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作为家庭重资产,很多人都会谨慎对待“买房”这件事。因为房产交易涉及诸多流程,需要注意的问题比较多,而且销售人员或中介的套路也比较深。那么,购房者最容易“踩坑”的地方有哪些呢
11月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21年第三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同时还发布了《商品房投诉情况专题报告》,报告显示,商品房投诉主要集中在房屋质量、销售价格、售楼宣传、合同履行、中介服务等方面。
01房屋质量,暗藏玄机不胜防
一是房屋质量差,墙体及天花板开裂,地基下沉,屋面漏水渗水,管道渗漏不通等;二是精装修房暗藏玄机,如用材不实,高端宣传、低标配置,工艺粗糙、质量不过关等;三是隐蔽工程偷工减料,使用次品材料等;四是水电管线布设不规范,使用不合格、劣质材料等。同一小区工程质量相仿,出现质量问题时容易引发群体投诉;五是房屋有质量问题不及时维修或维修质量差。
02价外加价,变相抬高售房价
一是买房被要求购买装修包、升级包等费用,变相提高房价。一些摇号热销楼盘的置业顾问隐晦告诉购房者,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签订购房合同;二是随意收取房价外费用,如团购费、排号费、改造费、开户费等;三是混淆定金、订金、意向金等。有的开发商销售时收取诚意金,选房时未经消费者同意将诚意金转为定金并开具专用收据。发生纠纷时以定金不退为由拒绝退款。
03隐瞒夸大,违规诱导购房人
一是隐瞒房屋性质,违规诱导消费者交易,比如隐瞒限售房情况(限售期内不能过户)、公寓房的产权年限(大多为40年)等,损害消费者权益;二是通过图片文字、现场展示、口头承诺等形式作虚假宣传、虚假承诺;三是以协助办理贷款为名诱导不具备条件的消费者购房;四是隐瞒重要不利因素,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比如周边设施情况等;五是夸大宣传房屋的有利条件,诱导交易,比如学区房、交通条件等。
04花式违约,各种理由拒担责
一是交付的房屋与样板房、楼书宣传等不一致。如房屋层高变低、多出横梁等;二是房屋面积缩水,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三是开发商延迟交房,拒不承担违约责任四是交房后,不能及时协助业主办理过户;五是绿化带、健身区等未随房交付或改为其他用途,如游泳池变停车位等;六是利用补充协议、特别约定等方式推行不公平格式条款。
05房屋中介,鱼龙混杂要当心
一是一些房屋中介弄虚作假,比如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房源价格不透明、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等;二是有的存在乱收费现象,比如未告知或未经消费者同意收取代办费、银行贷款手续费等;三是有些房屋中介违规操作,比如泄露买卖双方个人信息、承诺办理银行贷款、代替银行为买方做资金监管、将购房款据为己有或者挪作他用等;四是有的中介公司及工作人员混淆网签备案、网签居间、抵押等概念,误导购房人,使其支付首付与中介费后无法实现网签过户;五是有些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或未按照合同内容履约等。
云南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云南省从9月起全面推进新一轮房地产市场整治规范工作,印发《云南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等文件,来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加强商品住宅售后服务管理,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文件内容显示,在银行确认购房人具备贷款资格前,不得向购房人收取购房首付款,以避免购房人因无法获得按揭贷款而引发矛盾纠纷。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和向购房业主交付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在“两书”中对违章搭建行为做出禁止性规定,且在显著位置提醒告知购房业主。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要求提供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作为不良信息录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
准购房者们如何“避坑”?中国消费者协会给出了意见。
●购买新房时,注意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对于房屋位置、环境、配套等情况,切勿轻信口头承诺,重要内容一定要写入合同。
●要注意保存楼盘和中介的宣传资料、购房合同、付款票据、样板房资料等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生纠纷,及时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