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经济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房产中介要合理降费、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中介费等提出具体要求。
怎么收:合理降低服务费
有人形容房产中介“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意见》提出,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各地应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
记者走访了几家房产机构了解到,目前邯郸市的房屋租赁中介费,因情况不同定价也不同,大多为一个月房租,在此基础上会有些许折扣。而买卖房屋,则是按照成交房款的一定百分比来收取,由各家中介自行制定。
一房产中介从业人员刘先生告诉记者,一般房价越高,中介费收取会更容易,这类房子买方更看重交易过程的服务和安全性,因此愿意支付佣金。购买总价较低的购房者,由于买方手头资金有限,都会要求中介机构降低中介费来达到减少购房成本的目的。
“在房屋服务费用中,有一些服务和房屋总价并没有直接联系,比如:信息发布、房源匹配、手续代办等。”王先生认为,按照不同的服务内容来确定中介服务费,这样的做法比较合适,虽然房产中介单套服务收益下降,但能“以费换量”,对整个市场也是有好处的。
而房产从业人员刘先生却表示,不同价格的房屋,交易难度不同。价格较低的房子交易周期相对较短,而价格较高的房子成交速度会比较慢,房屋带看量较大,成本也会随之增高。另外,成交价高的房子,其信贷过程中的问题也就越复杂,所以总价高的房子多收取一些中介费也是情有可原的。
谁来付:引导由交易双方共担
在中介费的承担问题上,目前市场无论是租赁或二手房买卖,一般多为租户或买家出中介费,房主不承担该费用。此次《意见》中提出,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中介服务费。
那么目前中介费谁来出、怎么出?记者以咨询者的身份随机联系了几位房产中介,不同的中介给出的答复也不相同。
“一般情况下,中介费默认由租户或买房者承担。”从事多年房产经纪的张女士回忆,以往房屋买卖中,她遇到卖家出中介费的情况也有,比如着急出手、房屋地理位置较偏,有的会
以降低房款的方式来体现。
如果硬性规定双边承担,房主很可能会通过上调房屋总价的方式,将中介费转移到购房者身上。“房主传统的想法是要‘守住底线’,我同意的底价就是最后要拿到手里的钱,不存在还要多出费用这一说。”经纪人张女士分析,虽然《意见》的这一条是对租户、购房者权益的保护,但在实际交易中很难实行。“羊毛总归是出在羊身上,如果非要房主拿钱,他们大多会直接加在底价上。”
“不同城市的惯例也不尽相同,有的城市房产交易中介费皆由买家承担,有的城市中介费由买卖双方共同担负,但比例却不一致,主要还得看这个城市的房产市场的总体情况。”经纪人张女士称,在他们平台上,房屋租赁偶尔也会有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中介费的情况。
待规范:中介服务乱象丛生
“是该好好管一管了!”去年4月,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刘玉计划租房以便上班。询问了几家房屋中介后,因工作地点调到外地便向中介表示已没有租房需求。
此外,房产从业人员一些不妥当的做法,也有扰乱市场规范之嫌。今年1月,为方便照顾即将高考的孩子,市民郭先生打算在孩子学校附近租一套房子。他选中的房屋租金为1300元,押一付三。而跟房东签合同前,房产经纪人却抱着“为你好”的态度建议郭先生,不要去店里跟房东签合同,可私下和房东签,同意的话可以帮他免去一半中介费。
郭先生很是疑惑,再三追问下,房产经纪人说了实话。不通过店里,他就不用和公司“共享”中介费了。虽然省去一半中介费很是诱人,但跟家人商量后,郭先生还是拒绝了,坚持去店里当面和房东签了正规合同。“通过中介来租房就是为了有个保障,私下跟所谓的房东签合同,说句不好听的,万一是假房东呢?”
“确实会有从业人员这样做,房价高,从业人员提成也相对较高,而房价较低时,成交额本就不多,多方分成后也拿不到多少钱。”房产中介从业人员张女士坦言,只有恰当的收入,才能调动优秀从业者的参与,使得行业更加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