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4月6日消息,一度炒得沸沸扬扬的张杰谢娜买房“跳单”事件,有了最新进展。4月4日,上海雅銮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下称“雅銮公司”)与上海思和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思和中心”)中介合同纠纷一审文书公开,法院认定谢娜张杰购房不存在“跳单”行为。
对此,涉案中介霍某在朋友圈发文称,不认可这个结果。红星资本局就是否上诉等问题询问霍某,截至发稿,未收到有效回复。
该事件缘起2022年2月,红星资本局此前报道,当时,一名中介表示,张杰谢娜曾两次在其带领下看房,而后以不喜欢这套房子为由不再购买。但其发现,二人其实是私下联系房东购买了该房源,以此避开大额中介费。
随后,谢娜张杰否认“跳单”,称其捏造事实,涉嫌造谣诽谤,偷拍并发布个人隐私等行为侵权。该中介则回应称,已起诉该房源前房东,前房东会在法庭上说出整个事情的详细经过。
法院一审认定:
张杰谢娜购房不存在“跳单”
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原告雅銮公司诉称,思和中心持有包括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中路507弄思南公馆东苑7号101室房屋(以下简称系争房屋)在内的多套房产。为销售其房产,思和中心与雅銮公司之间达成非独家委托代理销售合作的合意,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合作协议。在同时期,思和中心与其他房产销售或经纪公司也达成了类似的合作。
随后,雅銮公司获知意向买家通过太平戴维斯公司以重庆眉开眼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眉开眼笑公司”,2019年10月成立,谢某占股99%,罗某2占股1%并任法定代表人)的名义于2019年12月14日签订了网签合同,购买了系争房屋,购房金额为5920万元。
对此,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思和中心采用非独家代理的方式销售系争房屋,其与中介公司虽存在中介合同关系,但与中介公司并未签订书面中介服务合同,并不存在须对公司名义购房者的股东进行审核,并与其他已经带看房客户进行识别的约定义务。
法院还认为,谢某虽由雅銮公司带看房,但是在看房后,谢某与雅銮公司之间再无联系。对此雅銮公司认为已经向谢某提供了以公司买房的方法,而眉开眼笑公司则认为雅銮公司告知谢某以个人名义买房属于限购,以公司名义买房也属于限购,但双方均未提供相应的证据。
因此,在没有相应协议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无法确认雅銮公司与谢某之间仅凭带看房即成立了中介合同关系,更无法确认谢某事先或事后知晓会承担带看房后另行委托其他中介的法律后果,谢某与思和中心之间亦没有“跳单”共谋的行为,故雅銮公司要求认定谢某存在“跳单”共谋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中介回应:不认可结果
谢娜张杰诉中介名誉纠纷案已开庭审理
4月6日,对于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霍某在朋友圈发文称,不认可这个判决。但对于是否上诉等问题,红星资本局询问霍某,截至发稿,未收到有效回复。
此前,在2022年2月,有中介化名H(即霍某)爆料张杰、谢娜曾于2019年6月21日和22日两次在其带领下看房,之后H发现二人私下联系房东购买了该房源,以此避开大额中介费,该中介还称事后受到了对方律师威胁。
“当时看完房后,我问谢娜的助理,他们都说没买,但是后来我问司机,司机承认房子确实买了。然后我就去调产调(产权调查),也就是那张2021年11月1日打印的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
根据H提供的图片,在2021年11月1日打印的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中,该房屋的权利人为眉开眼笑公司。
天眼查显示,眉开眼笑文化传媒公司属于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造业类企业,经营范围影视文化艺术活动交流策划,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文艺创作及表演等,成立于2019年10月,注册地为重庆市武隆区,法定代表人罗正英,实控人为谢娜,持有该公司99%的股权。
至于偷拍照片一事,H回应红星资本局称,“我承认偷拍照片是我不对,但是如果没有拍这个照片,现在什么证据都没有了。”
此后,谢娜、张杰以名誉权纠纷、隐私权纠纷为由,起诉涉事房产经纪公司及中介。
据澎湃新闻报道,上海高院信息显示,2022年8月17日,原告谢娜、张杰起诉被告上海雅銮房产经纪有限公司、霍某、项某某隐私权纠纷案、名誉权纠纷案分别在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但截至发稿,未查询到上述两起案件的审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