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频“爆雷”的所谓“商业运营”公司,实际上充当的是中介角色,他们“高进低出”的运营方式让常人难以理解,其背后究竟藏着怎样的秘密?
华商报·2019/11/0410:42
文|华商报佘欣
租客租金已经交纳,房东却没有收到租金。频频爆雷的中介公司,在西安已至少出现了5家:南京乐伽西安分公司、左旗、马驰、百客居、木浮生……
仅左旗一家,涉案人数、资金就达到相当规模。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回复显示,该公司累计收入1.5亿余元,实际支出1.55亿余元。
今年9月,孙女士在陕西百客居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介绍下,看中西安市桃园南路一小区的房子。在百客居业务员的陪同下,以月租2000元看好房签了合同,交了一年房费和一个月房租的押金,共计26000元。入住才20天,孙女士却收到房东许女士在门口的贴条警告,要求她3日内支付房租,否则搬离。
房东与租客沟通之后才发现,百客居公司以月租2600元的高价承租了房东的房子,扮演二房东的角色,但与房东签合同当天只支付了一个月房租的押金,给房东承诺租金三个月一付,然后却消失了。
像孙女士这样的受害者,百客居维权群里有200多人。其中收集整理材料已向公安部门报案的有八九十人,涉及金额130多万元。记者从西安市住建局中介科了解到,经过调查,百客居公司集中收房出租是在今年八九月,9月底办公地点已人去楼空,工作人员失联,问题爆发集中在10月初。
通过租客提供的委托书、租房合同不难发现,百客居公司最大的套路就是“高进低出”,出租价格都比从房东处租来的价格低。租客和房东大多都是通过中介挂出租房子或者找房子,中介介绍了百客居,签约时百客居不让房东和租客见面或者有联系方式,收了租客的钱却没有支付房东的钱。
10月22日前后,受害者先后去了百客居公司所在辖区的公安莲湖分局经侦大队、西安市住建局租赁处和中介科、莲湖区西关街办。“莲湖经侦不受理,让找街办或法院。街办说只能登记。住建局说要找公安和法院,只有他们有强制手段。最后我们去了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交了材料。”11月1日,受害者说,10月31日,案件转到莲湖经侦。
11月1日,记者从公安莲湖分局了解到,目前案件已受理,正在调查中。
陕西百客居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斌,注册资本50万元,实缴资本信息为空,成立日期为2019年4月10日,目前经营状态为在业,核准日期为2019年8月29日,登记机关为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莲湖分局,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二环南路202号九座花园西区610室。
今年8月29日,该公司发生了投资人变更,投资者由李帅变为赵斌,投资人(股权)由张磊、李帅变更为赵斌。当天,该公司主要人员备案也发生变更,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从李帅变为赵斌,监事由张磊变为张臣。法定代表人由李帅变更为赵斌。
目前公司主要人员有2人,赵斌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张臣为监事。该公司10月15日被列入异常企业,作出这一决定的机关为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莲湖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原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记者了解到,左旗与房东、租客的签约都是“高进低出”,以高价收房后再以低价出租。以王先生为例,他月租2150元,但左旗是以2300元从房东那租来房子。
“突然就有消息说左旗跑路了,并没有给房东交租金,留下的只有租客和房东之间的矛盾。”受害者安女士说。
据了解,左旗公司给房东的房租都是按季度交纳,对租客的房租都是半年或一年收一次。
记者从公安高新分局经侦大队获悉,9月17日接到报警后,民警去贴了封条,左旗公司负责人暂被滞留,经初步了解,可能存在欺诈行为。9月20日,左旗公司就因登记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公司下设莲湖、高新、曲江、长安4个片区及售后部、财务部,设区域经理4名,售后部负责人1名,财务部负责人1名,业务员60余人。该公司从网络查找、业务员线下查找、房屋中介介绍等方式寻找房源,然后再以房屋中介、58同城、租客介绍等方式招租。公司一般和房东签订3年合同,房租按季支付,3年租金不变,和承租客一般签订一年合同一次性支付租金,该公司运营高峰时房源1万余套。业务员提成为一年租金的10%,区域经理提成为片区成交金额的1%。
10月30日,左旗跑路事件中的房东雷先生向记者反映,去雁塔法院无法立案。对此,雁塔法院工作人员称,公安机关正在调查的,按照“先刑后民”原则,法院不予立案,“一个案子如果同时牵扯到刑事和民事,肯定先走刑事程序,如果确定要走民事程序了,我们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当中解决。”
11月2日,记者再次联系公安高新分局获悉,目前案件在前期调查中,左旗负责人仍在配合警方调查,还未立案。
西安左旗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实缴资本信息为空,成立日期2018年4月27日,核准日期为2019年4月1日,登记机关为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
