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主要是属于居间人,房屋中介的责任就是居间人的责任,如承担如实报告、提供真实交易信息等的责任。
《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选择房产中介公司考虑的内容
1、知名度
正面的知名度的多寡无疑代表了品牌的高低,在购买二手房挑选中介之前,当多方面多角度的询问该公司的成立情况和经营情况,看其是否属于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上海市国土资源局和房屋管理局认证的“放心中介”。
2、直营还是加盟
直营的中介公司一般实力都比较雄厚,也比较注意自身的品牌形象,内部的管理体系也比较完善,相对来说损害客户利益的机率也相对较小,而加盟中介公司虽然打的是国际著名中介品牌的旗帜,但其自身的管理体系及实力都显得明显的薄弱,由于市场行情和宏观调控的影响,很多加盟店随时都有关门大吉的可能,选择这样的房产中介无疑就选择了一种风险。
4、是否有自己的网站
一般能拥有自己网站的中介公司,都比较注重自己的公司形象。
5、口碑
应去权威的媒体查看关于此中介公司的负面报道,以及此中介公司对于此报道所持的相应态度,以此来判断此中介公司是否是一家值得信赖的公司。
6、查看营业执照及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申办房产中介公司需要符合众多条件,一定要查看该中介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看其是否具备从事经纪业务的资格,为以后不具备此资格的“假中介”逃避责任消除隐患。
7、注册资金
选择品牌中介公司的目的就是渴望房屋交易过程中的安全和保障,但目前很多小房产公司的注册资金仅为500000以下人民币,而绝大部分单套交易的二手房房款都大于注册资金,一旦发生房产中介卷款私逃的行为,客户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8、所签订的居间协议是否经过工商局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第十一条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应当设立相应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第十二条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金和人员条件,应地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再行办理工商登记。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机构应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再行办理工商登记。
第十三条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其实开办房产中介公司是申办注册一个公司的过程,在办理前,要明确好公司的经营范围,此外还要清楚的知道开办一家房产中介所需要办理的手续及需要提交的资料。不过房产中介公司的办理及经营都需要符合法律规定,进一步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