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未成年子女房产不在限购范围
有网友提出,想要将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给父母,直系亲属间的房屋赠与是否需要办理购房资格证明?
对此,嘉宾表示,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我市自2018年3月起,实行房地产限售政策,购房人在限购区域(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高新园区)购买住房时,需办理购房资格证明。因动迁安置、房改、房屋互换、继承或遗赠、离婚析产、司法判决或调解、配偶之间变更产权人、父母赠与未成年子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不属于限购范围。
历史遗留商品房如何办房证?
有网友提出,房屋属于历史遗留范围内,但开发建设单位不存在,该如何办理房证?
嘉宾表示,关于开发建设单位已不存在的历史遗留商品房项目,依据市法制办[2007]98号复函的处理意见,按如下要求办理产权登记:
3、开发建设企业已注销(或吊销),既找不到债权债务的承担者,又找不到出资人的,对购房人所购房屋此前开发建设单位已办理合同登记备案的,在本中心门户网站公告1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可为购房人办理产权登记。未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现场核查购房人居住情况,并由购房人提供在此居住的证明,在本中心门户网站及小区内公告1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可为购房人办理产权登记。
4、对未按历史遗留商品房项目办理过产权登记的项目,应由开发建设单位申报项目资料,中心以专题业务会议形式研讨决定可否按历史遗留项目办理。
已登记的房屋状况可自助查询
有网友提出,通过什么渠道可以查询到该房屋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状况?
嘉宾表示,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财产登记营商环境,降低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阅门槛,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市自然资源部门要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标上海,在原只能通过个人身份信息查询本人房屋登记信息外,新增加了输入准确的房屋坐落查询已登记的房屋自然状况、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限制内容,但不能查询房屋权利人。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黄河街80号一楼自助查询大厅设置了“房屋自然状况查询区”,市民购买住房时,若对房源信息不放心需核实房屋状况可到专区进行查询。办理业务时,可直接输入精确的房屋坐落(与权证记载坐落一致),无需提供产权人身份证等材料,便可打印出已登记房屋的自然状况、有无抵押及查封等信息,但为保证公民隐私,房屋权利人等信息不对外公开无法查询。
本人名下房产信息情况通过手机随时可查
有网友提问,打算贷款购买一套学区房,银行要求开具个人名下房屋信息查询证明。本人不在大连,有什么便捷的途径可以进行信息查询吗?
网上申请查询个人住房信息采用实名制,查询人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实名注册,经人脸识别认证后方可查询。查询范围为大连市全市,查询人仅能查询本人名下的房屋信息。线上查询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与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工窗口及大厅内自助查询机打印结果具有同等效力。
市内四区不动产权证书可免费邮寄
有网友提出,近日到市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了不动产登记业务,因工作原因急需前往外地,无法及时取证,遇到这种情况能否通过邮寄方式领取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