该公司2019年9月20日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作出决定机关为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原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警示信息显示,该公司曾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而被他人或公司起诉6次。
2018年7月9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孝盈变更为李彬彬。当日,主要人员备案也发生变更,监事由王曼变为侯立坤,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由朱孝盈变为李彬彬。投资者变更,朱孝盈退出,李彬彬新增。2018年9月14日,投资人(股权)变更,朱孝盈变为李彬彬。
西安市公安局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回复显示,西安左旗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4月17日成立,办公地址位于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绿地领海大厦B座11204室,法定代表人李××,公司经营范围:商业运营管理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屋维修、房屋租赁、房地产营销策划等。该公司下设莲湖、高新、曲江、长安4个片区及售后部、财务部,设区域经理4名,售后部负责人1名,财务部负责人1名,业务员60余人。该公司从网络查找、业务员线下查找、房屋中介介绍等方式寻找房源,然后再以房屋中介、58同城、租客介绍等方式招租。公司一般和房东签订3年合同,房租按季支付,3年租金不变,和承租客一般签订一年合同一次性支付租金,该公司运营高峰时房源1万余套。业务员提成为一年租金的10%,区域经理提成为片区成交金额的1%。
今年8月,乐伽在南京爆雷。西安市民王女士今年5月初与南京乐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月租为2300元,她一次性向乐伽交了一年房租和押金共29900元。7月,房东联系王女士要房租,王女士才知道乐伽出了问题,此时西安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已经联系不到,分公司门口每天都能见到不同的房东、房客受害者。
乐伽的最大特点也是“高进低出”,以王女士为例,乐伽以3300元月租从房东那里拿到房子,再以2300元每月租给王女士。
7月15日,西安市住建局发布消费警示,与南京乐伽商业管理公司西安分公司进行租房交易有风险。据查,该公司在西安的经营范围未包含有“房屋租赁”项目。
8月7日,南京乐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因公司经营不善,无力履行合同,已停止经营,无法偿还客户欠款。
11月1日,公安莲湖分局表示,目前案件已受理,正在调查中。
法定代表人施昆,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信息为空,成立日期为2018年4月3日,目前经营状态为在业,核准日期为2019年6月4日,登记机关为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莲湖分局,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甲字一号嘉天Smart2栋2单元2020室。
乐伽西安分公司2019年7月29日曾因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莲湖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8月21日至10月10日,该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而被他人或公司起诉7次,因委托合同纠纷而被起诉1次。
今年10月,该公司的母公司南京乐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公司,此前三次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曾因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南京乐伽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而被他人或公司起诉37次,因委托合同纠纷而被起诉7次。
多位受害者表示,之前租户和房东一直都是只和木浮生公司单向联系。根据租客合同显示,租赁期限都是一年,付款方式都是半年一付,其中出租人(甲方)为木浮生公司。多位房东表示,10月18日,木浮生公司发来短信,称由于公司近期更换系统,所有房租均延迟付款,房租将在7个工作日之内付款,但到了这天却发现公司人员彻底失联。
10月29日,记者在木浮生公司见到的受害者有30名人,大家现场统计信息后前往公安经开分局开元路所派出所报警。据了解,木浮生受害者群里已有200多人。这些受害者中,有一部分人也遇到了“高进低出”的情况,租客以每月2600元租到的房子,木浮生合同中约定按2800元向房东付租金。
目前,经开警方已受理报警,案件正在调查中。
