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建委发布最新修改的《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与以往不同的是,新租房合同分“自行成交版”、“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版”3个版本,以及《北京市房屋出租代理合同》;合同明确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付给中介的佣金总和不得超过月租金。新版合同将于6月1日起实行。
新版合同分三个版本
“从6月1日起,凡是租赁双方自行达成房屋租赁交易的,可以签订‘自行成交版’的合同;房地产中介居间达成交易的,租赁双方应与中介共同签订‘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中介代理出租房屋的,出租人应与中介签订《北京市房屋出租代理合同》,中介将所代理房屋出租时,应与出租人、承租人签订‘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版’。”这位负责人介绍说。
中介佣金不得超月租金
“此次,在《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和《北京市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中,都明确约定了服务项目、内容、收费标准等。”这位负责人说。
记者在“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和“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版”合同中看到,合同明确约定了出租人和承租人要付给中介的佣金,并且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付给中介的佣金总和不得超过月租金。
而在此前的房屋出租中,部分中介仅向租房者收取的佣金,往往就已经是1个月的租金。
自行交易无需网上备案
而对于市民之间自行达成交易的租赁,这位负责人表示,这样的交易则不需要进行网上备案,只需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即可。(记者马力)
小贴士
合同文本可自行下载
如果市民需要使用合同的示范文本,可到各区县工商分局领取,也可通过北京建设网(www.bjjs.gov.cn)、北京工商网(www.baic.gov.cn)、首都之窗网(www.beijing.gov.cn)、千龙网(www.qianlong.co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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