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一)主要职能。
2.负责全区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监管;指导全区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施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筑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负责城市规划区外的城建监察和房产执法工作;管理城镇建设档案工作。
4.负责指导全区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统筹组织实施城区的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程建设;负责城区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配套费、墙改基金的核算、收取、监管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和路灯、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全区燃气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监管工作。
5.负责房地产经营管理工作,核发全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负责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组织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核发商品房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负责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办理全区房屋权属登记、核发房屋权属证书;负责城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和房屋征收纠纷裁决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城市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维修基金的归集、监管和使用审核;负责指导、推进城镇住房建设,审核城镇私人建房;负责廉租住房、公租住房的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住房社会保障体制;指导房屋安全鉴定、房屋修缮和白蚁防治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及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的资格审核和认定工作;负责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监督使用。
6.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区乡镇、集镇和村庄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土坯房改造及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城乡风貌塑造工作,推进村镇建设的发展。
7.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乡减排工作;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各项政策;负责推进墙体材料革新推广和散装水泥推广工作;制订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
8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人才工作;制订行业人才培养规划、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建筑专业技术职称工作。
9.负责综合管理全区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设的抗震设防和附建式人防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城镇地下、地上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
10.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开展对外工程承包、房产等合作业务,指导和协调建设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11.负责管理直属企事业单位及人事、劳资工作;指导行业和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劳动标准及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和纪检监察工作;指导行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2.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夯实营城基础,有序推进城市重点项目建设。马鞍都市山水廊道、规划54路、58路(义阳山路南段至恩阳大道段)基本建成通车;规划86路、44路四小段道路成型;滨河街正在进行土石方挖填和基础施工;张家碥至齐家梁道路桥梁施工完成;大梁山城市公园基本建成,二期建设正在进行场平及土石方挖填,登科山公园基本建成,正在完善配套设施;琵琶滩大桥完成桥墩桩基建设,正在进行V型墩施工;飞凤大桥完成所有桩基施工,正在进行桥台施工;城市景观提升建设项目已完成4.5公里景观打造。
2.务实民生保障,持续推进民生项目建设。2019年改造祥和公寓、一中宿舍楼等8个老旧小区1158户,已全面完工;2020年改造古镇居民楼等5个老旧小区1090户,已改造完成。新场片区基本完工,正在对司法局周边进行改造;2021年改造滨江、万寿、文昌、马鞍4个片区27个老旧小区7128户。目前,滨江、马鞍片区已进场施工,万寿、文昌2个片区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正在结合袁家村项目进行设计方案提升。2022年13个老旧小区4704户正在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2021年实施棚户区改造1344户,采取新建方式安置临港产业园片区763户和新桥河片区581户,目前已完成临港片区征收拆迁90户(产权调换安置),新桥河片区征收拆迁82户(全部为货币补偿安置)。到位中央、省棚改专项补助资金2597万元,争取2021年棚改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684万元。
完成城区景观提升整治工程;完成外环线、恩阳大道及城区节点夜景亮化项目;对全城区3000余基路灯进行全面维修,确保路灯亮灯率达98%以上;完成全城区人行道修补5460平方米,整治车行道(混凝土路面)1300平米,修补沥青路面4000平方米,安装、修复井盖532个,安装、修复隔离护栏1500米,补划恩阳大道、巴恩快速通道、外环线等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交通标识标线共8200平方米。完成龙嘴河道污水管网抗渗处理;完成魁字湾暗渠与截污干管连接管道埋设;完成全城区污水管网系统排查;完成城区断头管网排查;整治城区污水乱排、污水直排问题;对三医院至龙嘴(芦墟沟)河道黑臭水体治理与电影院至魁字湾暗渠进行长效管理。
5.规范行业管理,促进建筑业市场健康发展。加强行政审批,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13宗,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了3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下达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30份、质量整改通知20份,排查整改建筑质量安全隐患60余条,开展燃气全覆盖安全专项检查2次,排查燃气安全隐患80余条。完成质量监督报告5个。抓好建筑业发展,新増总承包资质企业6家,入库6家,三季度完成建筑业产值45.69亿元,第四季度预计完成建筑业产值57亿元。2021年上半年完成建筑节能竣工备案项目15个,共计95.14万平方米。完成防雷竣工验收备案项目18个,共计109.64万平方米。完成综合竣工验收备案项目35个。责令限期拆除搅拌站7处。对全区35个建筑施工工地、市政工程、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扬尘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项目30余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0份,查处存在问题30余条。开展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1次,日常巡查建筑工地30余次,整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10例。查处违法建设2宗790平方米,处罚款32767.34元。
