内容吗?不然凭什么收取高额中介费?政府又为什么不作为?在美国是不可能有这样的事,首先钱是打到第三方监管,其次中介有这样的行为,信用立毁,一辈子别想在这行混了。”
虽然媒体曝光出的个别纠纷已经获得了妥善解决,但尚未见诸媒体的类似纠纷恐怕指只会更多。企业不诚信,无论是购房者售房者个人还是整个社会,都不得不分担这一成本。当下一线城市楼市仍处于上升通道,借资本运作突飞猛进的行业龙头链家遭遇诚信危机之时,监管部门将如何出手规范这一系列行为,同时也不至于扼杀企业的活力,恐怕也需要足够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