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

(2011年7月29日吉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1年9月30日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2023年3月23日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改2023年7月27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交易管理,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保障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含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抵押及房地产中介服务。

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交易及其管理均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地产交易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房地产交易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住宅房屋租赁的日常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工商、公安、税务、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地产交易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房地产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房地产转让(含商品房销售)、租赁、抵押等,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二章房地产转让

第五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依法转移房屋所有权的行为。主要包括:

(一)买卖、拍卖;

(二)继承、赠与、交换;

(三)抵债;

(四)以房地产合资合作、作价入股;

(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合并、解散、分立、收购或者兼并等改变房屋所有权归属;

(六)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或者仲裁机构裁决、调解等改变房屋所有权归属。

第六条房地产转让,交易当事人应当如实申报成交价格,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不得瞒报或者不实申报。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后,交易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第八条集体土地上住宅所有权转让,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交易当事人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让的证明材料。

第三章商品房销售

第九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

本条例所称的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在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根据建设工程规划开发建设并用于交易的房屋。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现售,是指开发企业将已竣工并完成房屋初始登记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

开发企业取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商品房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禁止进行商品房预售或者收取定金及具有预售款性质的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供下列证件、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施工进度说明;

(四)开发建设项目工程形象进度的有关资料:3层以下(含3层)的商品房项目应当完成基础和结构工程;4层以上(含4层)的商品房项目,有地下室工程的,应当完成基础和首层结构工程;无地下室工程的,应当完成基础和4层结构工程;

(五)商品房销售方案;

(六)廉租住房配建已落实的证明;

(七)预售商品房测绘资料;

(八)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现场查勘,符合规定的,10日内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符合规定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商品房预售款实行监管制度。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商品房预售款的收存和使用。

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当与预售款开户银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并在银行设立预售款监管账户,商品房预售款必须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存入监管账户。

解除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前,商品房预售款专项用于购买本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的款项和支付施工进度款。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将商品房预售款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商品房预售时,承购人应当将购房款直接存入预售款监管账户,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向开发企业换领交款凭证。

开发企业不得在没有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的商业银行为承购人办理商品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

商业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按揭商品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必须全部划入预售款监管账户内,不得直接支付给开发企业。

第十四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开发企业提出的使用商品房预售款申请,拨付预售款。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开发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核定用款额度。符合使用商品房预售款条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划款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开户银行;不符合划款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程进度,核定预售款监管账户预留资金监管金额和预留初始登记所需资金。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暂停核准拨付商品房预售款:

(一)无正当理由超出用款额度的;

(二)实际用途、收款单位与申请不符的;

(三)已拨款项未按照规定使用的。

第十六条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初始登记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解除预售款监管,并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开户银行。

第十七条商品房现售实行备案制度。

开发企业取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后,方可进行商品房现售。

开发企业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继续开发建设达到商品房现售条件的,必须及时申请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

第十八条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二)房屋权属登记证明材料;

(三)商品房销售方案;

(四)物业管理落实证明;

(五)廉租住房配建已落实的证明;

(六)销售商品房测绘资料。

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还需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十九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商品房现售资料进行审查,并现场查勘,符合规定的,自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发《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不符合规定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商品房销售方案应当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进度安排、销售(预售)房屋套数、销售价格、面积测绘(预测)及分摊情况、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具体范围等。

开发企业必须按照商品房销售方案进行销售;在商品房销售方案内已确定不用于商品房销售的房地产,禁止按照商品房形式销售。

已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的,不得变更商品房销售方案。

第二十二条商品房销售,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现场公示并向买受人(承购人)明示下列材料:

(一)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二)销售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

(三)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小区配套设施平面图;

(四)楼盘销控表;

(五)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六)收费清单;

(七)商品房面积测绘报告;

(八)《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法律文本、《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法律文本;《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

(九)《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合同备案网上查询地址;

(十)商品房的结构、户型、装修标准;

(十一)实施物业管理的证明;

(十二)销售价格和预售款监管专用账户;

代理销售的,应当在销售现场公示并向买受人(承购人)明示代理销售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明》。

本条第一款所列材料,开发企业无法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第二十四条开发企业必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房屋租赁