6.积极办理信访事件,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办结化解国家、省重复信访积案5件,接待各类来访31起,共计400余人,办结率达95%。办理12345热线投诉634件,已办结544件,正在办理31件,办结率达94%以上。全年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投诉87起,涉及农民工940余人,涉及拖欠工资2100余万元,经我局协调处理74起,移送查处3起(仍有10起正在办理),召开农民工工资协调处理专题会30余次,为800余人追回工资1800余万元。
7.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营商环境再优化。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工程建设项目“五联合”服务,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建立全市统一的建设工程审批系统和“多规合一”、“多审合一”的“一张蓝图”,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网上申报、限时审批,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实现“最多跑一次”办理率不低于90%,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材料减少60%,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
巴中市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辖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纳入住建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巴中市恩阳区园林绿化路灯管理处。
2、巴中市恩阳区市政工程处。
3、巴中市恩阳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局
4、巴中市恩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5、巴中市恩阳区城乡建设监察大队
2021年度收、支总计20512.91万元。2020年度收、支总计34202.1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689.23万元,下降40.02%。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拨款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2789.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2.35万元,占4.6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97.49万元,占95.3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618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04万元,占1.29%;项目支出15972.95万元,占98.7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512.9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689.23万元,下降40.02%。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拨款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6.7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0.17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35.87万元,下降67.53%。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57万元,占2.96%;卫生健康支出12.27万元,占2.06%;城乡社区(类)支出393.91万元,占66.28%;农林水(类)支出1万元,占0.17%;住房保障(类)支出13.56万元,占2.28%;其他(类)支出156万元,占26.2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94.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57万元,预算17.57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91万元,预算6.91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85万元,预算3.8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预算1.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161.98万元,预算168.98元,完成预算95.86%。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30.27万元,预算30万元,完成预算100%。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支出决算176.85万元,预算53.75万元,完成预算100%。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4.16万元,预算0万元,完成预算100%。
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20.65万元,预算34.93万元,完成预算59.12%。
1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1万元,预算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0.5万元,预算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06万元,预算12.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156万元,预算161万元,完成预算96.89%。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9.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8.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0.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62万元,预算数为6.5万元,完成预算71.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86.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2万元,占13.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2万元,完成预算2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87.68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89万元,2020年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65万元,比2020年增加5.24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住建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住建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3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恩阳棚户区改造任务、科学编制农村危旧房改造方案,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顺利实施、加快推进城区规划城市道路建设项目、提升了城市的竞争力和品味、城市基础设施得到及时维护,园林绿植面积不断扩大,城市环境必然更加提升,人居环境更加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得到长期安全保障,环境卫生得到长期有效治理,群众的幸福指数得到提升、极大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住房安全有了长期保障,生活习惯得到长期保持、城市道路建设事关城市经济发展,建成后恩阳城区30万群众出行将更加便捷。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棚户区改造工作经费”、“城乡环境及市政设施维护工作经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棚户区改造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为加快“四新”恩阳建设,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负责编制全区棚户区改造任务计划,指导并组织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实施,2021年度拟实施黄石片区棚户区拆迁改造任务。
