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年我区小学新生入学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
申请在武汉经开区(含汉南区,以下统称“武汉经开区”)小学新生入学,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二)的规定:
(一)年龄条件。我区执行“凡年满6周岁的学生均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规定,入学年龄为6周岁。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含当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属于2024年秋季学期的适龄儿童;
※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尚未入学的为超龄儿童,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审批的缓学证明;
※2018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的未满6周岁,不符合入学条件,不属于2024年秋季学期入学对象。
(二)资格条件。在我区公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武汉经开区户籍(含家庭户、集体户、空户、搭户);
2.非武汉市户籍(含港澳台),其父母一方持有武汉经开区居住证;
3.非武汉市户籍(含港澳台),其父母一方是落户武汉经开区的大学生;
4.非武汉经开区户籍(中国国籍),其父母持有本区已交付的全产权住宅性房产。
二、小学新生信息登记
2.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小学新生家长如何进行信息登记?
手机端扫描二维码进入“区平台”(见下图)。
※家长进入平台开始信息登记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政策问答”和“操作指南”,根据“政策问答”和“操作指南”的提示准确登记信息。
※首次注册“证件号码”使用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港澳台户籍的可使用港澳居民居住证、台胞证、护照),每个证件号码仅能注册一次。同时符合2个或以上区的入学条件的,请家长务必慎重选择,只能在一个区注册填报信息。
※新生网上注册登记过程中,登记结果、入学安排结果、修改密码等环节将使用短信通知功能。在注册时,请确定手机号已经通过实名认证(部分手机在办理携号转网的协议期间内可能无法收到验证码),确保所绑定的手机号能正常接收短信。
3.小学新生入学登记家长需要准备上传哪些资料?
(一)户籍和其父母房产均在本区的:
1.适龄儿童户口本;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持有房产的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
※因拆迁或拆迁还建无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需出示“拆迁协议”或所辖街道开具的还建证明。
※如果以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需同时提供父母双方房查证明,以备学校现场审核。
(二)户籍在本区但在本区无房产的:
2.出生医学证明。
(三)非武汉市户籍(含港澳台),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区居住证的: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
4.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有房产的,其房产的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
(四)户籍不在本区(中国国籍),但其父母持有本区已交付的全产权住宅性房产:
4.家长登记端口分“经开片”和“汉南片”。怎么判别我的孩子属于其中哪一个片区?
武汉经开区分经开片和汉南片,适龄儿童按其资格条件,分别选择“经开片”“汉南片”进入登记端口。
经开片所辖范围为沌口、沌阳、军山3个街道所属社区和新新人家社区、潮江社区,户籍对应沌口、神龙、沌阳、湖滨、薛峰、军山6个派出所;汉南片所辖范围为纱帽、邓南、湘口、东荆4个街道所属社区,户籍对应纱帽、邓南、湘口、东荆4个派出所。
5.网上信息登记时,适龄儿童户籍信息和房产信息如何填报?
所有信息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安全保护,务请家长填报的信息真实、完整。信息填报后可以保存、修改,经检查无误后提交,提交后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漏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违反法律规定的,由家长承担法律责任。资料审核通过后,因住房或户籍发生变更不能再作修改,请在注册前做好户籍迁移或房产变更手续。
(1)户籍信息填报。按照孩子户口本首页逐一填写省、市(州)、区(县)、乡镇(街道)、村组(居委会)。
(2)房产信息填报。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填报房产编号。
※不动产证号:填“鄂(201x)武汉市经开(或汉南)不动产权第xxxxxxx”(7位);
※房产证号:填“武房权证经(或南)字第xxxxxxxxx”(9位);
※特殊情况:无房产证件的商品房、自建房、还建房,按下列方式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无房产证件的商品房、自建房、还建房如何提供有效的房产资料
无房产证件的商品房,提供已交付房产的购房合同,填合同编号经(或南)xxxxxxxxx(9位)。
无房产证件的自建房、还建房,如果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监护人房产拆迁区域一致的,需提供房屋所在地社区或街道开具的拆迁还建资料;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监护人房产拆迁区域不一致的(含监护人购买还建房的),在提供拆迁还建材料基础上还需提供购房协议及水电气网等半年以上缴费凭证。
※自建房、还建房证明必须由社区(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注明门牌号码,无法提供的视为无房。
三、小学新生入学分配
8.新生入学登记后如何进行分配?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新生入学执行“人户合一,对口入学;人户分离,符合条件的,统筹分配入学”的基本政策。具体按照如下办法入学:
9.如何查看2024年小学新生入学进展?
一是3月10-20日,按规定登记信息,5月6日后可查看登记结果;
二是5月23-24日,可查看初次分配结果,5月24-25日持登记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初次分配学校现场审核;
三是7月1-3日查看入学安排,7月3日可自行下载打印或到指定学校领取由区人民政府发放的《通知书》;
四是7月5-6日持《通知书》到指定公办学校报到。
10.学校审核不通过的学生如何再次入学?
11.小学新生如何领取入学通知书?
公办学校实行政府通知入学制度。坚持区政府统筹,实行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入学,管委会(区政府)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适龄儿童、少年持《通知书》到指定公办学校报到。
7月3日前,家长可以在“区平台”家长端口查看、下载、打印,也可到分配学校下载打印。电子版《通知书》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
12.2024年我区各类人员子女初中新生具体如何入学?
13.2024年区外小学毕业生在我区初中升学具体操作流程如何?
