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柳州、桂林、北海调查队,有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或房屋居住服务平台: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房价统计工作,不断夯实房价统计基础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房价统计改革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23〕94号)(以下简称改革方案)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房价统计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
房价统计改革旨在通过进一步夯实基础数据质量、完善指数发布内容、丰富统计数据产品、优化工作组织模式,提升房价统计工作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各地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房价统计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房价统计力量,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统筹谋划、周密部署、稳步推进,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堵点,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多方协作,做好房价统计改革各项工作任务
(一)开展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绝对水平测算工作。
为直观反映城市房价水平和城市间差异,国家统计局统一对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等4个调查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开展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绝对水平(中位数)测算工作。
(二)做好房价权数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工作。
为整体把握城市房地产市场价格走势,更好服务房地产宏观调控,国家统计局将试编百城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总指数。
各市级调查队需收集整理2021—2023年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各年网签数据中的销售总金额和销售总面积,以及中介机构实际成交的各年销售总金额和销售总面积,并于2024年3月15日前,按规定格式报送至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
(三)全面采用中介数据作为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统计基础数据。
为进一步提升二手住宅基础数据质量,准确反映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水平及其变动趋势,按照改革方案要求,2024年起全面采用中介机构的销售数据(以下简称中介数据)作为各调查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统计的基础数据,并依此编制和发布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
各市级调查队选取参与调查的中介机构时要统筹兼顾经营规模和区域代表性,一般应涵盖营业额占比较大、经营状况比较稳定、具有区域代表性的中介机构。
各市级调查队负责对数据整理、审核、汇总和测算。
(四)做好房价统计调查基础数据抽样核验工作。
三、狠抓落实,强化房价统计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坚持依法统计,严格执行工作方案。
(二)做好条件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分级管理,保证基础数据质量。
(四)增强保密意识,严防数据泄露风险。
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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