(3)“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在区委、区政府领导统一领导下积极向中央、省住建厅争取建设资金,2021年度拟对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建档立卡贫困户、四类人群的房屋实施维修加固任务,实施2021年改造农村危房2007户,截至目前已完工637户。
巴中市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绩效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棚户区改造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巴中市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10万元
其他资金
总
体
目
标
年度目标
为加快“四新”恩阳建设,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负责编制全区棚户区改造任务计划,指导并组织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实施,2021年度拟实施黄石片区棚户区拆迁改造任务。
绩
效
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
数量指标
指标1:编制棚改方案、印制棚改资料
黄石片区棚户区826户,资金3327万元投入改造项目的资料编印、档案制作与保管。
质量指标
指标1: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让大约826户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有效改善,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时效指标
指标1:住房安全得到保障
2021年按计划有序推进。
成本指标
指标1:棚改资料编印、档案整理归档
棚改资料编印、档案整理归档(10万元)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
指标1:土地资源有效利用
让约826户群众,约300人的土地资源得到流转和有效利用,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
社会效益
指标1:改善民生、助力脱贫攻坚
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有效改善,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生态效益
指标1:生态环境切实改善
群众搬进清洁明亮的安全住房,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清运,环境卫生治理得到有效改善和提升。
可持续影响
指标1:人居环境得到提升
群众居住条件得到长期安全保障,环境卫生得到长期有效治理,群众的幸福指数得到提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受益群众满意
受益群众满意度为100%
附表2:
城乡环境及市政设施维护工作经费
指标1: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抢险、抢修
主要对恩阳城区、街道办事处地下管网、地面公共基础设施日常巡查、维护、抢修。
指标1:保障城市功能正常运转
让恩阳城区30万人民群众切实受益,享受城市功能正常运转给群众生活带来的便利。
指标1:市政设施得到有效维护
2021年度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得到有效监督和维护。
指标1:城乡环境及市政设施巡察人员、车辆保障
组织城乡环境及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巡察、抢修人员补助、车辆运行(10万元)。
指标1:城乡环境及市政设施得到有效维护
城市功能正常运转,群众出行、生活便利。
指标1:民生工程改善
城区30万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能力的认可。
指标1:环境得到治理、城市功能运转有序
城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市政公共基础设施运转正常有序。
指标1:提升城市竞争力
城市品味得到有力提升,人居环境得到长期改善。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在区委、区政府领导统一领导下积极向中央、省住建厅争取建设资金,2021年度拟对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建档立卡贫困户、四类人群的房屋实施维修加固任务。
指标1:农村危旧房屋加固
完成全区2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农村危旧房屋实施维修加固任务和拨款任务。
指标1:群众住房安全得到保障
让农村危改居民享受住房安全保障。
指标1:群众住房安全、早日脱贫致富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群众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脱贫攻坚任务早日完成。
指标1:编制危改方案、印制危改资料
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实地察看,编制改造实施方案,印制表册,协调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10万元)。
指标1:缓减农民经济压力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对缓减农民经济压力,减轻农民经济负担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指标1:社会民生得到切实改善
危房农户房屋安全得到保障,提高了区委、区政府等职能部门的公信力。
指标1:房屋安全、卫生整洁
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新建厕所,乱排乱倒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住房安全保障
极大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住房安全有了长期保障,生活习惯得到长期保持。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住建局部门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城乡社区支出:(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指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建管等方面的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巴中市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区财政局:
一、绩效评价目的
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确保各项支出的合理性和规范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查看2021年财务报表,了解在职人员数和编制人员数及三公经费情况及重点支出情况,具体实施过程包括整理收集汇总财政年初预算完成情况,支付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结转和结余资金控制程度,公用经费及三公经费控制程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管理制度健全情况,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性,固定资产购置、管理、处置全流程规范性查证。
