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a4d6f8139364fb0a47a1d2b51aa5be3240586912020-06-2420:57:51/a/20200624/0a4d6f8139364fb0a47a1d2b51aa5be3.shtml
近日,南京市民陈女士向解忧帮反映说,她在今年5月底购买了一套新房,签完合同交完定金后,她偶然得知,距离楼盘几百米的地方竟然是一片墓园,墓穴多达1000多个。陈女士说,买房时,销售人员根本没有告知这条重要信息,她认为自己被骗了。
交了16万多元定金后发现楼盘附近有一大片墓地
2020年5月30号,陈女士经房产中介推荐得知,镇江句容宝华片区的泰禾金尊府有期房在售,她就去看了房。第二天,陈女士在家人陪同下签订了购房合同,房子总价是159万元。陈女士说,当时销售告诉她,周边的配套非常齐全,当陈女士问及附近有没有一些不好的因素,销售说没有。如果她当天能够付掉总房款10%的话,还能够优惠购买一个车位,陈女士觉得还挺划算,就同意了。
当天,陈女士就支付了16万7千多元定金,双方约定,陈女士再支付12万元,就能优惠购得一个配套车位。可当签完字后,她发现购房合同和认购协议上面总房价并不一致。购房合同上总价是159万元,认购协议上却是210万元。后来,陈女士得知,购房发票只能开具159万元,购买车位的12万元没有发票。当时给她的解释是这个12万元,是通过电商平台这个渠道去参加的一个团购活动。但是后来据陈女士了解,实际上个人过去买房子也一样可以享受到这个优惠,并不是一个特定的优惠。
筹集剩余钱款时,陈女士偶然听人说,泰禾金尊府附近有一片公墓。6月20号,她半信半疑地开着车在楼盘附近寻找,果然在楼盘西南方向三四百米处,找到了这片“南山墓园”。
陈女士说:“我在地图上进行了一个测量,实际的直线距离只有三百米不到,从小区的楼盘里面能看到一部分,还有一部分被树挡住了,所以我心里还是非常介意这个问题。我相信很多买房人都会很介意自己的新房,是靠近墓地的。如果说在我买房之前知道有墓地这个消息,我肯定不会付这个钱。”
陈女士再次来到售楼处质问销售人员,对方答复她:“不利信息案场是有公示的,是您自己没有看到。”而且,如果陈女士要退房,已经缴纳的16万多元定金不予退还。陈女士问泰禾金尊府销售人员:“我签合同前你们为什么不提示我看一下,那里面有不利因素?还有个公示牌,你们应该了解一下?”对方说:“是这样的,现场公示的很多东西,包括我们这块都有,如果是你自己的原因没有看到,或者没有找对地方,不是我们开发商的原因,是你自己的理解。”
案场并未发现不利信息公示牌其他看房人仍不知晓
那么,泰禾金尊府销售人员果真隐瞒了楼盘临近墓园这个重要信息吗?6月22号上午,记者探访了售楼处。在售楼处的案场转了一圈,记者确实没有在公开区域发现不利信息公示牌。陈女士说,不利信息公示牌的位置非常隐蔽,被放在了办公区一间办公室门口。只有当买房人去交钱时才会路过这里,而且即使经过,大都也是背对这块牌子,不刻意转身寻找,根本注意不到。而且,记者在现场询问发现,很多看房人并不知道墓园的存在。
离开售楼处,记者驱车大概5分钟,找到了南山墓园。在墓园门口,正好眺望到不远处的泰禾金尊府。记者观察发现,按照墓园与楼盘的距离,陈女士所买位于26层的房屋,绝非销售人员所说的基本看不到墓园。
南山墓园管理员张师傅说,这边有好几千块墓碑,暂时不扩建了。墓园有将近20年了,是十七八年前开始修的,是附近村民的公墓。那么,既然在周边楼盘开发之前,墓园就已经存在,销售人员不可能不知道这个信息。双方争议的背后,陈女士还能拿回全部定金吗?
陈女士认为,是开发商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不管是周围有化工厂,还是有任何不利因素,有轨道,其他小区都会在网站上进行公示,但是泰禾集团并没有这么做。目前,陈女士希望开发商能够取消合同,把16万多元定金全额返还。但是泰禾金尊府的销售主管告诉她说,他们这边可以帮她跟上面领导沟通,但是他们觉得这个可能性不大,应该不会全退的。
律师观点:开发商隐瞒期房不利因素是重大瑕疵
在商品房买卖中,购房人具有知情权,而房地产开发企业也有按照法律规定,在商品房销售现场将不利因素予以公示的义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等为开发商设定了诸多明示、通知、告知或者说明义务。而“外围不利的环境因素”的公示,就属于开发商应当告知购房人的重要事项之一。
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波认为:“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以及各省法院的实际判决,对于这个有可能影响房屋销售的重大情况,应当如实告知买房人。开发商是有义务告知买房人,现在开发商没有告知买房人,当然是存在着重大的瑕疵。因为案例中这个房子是期房,作为期房,那么买房人不具备实际现场看房的条件,因此她是不可能知道也不应当知道附近是有个墓地的。因此我觉得这件事情上,开发商是完全的过错,买房人是没有任何过错的。”
到目前为止,开发商还没有退还陈女士的16万多元定金。律师建议,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陈女士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回自己的全部房款。
尊重客户的知情权也是维护自身的品牌形象
告知楼盘的不利因素,虽然会让开发商失去一部分客户,但却是保障购房者知情权所必须做到的。对于不利因素,如果开发商刻意淡化,或者遮遮掩掩,反而可能因此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损害自己的品牌形象。希望开发商能够真正尊重买房人的权利,不要耍这种小聪明;同时,购房者在考察楼盘时,多留些心眼,到周边转转看看,找附近居民多打听打听,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