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案对象:刘小龙、熊浪、陶勇才;
二、案件简介:
400万住宅出售交易四个月,房子没有卖掉反而被买家骗走100万;中介(熊浪)串通客户(刘小龙)以“买房”为名,先后诱骗房东(徐国辉)参与私人抵押、虚假诉讼、套路贷等,以种种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
“诺家”房产中介(业务负责人:熊浪)、刘小龙(购买人)、陶勇才(办事人员)串通后,诱骗房东(徐国辉)将房屋抵押给“资方”曹殚,当以“卖方(房东)房产抵押、买方支付典当利息”做“二次抵押”后,买方(刘小龙)恶意拖欠所谓“资方”曹殚的贷款利息,曹殚发现未收到利息后,决议要起诉房东(徐国辉)。
三、案件事实:
本人徐国辉有一套房产: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路276号金茂乾璟苑8栋503,市值400-450万;
2023年3月份“诺家”房产中介熊浪串通刘小龙(购买方)、陶勇才(办事人员)谎称刘小龙可以以“法拍”的方式来购买徐国辉的房子,理由是刘小龙有多年法拍房操作经验,手上有很多需要法拍房的客户资源,可以帮忙把房子操作成法拍房。如果通过“法拍”方式流拍的话,他们也会拍下该房屋到刘小龙名下,刘小龙声称可以通过所谓的“银行关系”可以得到银行贷款额度为500多万;当时徐国辉也不了解“法拍”概念,想着既然可以把房子早点卖出去,同时经过熊浪与刘小龙的利用与诱骗,在熊浪的的见证下,就与刘小龙于2023年3月6日签订了一个房屋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其中熊浪一直声称刘小龙在梅溪湖做了多年法拍房,很有实力,一直诱骗房东徐国辉签订合同。
2023年3月6日晚上19时,三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约定2023年10月30日之前,刘小龙应该将房款600万全部支付到徐国辉账户,其他任何费用均由刘小龙负责;协议要求按行规到房管局进行“二押”(后来被刘小龙暗地的变为“在房管局与曹殚当进行二押”);刘小龙承诺曹殚所有产生的费用、利息、违约责任均由刘小龙承担;
2023年3月16日下午,徐国辉被熊浪、刘小龙骗到了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德政园的“房产交易中心”,以他们的“行规”为由,与他们所谓的“资方”即曹殚见面,诱骗徐国辉签订了一个100万抵押(二次抵押)协议和100万的借款合同,其中借款合同只有一份,且合同没有写借款利率,交给了曹殚。
2023年6月20日熊浪、刘小龙骗徐国辉前往株洲市攸县,说要按行规与攸县人民法院签订一个债务案件的“担保函”,徐国辉到了攸县才发现事情并没有刘小龙说的那么简单,还有可能涉嫌参与“虚假诉讼”的不法行为,但是在熊浪的威逼利诱下,徐国辉手写了担保函,后被攸县人民法院所谓的工作人员收走了担保函。
2023年7月17日,徐国辉和儿子罗健向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派出所报案;但是梅溪湖派出所只是录了笔录,并没有立案调查。早在2023年3月就有多名被刘小龙诈骗的受害者去梅溪湖报案,但是梅溪湖派出所以这是经济纠纷为由拒绝立案,导致徐国辉被刘小龙诈骗了100万人民币。这只是冰山一角,还有大量受害者没有察觉刘小龙的诈骗行为。
四、案件分析:
据行业人士提醒,整件骗局其实就是以下4步:
第一步即“二押”(典当):中介“诺家”熊浪串通刘小龙、陶勇才一起来骗徐国辉,利用徐国辉年纪大且急于将房产出售的想法,以买徐国辉房产的名义,以到“房管局进行二押”但暗地的却变为“到房管局与曹殚进行二押”,只是想诱骗徐国辉把房产去做所谓的“二押”,抵押出100万给他们使用,从头到尾没有购买徐国辉房产的实际作为与行动;导致徐国辉不仅未收到相应合同约定的房款,反而给他们将100万抵押款用于填补他们自己的资金缺口;
第二步即“不付利息、不付房款、冻结房产”:前期编织自己替徐国辉承担贷款利息的谎言,中途单方面不再支付利息,导致所谓资方曹殚要起诉徐国辉,进行冻结房产;迫不得已,徐国辉自己垫付100万元给曹殚,才解除抵押给曹殚方,但是刘小龙拒不归还100万元。
第三步即“虚假诉讼”:明知道“虚假诉讼”是钻法律漏洞,还是编织谎言说自己承担虚假诉讼费用,骗房东签“担保函”搞法拍行业所谓的“花钱买案件”,承担***法院不能结案的债务纠纷诉讼案件的债务,一般为5-20万元;他日即使双方产生诉讼,法院仍会判决双方都违反“公序良俗”、“均有过错,各担其责”;最终房东还得自己承担该笔担保的“虚假诉讼费用”;
五、案件理由:
1、刘小龙早在2019年开始就进行了夫妻假离婚、所有房产及车辆都转移到妻子或小姨子名下,个人名下无任何财产;而且刘小龙于2021年5月6日、12月8日共2个被执行案件未履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他们早就做好了即使被民事起诉最后也会让法院无财产可执行的准备;