三、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巴中市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辖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巴中市恩阳区城乡建设监察大队),其他事业单位4个(巴中市恩阳区园林绿化路灯管理处、巴中市恩阳区市政工程处、巴中市恩阳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局、巴中市恩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三)人员情况:区住建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四、部门财政收支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区住建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0238435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0238435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711518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725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9640元,住房保障支出599296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区住建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为90238435元。
基本支出8473843元,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550000元,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城乡社区支出7115182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725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964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599296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其他科目支出主要用途。
(三)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67000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65000元,其中住建局机关65000元(公务按待2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40000元),园林处公务用车运行费用160000元,市政工程处公务用车运行费用40000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25000元,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来客检查接待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240000元。
用于园林绿化、市政抢修、人防应急指挥车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市政工程抢险、抢修,城区路灯、园林绿化维护、人防应急指挥方面工作的开展。
(五)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支出完整的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涉及财政资金90238435元;对2021年预算安排的8个项目完整地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55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区住建局及下属5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0238435元。机关运转经费为公用经费、运转类项目经费及其它运转经费之和。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区住建局公有车辆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制度建设。本单位在2021年度全面修定单位内部制度,主要包括工作制度、纪律制度、财务制度等,进一步健全了内控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明确了各项纪律制度,确保财务管理有序推进。
绩效目标管理。住建系统根据财政预决算口径要求,以及住建局管理职能和本年度工作重点,一是科学、合理编制了年初8个日常项目绩效目标,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55万元,其中农村危房改造项目10万元,棚户区改造项目10万元,城乡环境及市政设施维护项目10万元,棚户区征收搬迁5万元,全区绿化、路灯、工程车秋天是维护5万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及监督5万元,建设市场监管执法5万元,黑溴水及专项治理5万元。二是住建系统整体绩效目标,主要内容包括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恩阳棚户区改造任务、科学编制农村危旧房改造方案,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顺利实施、加快推进城区规划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加强市政公共基础设施、路灯园林巡视察、维修维护、加强城市建设监察执法检查力度。确保了绩效目标填报的完整性和可行性,年终进行了绩效管理填报工作报财政审核,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
六、职责履行
(二)坚持城乡统筹,深化村镇建设管理。完成1186户农村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21户、三类对象1165户),承办2019年全省土坯房改造现场会。启动柳林镇、渔溪镇、玉山镇等10个省级特色小镇的规划编制,完成玉山镇、群乐镇、上八庙镇等3个市级特色小镇申报,柳林、玉山等五个重点镇完成“百镇建设行动”投资1.5亿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第一批启动的10个乡镇污水处理站项目,柳林镇、玉山镇双凤社区、上八庙镇、观音井镇乐丰社区、青木镇、三河场镇等6座污水处理站已建成投运,渔溪镇、茶坝镇、兴隆镇等3座污水处理站已完成主体及配套管网工程,正在安装设施设备,观音井镇污水处理站正在加快建设,其余乡镇集镇污水处理站PPP项目正有序推进;完成桅杆垭村和万寿村集中居住区的污水集中处理、万寿村的散户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等试点工程。完成40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和生态恢复;积极推行农村保洁员制度,购置了24辆勾臂垃圾车和240台垃圾箱,投入到各乡镇,全区街道、乡村配备保洁员700余名,24个乡镇358个行政村建立了完善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区处理”垃圾处理体系,有效解决了乡村垃圾治理难题。
(三)规范行业管理,促进建筑业市场发展。新増四川顺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总承包企业3家,四川宏图都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劳务企业2家,目前我区共有施工总承包建筑企业25家(一级1家、二级6家、三级18家),完成建筑业产值58亿元。完成恩阳首座、城市供水一期工程等10个项目建筑节能验收,天娇华都、恩阳首座等12个项目的防雷竣工验收备案,完成緑色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加强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城镇燃气设施安全生产工作巡查检查,巡查建筑施工企业37家,整改安全隐患156例;巡查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企业4家,整改安全隐患23例;巡查城镇燃气设施企业10家,整改隐患35例。加大扬尘治理力度,对全区41个建筑施工工地、市政工程、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进行了日常监控和检查,检查项目200余次,督促企业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和整改。认真办理处理来信来访,接受群众来信、来访63件,办理解答63件,接待来访人员37次287人,解决问题42个,受理12345市民热线43件,处理43件;受理拖欠民工工资案件24起,涉及用工企业22家,投诉被拖欠工资金额2300多万元,涉及民工526人,清偿被拖欠民工工资1300多万元。