西安木浮生青年公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马西刚,注册资本1000万,实缴资本29.514万,成立日期2018年2月1日,核准日期2019年6月20日,登记机关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开分局。注册地址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尚国际B座21208号。
2019年6月20日,西安木浮生青年公寓有限公司投资人(股权)变更。2019年10月21日,该公司的子公司西安木浮生青年公寓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法定代表人从赵瑶变更为马西刚。
今年6月,汪先生因为租金便宜,通过西安马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租房子,合同约定租期一年,每月租金2000元,押一付六。汪先生向马驰公司支付了14000元。居住了3个月后,马驰公司的工作人员突然在租客群里发了公司的营业执照和老板的身份证信息,随后房东找上门称马驰公司并未支付房租。
据了解,9月马驰公司出现拖欠房租未支付的情况后,该公司注册地的办公场所已经大门紧锁,接待地址变为恒天国际城2号楼B座2单元1605。10月中旬,马驰公司负责人魏某称,因9月市场不景气,生意一直在亏损,所以没有付房东房租,但房东不应该赶租客,应该先和他们公司沟通,他也在积极筹措资金,积极协商解决问题。
截至目前,根据马驰维权群里反映,公司老板在筹钱解决问题,有部分人已经收到退款,还有一部分受害者已去公安经开分局经侦大队递交了报案材料。
西安马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西安马驰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1万,实缴资本信息为空,成立于2014年4月22日,经营状态为在业,核准日期为2019年9月19日,登记机关为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开分局,注册地址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利君V时代1号楼20808号。
2019年9月19日,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备案、投资人(股权)、投资者发生变更。该公司9月30日和10月25日,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分别被他人或公司起诉。
今年9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
11月1日,“西安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规范经营动员会暨经纪人大讲堂”举行,300余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23家房产经纪、租赁品牌,联合发布公开承诺,将守法依规、诚信经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维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
然而,在公布9家不诚信公司后,不断有新的租赁公司爆雷,也有受害者反映,维权的过程不顺畅。“说是联合整治,结果这个部门推到那个部门。难道七部门联合整治就是一纸空文?”多家租赁公司的受害者均表示,希望整治方案能落到实处。
近日,华商报记者分别联系七部门,咨询方案落实情况,多部门表示不便接受采访。
10月22日,记者陪同百客居受害者来到西安市住建局中介科。“目前操作难度比较大,我们也愿意牵头主导,但其他部门不认,还是需要市上给各个部门分任务,住建局没有执法权,能强制处置财产的只有公安和法院。”中介科工作人员说,具体牵头工作由业务指导部门租赁处负责。
近日,市住建局租赁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乐伽事件后,也在思索如何杜绝跑路事件,“如果租房也像二手房买卖一样,对钱进行监督,租金在我们手上,之后就算公司出问题了,但钱还在,损失可能会小一些,我们也正在探讨这个方法。”
11月1日,记者以市民身份再次拨打市住建局两部投诉热线,咨询受害者遇到的问题和联合整治的情况。一名工作人员说,建议报警或者通过法院起诉,“住建部门只能帮着协商。”
另一名工作人员说,关于中介跑路最近投诉比较多,根据工作安排要求,是由各区住建部门具体搭建调处平台,“目前警方在统计租房被骗的受害人,在中介公司注册地所在的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即可。建议尽快报警的同时,联系所在区县的住建局,协调房客与房东之间的矛盾。”工作人员说。
10月30日、31日,11月1日,记者连续三天联系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称具体工作以市住建局为准。“我们是配合单位,不便接受采访。”
暗访:只能登记投诉后分转到有关部门
市税务局加强税收征管,强化对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依照职责对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等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偷逃税款;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租金价格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取得个人所得税款的抵扣的行为等。
