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信访、咨询共计60159件,较上月上升24.99%,较2015年3月上升7.98%。其中,价格咨询49015件,占81.48%;价格举报6455件,占10.73%;价格投诉4626件,占7.69%;价格信访63件,占0.10%(详见图1)。价格举报办结率为90.43%。价格举报压力表处于安全线以下。
图12016年3月价格举报分类情况一览
价格举报投诉数量较为集中的地区有:广东(1894件)、北京(929件)、湖北(907件)、浙江(842件)、山东(803件)。占比分别为:17.09%、8.38%、8.19%、7.60%、7.25%(详见附表1)。其中,青海、山东、宁夏、河北、广东、江苏、天津、陕西、湖北、辽宁等十个省区市价格举报投诉量环比上升超过了50%,主要由于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12358价格监管平台宣传力度,群众价格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详见图2)。
与上月相比,各行业价格举报投诉数量普遍呈上升态势,特别是房地产与物业管理、教育、医药、商品零售、机关收费等行业举报量大增,交通运输(尤其是客运)、宾馆酒店、社会服务、旅游等行业举报量则因春节假期结束而有所下降。(详见图3)
图32016年3月部分行业价格举报投诉量环比增幅一览
一直以来,交通运输、商品零售、房地产与物业管理三大行业价格举报投诉量稳居前三位,但三者占比的波动趋势不尽相同。数据显示,交通运输行业占比虽然一直居首,但明显呈下降趋势;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行业自2015年8月占比排名跌至第三后,也呈下降趋势;而商品零售行业占比则一路走高,本月与第一位的交通运输占比差已不到8%,其中网购领域价格举报投诉量增长最为显著,各地应加以重视(详见图4)。
图4近十个月来三大重点行业举报投诉量占比一览
价格咨询数量较为集中的地区有:北京(5876件)、江苏(4754件)、山东(3831件)、浙江(3068件)、上海(2843件)。占比分别为:11.99%、9.70%、7.82%、6.26%、5.80%(详见附表3)。
价格咨询数量排名前五位的行业分别是:交通运输(15012件)、房地产及物业管理(6241件)、商品零售(4436件)、医药(3603件)、社会服务(3462件)。占比分别为:30.63%、12.73%、9.05%、7.35%、7.06%(详见附表4)。
二、价格举报反映的重点问题
(一)房地产及物业管理行业价格举报投诉增长较多
(二)景区门票价格成为价格举报投诉热点
(四)殡葬行业价格举报投诉咨询数量呈上升态势
三、查处典型案例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价格举报工作,快速查处举报案件,有效维护了群众的正当价格权益。
(一)北京市某医院违规收取急诊费用案
(二)渭南市某学校违规收费案
(三)天津市某物业公司违规收取有线电视端口费案
(四)黄山市某风景区未公示景点门票价格案
安徽省黄山市一市民反映,其在前往该市某景区旅游时,发现该景区收取的门票费用并未在售票处公示。经查,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根据《安徽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皖价服[2010]57号)规定,“游览参观点(景区)实行门票价格公示制度。所有旅游收费均应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决定给予该景区4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五)邵阳市某客运企业违规上调票价案
湖南省邵阳市一市民反映,其春节期间从新宁县城乘坐开往乡镇的客车时,某客运公司以春运为由抬高票价,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2016年春运期间,该企业违规抬高运营的新宁至石门、新宁至回龙、新宁至清江桥等多线路票价,根据《湖南省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湘价商〔2014〕61号)的规定,“在政府规定范围以外,实行票价上浮或加成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查处”。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对该企业处以4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六)上海市某快递公司违规收费案
上海市一市民反映,其通过该市某快递公司寄送包裹的运费明显高于该公司公示的收费标准,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所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公司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明码标价,公示资费标准:寄至北京、广东、山东等地的包裹首重(1KG)10元,续重(1KG)10元。消费者吴先生寄送货物为0.98KG,目的地为广东,应收取费用10元,该公司工作人员实际收取20元。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第8号令)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构成了价格违法行为。针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当场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并处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