七、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在2021年财政收支工作中,我局认真按照区财政局的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法,各项收支真实合规,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财经纪律,资金支付及时,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政府采购执行到位,资产管理规范,项目建设成效显著,2021年区住建局区住建局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重心,以推进四新恩阳建设为主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大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城乡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全面完成了城乡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一)完善城市功能,夯实营城基础。有序推进城市道路建设,规划54路、58路(义阳山路南段至恩阳大道段)基本建成;义阳山路南段路面工程、旱桥桥基基本完成;规划86路登科华府段路面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山水廊道(义阳山路南段至恩阳大道段)完成湿地水池等隐蔽工程建设,完成绿化亮化工程及钢结构造型;有序推进“两桥一廊”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完成义阳二街片区棚改安置房采购836套;启动黄石片区棚户区改造826户,完成项目立项审批;争取到位中央、省棚改补助资金7820万元;黄石、白玉、马鞍等棚改项目申报2020年棚改专项债券通过省发改委等部门评审,获批发行额度6.86亿元。优质配套公共服务,恩阳首座、登科华府、高庐御品湾、御景豪庭、琵琶滩等城市商业综合体陆续建成;有序推进中央公园、容邦国际、紫金鑫城、小关坝、芦溪国际等商业综合体建设;有序推进登科社区等6个老旧小区、古镇居民楼等5个老旧小区改造;建设DN200供水管网3.8公里,新增用水2250户,旧表更换1025户。随道路建设燃气管网5公里,督促3家无证经营企业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开展城镇燃气行业乱象专项治理。积极推行河长制,建立健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城市品质明显提升。
(四)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促进建设领域风清气正。2020年共计排查建设项目40余次,排查企业30余家,共计摸排、受理线索15条(其中含上级交办线索1条),涉及违法建设、未报建擅自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履行法定义务、拖欠农民工工资、擅自变更从业人员、“挂证”乱象等方面。目前,已核查处理线索14条,正在办理1条。
(五)深入开展系统治理,推进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深入开展建筑企业资质审批,制定《巴中市恩阳区建筑企业资质审批审核工作机制》,核查建筑企业业绩共计457条(线上业绩413条,纸质业绩45条),其中真实业绩23条,虚假业绩404条,存疑业绩30条;根据上级部门交办,对6家区属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进行了动态核查,整改到位4家,上报市住建局建议撤回资质2家;对恩阳住建系统具备中级职称和注册类执业证书的干部职工开展“挂证”清查;协助区纪委对全区公职人员是否存在“挂证”问题进行核对,共计核对306人次。
大力开展人防系统专项治理,制定《人防系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实施方案》《人防系统工作制度》,先后组织召开10余次系统治理工作推进会议;约谈19家欠费企业,发放催缴通知书19份,责令其在15个工作日内全面缴清人防易地建设费;截至10月底,共计催收历欠人防易地建设费用1521万元。
2021年重点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紧密团结在区委区政府的周围,认真落实区委二届十三次全会“营城聚人”的城市发展理念和“三城建设”的奋斗目标,开拓奋进,苦干实干,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
一是树立“营城”理念,完善城市功能。扭住“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按照城市控(详)规划,完善城市路网布局及合理级配,大力推进规划54路、58路、86路、52路、1路、134路等城市主次干道建设,构建城市路网体系,实现城市干线公路与机场、高铁站、公路客运站交通顺畅运行。严格管控城市建筑体量、开发强度,优化建筑设计,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大力推进标化工地建设。科学布局恩阳大道、外环线、机场环线沿线商业综合体,加快推进小关坝、容邦国际、阳光中央公园等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启动临港产业园片区棚户区改造,加快完善老城区养老抚幼设施建设及曾家坝、何家坝、小关坝、黄石景区片区公共厕所、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构建“15分钟生活圈”,提升市政设施供给力,城市承载力和吸附力。
二是提升城市品质,培优聚人环境。突出“公园、绿道、河流、街区”四大重点,按照“步步见绿、百米见景、五百米见园、千米见水”要求,加快推进恩阳河两岸滨河绿地绿廊建设,做优市政道路绿化景观,有序推进大梁山、登科山、义阳山、泸溪河等城市公园建设,构筑“城在景中、景在城中”的城市环境。利用古镇及城区自然山体特点,按照绿色照明、节能环保要求,合理布局地灯、水体灯、光影灯、树影灯,实施巴恩快速通道、机场环线、恩阳大道、恩阳古镇、大梁山等重要干道、山体亮化工程,优化城市节点建筑立面和色彩。加快推进登科、文治、司城、麻石等老旧小区改造,整治背街小巷,完善雨污管网,实施智慧路灯改造,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和路灯管护水平,营造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
三是实施“两大”革命,助力宜居乡村。加大乡村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投入,增加垃圾收集设施和转运设备配置,有效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建立长效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区处理”的垃圾分类处理机制。按照“系统性收集、综合性处理”要求,实行全域统筹规划,有序推进何家坝片区、临港产业园片区污水治理,采取投建运营一体、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加快集镇场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着力柳林国家级重点镇及花丛、玉山、茶坝、渔溪省级重点镇建设,加大柳林、玉山等7个特色镇及万寿养生谷、罐子沟荷花小镇、兴隆空港小镇3个特色小镇培育力度,建设环境干净整洁美丽宜居乡村,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对全区“十四五”时期重点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是树立“营城”理念。对城市资产进行集聚、重组和营运,以城建成、以城兴城,提高城市的附加值和首位度。扭住“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严格管控城市建筑体量、开发强度,优化建筑设计、科学布局,全力打造城市核心区,重点做好曾家坝片区、古镇片区、两路片区、马鞍铺片区、麻石片区、何家坝片区由点到面的纵深发展,做好恩阳大道、外环线二期、机场迎宾大道等轴线和机场(高速)出入口、城区主要节点、主要地标性建筑物的规划建设。完善城市路网布局及合理级配,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城市魅力。
二是拓展“聚人”思路。以营城为基础、产业发展为重点、旅游为核心,突出“公园、绿道、河流、街区”四大重点,利用古镇及城区自然山体特点,以巴文化、红色文化、米仓古道文化为依托,挖掘古镇历史文化,培育古镇特色,做好古镇开发利用,高品质打造恩阳“十园六院”、黄石旅游景区和一批特色街区,形成真正的文旅消费聚集区。同时,加快推进恩阳河两岸滨河绿地绿廊建设,做优市政道路绿化景观,构筑“城在景中、景在城中”的城市环境。健全公共配套,推进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完善养老抚幼设施建设及公共厕所、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构建“15分钟生活圈”,提升城市供给力、承载力和吸附力,汇聚人气商气。