第二十七条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含柜台、摊位)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的行为。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租赁书面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合同终止事宜等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转租房屋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房屋租赁合同;

(三)当事人的法定身份证明。

出租共有房屋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转租房屋的,还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第三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房屋。

承租人需要拆改、装修承租房屋或者增加附属设施、设备的,必须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并按照《吉林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公安部门在办理暂住人口登记及暂住证明时,应当查验《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对发现没有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应当书面通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三条已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的,抵押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抵押权人和承租人。抵押期间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五章房地产抵押

第三十四条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将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合法的房地产、在建工程及预购的商品房可以设立抵押。

第三十五条以房屋申请抵押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在建工程抵押或者以预购的商品房申请抵押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抵押权人发放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或者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

在建工程和预购的商品房在抵押期间内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该房屋初始登记的同时,申请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或者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三十六条已批准预售的商品房,开发企业不得申请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房地产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转让前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制定。

第六章房地产中介服务

第三十七条房地产中介服务包括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等。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应当设立相应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第三十八条新设立的或者申请资质升级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必须经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经上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

房地产估价当事人对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有异议的,可委托房地产估价专家委员会作出鉴定。

第四十条房地产经纪、拍卖、典当、置业担保等中介服务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按照规定持有关资料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未办理备案的,禁止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

第四十一条外埠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的,应当到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信用档案,将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信用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三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必须经统一考试,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

注册登记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必须进入相应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从业,禁止以个人名义执业,禁止跨机构同时从业。

第四十四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中介服务人员在中介服务活动中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二)直接或者间接帮助他人从事房地产违法交易;

(三)泄露委托人的秘密;

(四)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

(五)隐瞒价格信息赚取差价;

(六)超越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十条规定,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二)违反第十二条规定,开发企业将商品房预售款挪作他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挪用数额1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止预售行为。

(三)违反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在没有签订监管协议的商业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对每笔交易处以30000元罚款。

(四)违反第十八条规定,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擅自现售商品房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00000元罚款。

(五)违反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开发企业未按照商品房销售方案销售商品房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0000元罚款。

(六)违反第二十五条规定,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合同备案的,责令其补办,并对每笔交易处以3000元罚款。

(八)违反第三十一条规定,未按时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未办理的,对住宅出租当事人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对非住宅出租当事人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九)违反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规定,未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明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30000元罚款。

(十)违反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未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执业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的,或者以个人名义执业、跨机构同时从业的,或者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违法交易、泄露委托人秘密的,收回资格证书或者公告资格证书作废,并可处以10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

