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7月15日起,我区所有房地产中介机构促成的存量房交易,一律使用哈尔滨市房屋交易服务平台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并进行备案,经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用于不动产登记、缴纳契税、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和交易资金监管。
网签备案合同由促成交易且具备网签资格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与房屋交易当事人三方签订。请房屋交易当事人在选择房地产中介机构时一定要选择具备网签资格的机构,并且务必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通过哈尔滨市房屋交易服务平台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并进行备案,房屋交易资金要按照合同约定到中标入围的银行办理资金监管,最大程度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欢迎广大群众对我区房地产中介机构网签备案情况进行监督,对不规范使用网签平台、误导交易当事人进行线下签约、签订“阴阳合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共同维护我区房地产市场交易环境。
现将截至目前已经具备网签资格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中标入围的资金监管银行名单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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