三是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在美丽乡村建设上争做示范、争当排头兵。加大国家级、省级重点镇、特色镇及特色小镇的培育力度,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大农村生活垃圾、集镇污水治理,建立健全垃圾污水长效运营管护机制,建设环境干净整洁美丽宜居乡村,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八、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2、拆迁缓慢。因拆迁款到位不及时,拆迁力度不大、进展缓慢,致使部分项目推进滞后。例如,马鞍都市山水廊道自2018年底进场施工以来,一直因拆迁滞后,致使项目现仍不能全线贯通,项目作业面小,影响正常推进。
3、项目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由于区财力较紧,部分项目资金即使有指标,仍无法按合同及时支付。
(二)建议
1、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各项工作的领导,及时分析汇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确保项目工作全面有序健康发展,加强区对乡镇建管工作的业务指导,层层抓落实,加强关键部位、关键问题解决,全面提高我区的住建工作管理和服务能力。
2、加大住建领域投入,提高服务能力,消化历史债务,缓解社会矛盾。
???????????????????????????????????????????????????????????????????????????????????巴中市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5日
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
巴中市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
绩效评价的报告
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财政资金绩效目标
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财政资金绩效目标
建设方式
套数
(户)
建筑面积(万㎡)
总投资
(亿元)
投资完成率
绩效目标内容
棚户区改造
项目
货币化+新建
1344
23.04
7.76
2021.6
2023.6
46.36%
1.完成棚改货币化安置(货币补偿)区377户;2.修建道路4.69公里,完善基础设施配套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
补贴
货币化补贴
300
/
0.36
2021.1
2021.12
100%
1.发放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0户,保障人数为371人,保障面积3710平方米;
2.群众满意度达100%
巴中市恩阳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
改建
7128
4.1
2022.12
52.93%
场地整治1.7万平方米,小区道路硬化黑化5万平方米,小区绿化2.5万平方米,新建停车场4座,小区化粪池26座及公厕13座,幼儿园,弱电管线,电梯22部,供排水管道,天然气管网,小区垃圾收集设施160套,路灯420盏以及无障碍设施和养老扶幼设施等
二、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
(二)《住房和城乡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
(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63号);
(四)《巴中市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巴中市恩阳区临港产业园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恩区发改行审〔2020〕387号);
(五)《巴中市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巴中市恩阳区新桥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恩区发改行审〔2020〕386号);
(六)《巴中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综〔2020〕24号);
(七)《巴中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综〔2020〕26号);
(八)《巴中市财政局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巴财综〔2021〕4号);
(九)《巴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巴财综〔2021〕6号);
(十)《巴中市财政局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综〔2021〕8号);
(十一)《巴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巴财综〔2021〕10号);
(十二)《巴中市恩阳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的通知》;
(十三)《巴中市恩阳区恩阳区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恩财预〔2019〕8号);
(十四)《巴中市恩阳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恩府办〔2019〕35号)。
三、评价组织
(二)夯实基础,健全制度。牵头印发了《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恩财综〔2019〕1号)《巴中市恩阳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表》等文件,细化了各个部门在绩效评价工作中所承担的具体工作,明确了各部门自评办法和要求。
四、项目概况
(一)项目目标任务
2021年,市级下达恩阳区城镇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1344户,发放住房保障租赁补贴200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任务7128户。
(二)项目实施情况
1.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情况。2021年,我局紧抓棚改机遇,将其作为建新区、惠民生的有效抓手,大力推进项目实施,采取货币化安置(货币补偿)方式安置棚户区居民377户,新建安置房967套,总建筑面积11.65万平方米。争取到位棚户区改造中央、省补助资金2597万元,到位中央预算内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684万元。
2.租赁补贴项目实施情况。2021年,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目标任务200户。截止2021年12月31日,发放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0户,保障人数为371人,保障面积3710平方米,实现按季度足额发放,专项资金使用效果好,社会效益彰显,达到预期目标,社会满意度达100%。
3.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情况。改造万寿小区等27个老旧小区及周边区域,共计231栋楼房,涉及居民7128户。目前已完成滨江片区等老旧小区外立面改造、道路面硬化黑化14000平方米,及燃气、强弱电管网等改造。已完成马鞍片区沿街立面改造,万寿片区正在进行管网及道路改造,累计完成投资21700万元,项目推进有序。
五、资金管理
(一)资金申请真实。按规定向上级报送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规划、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城镇棚户区改造规划和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申请资料,报送的基础资料真实准确,资金申请及时。
(三)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按照《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综〔2019〕23号)文件规定,对专项资金进行了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1.资金到位情况
(1)上级补助收入。202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预算下达资金15936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资金5281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资金36万元、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资金10619万元。