(十一)违反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违法交易、泄露委托人秘密、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中介服务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0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八条房地产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件、资料或者以欺诈手段办理交易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条房地产交易中涉及土地交易的,按照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吉林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THE END
1.房地产朋友圈视频房地产朋友圈高清原创视频下载新片场社区汇聚全球优秀创作人和海量作品精选出14101条房地产朋友圈等4K原创短视频,覆盖房地产朋友圈相关的广告,宣传片,剧情短片,创意混剪,婚礼,纪录片,特殊摄影,旅拍,Vlog,影视干货教程,音乐MV等房地产朋友圈无水印高清视频案例学习下载https://www.xinpianchang.com/search?kw=%E6%88%BF%E5%9C%B0%E4%BA%A7%E6%9C%8B%E5%8F%8B%E5%9C%88
2.房地产市场大反转房地产行业房产知识房地产市场大反转2024-10-19 01:00:00 房产小白 河南 举报 0 分享至 0:00 / 0:00 速度 洗脑循环 Error: Hls is not supported. 视频加载失败 房产小白 1208粉丝 感谢关注。每日更新 00:33 有的地方房贷利率降到了2.65 00:20 老房子为什么要好起来了? 00:44 未来的房子送人都没人要! 00:https://www.163.com/v/video/VXDS2M5JN.html
3.涛哥—房产信息:要么不做,要么就要做好做精做细。鑫奥祥和涛哥—房产信息 粉丝47赞240 关注 扫码下载今日头条APP 看最新、最热资讯内容 推荐视频 01:57 深度还原领导退休前后住院,员工的不同态度#内容过于真实 #人情世故 #做人做事 #领导 #社会百态 54万播放小李三(正能量) 02:08 在我的工司里你还自立门户了#做人做事 #细节决定成败#老板娘 #职场那些事 #意想不https://www.toutiao.com/video/7441240013683133754/
4.房产中介吸引人的卖房朋友圈文案都是怎么写增加成单量?早晨一条朋友圈,开启元气满满的一天,但是找励志语句很麻烦,也没有广告效果?用易房大师房产中介小程序微站呀,系统每天结合励志、时事、节气、行业等,为你提供一张精美新海报,且带上你的头像、姓名、联系方式,让你的朋友圈更受欢迎。 房源广告篇 怕房源广告发多了被客户屏蔽?那只能说明你的房源广告不够吸引人,太http://www.eeeff.com/news/KuaHaiHuGaoJiHongGeng.html
5.房产中介营销短视频文案卖货,房产中介推广宣传文案怎么写而这只有房客多可以做!你好, 营销太多,很多人会直接屏蔽掉,要想做好营销第一步还是从发布内容的质量上入手,必须精心编写,其次每天朋友圈发布的数量不要过多,篇最好,而且要分不同时段发送。 5、房产销售广告文案 网站名称:房产中介营销短视频文案卖货,房产中介推广宣传文案怎么写http://chengdu.cdxwcx.cn/article/sgdggi.html
6.房地产热销中介销售微信头像喜庆朋友圈封面图片模板素材《房地产热销中介销售微信头像喜庆朋友圈封面》是稿定设计图片模板中为您提供的素材模板在线设计制作的预览效果,点击本效果图或右侧“立即编辑”按钮,可对《房地产热销中介销售微信头像喜庆朋友圈封面》进行在线编辑设计。本素材属于喜庆类风格的图片类模板,主要用于方形https://www.gaoding.com/template/100028664
7.房产中介如何发布朋友圈消息吸引客户?不少经纪人应该发现自从做了房产中介经纪人,客户倒是没开发多少,慢慢的却发现朋友圈的人越来越少,发在朋友圈的房源信息无人问津。细思极恐,小编觉得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 一,恭喜你,你被屏蔽了 二,不好意思,你光荣的进入别人的黑名单 那到底经纪人应该怎样发朋友圈,才能吸引客户主动咨询你,增加成单量呢? https://www.douban.com/note/671583371/
8.手机梵讯房产中介移动办公系统手机梵讯,专业级房产中介移动办公系统,外出工作方便考勤打卡、房源管理、实勘拍照、视频VR全景、客源管理、跟进记录、个人房源采集、合同管理、隐号通话,还有发财圈、房源海报、群发微信朋友圈等网络营销推广功能,以及免费房产中介培训课程,经纪人签单必备。http://mo.fooww.com/
9.巧房巧房专业房产管理系统,为小店、直营连锁、集团加盟等不同规模的房地产中介提供房源管理、营销获客、交易财务管理等房产业务全场景的系统服务,找好房上巧房。http://qiaofang.cn/
10.90后“白富美”骗到1400万元……起底“伪装朋友圈”的黑色产业链日前,浙江临安一个利用“伪装朋友圈”诈骗集资的案件被媒体曝光。令很多人意外的是,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逮捕的嫌犯卢某竟然是个90后女生。据了解,卢某出生于1994年的7月,高中学历,毕业后,卢某在临安开了一家房产中介公司。 卢某朋友圈晒照 短短2年时间里,她向身边的朋友、同学借款1400多万元。当临安经侦大队民警https://m.jfdaily.com/wx/detail.do?id=249696
11.龙哥风向标20230214~20230228GPT拆解小红书加微信群盈利点:为企业定制专属的ChatGPT,根据产品和服务进行私人定制,比如公众号、小红书、朋友圈文案等,可以提供定制化的智能对话模型,满足企业在社交媒体上的营销需求。 操作步骤: 与企业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产品和服务,以及他们在社交媒体上的营销需求。 使用ChatGPT进行训练,根据企业的需求进行私人定制,生成专属的智能对话模https://blog.csdn.net/wizardforcel/article/details/135918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