经开片办理地址:军山新城春笋D栋3A21室;
汉南片办理地址:原汉南区教育局8207室。
(2)入学分配。6月20日前,区教育局以短信方式告知学生初中入学信息。
14.如何查询居住小区对口的学校?
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是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划定。
15.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就近入学是指适龄儿童、少年就读现户籍(住址)所在区域的学校,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
目前,我区通过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范围,按区域落实就近入学政策。
16.足龄的孩子因身体原因不能在今年9月份入学应该怎么办理手续?
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当办理缓学或免学审批手续。由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提出申请,附区级及以上三甲医院出具的诊断结果,获批准后,发给缓学或免学证书(缓学期一年)。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17.区内尚未交付使用楼盘的业主子女如何入学?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武教发〔2005〕14号)中“人户合一,对口入学”的精神,在入学当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公示之前未交付使用的楼盘不能作为入学依据,其业主子女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18.对于同一房产不同业主子女入学如何规定?
同一套房产不能多次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自2017年9月1日起,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分学段“对口入学”的学位政策。具体明确如下:
小学阶段锁定“六年一学位”,自一年级入学当年9月1日至六年级毕业年份8月31日,一套房产只提供一个对口入学学位;初中阶段锁定“三年一个学位”,自七年级入学当年9月1日至九年级毕业年份8月31日,一套房产只提供一个初中对口入学学位。
19.非住宅性质房产指什么?是否能作为入学依据?
非住宅性质房产指商业服务性质的公寓、写字楼、商铺、厂房等。适龄儿童(少年)合法监护人提供的房屋权证或购房合同,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学生应在其户籍所在地入学。
20.如何进行个人房产信息查询?
合同备案及《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信息查询方式:
21.因旧城改造和拆迁过渡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居民子女如何入学?
22.行政区划交叉地带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入学工作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武教发〔2005〕14号)中“行政区划交叉地带的入学问题,原则上按属地管理的办法处理。各区应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解决好辖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问题”的精神,此类居民子女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3.什么是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如何入学?
高层次人才由区工委组织部(人才办)组织认定。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由区工委组织部(人才办)收集其子女入学信息,审核汇总后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依据政策办理入学。
申请就读区内公办学校的,区教育局按其意愿“特事特办,按需解决”;对申请就读区内民办学校或非武汉经开区管理学校的,区教育局积极做好协调工作。
24.烈士、现役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享受哪些优待政策?
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2022〕472号)文件精神,户籍在我区且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子女根据军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受委托监护人的意愿,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初级中学就读。
25.生育了多孩的家庭,两个或三个孩子可以同校入学吗?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一对夫妇可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坚持划片对口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为方便家长同时接送2个或3个孩子,在上一个孩子非择校入学且在校就读,二孩、三孩符合经开区基本入学条件的前提下,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几个孩子安排在同一所公办学校就读。
※政策设定是二孩或三孩可以申请与前一个孩子同校就读,方便家长同时接送,并非二孩或三孩可以申请就读前一个孩子“读过”的学校。
※组合家庭子女申请“多孩同校”的,需提供双方结婚证和申请同校的适龄儿童监护抚养证明材料,如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等。
※符合条件的,可在5月20-24日到上一个孩子现就读学校申领表格,逾期不再受理。
26.什么是择校生?择校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升学会有哪些影响?
择校生认定,以入学《通知书》为准,学生(含起始年级新生和其他年级转学生)实际就读学校与《通知书》指定学校不一致的即为择校生,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甄别研究认定,择校行为一经发生即记入学生档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只有在新生入学系统(平台)登记信息、凭《通知书》到分配学校报到后,才能申请办理择校。
择校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即不得享受“分配生”资格。学生只要在义务教育阶段有择校行为的,初中毕业升学时不得享受辖区内示范高中“分配生”资格(小学阶段有择校行为的,除初中毕业升学时不得享受辖区内示范高中“分配生”资格外,小学升初中时必须回原对口小学所在片区初中入学)。凡择校入学的学生,必须先持《通知书》到对口学校报到,在入学前必须与所择学校签订《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分配生”资格承诺书》。到区内民办学校和市教育局指定面向全市招生民办学校就读学生不是择校生。同一学区(教育集团)不允许择校。
27.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能否借读?
根据《武汉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规程(试行)》(武教规〔2015〕1号)第二十三条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不留级、不借读制度”的精神,我区义务教育学校不接受学生借读。
28.我区哪些义务教育学校可接受随迁子女入学?
我区可接受随迁子女入学的学校有22所:
其中沌口片15所,分别为:武汉经开区第一初级中学(官士墩校区)、武汉经开区第二初级中学、武汉经开区第四中学、黄陵中学、军山中学、新城小学、洪山小学、沌口小学、薛峰小学、黄陵小学、军山小学、海伦堡学校、官士墩小学、后官湖小学、朴真小学;
汉南片7所,分别为:汉南中学、乌金学校、东荆中心学校(东城垸中学、东城垸小学)、子林小学、育才二小、汉南小学、银莲湖小学。
四、民办学校入学
29.孩子想报名就读民办学校怎么进行登记?
意愿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均应首先在户籍所在区或居住证领取所在区完成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并在政府指定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30.民办学校怎么录取新生?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25日前到学校缴费确认。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附件:武汉经开区(汉南片)义务教育学校
027—84858600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武汉经开区(经开片)义务教育学校