(2)本级预算安排。本级筹措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共计4427.8万元,具体是:土地出让收益安排4427.8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拨付20363.8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拨付9708.8万元含(本级财政安排资金4427.8万元)、拨付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资金36万元、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619万元。
六、评价结果
通过对我区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项目管理、项目效益”情况的综合评价,总体得分99分(总分100分),总体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其中:考核等次为“优秀”的资金管理、项目管理、项目效益、群众满意度评价指标4个。具体评价情况见下表:
巴中市恩阳区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汇总表
评价指标
评价
分值
自评
得分
权重
等次
棚户区改造项目
资金管理
25
25%
优秀
项目管理
15
14
产出效益
60
其中:群众满意度
5
100
99
租赁住房保障项目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得分
30
50%
10
9
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总得分
七、项目绩效
(一)社会效益。一是通过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实施,可安置棚户区改造拆迁户1344户,涉及人口约4695人;改造老旧小区27个231栋楼房,涉及居民7128户。二是完善了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了棚户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享受社会发展的红利,促进了社会公平,推进了恩阳城镇化健康发展。三是通过政府主导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促进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解决棚户区改造项目住户的住房实际困难,有利于凝聚老百姓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使老百姓能在环境优美、配套完善、文化内涵丰富的生活小区居住,提高了社会文化意识。四是通过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项目的实施,减轻了200户,371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负担36万元。
(二)管理效益。一是及时跟踪掌握政府购买安置房源项目进展及工程质量和项目管理、实施绩效情况,为改进项目绩效管理提供参考依据。二是及时发现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的不足和偏差,进一步提高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三是项目主管部门支出责任意识和“重绩效、讲绩效”的管理新理念逐步树立,更加注重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和完善制度措施。四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核算管理,以适应全过程绩效管理的需要。
八、综合评价情况
综上所述,2021年,在市财政、住建等部门指导关心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与各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完成上级下达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在城镇建设、拉动内需、地方财政收入、惠民政策等方面形成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恩阳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综合评价为“优秀”等级。
九、存在主要问题
(一)评价不够深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在年终工作繁忙期,覆盖面宽量大,评价业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多数业务经办人员缺乏专业培训和有效的专业评价手段,导致整体评价深度不够,水平不高。
(二)资金配套难度大。部分项目需本级财政配套资金,由于本级财力有限,个别项目配套资金难度大。
十、下步工作打算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方面深入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一)完善绩效管理制度。按照省、市财政部门绩效评价工作部署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探索完善财政资金绩效与预算挂钩机制和问责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应用,逐步建立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绩效管理体系和协同配合工作机制。
特此报告。
附件:1.租赁住房保障绩效评价指标表
2.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指标表
3.城市棚户区改造绩效评价指标表
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巴中市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4日
附件1
租赁住房保障绩效评价指标表
填报单位:巴中市恩阳区
评分标准
县(市、区,含市州本级)自评
市(州)复评得分
一级指标
资金筹集
地方财政安排资金用于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城镇住房保障对象发放租赁补贴等租赁住房保障支出的(5分);没有安排的(0分)。
资金分配
预算执行
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2分),否则扣减相应分数;预算执行(8分),预算执行率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8分。
资金使用管理
没有违规违纪情况的(5分);通过审计、财政等部门检查存在资金截留、挪用、交叉重复等违规违纪行为,或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实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每发现1项扣0.5分,最多扣5分。对性质恶劣、有重大不良影响的违规违纪项目一次性扣除5分。
项目库储备
建立租赁住房项目储备库(4分),对入库项目建立档案、根据项目成熟度进行排序并纳入年度计划(6分),否则扣减相应分数。
评价报告报送及时、完整性
编制了绩效目标、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时报送绩效评价报告且内容完整的,得5分;内容不完整的扣2分;无故不按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的,不得分;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分。
4
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完成率
项目实际筹集数量大于或等于年度计划的,得10分;未达到年度计划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10分。
新筹集公租房年度计划完成率
项目实际筹集数量大于或等于年度计划的,得8分;未达到年度计划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8分。
租赁补贴年度计划完成率
实际发放补贴户数大于或等于计划发放数量的,得5分;未完成年度计划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5分。通过审计、财政等部门检查,或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实存在违规发放补贴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酌情扣分,最多扣5分。
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保障率
对申请公租房保障并审核通过的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6个月轮候期内,通过配租公租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给予公租房保障的比例达到100%的,得5分;低于100%比率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5分。