3、刘小龙涉案亏空已经有近8000万元左右,受害上当房东有近60人(目前已经可以相互联系的有14人),刘小龙明知自己已经欠下巨额债务无法偿还的前提下,还利用以借条形式非法占有徐国辉100万财产,涉嫌“贷款性诈骗”;
4、刘小龙本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为达到其合同诈骗的犯罪目的,谎称可以将房屋以“法拍”出售,最终设下套路骗取徐国辉的100万;
5、刘小龙以履约金为理由骗我方进行抵押贷款并以“借条”形式非法占有我方100万后,实际上是用于还他们之前所欠所谓“资方”(典当行、寄卖行)亏空的利息和自己生活挥霍;以上是否属实请公安派出所立案查询刘小龙银行流水、资金流向即知;
6、刘小龙利用惯用的合同条款(自21年开始与每个受害房东都是用同样条款)骗徐国辉进行签约,此类条款让非法律专业人士(房东)误以为有更大保障,但到法院起诉阶段却不会被法官认可,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为总房款的20%”、“乙方承担房贷利息1万元/月”、“乙方承担物业管理费用”等;
7、刘小龙故意不还所谓资方曹殚的利息之后,曹殚就可以对徐国辉房产进行诉讼冻结、拍卖;据行业人士分析,如果进入拍卖流程,一拍可以按徐国辉要求的458万进行拍卖,如果一拍流拍,二拍就必须下调价格20%就是366万起拍,三拍就基本上是5折价格229万起拍;这样徐国辉价值440万的房产,就可以让他们以这种的方式直接以近5折229万的价格拍到;
六、造成损失:
此事刘小龙、熊浪两人的诈骗行为,目前造成徐国辉100万元经济损失,资金方曹殚一直催促徐国辉支付利息,并威胁要冻结房产并拍卖。
七、附受害房东情况(可相互联系):
序号
姓名
房产地址
被骗金额
备注
1
丁发林
137****2308
长沙市天心区暮云镇保利阆峰云墅P13
2022年3月
100万
二押100万,刘小龙拿走50万;
2
高鹏
199****0808
长沙市望城区龙湖湘风原著A1区24栋105房
2022年11月
20万
二押金额40万,刘兴拿走20万
3
龚盼
185****7670
长沙市岳麓区振业城三期9栋3204房
35万
石洪宇二押拿走20万,虚假诉讼担保费用15万;房产198万,二拍160万拍出;
4
李太华
186****3236
2023年2月23日
40万
90平方房产到北京银行抵押40万,给李(房东)25万作为“定金”,刘小龙拿走15万;
5
佘旭
187****1333
长沙市望城区润和紫郡
2022年9月1日
70万
抵押70万,给佘旭30万作定金,刘小龙拿走40万;
6
王翰翔
186****1627
长沙市雨花区阳光城尚东湾愉景苑4栋408房
2022年10月
二押金额20万,杨剑拿走12万
7
吴巍
138****2357
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正荣府8栋1901房
50万
二押金额50万,刘小龙拿走30万
8
肖桢恒
151****6597
长沙市珠江颐德公馆
2022年上半年
80万
抵押60万,20万左右典当行利息及费用;
9
熊晨阳
185****1381
长沙市岳麓区阳光丽城二期29栋1903房
2022年12月16日
25万
抵押25万,给熊晨阳10万作定金,刘小龙拿走15万;
10
徐国辉
186****6602
长沙市岳麓区金茂乾璟苑8栋503
2023年3月6日
二押100万,刘小龙拿去50万,攸县人民法院虚假诉讼12万
11
余跃海
12
周佳慧
151****2811
长沙市岳麓区许家洲路锦峰苑C4栋2103房
2022年10月14日
90万
抵押70万,给了周佳慧20万作定金,刘小龙、杨剑拿走50万;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虚假诉讼20万,周佳慧签担保函;
13
邹义
151****8080
长沙市望城区润和山水郡
60万
八、附案件关联人员情况:
1、刘小龙:买家担保人,买家幕后老板,155****3852、152****8993,身份证号码:4311251990031*****;有身份证复印件;私家车:黑色奔驰威霆(湘A54D98);房产位置:长沙市岳麓区麓云路金茂悦三期12栋;
据传刘兴、刘小龙涉案亏空已经有近8000万元左右,受害上当房东有近60人(目前已经可以相互联系的有13人);
为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被诈骗,保证房产市场合理、合法运营,打击不法房产中介行业利用“法拍”进行的“诈骗”、“虚假诉讼”、“套路贷”等违规、违法行为,避免更多市民的房产被骗,维护社会稳定,恳求公安、政法机关针对此类团伙进行查处;
请求人:
徐国辉,186****6602,身份证号:4301241958011*****
2023年7月17日
网友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经核实,岳麓公安分局已于2023年9月28日依法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告知报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