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资本20万元以上,由专职房地产经纪人或经纪人协理出资;具有1名以上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并登记注册的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和2名以上取得经纪执业人员资格的人员,2名以上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并登记注册的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3、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的。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金和人员条件,应地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再行办理工商登记。
4、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还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条件进行一次检查,并于每年年初公布检查合格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名单。
5、股东资格证明;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工商局备案章;事业、社团法人:法人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的公章;起公司名称的字号(约2、3个)。公司经营场所房产产权证明;拟任法定代表人;监事、经理,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入资凭证。前置审批的专项批件。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