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工作的工作方案》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孝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9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工作的工作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规范市场准入。规范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放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性成本。
(二)支持企业发展。加大中介市场培育力度,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优化涉企服务,激发市场活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三)铲除利益关联。清除本部门与中介服务机构存在的各种利益关联、中介服务机构借助住建部门名义强揽服务或变相乱收费等“红顶中介”问题。
(四)保障市场公平。引导行政服务对象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内容
(二)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严禁以任何形式指定或变相间接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同等对待。
申请人已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服务事项,不得插手干预或设置障碍。要切断中介服务机构与本部门的利益关联,不得与中介机构相互串通、弄虚作假,不得违规购买中介服务、不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或招标投标。工作人员不得在中介机构违规开支、报销费用;不得违规兼职任职、领取报酬、持股分红、占有财物。
(三)破除中介服务垄断行为。对在审批、监管、项目建设过程中需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不得妨碍和影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直接指定中介机构或通过执业限制、资质限制、限额管理等方式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服务。对已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转变为中介服务收费。不得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
(四)支持中介服务市场发展。按照“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原则,支持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入市场开展业务。支持和鼓励中介机构实施兼并重组,开展连锁经营和网络化经营,提高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竞争力。
(五)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严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中介服务机构职业操守,规范市场秩序。加强中介服务机构诚信管理,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中介机构和人员名单。
三、监督检查
(一)全面自查。各股室、二级单位要对照工作内容,深入开展自查清理,形成问题清单,填报中介服务自查登记表(见附件1)。
(三)规范提升。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严肃处理,广泛宣传,举一反三,深入整改,建制提升。
(四)考核考评。建立行政审批、行业监管、项目建设中介服务年度考核评价机制,规范中介服务机构选聘,加强中介服务行为监管,营造“亲清”有度的中介服务环境。
四、责任分工
(一)工程造价中介服务。责任领导:孙辉,责任单位:造价站。
(二)工程档案中介服务。责任领导:孙辉,责任单位:档案馆。
(三)工程监理中介服务。责任领导:周国平,责任单位:建管股、质监站、市安站。
(四)墙体革新中介服务。责任领导:刘楚明,责任单位:墙革办。
(五)房地产中介服务。责任领导:郑建华,责任单位:房地产业股。
五、有关要求
(三)严管严查。各股室、二级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对标对表,既要合理合法委托开展中介服务,又要不干扰不破坏中介市场秩序。建立健全督查考评和问题线索核查处理机制,发现一起,追责一起。
附件: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介服务自查登记表;
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介服务专项检查情况表。
附件1: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介服务自查登记表
规范工作事项
序号
主要问题
是或否
整改措施
一、严格规范中介服务管理。
1
是否公开选择中介服务机构。
2
是否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
二、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
3
是否指定或变相间接指定中介服务机构。
4
申请人已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服务事项,是否插手干预或设置障碍。
5
是否与中介机构存在利益关联。
6
是否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或招标投标确定中介服务机构。
7
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在中介机构开支、报销费用;是否兼职任职、领取报酬、持股分红、占有财物。
三、破除中介服务垄断行为。
8
是否对审批、监管对象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等中介活动进行干预,妨碍和影响市场公平竞争。
9
对审批、监管涉及中介服务,是否直接指定中介机构或通过执业限制、资质限制、限额管理等方式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服务。
10
是否将已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变为中介服务收费。
11
是否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
四、支持中介服务市场发展。
12
是否同等对待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入市场开展业务。
13
是否参与或干涉中介机构实施兼并重组,影响中介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竞争力。
五、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
14
是否将中介机构服务监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