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与银湖俱乐部签署的《会员合同》和《绿地认养维护协议》均提及,使用期限为20年。
其中,《会员合同》上写着,银湖俱乐部为会员提供房车停泊、休闲娱乐等业务;会员会籍期限为20年,对专属停车位面积享有排他的使用权20年,会员在绿化面积内按认养协议规定使用。3.5×8型(注:长8米,宽3.5米)房车,20年收取土地使用租金13万,每年物业及卫生管理费4800元,3.5×10型房车,20年收取15万,每年物业及卫生管理费6000元。
《绿地认养维护协议》写明,双方就会员营地的绿化事宜达成协议,认养期限为20年。
为何未到使用期限就被强制搬离?小红门乡政府的通知表示,此处房车为违法建设。
通知称,我乡收到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朝阳分局发来《关于依法处理违法建设的函》,认定位于南四环十八里店桥附近的银湖房车营地内的轻体结构房屋为违法建设。请银湖俱乐部根据要求,限期进行清理并恢复地貌。
朝阳区规划局通知称,因收到区政府督查室转来《督办通知单》,对于督办单反映的银湖房车营地进行了核查。经查,该房车营地内现有轻体结构房屋100余栋,此外,还普遍存在其他私搭乱建现象。上述房屋所占用地为集体土地,规划部门未查到上述房屋的规划审批记录。
根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上述工程应由乡政府负责查处,请你单位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我局。
记者以车主身份到朝阳区规划局咨询此事,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车主有异议,可以到北京市规划委申请行政复议,上级如果同意撤销整改决定,再通知到下级。此外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追踪
“房车”拆除后发现车轮为装饰
周先生是多年的房车爱好者,早在4年前,他就有了一辆自行式房车。他介绍,入住前曾来实地考察过,看到这是个大项目,比较规范,就没想太多。直到近期被责令整改,物业主动把自己的房车拆了,车主们才发现,原来房车底部的轮子只是装饰。
在营地内,记者看到一间被物业自行拆除的房车。车身被拆成块状,露出隔热板,前后车轮被搁置一旁,整个车身全部报废。据车主们介绍,所谓的“房车”没有车轴,根本动不了。
银湖俱乐部一位工作人员证实,目前确实在拆迁,如果有购买房车意向,公司可以帮忙寻找车位。
车主还被要求签署一份《关于解除的协议》,合同提到,“乙方(车主)同意将其自由房车迁出甲方(银湖俱乐部)营地,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为期一个月的房车暂存场地。”基于该合同的解除,车主所购买的润丰伟业公司房车,自12月5日起不能停放在银湖公司的房车营地,届时将停止会员服务。
而车主与润丰伟业签署的《可移动房车买卖合同》中,只提到该房车为“别墅式旅居车”,并未提及该车的具体型号。
多名车主告诉记者,目前,银湖公司并没有提出赔偿事宜。车主周先生介绍,房车价钱根据车型,价位在22万到23万,会员们购车时的总花费在33万到38万。
温阿姨想着,80多万,几十年的积蓄,到头来竟然全部泡汤。让她犯愁的,不仅是打水漂的80多万,还有往后的住所。她算计着,老两口退休后一个月能拿6000多元,可想租到同等地段的房子,一个月至少得5000多元。“这房子挪不走,就算挪走,我能停哪儿啊。”
■追问
“不可移动”是否属于房车?
律师称涉嫌欺诈,车主可要求赔偿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常莎律师表示,对于房车,目前并没有法律上的定义。但顾名思义,房车的属性还是车,应是一种可移动、具有居家必备的基本设施的车种。由此可见,可移动性是房车必不可少的一个要件。
常莎律师表示,如果银湖俱乐部的房车不具备可移动的基本功能,又以房车的名义进行销售,则可能涉嫌欺诈消费者,车主可就此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