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建交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
根据《莆田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莆双随机办〔2021〕1号)、《莆田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办关于贯彻落实2021年下半年福建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意见》(莆双随机办〔2021〕4号)、《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方案的函》(莆建房〔2021〕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莆田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建房〔2021〕23号)文件精神,由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公积金管理中心、莆田银保监分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按照“双随机”原则,对全市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了抽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按照“双随机”原则,随机抽取检查分组人员和被检查对象,其中被检查对象抽查比例不少于5%,抽取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11个、房地产中介机构38家。联合检查从2021年11月10日至12日,历经3天,在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建交局)的协同配合下,采取了现场查看、调阅资料、实地核查、座谈了解等方式方法,实际检查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11个、房地产中介机构38家。
二、检查发现问题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2.已网签的合同未及时办理备案。正荣财富(福建)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正荣金融财富中心A地块二期”项目、莆田昊盛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秀屿区高铁西地块”项目,均存在个别已网签的合同未及时办理合同备案现象。
3.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条件未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张贴该楼盘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公示。福建省日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海上明月”项目,目前该楼盘暂不符合银行、公积金贷款准入条件,未在显著位置张贴该楼盘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公示。
4.个别楼盘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不规范。莆田市祥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绿地朝晖”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附件四(二)2“……如银行、公积金最终审批并在审批之日起15日内付清,否则,视为逾期付款……”,由于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银行审批后须视额度情况放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与银行同步,该条款对购房户构成侵害,须予整改。
(二)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及时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采集手续。莆田秀屿奇林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未及时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采集手续。
2.未及时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变更手续。仙游县福缘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仙游鲤城店营业执照及店铺招牌已变更,但未及时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变更手续。
4.从业人员实名登记信息不完整。莆田欧冠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荔城万科分公司、正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2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部分从业人员未及时办理从业人员实名登记。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二)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各级住建部门要认真落实《莆田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及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去除投机投资功能,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始终保持高压严查态势,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促进房地产企业依法诚信经营,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加大联合惩戒力度。结合《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莆田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建房〔2021〕23号)文件精神,加强住建、发改、公安、自然资源、税务、市场监管、银保监、网信、城市管理、公积金等部门协同监管和市、县区之间协作沟通,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从重处罚,实施联合惩戒,并将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向社会公示,促进房地产企业依法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