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门店每经记者刘颂辉摄(图文无关)
“是我们系统自动分配给我的。”
对方挂了……
1月22日上午,住建部官网通报了5起房地产中介行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通报信息显示,有人非法获取业主信息30余万条,出售获利150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额160万元。
1
开发商“把它卖了”?
张华虎猜测,唯一的可能是,当初在售楼处买房时,开发商“把它卖了”。
倒卖业主个人信息的方式五花八门。
曾经从事过房产中介业务的冯先生向每经记者透露,中介行业内部一直存在客户资料转卖的情况,比如,出售给新盘的销售人员,或者出售给装修公司等。
据通报,上海德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员工陈某、祝某某、马某合谋对外出售公司掌握的房屋业主信息来获利。三人通过马某的员工账号和权限访问公司大数据信息平台,查询并导出挂牌房屋的业主信息,将信息对外出售获取好处费。至案发,陈某从祝某某处获取好处费20万元,陈某给予马某好处费6万元。仅2021年4月,陈某对外发送信息共计12716条。
2021年11月,司法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祝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8万元;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019年12月,司法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柯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60万元。
2
非法获取业主信息?判刑!
住建部通报的案例中,还介绍了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沈某某采取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3
很恶劣的职业行为
上海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孙华良向每经记者表示,收集倒卖购房者的个人信息属于很恶劣的职业行为,此次通报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是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一次重点警示。一直以来,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倡导市场主体“诚信服务”,其中包括信息获取要合法,信息传递要合法,共同维护市场诚信体系。对于极个别的中介机构,将会采取相应的规范进行管理。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秀池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售楼处、中介门店业主有偿提供或获取业主信息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也是违反商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标准的,是对个人信息的一种侵犯,这种行为会给房地产从业人员和行业带来负面影响,使公众对房地产从业人员更加不信任,不利于房地产业重树信心走出低谷,不利于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应该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多部门联动综合治理;通过行业协会加大对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并加大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标准的教育;通过建立信用体系,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对于泄露信息人员建立黑名单制度,终身禁业;出台专门的个人信息泄露管理条例,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让守信者走遍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赵秀池说。
(应受访者要求,张华虎为化名)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