10月31日记者发函后,税务部门回复称,将按照全市整顿治理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行动工作的要求,着力加强税收征管,强化对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依照职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11月1日,记者再次以市民身份咨询联合整治一事,工作人员称税务部门主要负责查处偷税漏税,“如果是被诈骗了,建议要报警。税务方面如果要举报,租金在10万元以内先打12366,要求开发票,20个工作日内会回复发票是否开具。如果开票了,这笔税上了就没有问题,如果仍未开具,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和付款凭证,以偷税漏税举报给我们,我们来稽查。”工作人员说,如果受害的人多,金额超过10万元,可以统一收集资料,直接送到稽查局,地址在南院门5号。
市公安局依照职责对以下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重点打击:编造房屋租赁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房屋租赁虚假信息,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承租人保证金或预定金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挪用公司企业资金,侵占公司企业财物的等。
10月30日,记者联系西安市公安局,想要了解联合整治以来都有哪些进展。西安市公安局回复,不宜接受采访。
包括:指导驻市银行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金融政策,并规范开展住房租赁市场金融业务;加强与陕西银保监局的工作对接,配合陕西银保监局引导驻市银行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住房租赁金融业务活动等。
10月31日晚,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回复称,已和业务科室沟通了解,主要指导是在地方的金融工作局,“我们职能太少,主要职能在金融工作局,可以先和他们沟通了解,后面如果有需要配合的,可以再和我们联系。主要是金融工作局提出需求,我们来跟进配合。”
谢雨锋认为,目前社会快速发展,处于快速转型时期,导致诚信体系非常薄弱,诚信体系登记制度也不健全,职能部门管理也有薄弱之处,导致出现了一些风险很高的行业。跑路的健身房套路是办年卡,中介公司套路是交年租,这种情况要警惕,最多交一季度,付款流程也要加强保障。住建部门确实发出了9家中介企业的风险提示,但是事后的,不是提前预警,此时矛盾已经出现了。
面对社会新问题,建议成立管理部门,能起到协调作用。以最近联合整治中介乱象一事为例,在管理中,这个部门可以扮演协调者,有特事特办的权力,能够调动7个职能部门集中发力,及时安排工作、推动问题解决,将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降到最低。警方目前无法认定属于诈骗,是因为政府部门定性需要政策依据,然而这方面目前没有政策依据,法律无法对这样的行为进行界定,违法成本低,再次呼吁尽快成立管理部门,解决与老百姓民生有关的诈骗问题,否则别的行业还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加强事前监督。住房租赁市场需要通过严控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从源头进行监督,加强对房屋租赁中介公司的登记审查,并且对租赁合同进行登记备案,从而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加强出租房屋安全管理,从源头上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加大事后惩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视情节轻重,采取书面警示、约谈负责人、罚款、停业整顿等措施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列入失信名单,涉嫌威胁恐吓、强迫交易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等。
房屋托管作为一种新型模式在房屋租赁行业逐渐兴起,一些业主为方便处置空置房产,便委托托管公司负责房屋代理、运营和管理。但由于房屋托管公司与业主和承租人是分别签订租赁合同,而并非采用业主、托管公司、承租人“三方约”的方式,导致信息不对称、不透明。加之,房屋托管行业鱼龙混杂,往往出现托管公司操作的不规范、因资金链断裂而跑路以及乱涨房租等现象。
建议:一是划定明确的行业准入门槛,明确准入条件,实行登记备案、从业保证金等,从源头上规范房屋托管行业秩序。二是完善法律制度。尽快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并设立“房屋托管”章节,从法律法规层面对其加以规范。三是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房屋托管行业引导,尽快指导成立房屋托管行业协会,在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的条件下,通过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