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女士向记者投诉称,母亲张阿姨遭遇房产中介“诱导”购房,在完全不知道房子大小、装修、朝向的情况下缴纳了购房诚意金,且在无法谈拢购买价格时,被拒绝退还诚意金。
对此,被投诉的春晓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经理何女士称,就房价问题业主、购房者和中介三方已商定在40-42万,购房者反悔在先,按收据备注不予退还。
律师称,诚意金不具备法律效应,如果是交了意向金,双方都没有备注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如果不买了是可以退还的。
购房者:
未了解房子情况先交诚意金
随后张阿姨在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的游说下交纳了诚意金,中介公司在给张阿姨的收据上也有明确备注:若价格在40--42万之间申请不下来,则诚意金无息退还。
承诺可退的诚意金拒绝退还
张女士给记者看了其与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该工作人员明确告诉张女士:诚意金无论怎样都会还的,并且强调如果不买房诚意金可退还,如果买房成功诚意金可转为楼价首付。“正是因为他们工作人员有这个承诺,我母亲才会交诚意金的,并且收据上也有备注的”,香女士说。
记者从收据了解到,张阿姨确实交了1000元的诚意金,备注一栏写有诚意金的退还条件,大意是若房价在40-42万之间申请不下来,则诚意金无息退还。收据上盖着东莞市春晓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
中介给出的48万价格让张阿姨有点难以接受,更让她没想到的是,在还没有商定价格之前,中介公司已经通知房屋业主从广西赶来,双方也没有将价格谈至42万,“价格谈不成了,我就想走,但是他们不让我离开”。
随后,香女士赶到现场,因为其丈夫名下已有两套房子,根据目前的购房政策,不具备贷款购房的条件,因此双方没有谈拢。“可是他们居然劝我用别人的名字贷款,或者让我假离婚来贷款买房”,香女士称。
听到中介公司有点强人所难的要求,香女士母亲称,要求退还诚意金,“没想到业主马上改口说‘我42万可以卖给你啊。’”香女士告诉记者,屋主把价格降到了42万,中介就立马接口称,价格符合要求了,是你不买就不能退诚意金,还要求支付业主从广西往返东莞的路费,“他们就是这样两方来夹攻我们,让我们无法拿回诚意金”,香女士称,业主和中介公司存在故意欺骗诚意金的可能。
目前张阿姨已到工商局投诉,“工商局已经让中介公司退还诚意金,但是中介公司始终不肯退还”,张阿姨说。
索退遭拒双方“起冲突”
在退还诚意金的要求遭到拒绝后,张阿姨来到中介公司“讨说法”。
何经理则表示,张阿姨前来单位后态度不好,“她砸了我们办公室的电脑,屏幕都坏了”,何经理称,公司安排人员安抚张阿姨情绪,没想到被对方“打伤”,“小姑娘的脸和手都出血了”,何经理说。
中介公司:购房者反悔按规定不退还
就诚意金退还的问题,何经理称,购房者和业主、中介三方已经将房价商定在双方都可接受的范围内,即40-42万之间。“是购房者说还需要考虑,反悔原本商定好的价格范围,按照收据上的备注所写,诚意金将作为我们公司的劳务费用不予退还”,何经理说。
律师:诚意金不具备法律效力
诚意金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有买房需求时是否一定需要交诚意金呢房地产业内人士分析,诚意金是卖方市场的一个产物,抛开行业来讲还是要看供求关系,“一个东西在很抢手的时候,可能话语权占上风的在卖方,反映了一个行业背景或者说是市场背景。”
据介绍,“诚意金”和“定金”是两个的概念,诚意金不具备法律效应,而定金则具备法律效力。“诚意金只是双方的一个协议而已,不具备法律相应的,只是表达一个诚意,让双方有点保障而已,是可能退还的。”
“在法律上是没有意向金这个概念的,如果是交了意向金,双方都没有备注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如果不买了是可以退还的。”广东经致律师事务所萧文彬律师介绍,诚意金不是定金,不具有担保的性质,一般品牌开发商的认筹书或诚意金合同都会标注,如不选购或不签订认购书,诚意金全额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