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目标
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大城市,在“十四五”期间应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未公布建设目标或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比例低于10%均不得分,占比10%-20%得3分,占比20%-30%得5分,达到30%及以上得7分。
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政策和工作机制
7
租赁住房运营管理
8
企业和其他机构参与运营公租房占比分别达到30%及以上的得4分,占比20%-30%的得3分,占比10%-20%的得2分,10%以下的不得分;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城市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纳入平台统一管理(1分);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并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1分);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标准以及低租金的具体标准,并抓好落实(1分);加强运营管理,出台具体措施,坚决防止保障性租赁住房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1分)。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的(5分)。通过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检查、审计发现存在工程质量问题,或经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经查实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每发现1项扣1分,最多扣5分。
租赁住房
保障满意度
满意度指标达到80%以上的,得5分;低于8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对于群众信访没有及时处置的,每一次扣1分,最多扣5分。
合计
注:1.2021年度资金绩效评价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完成率指标不纳入评价范围,均按10分计算;
2.请市州收集审核汇总所辖县(市、区,含扩权县、市州本级),评价指标表于2022年1月31日前上报。附件2
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指标表
市(州)复评
资金
筹集
由市场化运作的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实施的小区占年度计划改造小区比例30%以上的(1分)。实际到位资金中,企业、产权单位(原产权单位)、专业经营单位等社会力量及居民出资占比在20%及以上的(2分),中央补助资金占比40%及以下的(2分)。30%以上的地级及以上城市有改造项目通过银行贷款、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的(1分)。地方财政安排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2分)。30%以上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或一般债券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1分)。居民参与出资改造的小区占年度计划改造小区比例达到60%以上的(1分)。未达到目标的,按实际完成任务情况,按比例扣减相应得分,扣完为止。
分配
预算
执行
项目储备库
3
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储备库(1分),对入库项目建立档案、实现同步录入改造项目基本情况、居民改造意愿、改造方案、工程进度、改造前后效果的数据、图片信息(1分);根据小区配套设施状况,改造方案的完整性、针对性、居民改造意愿等,对入库项目初步实施方案进行量化计分、排序,明确纳入年度改造计划的优先顺序(1分),否则扣减相应分数。
统筹协调机制
2
评价报告报送
改造计划完成率
以小区数计,项目实际开工量大于或等于年度计划的(10分);以户数计,项目实际开工量大于或等于年度计划的(10分);以建筑面积数计,项目实际开工量大于或等于年度计划的(5分);以楼栋数计,项目实际开工量大于或等于年度计划的(5分);未达到计划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30分。
居民
参与
成立党组织的小区占年度计划改造小区比例60%以上的(1分)。选举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占年度计划改造小区比例60%以上的(1分)。改造方案(含改造后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居民缴纳必要的物业服务费用等)经法定比例以上居民书面(线上)表决同意的小区占年度计划改造小区比例100%的(2分);60%以上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引导居民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手段,对改造中共同决定事项进行表决,提高居民协商议事效率的(1分)。未达到目标的,根据完成任务情况,按比例扣减相应得分,扣完为止。
改造
内容
工程质量安全
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安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并强化运用,压实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责任的(4分)。经群众信访投诉、审计发现、媒体曝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每发现1个项目存在问题扣0.5分,最多扣4分。
长效管理机制
将改造后水电气热信等专营设施设备产权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其负责维护管理的小区,占年度计划改造小区比例60%以上的(2分);建立健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的小区,占年度计划改造小区比例60%以上的(2分)。未达到目标的,根据未完成任务小区情况,按比例扣减相应得分,扣完为止。
完善配套政策制度
省级、市(县)均出台精简改造项目审批、整合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资源、改造中既有土地集约混合利用和存量房屋设施兼容转换等方面配套政策,省级因地制宜完善适应改造需要标准体系的(2分)。
完成改造小区居民满意度
满意度指标平均达到80%以上的(5分),低于80%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对于群众信访没有及时处置的,每1次扣1分,最多扣5分。
注:1.绩效指标纳入《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计调查制度》的,地区评价得分应根据统计调查数据直接计算得分;
2.请市州收集审核汇总所辖县(市、区,含扩权县、市州本级),评价指标表于2022年1月31日前上报。
附件3
城市棚户区改造绩效评价指标表
二级
地方财政安排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的(5分);没有安排的(0分)。
项目库
储备
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储备库(4分),对入库项目建立档案、根据项目成熟度进行排序并纳入年度计划(6分),否则扣减相应分数。
按时报送绩效评价报告且内容完整的,得5分;内容不完整的扣2分;无故不按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的,不得分。
年度计划完成率
项目实际开工数量大于或等于年度计划的,得30分;未达到年度计划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30分。
当年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棚改安置住房分配率
20
分配率达到60%以上的,得20分;以60%为基数,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20分。
棚户区改造拆迁居民满意度
备注:请市州收集审核汇总所辖县(市、区,含扩权县、市州本级),评价指标表于2022年1月31日前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